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2020〔2:28.00:2022〕
6.1.2020〔2:28.00:55 2022〕
獨立
22·2·2020
“我”是為了“快樂”而選擇與決定行動。
我想将一切苦難阻止在未發生之前。
2019.10.31.
(以前的前言)
在一切開始之前,我想問你們一個問題。
一個非先天犯罪人的人殺戮成性,許多人慘死,有一天他要被法律所制裁。
我想問的是,誰該為這些慘死的人的死亡付出代價?又是誰該為這種事發生而負責?
《擇運》将是第一部正式連載的小說,是簡癸澤和遂闌玱的故事。因為這篇文章的背景是玄幻,不需要太多資料考究,自由度比較高。然後會是《明黛覆遠山》,是顧璇辭、葉今、殷阮玉、沈含毓,以及許許多多人物的故事。結構會十分龐大,想要講述的也很多,會致力成為一部真正的推理小說。《此心安處是吾鄉》會穿插在二者中間,這是一部我很喜歡很喜歡的小說!它講述的,是孟林深和梁樛生的故事。是一本,關于生活的故事。他的構思,正好是在我迷茫的時候,正好是在我虛弱又堅定的時候。他正在見證我的成長,希望他能帶給你們堅定與柔軟。他就像是藤蔓一般堅韌,期待着你們會喜歡他。《此心安處是吾鄉》寫完後,是《硯雪》和沈含毓的故事,因為設定原因,所以排後。《硯雪》是華重年與鄒伊澤的故事,是救贖與被救贖的故事。沈含毓的故事應該會是最好的一本,因為那時候我已經長大了,也見得更多,理解得更深。
在這個暑假中,我會開始連載《擇運》,因為大綱不完善以及自身能力原因,所以可能會很慢,但我會盡力做好她,我會努力讓簡癸澤與遂闌玱、段青雲與謝蘭舟,青衣與純天,以及所有在《擇運》中的人物,成為真實。
其次,由于是學生黨、知識儲備不完善、寫作能力不夠,所以,在高中畢業之前,都是寒暑假更新,而且進度會較慢,大學時視情況而定。文章主要會涉及心理學、犯罪心理學、醫學、推理、歷史方面的知識,如果與你們心中的認知有偏差或誤差,請及時指出,并附上依據(重要)。若确實是我認知、知識不完備,一旦察覺,必定及時糾正。
那麽,祝願他們能帶給你們——良好的觀影感受。大笑。
現在,讓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
你們給出了什麽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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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
我認為,法律是為大多數人而存在的。它并不是為所有人而存在的,它是為了社會的穩定。是為它心中的天平而存在的。它帶來的,不是真正的“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并不是指法律的規範、實用、理解問題,而是指在這之外,法律本身立足點,平時很少意識到的局限性。這也許并不是法律制定之初的本意,但确确實實在實行的過程中體現了出來。
我以為,法律守護的,是社會的秩序。
在我的問題裏,我的答案是這樣的。法律所規定,這個人該受到法律制裁,付出代價。但責任,該由那些欺淩他(她)、無視他(她)、錯誤對待他(她)的人所擔負。
一個人,除非是先天性的神經類疾病,後天的精神類、心理疾病,是由人所灌輸的。一個長期經、受家庭暴力的孩子,長大以後會長成什麽樣的人?他(她)可能會反思、理解、去用與父母不同的面目去對待這個世界。可更多的呢?
每個人做每一件事,都有原因和理由。
舉例,有一部分連環殺人犯殺人會依照固定的模式,顏色、性別、味道、種族等等,這些特點往往都是給他們留下心理陰影的人的某種“特質”。農村是家庭暴力的多發地段,丈夫摧毀妻子的人格與尊嚴,最糟糕的是兩敗俱傷——妻子殺害丈夫,留下孩子彷徨在世上。傳統思想家醜不可外揚、男尊女卑、男重女輕等固然是一個原因,但真的到了開口閉口傷人——甚至殺害自己孩子的地步,連丈夫父母都看不過去的時候,傳統思想起得作用就微乎其微了吧?法律的不完善——不告不理、告後保護等等是一個原因,但也僅僅是造成妻殺夫的一部分原因吧(如果根本不懂法,連這部分原因也就沒有了吧?)?那些丈夫,本身就承載着如山的壓力,那是憤怒吧。
傷害是因為他們不懂得什麽是愛、如何去愛、為什麽要去愛,期望通過獲得別人痛苦、恐懼等情緒快樂,是因為他們自己太過悲傷。
我不是在感到無能為力發出悲鳴,也不是在為犯罪者求得寬恕,求得認同。
兒童心理學上認為,一個人性格成型的過程中,七歲之前是最重要的階段,之後,則由我們自我意識覺醒去改變,但自我改變是十分艱難的,你首先得認識到自己需要改變才行,又要面對改變的種種痛苦,在這之中,面對周圍人們的不理解、嘲笑、無視又是最艱難的,人是孤獨的,又是從衆的。而除性格形成之外,我以為,在人們一貫的認知裏,“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我們大多時候,都只能顧及自己的感受。的确,世界正在一天天變得文明,讓座,關懷,善良但這與人與人的交流不同,這是風度與善良,是心中“愛”的表現,是因為我們有足夠好的生活。但交流還有理解與和解。——我們都缺乏對別人的主動理解,去在受到傷害之後能夠與他(她)和解的能力。
