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孩子餓的直哭, 方無妙和吳越怕李秀蘭随身帶着的東西有安眠的藥物,不敢給孩子吃,只好盡快往城鎮裏趕。好不容易孩子哭累了,昏睡過去,方無妙也沒再去和李秀蘭說話,卻和吳越不緊不慢地聊着天。
說的內容也簡單, 不過是這一次都救了什麽人, 他們受了什麽樣的苦, 父母又苦尋了多久。這其中不誇大任何一點苦難, 說的平實無比, 可一樁樁都是觸目驚心。便是尋常人聽了也要動容, 聽在李秀蘭耳朵裏, 卻是把她的傷疤都戳爛了。
李秀蘭原本是個小學老師,她和丈夫只有一個獨生女, 生的白淨勻稱。這麽個小姑娘說是她的眼珠子也不為過, 成天打扮的漂漂亮亮, 乖巧地在她手心裏長大。別人家的孩子迎來了青春期, 又是鬧騰又是早戀不愛學習,可她的女兒還是那麽聽她的話, 又體貼父母,眼見着前途光明。
女兒沒有照常回來的那一天, 她的心便狂跳着,打遍了所有女兒朋友的電話,也沒能得知女兒的一點下落。那一天本該是她爸去接她放學, 可她爸酒喝多了,沒有去,女兒自己回家了,在路上,就這麽丢了。
她報了警,和丈夫撕破了臉。一天,兩天,還有親戚安慰着她,日子久了以後,旁人也不願來了,她和丈夫也離了婚,父母都不能理解她。她丢了工作,自己租了個廉租房,成天到警局裏問有沒有女兒的下落。
這一切是什麽時候變的呢?大概是在她發現丈夫另結新歡,新歡肚裏還有個娃的時候吧。她盯着新歡圓圓的肚子,心裏那個惡毒的想法突然就壓都壓不下去:女兒明明是因為丈夫才丢的,他的生活卻能夠繼續,那如果現在這個也丢了呢?他還會這樣平靜嗎?
李秀蘭的生活重心變了,她不再成天到警察局去,而是找了份超市收銀的工作維持生計,算着日子,等丈夫的新孩子出世。她從不出現在丈夫和新歡面前,就好像忘掉了這兩個人的存在一樣,直到新歡生了。
那是她拐走的第一個孩子,她慌張又興奮,她将孩子賣掉了,是個男孩,很好賣。李秀蘭得了一大筆錢,可這錢給她帶來的興趣寥寥,還不如品味丈夫的痛苦來的有意思。可看多了,她又在想,失去了女兒的時候不見他像她一樣崩潰,現在卻表現的這麽痛快,難道只因為這是個男孩?
李秀蘭不痛快了,而她也發現了,要彌補這種缺失的痛,便要看其他人和她一起在痛苦裏沉淪。
她變成一個精于此道的夫人,過去文雅的面容也曬得黝黑,看起來是個再樸實不過的農村婦人,面上帶着甜蜜的微笑,卻能用最簡單的手段拐走別人的孩子,将他們賣到偏僻的村莊裏去吃苦。
被方無妙和吳越兩人這麽刺激着,她才恍然想起,最初,她只是想要她的女兒回來而已。李秀蘭在後座突然嗚咽出聲,起先這哭泣是壓抑的,在寂靜的車廂裏卻又發酵成毫無掩飾的大哭。
方無妙捂住了懷中小孩的耳朵,用真氣安撫着孩子的氣,怕他受了驚擾又哭鬧起來。但兩人都沒有再說什麽刺激李秀蘭的話,反而是等着她慢慢緩過來。
待李秀蘭緩過來,她的第一句話便是:“你們可以幫我找女兒嗎?我什麽都可以幫你們做。”
她沒有再掩飾自己的罪行,也沒有用線索來換任何減刑,她只想找到那個丢了很久的,乖乖巧巧的女兒。想知道她在哪裏,想知道她受了多少苦,想聽她再叫她一聲媽媽。
為表誠意,李秀蘭做的第一件事是坦誠了自己的真名和其他信息。李秀蘭,原名李文竹,J省姚城人。吳越打了個電話,請人幫忙查了下信息,确實有這麽人,細看長相也是對得上的。最重要的是,李文竹确實報過案,十六歲少女劉霁月的走失案,至今未能破獲。
李秀蘭将她還記得的曾經做過的拐賣人口的事都說了出來,算是提供了很多線索,有了這些線索,要将人找到,送回原來的地方就會輕松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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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越忙着将這些線索報給現在能處理的人,方無妙卻在一旁沉思,劉霁月這個名字總讓有些聯想……
見吳越打完了電話,方無妙問道:“上次查那個會所的時候,抓我的人販子招的被拐的人裏,有叫這個名字的女孩子嗎?”
