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01章
五一過後,A市連續的陰雨天停止,氣溫回升,天朗氣清。
聞榆今天是伴郎,趕到婚禮現場時,新郎霍博彥早就在門口等他,探頭探腦的看車,模樣急切。
霍博彥是聞榆的同系學長,讀書時關系一直不錯,只是畢業後由于聞榆常居在x市,換了號碼,就斷了聯系,是今年清明聞榆回來,偶然和霍博彥遇見,兩人才重新聯系起來。
一見到他,霍博彥立刻拉着他走,語速很快,“我們要快點,婚禮11點開始,你和姜琳還需要化妝,所以實際上你只有兩個小時練習。”
又很快想到聞榆并不認識姜琳,補充介紹道:“姜琳是你的搭檔,她會教你舞蹈動作。”
聞榆這次算是臨時幫忙的,原本那位伴郎昨天下午因為急性闌尾炎進了醫院,需要住院,沒辦法來了。
伴郎和伴娘是定好了人數的,雙方各五人,有節目表演,如果突然缺了一個,整個流程就要推倒重新來過,會非常麻煩。
到花園,霍博彥給聞榆和姜琳相互做了介紹,在兩人簡單熟悉了彼此後就匆忙離開。他還需要和新娘、家人以及現場的策劃人員做最後的流程核對。
被單獨留下的聞榆對姜琳禮貌的笑了笑,“麻煩你了。”
聞榆生得一副好相貌,五官完美精致,輪廓線條利落,又十分愛笑。他笑起來更是漂亮,眼睛彎彎的,月牙一樣,眼角眉梢透出明媚笑意,臉頰兩邊的酒窩露出,又甜又純然,感染力十足。
姜琳原本對這個額外的任務興致缺缺,心裏帶着些許不情願,見到聞榆,頓時眼前一亮,興致也被帶動起來。
“不麻煩不麻煩。”姜琳拿出手機,落落大方的搭讪,“加個微信吧,以後可以出來玩啊。”
盡管沒有明說,但對方已經将興趣表現得明顯,然而聞榆是個天生的同性戀,他搖了搖頭,委婉說:“我很快就回x市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再委婉,拒絕的意思也是一聽就懂,她收起手機,自然接過話題,“你不在A市工作?”
聞榆其實是A市人,只是父母在他很小就離婚了,而後各自組成新家庭,他一直跟爺爺奶奶住,五年前和傅時延分手,奶奶也去世以後,他對A市就沒什麽留念,每年只在清明回來拜祭兩位老人。
“我常居x市。”他說。
“X市我之前去玩過,很漂亮,很宜居。”說完,她将話題轉入正題,“我們開始吧。對了,你以前跳過舞嗎?”
“沒有。”
知道聞榆沒有半點基礎,姜琳改了全程帶跳幾遍的方案,說道:“那我先跳一遍,然後把動作拆解了教你,”又笑着讓聞榆放松,“別擔心,很簡單的。”
“好,謝謝。”
聞榆是位好學生,姜琳也是位好老師,時間一分一秒過去,他學得很快,最後一遍跟練結束,姜琳就帶他去和其他幾位伴郎、伴娘見面,大家一起做了一次彩排。
彩排沒出錯,很成功,結束後其他人先去化妝、換衣服了,聞榆早上出門匆忙,沒有吃東西,這會兒又餓又渴,打算去拿點吃的。
經過走廊時,他看見霍博彥打着電話匆匆從房間裏面出來,邊說邊跑,“……你來都來了,怎麽也得進來吃完宴席再走……聞榆也來了……”
只聽到這兩句,霍博彥已經風風火火跑開,聞榆眨了眨眼,不由好奇電話那頭的人是誰,怎麽還提到他的名字呢。
不過他沒想多久,因為肚子響了一聲,提醒他去吃東西。
客人已經陸續入場了,婚禮在戶外舉行,會場布置得漂亮,裝點着各色的鮮花、彩帶、氣球,且今天天氣特別好,明媚的陽光給所有的景都鍍上了一層金色的紗,如夢似幻,不少賓客正三三兩兩拍照,聞榆從旁邊繞過人群,到達自助餐品區,拿了一塊巧克力慕斯。
霍博彥請了不少校友來參加婚禮,他們大部分都認識聞榆。聞榆模樣實在太出衆,從大一入學開始,校園表白牆和論壇上就總能看見他的照片,有無數的“粉絲”,加上他後來又和學校最出名的傅時延是很好的朋友,兩人總是出雙入對,形影不離,加倍的吸睛。
很快有人認出他,朝他走來。
“聞榆。”
聞榆正眯着眼享受蛋糕,吃得非常滿足,聞聲轉過臉,看到對方時,先是疑惑地歪了歪頭,過了幾秒,才不确定問:“賀峥?”想了想,又補上兩個字:“學長?”
