第5章 捉野雞去啦
捉野雞去啦
何清歡在黑夜裏睜大眼睛,透過帳篷頂的洞,看到外面的星空,星星又多又亮,美麗極了。
他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爺爺奶奶,老爸老媽,不知道他們怎麽樣了。
拿出手機,給自己的家庭群發了一個消息,我很好,你們不用擔心。
沒有信號,默默的收了手機。
想起自己那個放蕩不羁愛自由的老媽,老媽對他的教育完全不同于別的家庭。
完全的放羊,基本上不管,也是兩口子工作很忙。
一有假期就帶着他去徒步,登山,野外生存。
忘了說,老媽是軍醫。
曾經上過非洲的戰場,所以,養出的孩子別指望會和僞娘沾邊,生存能力和野外生存能力相當的強啊。
何清歡懷念了一會兒家人,馬上就放棄了這種自我懲罰式的自憐。
自憐自艾的思念,痛苦,悲傷啊,心理醫生的嬸嬸曾經說過,這種小情緒千萬要不得,更不能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這種小情緒放任不管,危害大着呢。
我怎麽這麽倒黴,怎麽偏偏是我?
然後抱怨,怨恨,憤怒,仇恨,影響的是自己的心裏健康,最後波及到身體健康,讓周圍的人也跟着你不高興,陷入一種低氣壓。
何必,何必呢?
還是想想當務之急吧。
看着周圍睡的很香的三個人,默默起身,把瑞士軍刀插在褲兜裏,紅外線望遠鏡挂在胸前,拿出強光手電斜背在肩上,拽了幾根巫醫的麻繩,拿了自己的網兜。
輕手輕腳的出了帳篷。
夜晚森林裏一片寧靜,空氣中彌漫着草木的清甜味道,這種富含氧離子的空氣,讓何清歡大腦無比清醒,感覺運算速度都靈敏了不少呢。
夜空中可以看到北鬥七星,但是現在的勺子形狀沒有後來的那麽彎曲,現在還很平。
根據北鬥七星的弧度,何清歡大約判斷現在是公元前一萬年。
公元前3000年,埃及已經開始法老的統治了。
他們進入農耕的時代大約也是自己現在的這個時期、
經過漫長緩慢的發展才能在公元前3000年的時候,開始文明。
北鬥七星的勺子柄正指向東方,表明現在是春天。
低頭看手上的戶外登山手表。
這是老爸送給他的禮物,日期,照明,鬧鐘,防水,溫度,羅盤,氣壓,海拔,太陽能充電,經緯度,全功能,大表盤,大字號讀數,外觀霸氣,制造精巧。
還顯示此刻是五月四日晚九點半,海拔456米,東經35625度,北緯1183398度。
何清歡在腦海中的地圖上标出自己的位置,對應後世的地理版圖,大概在北溫帶。
現在大約是小冰河氣候,不像冰川氣候那樣,地球上的冰蓋恨不能覆蓋到赤道。
氣候相對溫暖一點,适合人類和動物的繁衍發展。
還好。何清歡安慰自己,他可不想在原始社會來場現實版的《後天》。
春天的夜晚相當的寒冷,多虧他穿的的登山服是正品可以抵禦零下十幾度的低溫。
他走出營地,爬上一棵樹,先用望遠鏡仔細的觀察森林裏的動靜。.