吳越愣了一下,不知道他為什麽突然這麽問,想了一下,苦惱道:“那麽多人,我沒什麽印象,可能還得讓我哥去翻翻卷宗才行。”
方無妙點頭。
等他們到了城鎮,在李文竹的幫助下找到了一個窩點之後,才從吳起那裏得到确切的消息,被救出的女孩子裏沒有叫劉霁月的。
李文竹幾乎提供了所有線索,她起初還想着留一些底牌讓方無妙兩人更積極地幫她找女兒,可随着對罪行的供認不諱,就好像久違的良知被喚醒了一樣。連自己的生死她都不在乎,更何況其他人販子的呢?
方無妙看着她飽含希翼的眼神,還是開口了。
“你會給女兒弄定制的小紐扣嗎?”
人海茫茫,要查一個特定走失的人,可以說是大海撈針。可方無妙覺得自己似乎撞見了個巧合,若是核實了,那線索就在眼前。
李文竹寄希望于他們,是因為自己背負着太疲倦了,可沒想到,竟然真的有女兒的消息了!
女兒走丢之前,他們的小家雖然不算大富大貴,但也是小康之家,她什麽都想給女兒最好的。李文竹打小和母親學的裁縫,平常也會自己給女兒做衣服,有一次看到那種可以刻名字縮寫的小紐扣,便弄了許多。女兒走丢的那一天,身上穿的襯衫和毛背心便是她給做的。
方無妙再一次确認道:“紐扣上面刻的是大寫的LJY?”
李文竹頻頻點頭。
方無妙心中一嘆,只怕是兇多吉少了,可還是要查個清楚,不管怎麽樣,也算給李文竹一個交代吧。
吳越聽了方無妙的話,也感嘆這個世界之小,但效率扔在。抓方無妙的那一夥人早被關了起來,現在要再審也不難。
若說名字,這幾個人是沒有印象的,可有了照片便好認的很。那小團夥三個人早鬧翻了,一看見那個少女,那年紀輕一點的婦人便開始指認了。
原來當初拐走了劉霁月之後,那漢子見她水嫩就沒少動手動腳,雖說還想着賣個好價錢沒做到最後一步,可對于一個十六歲的少女來說,這一切已經是不能承受的了。劉霁月本就是在母親過度的約束和關心下長大的,對這種事又驚又怕,總覺得自己不管能不能得救都是肮髒的,居然趁他們疏忽自殺了。這些人雖然一直做着倒賣人口的生意,可見血還是頭一遭,因着這件事,那漢子後來的手腳就幹淨了很多,省得賺不到錢還沾了一手腥。
方無妙聽完後,嘆了一聲,對吳越道:“給她個交代吧。”
李文竹聽過後滿臉麻木,不喜也不悲,就連那些人已經服刑的消息都沒能驚動她一分,只有在那個白淨的少女又出現在她腦海裏,對她甜甜一笑的時候,她才無聲地哭泣起來。她知道,她身上也有許多罪要贖。
***
暑假和吳越這麽走了一遭,方無妙的心情說不上是好還是壞,但總之算是了了一樁心事。一個月的時間太少,沒能走遍所有要走的地方,吳越打算将她送回臨城後自己再去一趟。
方無妙斜睨他一眼,道:“自己能做的事,非要動用我這個非法雇工。”
吳越笑嘻嘻道:“這不是一個人做事太憋屈了嗎?更何況你武功比我高,有你在,我的人身安全才有保障啊。”
方無妙見他開起了玩笑,搖搖頭,不跟他玩鬧,示意他認真開車。
回程的路倒是十分平靜,倒是吳越在最後一站住宿的時候見到了認識的人。
認真說起來,倒是方無妙先注意到了那個男人。那個男人二十歲出頭的年紀,相貌如何不是吸引方無妙的原因,而是那通身的兵氣。
吳越順着他的目光看到男人,笑道:“你喜歡那款的?要不要哥哥我給你介紹?”
方無妙問道:“這是誰?”
吳越一奇,方無妙居然沒有生氣,他便認真介紹了一下,道:“這是成唐紀家的人,叫紀往。紀家也是老牌的武林世家,但這些年來有些淡出,他們走的是從政的路線,和我們的路子不太一樣,平常往來不算多。這個紀往,是他們這一輩唯一還在練武的,不過都不跟我們交手,我也不太清楚他武功怎麽樣。”
方無妙輕笑,道:“反正他打一個你沒問題。”
吳越不服氣道:“你不要因為你能打得過我就小瞧我啊,我還是很厲害的。”
方無妙問道:“你知道兵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