賀峥笑着點了點頭,然後上上下下看他,“你一點都沒變啊。”
明明都27歲的人了,卻還嫩的跟剛進校園的大學生似的,容貌也沒有絲毫變化,依舊那麽奪目耀眼。
“還是變了的,明明更好看了呀。”站在他旁邊妝容精致的短發女生開口,她指了指自己,“聞榆,還記得我嗎?”
聞榆辨認了會兒,準确叫出了她的名字,又喊她:“夏學姐。”
夏央眉開眼笑,快樂地比了個剪刀手,“對啦。”
賀峥和夏央跟霍博彥是一個研導,後者同時帶本科的課,聞榆其中一門專業課的老師,就是這位教授。聞榆大三時加入了這位教授的科研組,由于年紀最小,長得又好,一直很受照顧。
夏央問他,“你現在在哪裏?過得怎麽樣?”
賀峥接過話,佯裝生氣:“你畢業以後,就沒了消息,連電話號碼都換了,而且一次都沒聯系過我們,實在不夠意思啊。”
聞榆認錯态度非常良好,“我錯了。”
賀峥捶了他肩膀一下,“那還不把聯系方式交出來?”
聞榆趕忙拿出手機,跟他們交換了電話、微信,然後說:“我現在在X市生活,很少回來,這些年挺好的。”
夏央拿了一杯茶喝,“不打算回來A市了?”
“暫時不打算,”他停頓了下,“可能再過幾年會回來吧。”
夏央點了下頭,“行,那有空我們去找你玩,”她“兇巴巴”威脅,“你再忙也得抽時間出來知道嗎。”
聞榆莞爾:“我保證。”
他現在是個小說作者兼編劇,不說大富大貴,但財富自由是基本實現了,每年都會固定休息兩到三個月,或者采風,或者旅游。時間肯定有的。
夏央滿意了。
過了會,她又說:“不知道傅時延今天會不會來。”
驟然聽見傅時延的名字,聞榆手一顫,差點沒拿穩盤。他垂眸盯着手裏未完的慕斯蛋糕發了會兒呆,才平靜問:“他回國了嗎?”
“回了,還入職A大了,物理系教授,我之前回學校找朋友,剛好碰見他,他跟你一樣,年紀越長還更好看了,聽說他的課,永遠座無虛席,校外都有人跑來旁聽,明星程度比當年有過之而無不及。”
夏央說着,又看了看聞榆的臉,“講真的,你們倆的基因絕了。”
賀峥從侍者手中的托盤拿了杯香槟,轉臉看向聞榆,“你跟傅時延沒有聯系嗎?我記得以前你們關系特別好。”
聞榆把剩餘的蛋糕吃完,拿着紙巾擦了擦嘴巴,“嗯,他出國後我們就沒聯系了。”
“那你要他的聯系方式嗎,我微信推給……”
夏央的話沒說完,聞榆就打斷了她,“時間差不多,我得去換伴郎服了,晚點再聊。”話落,他把餐盤放到回收點,離開了。
聞榆的借口很好用,他不太想聊傅時延,他和傅時延的關系,除了幾個最好的朋友,其他人都不知情。
前男友,實在沒什麽可聊的。
聞榆走得很快,拐過轉角,地上的影子也失了蹤跡,他沒有注意到入口處有個人在看他,直到再也看不見。
“你是因為聞榆,才答應留下吃宴席的嗎?”在旁邊圍觀完全程,霍博彥突然問。
原本他都做好要耗費一番唇舌勸說傅時延留下吃宴席了,然而出乎他意料,他在門口見到人,剛開口,傅時延就答應了,讓他打好的腹稿都作廢了。
霍博彥自覺沒那麽大的面子,他跟傅時延是高中同班同學、大學校友沒錯,但關系說真的好到什麽程度,也沒有。
至于為什麽要留傅時延,自然是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而傅時延這一趟,是給他送禮以及禮金的。
傅時延的目光流連在聞榆消失的拐角,過了幾秒,才轉回來,和霍博彥對視,承認得很坦然,“嗯。”
霍博彥不覺得意外,當年還在學校的時候,兩人的關系就好到堪比情侶。不過他有點好奇,“你們鬧矛盾了嗎?”
“沒有。”
“那你不上去打個招呼。”光杵在這看。
“他看起來很忙,”傅時延指出來,“他身上不是伴郎服吧?”
