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有時候,這世界小得可憐。
唐莎莎最近一次體會頭皮發麻的感覺,大概是在一周前,在某個茶館的門口。
但是現在頭發發麻、心裏悸動的感覺再一次席卷而來。她背上爬了點冷汗,因為這種感覺,甚至讓她想要立刻奪路逃走。
秦知年站在門口,一手搭在門把上,一手撐着門框,似笑非笑好整以暇地注視着她們。
他這樣子頗為性感,像是偶像劇裏面不自覺散發出荷爾蒙的男主角,唐莎莎卻在心裏評價,站沒站姿,風騷。
下午的時候方緣已經和他交換了名字,這會兒笑眯眯打着招呼:“秦哥你好。”
按理說她打完招呼之後,旁邊的人也應該順着聲音打個招呼的,不過卻遲遲沒有反應。最後方緣只能不露聲色地用胳膊拐撞了撞唐莎莎,又說道,“這是我的室友,唐莎莎。”
唐莎莎還是沒反應。
方緣急了,咬着耳朵小聲催她:“莎莎!”
眼皮底下的小動作,秦知年怎麽可能看不見,不過見着女的一臉不情不願,仿佛受了什麽屈辱似的,他索性先開了腔:“唐小姐,又見面了。”
聞言,唐莎莎指甲稍微陷進了掌心裏面。
唐小姐……
秦知年以前也經常會用唐小姐來稱呼她,多半是不太愉快的時候。每次覺得她無理取鬧讓人生厭的時候,唐小姐的稱呼就會冒出來。
她雖然沒有擡起頭,但是她能猜測得到秦知年現在是什麽樣的表情,是什麽樣的眼神,絕對是譏諷又不屑的。仿佛是行刑現場,他是劊子手,而她是被公開處刑的人。
唐莎莎心髒驟然縮緊,被人狠狠捏了一把。
她有點後悔起來,自己當初為什麽沒有跟着方緣一起來看看房子。
方緣很是意外,目光在他倆身上來回游移:“你倆認識?”
唐莎莎總算是擡起頭,神色古怪,似乎同時面對着熟知自己的閨蜜和不太熟知自己的前男友,不知道該擺出什麽樣的表情。最後,她還是拿出了那副無懈可擊的面對外人的态度,用最為官方的口吻解釋起來:“是的,秦師兄以前和我們一個學校,上次系裏活動,他也來看了,導師稍微介紹了一下。”
秦知年果然略有些嗤笑起來。
雖然她急切表現出了一副想要撇清關系的樣子……
現在這個樣子看起來,就好像是她為了接近他,故意闖進了他的領地一樣。偏偏闖了進來還要假裝無辜,欲拒還迎地畫出一條疏遠線。
唐莎莎全當看不見。
方緣有點樂:“那可真巧,以後咱們就是鄰居了,還要拜托秦師兄多加關照!”
秦知年目光還落在唐莎莎的臉上,好半天,嘴角略微起了一點弧度,沒理方緣後面半截話,不過是意味深長地緩緩說了聲:“是啊,真巧。”
唐莎莎因為那一句話,覺得臉皮像是被隐形的手打了一巴掌,又燙又辣。
方緣絲毫不覺,又笑道:“對了,我們剛才熬了點銀耳湯,也給秦師兄熬了一份過來,希望您嘗嘗看。”
方緣說話的時候再次撞了撞她的手臂,唐莎莎很想把東西拿回家倒掉,甚至是喂老鼠,只可惜現實就是一堵牆,壓根不給她留一扇門。
最後,她只能把湯遞過去,笑得像朵劣質的人造花:“方緣熬的,秦師兄慢用。”
她畫蛇添足的故意一句,讓秦知年看了她一眼,緩緩接過了,随口“嗯”了一聲。
再次回到屋裏,把門嚴絲合縫管好之後,唐莎莎仿佛脫力了一般,倚着沙發,就坐到了地板上面。
方緣走過來看她:“你坐地板這個習慣能不能改一改?”
每次累得要死要活的時候,這姑娘好端端的椅子沙發都不坐,就往地上那麽一蜷,好像這樣就能舒服一點似的。
唐莎莎心裏有點事,回話的聲音也有氣無力的:“要不咱們給客廳鋪滿地毯,我就能随地坐了。”
方緣合計了一下:“地毯是你需要的,不是我需要的,你要是買了的話,我不會付錢。”
唐莎莎覺得很有必要買地毯,畢竟攤上一個不太想攤上的鄰居,指不準什麽時候回家就需要随地打坐恢複氣血。
方緣端端正正在後面的沙發上坐了下來,又說道:“我總算是明白了。”
“什麽?”
方緣從背後自上而下看着她,說道:“秦師兄才不是什麽恻隐之心來幫忙,只是因為看到箱子上你的名字了,所以才來幫忙的,對吧?”