一個人喜歡吃甜,讨厭吃辣,另一個人喜歡吃辣,讨厭吃甜,逼迫喜歡吃辣的人吃甜,喜歡吃甜的人去吃辣,不但讓人很難以接受為什麽它好吃,彼此及別人認為這是一件錯事,我以為也實在是一件無理取鬧的事吧。
——生命是一個流動的過程,人是可以流淌的。宋現在長大成人,有了女朋友,夾在女友和母親之間,他說多少體會到了父親當年的感受,柏大夫說給他聽,也說給我聽:“和解,是在心裏留了一個位置,讓那個人可以進來。”不是忍耐,不是容忍,她指指胸口,“是讓他在我這裏頭。”
——“寬容的基礎是理解”,我慢慢體會到,理解的基礎是感受。人在能感受別人的時候,心就變軟了,軟不是脆弱,是韌性。柏大夫說的,“強大了才能變軟”。我有一個階段,勒令自己不能在節目中帶着感受,認為客觀的前提是不動聲色,真相會流失在涕淚交加中,但這之後我覺得世間有另一種可能——客觀是對事件中的任何一方都投入其中,有所感受,相互沖突的感受自會相互克制,達到平衡,呈現出“客觀”的結果,露出世界的本來面目。
——Flynn(1983):“一個穩定、安全、相互支持的家庭在預防青少年的違法犯罪中極其重要。”
一個母親帶着自己的孩子,孩子打破了車玻璃,要替孩子承擔賠償,付出代價是孩子的母親,因為孩子無知,并不明白自己做法所造成的後果。但承擔責任、本該承擔責任的會是這個孩子,車主的埋怨,以及人們的責怪。
我想,因為孩子沒有承擔代價的能力,所以要母親承擔代價,但是否你們會原諒孩子?我們又為什麽會原諒孩子?假若你們為此感到憤怒并想要埋怨,但認為孩子無知不需要承擔責任,該承擔責任的是母親,那麽,我認為,并不是因為孩子無知,我們可以原諒孩子,而不能原諒母親,而是因為我們的無知,我們原諒孩子,責怪母親。無知不是理由,無知只是源頭。但進一步延伸,真正“無知”的是孩子的母親。她的“無知”或教育的失敗,造成了孩子的行為。
在我的問題中,父母的反社會行為或教育的失敗,即父母本身性格與父母的無知,教給孩子反社會行為,而人們的漠視或無知,不斷促進這個人心中的憤怒,進而轉化為反社會行為,最終崩斷那根皮筋。
我的答案是,法律所規定,這個人該受到法律制裁,付出代價,為了維護秩序。但責任,該由那些欺淩他(她)、無視他(她)、錯誤對待他(她)的人所擔負。
他(她)只是一個憤怒而無能為力的人,也無力去改變自我的人,這樣的人去承擔責任,我總有些啼笑皆非。
他(她)不認為自己錯,因為他(她)不理解人情與法律的“對”。他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事,像我們每一個人一樣。我還無法原諒能選擇但由于性格(利益)去選擇傷害的人,但我覺得,在明白這一點之後,還認為“做了怎麽能不付出代價”這樣的人,除去本身性格所致,只是對自身無能為力的憤怒吧。
我們責怪有能力選擇“善惡”卻沒有選擇善的人,同樣去責怪一樣傷害自己但無能選擇“善惡”而選擇傷害的人,究竟是出于善,還是出于自己的利益的選擇,或本能的對傷害的恐懼與厭憎,兩者一種或兩種與“認為自己一定是對的”——專|制?我們很少去了解、理解、感受這些我們所憎恨的人,卻想要将自己所受的傷害一一回饋,這是否是一種自我?
我只是,希望每一個生命——可以喜歡的生靈——幸福。
我喜歡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生命,希望他們都生活的幸福。——我對幸福的理解是,磨難是我們自己認為的,幸福也是我們自己認為的,幸福是我們自己的事,與別人無關。——這也是我的幸福呢。
我希望兩敗俱傷的悲劇少一些,我希望世上的快樂能多一些,彼此都不再那麽痛苦。以暴止暴只能引起更大的暴行,因為暴力的前提是不尊重。從根源去解決問題,才是最好的方式。在這個問題上,我将致力“除根”。
雖然現在我的力量還很微弱甚至連力量談不上——我自己也深陷困惑與壓力之中,但我會努力學習知識,實踐、付出行動,讓自己強大起來,去擁有更多的影響力,将這樣的想法傳遞下去。我的不足,失誤、錯誤……會不斷得到驗證與改善。我想尋求的是真相。如果我犯了錯,請你們一定要指出。
我會用我的畢生致力于心理學,期望着你們能夠幸福,也期望着我自己能夠幸福,但願有生之年,不後悔,不遺憾,只有驕傲恣意的笑容。
但在這過程中,由于性格、能力等種種不可阻擋的原因,定然有缺憾和不足,如果你們發現,并願意指正,請一定要告訴我,這條路我縱然有方向,卻怕走錯路呢。
祝願我們永不後悔。祝願我們生命為自己而活。祝願我們永遠幸福。
2018.6.27.
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