用聞榆忙碌的理由非常完美,因為聞榆匆匆的身影确實顯得着急,而後面那句,轉開了霍博彥的思緒,他看了眼時間,“對哦,他是要去換衣服的。”婚禮馬上要開始了。
霍博彥也要回去繼續準備,又跟傅時延說了幾句,就先走了。
—
婚禮很熱鬧,在歡樂的舞曲裏,伴郎伴娘一起跳開場舞,聞榆和姜琳是最後一組,配合得很好。他們跳完,新人就出場了。
彼時,可降解氣球被放飛,樂曲也換成《結婚進行曲》,兩人相視一笑,甜蜜地牽着手,來到司儀身邊,訴說對彼此的誓言。
儀式結束時,現場響起熱烈的掌聲,親朋好友們圍到新人身邊,聞榆的任務暫時結束,到下面空了大半的觀禮席位坐下。
忽然有人走來,踩着草地,帶起輕微的聲響,他停在聞榆身邊,擋住了陽光,聞榆擡起頭,撞入了一雙熟悉又陌生的眼眸中。
是傅時延。
聞榆怔愣了幾秒,才回過神來。
傅時延穿了一件偏休閑款式的白襯衣,下擺掖進了西裝褲,手臂上搭着一件風衣外套——A市進入五月,溫度已經适宜,只是早晚還是有溫差。
他戴上了眼鏡,金色邊框的眼鏡将他襯的十分俊逸儒雅,他的相貌原本就出衆無比,時隔五年再見,歲月給予他的成熟和溫潤讓他顯得越發優秀了。
聞榆剛才就從夏央那邊聽說了傅時延變得更帥了,親眼見到,他還是忍不住贊嘆。
當然,他知道自己也長得特別好。
但這不影響他欣賞好看的人。
“好久不見。”傅時延垂下眼眸,注視着他,語氣很平和。
聞榆眨了下眼,錯開跟他對視的視線,回了一句,“嗯,好久不見。”
之後沒了話語。
傅時延在他身邊落座,位置與位置間隔不算大,膝蓋和膝蓋很容易能碰到一起,聞榆瞥了一眼,并攏雙腳。
他低着頭,思考着要不要說點什麽,否則氣氛着實有點尴尬,傅時延已經再次開口:“這些年過得好嗎?”
聞榆松了口氣,他不擅長找話題。
“挺好的。”他反問,“你呢?在國外習慣嗎?”
“一開始不太習慣,整夜整夜失眠,”傅時延目光不錯地看着他,“你知道,我到新地方,需要比較長的适應時間。”
這句話聽起來夾着些許情緒,好似餘情未了的埋怨,聞榆抿了下唇,有些無所适從,繼而又忍不住心虛起來……傅時延會埋怨他,也是必然的吧。
是他親手把傅時延推開的。
他勉強地扯了下嘴角,“後面有習慣就好。”
沒給傅時延繼續這個話題的時間,聞榆主動問:“你什麽時候回來的?”
聞榆還是把什麽都寫在臉上,半點沒有隐藏,将他的神色都看在眼裏,傅時延短促地笑了一聲,很配合,不再提及,回答說:“上個月。”
“我聽說,你入職A大了?”
傅時延颔首。
“聽夏央說的?”他問道。
“嗯,她有說到你。”聞榆雙手交握,拇指交互按着,努力找着話題,“她說你非常受歡迎,每節課都滿座。”
“我比較嚴格,每節課都會點名。”傅時延說。
“……”
聊死了。
聞榆幹巴巴哦了聲,正思考要再換什麽話題,忽然聽見傅時延問:“《星火》為什麽不繼續寫了?”
《星火》是聞榆寫的第一部小說,未來科幻題材,沒有加v。
傅時延喜歡物理,而他本來是非常讨厭物理的,可因為傅時延,他準備和物理和解,打算平常心去重新審視、接受這門科目,尋找和挖掘它的樂趣。
《星火》就是因為這個原因誕生的。小說涉及到不少物理相關的內容,那時候,他最喜歡被傅時延抱在懷裏,聽他用生動簡潔的話語給自己講物理小知識。
傅時延在時,他寫得很順利,也真的發現了物理有趣的地方。
只是,五年前他們分了手,傅時延也出國了。
之後,他陪着奶奶直到她離世,辦理好後事後,換了城市生活,跟着換了筆名,再沒有碰過它。
低着頭,聞榆盯着自己鞋面,很專注,仿佛鞋面能開出美麗的花。最終,他說:“那段時間事情非常多,後來想再寫的時候,密碼忘記了。”
這個回答一聽就很假,密碼是可以找回來的,除非是不願意,所以言下之意,傅時延已經聽懂了。
前方還熱鬧着,新人被親朋好友圍着拍照,聞榆和傅時延靜坐着,沒再說話。
提出分手以後,聞榆就再沒有見過傅時延了,這些年來,他始終避開跟傅時延相關的消息,不願意聽、不願意提。他一直知道,他和傅時延的未來就像兩條不會再相交的線,不會再有交集,從他們分手那天就決定了,因此再去想他,只會徒增煩惱。
靜靜出了會神,聞榆餘光悄悄瞥向一旁的傅時延,想知道他在做什麽。
卻在下一秒,就被抓了個正着。
聞榆懵了一下,腦子犯抽下意識脫口而出:“你還單身嗎?”
話音落下,他整個人都不太好了。
想一發火箭把自己送上天。
聞榆窘得不行,立刻張嘴準備解釋自己沒別的意思,傅時延忽然笑了,他凝着聞榆,眼底倒映着陽光,笑意清晰可見。
“單身。”
“我一直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