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家
家
家的定義是什麽呢?親人和溫暖嗎?又或者有愛就可以呢?
如果是後者的話,我想我應該也算是有一個小家的,我也曾得到過一點愛。
啊,我并沒有譴責福利院裏的人的意思,只是我一直覺得,一個人的愛和精力都有限,福利院裏照顧我們的那些人,他們也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愛人和孩子,之後他們還要将所剩無幾的愛分給福利院那麽多的孩子,被逐層分解的愛,越到後面就越是稀少。
所以我說,如果有愛就可以稱作是家,那麽福利院算是我一個家,因為我在那裏得到過我這一生為數不多的愛。
興許是我不夠活潑,也可能是長得不讨喜,身邊的小孩一個個被領養走,只有我一個人一直在福利院。
成年之後我也離開了福利院,之後再也沒回去過。
想家嗎?當然想。
想回去嗎?不想。
如果我這些年在外面功成名就一身財富,我當然可以挺直腰杆回到我的家裏,做出一副感激的姿态對人說:“哦,真是感激您當初的幫助,讓我能夠出人頭地有現在這樣一番成就,現在請讓我為你們做出一點貢獻。”
曾經弱小的人收到好心人士的幫助之後逆風翻盤,功成名就之後懷着感激之心來回報,人們向來樂意看到這樣的戲碼,只可惜我沒能造就這樣的美談。
不僅如此,我也做不到在二十八九這樣的年紀,回到幼時接受過幫助的地方再次向人卑微乞憐。
即使想念,即使貪戀,也該被埋在心中不見天日。
他們偶爾會想起我嗎?他們印象中的我是什麽樣子呢?我從前有沒有給他們添過很多麻煩呢?如果有的話,那真是抱歉了。
希望他們不記得福利院有過我這樣一個人,希望他們不會擔心我,如果想起我,也只會揣測我現在應該過得很好。
我希望,她們能早點忘記我,不要記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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