這件事情可能會有一萬種可能,但是方緣說的那種,是唯一的不可能。
如果是秦知年的話,大概會恨不得把她所有東西扔在樓下,再多添加一百斤的行李,他可以一邊不屑,一邊抱着胳膊站在窗臺邊欣賞她受折磨。
可是,她又不自覺生出點竊喜來。
隐隐約約的,帶了那麽一丁點期待。
唐莎莎有些憎惡這樣的自己,又聽見方緣的笑聲:“秦師兄雖然不是我的菜,但是你倒是可以和他來一段浪漫。”
聞言,唐莎莎目光散了一點,不知道看着什麽地方,許久後,才認認真真回答了這一段玩笑:“我也不行。”她像是想起點什麽,補充道,“沒意思。而且麻煩,很麻煩,非常麻煩,特別麻煩,你知道我最讨厭麻煩了。”
方緣一怔。
唐莎莎卻站起身來,走回了自己屋裏。
她以為和秦知年成為鄰居已經是非常要命的事情了,但是到了周一才知道,就算以後她搬家離開了這個地方,秦知年這個噩夢也不會離開她。
之前唐國華和她說過,讓她周一直接去科研所報道,周一早上大清早的,又特意打了個電話過來,提醒她千萬不要遲到。
唐莎莎看着鬧鐘上顯示的六點半,想到這裏去科研所僅僅需要的十五分鐘路程,有些哭笑不得。
周一早上科研所各個部門要開例會,唐國華給她通知的時間是九點半。也就是說現在離她上班的時間還有差不多三個小時。
方緣從卧室出來的時候,就看到唐莎莎正擦着嘴,一副剛剛解決完早餐的樣子。
唐莎莎和她道了聲早,又指了指桌子對面放着的東西,和她說:“你今天有面試吧?我也幫你買了一份早餐。”
方緣點了點頭:“謝謝。”
平心而論,唐莎莎不化妝的時候那張臉看起來是很嫩的,就是裝成剛剛念大學的女生也毫無壓力。但是這個人不管是妝容還是穿着打扮都喜歡把自己往成熟裏面整,現在看起來完全就是一副已經有了一定經驗的完美OL。
方緣在她對面坐下來,表情十分擔憂:“莎莎。”
唐莎莎擡頭看她,一臉無辜又茫然。
就這個樣子來看,還是很可愛的。
方緣用好商量的語氣和她說着:“你那種完美又刀槍不入的态度,對對外人就行了,對着同事和以後要長久相處的人,就用平時普通的樣子相處就可以。”
如果唐莎莎肯用平時在家裏那副普通小女生的樣子面對別人,絕對會比現在受歡迎很多。
唐莎莎略微皺起眉。
方緣目光變得悠遠起來。話雖如此,她也知道現在突然和唐莎莎說起這件事,對方會改變的話不太可能,畢竟一個人這麽多年的習慣,沒辦法說改就改。她嘆了口氣,“你這樣子,會讓人覺得你不好相處的。”
九點一到,就幾乎已經過了早上上班的高峰期,路上人少了不少。
初春的陽光慵懶地灑下來,雖說是南方的城市,但是現在的晨風還帶着些微冷意。
唐莎莎沿着人行道上地磚相接處那條縫隙筆直往前走着,每一步都仿佛踩在雲上,飄忽又不真實,心裏也難免生出一點恍惚。
在和秦知年相熟之前,她絕對都是一個正常的女孩。
她本性偏軟和,在大家眼中一直是個乖乖女,頗受父母和老師的寵愛。那時候的唐莎莎像個軟團子,誰都想捏一捏。她會正常的撒嬌,會苦惱,會示弱。
但是不知道什麽時候開始,她和秦知年就從“僅僅認識”變成了“熟識。”
她也開始慢慢變化起來。
她讨厭秦知年恍若天之驕子的模樣,她讨厭秦知年對她露出嘲笑的嘴臉,她讨厭秦知年凡事都比她強一些。所以軟團子變得堅不可破,無懈可擊,軟弱和幼稚只有在面對極其相熟的人的時候才會展現出來。
這樣的情況一直維持到某一天,沈怡突然出現了。
她從來不認為身邊有能比自己更加優秀的女性,也從來沒有把沈怡放在眼裏過,但是沈怡出場的時候,就已經是秦知年紅顏知己了。
她也能察覺得到秦知年那時候的動搖。
雖然沒說出來,但是那個人那時候确确實實對沈怡有着七八分喜歡的。她姑且還挂着“女友”的頭銜,不過誰也不知道這個頭銜某一天會不會就沒有了。
有件事有點難堪,說出來一定會讓秦知年十分樂呵,所以唐莎莎也就當成個笑話藏在心裏——她那時候是真的喜歡秦知年。
沈怡像小說裏面的女主角,迷糊又可愛。性格好得讓所有人都覺得喜歡。
沈怡和秦知年的相處,就好像唐莎莎和方緣的相處,輕松愉快,一點都沒有拘束和緊張的感覺。
那個軟綿綿的女孩,難得鼓足了勇氣,和她說:“秦知年需要的是了解他,能讓他覺得放松和自在的人。你不覺得,你出現的時候,只會讓他鬥志昂揚嗎?”
唐莎莎當時面色冷靜,心裏卻難免有一星兩點觸動,她想,她要是拿出自己最正常最普通的樣子和秦知年相處的話,興許他倆還能維系下去。
結果這點心思很快被澆滅。
她第一次對秦知年露出了百分之一的真實,對方卻睫毛一扇,似笑非笑看過來,目光裏面全是探究,和她說:“你沒必要刻意學沈怡的樣子,難道你就那麽喜歡我?”
時隔多年再想起這件事,難堪之餘,又有了點別的感受。
雖然是喜歡,但是又假又累,一點都不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