因為樹木都是自然生長的很少見後世被人類修剪的筆直高縱的樹木,都是自由生長的,樹幹上很多的分枝,這讓何清歡很容易就爬上去了。
森林裏的晚上,相對白天安靜很多,偶爾又小型的動物,分不清是獴還是狐貍,小小步伐的刺溜刺溜的跑過去。
沒有看到大型的猛獸,大型猛獸在樹林裏容易失去獵物的蹤跡,被樹枝所阻擋,所以他們不喜歡在茂密的樹林裏行動。。
何清歡往森林深處走去,他的視力很快就适應了有微弱月光的環境。
走一段之後又爬上樹,這樣可以安心的觀察周邊的情況。
仔細的尋找之後,紅外線望遠鏡在遠處發現了一群的紅點,安靜的爬在樹枝上。
何清歡确立了位置之後,迅速移動到那群動物下面,是雞,大群的野雞。
他準備好網兜,突然開了強光手電,他的手電功率強大,夜間可以照到一公裏以外的地方。
野雞從未見過這種東西,本來就夜盲,被強光一照,一個個,真是呆若木雞。
何清歡手腳利落的像摘水果一樣,把肥美的野雞,塞進網兜裏。、
很快他的網兜就裝滿了五六只野雞。每只都有四五斤。
考慮他能否背的動的原因,還有夜裏不安全,免得被其他生物攻擊,所以,他戀戀不舍的又抓了三只捆上腳爪,在手上拎着。
扛起網兜,甩在後背,拎着三只,何清歡迅速往營地奔跑。
他的方向感非常好,即使在陌生的城市和野外,從沒有因為路程的彎曲,而迷失方向,老媽說他的方向感就如同信鴿一樣靈敏。
來的時候他為了尋找野雞,他走了一些彎路,回去的時候,雖然他自信,但是也按原路返回的。
謹慎是老媽教給他的另一個優良美德,因為在戰場上,一個馬虎,丢失的也許是自己的性命,也許是戰友的性命。
何清歡偷偷溜進帳篷,少年正睜着眼睛看着他。
何清歡被抓包,尴尬的一笑:“給你炖雞吃。”
說着把網兜裏的雞掏出一只來,餘下的就讓他們在裏面呆着,只是系上網兜上的繩子就跑不出來了。
手上的三只也放在旁邊,一群雞因為大家擠在一群,覺得安全了,低聲咕咕叫了幾聲互相打了招呼,又睡去了。
石鍋裏坐着水,少年因為疼痛睡不安穩,何清歡出去的時候,他就知道了。
只是傷口疼痛,他無法跟着出去,就往火堆裏加柴。
火是很重要的東西,一般都是部落裏重要的人保管火苗。
所以,他自覺的就保護火苗沒有熄滅。
此刻,石鍋裏的水已經開了。
何清歡正好可以用他殺雞。
拿過一個石碗,摸出瑞士軍刀,一手薅過一只雞,拿到帳篷外面,手起刀落,喉管就被割破。
野雞努力的掙紮着,何清歡雙手固定,刀口朝下,把雞血都流進石碗裏。
少年帳篷口探頭看着何清歡處理雞。
雞差不多不再掙紮的時候,何清歡把他扔在地上,把石鍋端出來,好沉的鍋。
還是趕緊找粘土燒制陶器啊,事情可真多啊。
撿起野雞扔進開水裏,翻滾,争取每個地方都被開水燙到。
重點燙頭和脖子處的細毛。
嘴裏虛着氣,伸手拔大毛,大毛很容易就被拔下來了,連雞爪也浸在開水裏燙透,外面的老皮,趁熱用力一撸,就脫落了,露出裏面白嫩的雞爪。
少年在帳篷的縫隙裏看着神使殺雞,燙的嘴唇不停的噓噓吹氣,嘴角不由的翹起一個弧度。
他殺雞和阿爹一樣的過程,而不是和這裏的人一樣生拔毛。
雞脖子上的細毛由于燙的恰到好處,反向撸了幾把,也褪幹淨了,連何清歡也對雞頭沒有信心,試着薅了幾把,很神奇的竟然也拔得不錯。
剩下幾根回帳篷仔細的拔就可以了。、
然後開膛破肚,把苦膽揪出來扔掉,餘下的,雞肝,雞胗,雞心,都是好東西,把雞腸子在水裏反複清洗,雞腸子又粗又肥,真是只肥雞。
扭頭對看得津津有味的安冬說:“雞腸子可好吃了,就是收拾起來費事。”
安冬看着他處理雞,就把他的手藝給學走了,阿爹生活上是個粗人,可不屑這些雞雜。
借着月光,何清歡又去下面的小河裏打水回來,從新坐在火上,把洗淨的雞,用刀按着關節拆卸開,扔進鍋裏煮着。
等開了鍋,就撤了大木頭,只餘一些小樹枝在鍋底慢慢的燃燒着。
把浮沫打出去,扔進三七。
由于沒有鍋蓋,水就放的足。
少年看着鍋裏翻騰的雞肉,聞着香味,臉上顯出好想吃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