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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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遇到萊姆斯的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具體來說,我毫無睡意,在沒有鐘的房間裏,也沒有輾轉反側,只是雙手搭在肚子上,閉着眼睛思考。時間仿佛在人們全神貫注思考的時候才流動地特別快,等我睜開眼睛時,我發現窗簾外面已經有一些微光了。從剛才開始,就一直有異常活躍的鳥叫此起彼伏,它們在幹什麽,大清早通過吵架來聯絡感情嗎?
我不累,我睡不着。但按照這樣的作息,我一定會在白天的某個時候睡過去,幸好今天不上班,巴德午休時抽煙會讓我心情更差。
我拿起床頭的魔杖,對着空蕩蕩的天花板,試着念了一句呼神護衛。
本以為應該像往常一樣,什麽都沒發生。我的腦海裏回放着白天我與萊姆斯重逢的那一刻,一股暖流沿着我的手臂攀爬至指尖。魔杖的尖端流出一束白光,像絲線一樣慢慢在半空中纏繞、聯結,最後從一團龐大的絲線群中沖出來一只鷹,是我熟悉的白頭海雕。我呆呆地看着白頭海雕在房間上部盤旋,每一次揮動翅膀,都充滿了力量。
等它消散後,我捂着臉,感覺血液沖上了腦袋。
多想和萊姆斯說,我是怎麽從召喚不出守護神,到又召喚出了守護神。
我用什麽添補了內心的空洞?是我接受了莽撞的自己的逝去,歡送走了一些疑慮?還是就算我面對着從霍格沃茨記憶中走來的萊姆斯·盧平,我也選擇了終結學生的身份,站在一個新的舞臺上去開展這段旅程?
空洞永遠與未來相關,它可能恰好就是萊姆斯·盧平的形狀。于是,我的心再一次對我開放了。
我快速從床上爬起來,撕了一小張羊皮紙,就着晨光寫了一張字條。然後蹑手蹑腳地下樓,溜進後院,希望媽爸沒有注意到他們的女兒即将讓家裏唯一的貓頭鷹浪跡天涯。我給貓頭鷹順了順毛發,它親昵地啄了下我的手背。我把字條交給它,對它說,去找萊姆斯·盧平。
我不知道萊姆斯在哪裏,它也不知道,我只是說,去找萊姆斯·盧平。它可能會消失一周、半個月、一個月,在所有可能的地方尋找那個看起來比同齡人都要年長的家夥,把字條丢在他身上,上面寫着:萊姆斯,我們約會吧。
08
母親對貓頭鷹的失蹤很是焦慮,我裝作一副完全不知道的樣子,讓她以為是鄰居家的貓趁貓頭鷹白天睡覺的時候把它吃了。父親對此并沒有這麽着急,他說,我們還可以用貓頭鷹郵局寄信,說不定過一段時間,它自己就回來了。我也希望它能早點回來,越早回來就意味着我越能快點見到萊姆斯。
幸運的是,在貓頭鷹出走的三天後,它突然拍拍翅膀落在後院的籬笆上,嘴裏叼着一張字條。我飛快地沖過去,第一次使我的母親錯以為我太過思念這個小家夥。羊皮紙字條是我寄出去的那張,已經被風吹得皺巴巴的,還有一些不曉得從哪兒粘上的水漬。在我寫過的那一面的背面,多出了一行字:周六晚上八點,破釜酒吧見。
哦,萊姆斯……
09
下班前,我對着盥洗室的鏡子給自己補妝。其實這是我這周以來化的第一個妝,調配師要求素顏上崗,我們可不敢保證坩埚裏的蒸汽接觸到化妝品時會産生什麽反應。調配間流傳着一條謠言,說曾經有個愛美的小姑娘,喜歡每天濃妝豔抹來上班,在魔藥蒸汽長達一個月的蒸騰下,她的臉受到了不可逆的損傷。說起這個小姑娘,巴德還惋惜地搖着頭,她是個天賦不錯的調配師,剛來就能夠完美地一次操作三個坩埚,如果不是太喜歡化妝了,她現在應該是調配間裏技術僅次于他的高級魔藥調配師。
對,一次操作三個坩埚,我譏諷着說,每個坩埚裏都是疔瘡藥水,這個我一年級就會了。如果巴德只是單純以坩埚數量判斷每個人的能力,我還真的可以一次用十個坩埚,煮十份疔瘡藥水。你的确可以這麽做,巴德說,等你一次操作五個以上的坩埚,你就知道不管藥劑多簡單都會出錯,因為你要操作五個以上的坩埚。好啊,那我下次就一次用五個坩埚,做五份狼毒藥劑。
我還是很讨厭巴德,和他無處安放的優越感。巴德說自己是斯萊特林學院畢業的,這讓我想起弗林特,不知道那個大板牙現在活得如何。如果他過得比伍德還要好,我就去催伍德多争點氣,不要輸給弗林特。
我收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離開聖芒戈。
馬上就要滿月了,今天的月亮只比滿月缺了一點點,一看就不是一個完整的圓形。難怪前幾天萊姆斯來開狼毒藥劑,可能明天或者後天就是他變形的日子。
我在聖芒戈對街的餐館裏随便吃了點東西,這是一家巫師開的餐館,不對麻瓜開放。他們的門面從街上看起來,就是一家櫥窗玻璃都碎光的待拆建築物。只有走進去之後才能發現裏面的玄機——一盞大大的吊燈從天花板上垂下來,餐館裏設置了吧臺和卡座,不止賣吃的,還賣酒。比起破釜酒吧,這裏看上去幹淨一些,當然也會賣得比破釜酒吧貴一點。他們這兒的晚餐拼盤挺物美價廉,很多治療師都喜歡過來吃。我至少在餐館裏見到了三張熟面孔,不出所料,每個人面前都擺放着和我一樣的巨大的盤子。餐館的侍應生習慣管晚餐拼盤叫治療師拼盤,因為點這個的都是治療師。斯梅綏克評價這裏為聖芒戈的第二食堂,像他們這種工作十年以上的人,早就吃膩了聖芒戈自己食堂的東西,他們馬上也要吃膩這家餐館的菜了。如果可以,他希望有越來越多的人來這附近開飯店,能讓他們換換口味。
有兩個人只點了兩杯咖啡,我聽見他們在讨論火焰杯賽事,他們好像在選手身上下了賭注,正分析誰更有可能贏得冠軍。他們顯然更希望霍格沃茨能取得這項榮譽,不管最後拿到獎杯的是塞德裏克·迪戈裏還是哈利·波特。
為什麽霍格沃茨會有兩名勇士,這明顯就是不公平的。而且又是波特,他總能被卷入各種事件之中。我不禁感嘆,名人身上所背負的壓力還是要比普通人重一些,像是鄧布利多,或者波特。當我還在學校裏時,我沒怎麽和波特打過交道,伍德和韋斯萊家的人和他熟一些。除此之外,就是經常在萊姆斯口中得知他在幫波特做單獨輔導。如果有人要我三年級的時候就學會守護神咒,我想我是做不到的。
大概七點的時候,我到前臺付了帳,一共是2個西可。我把兩個銀幣放在櫃臺上,便走出了餐館大門。
這條街被施了無數麻瓜驅逐咒,所以現在路上一個人都沒有。我裹緊身上的外套,朝對角巷的方向走去。從這裏到破釜酒吧,走路大概半小時左右,作為餐後消化正好,我也的确吃得有點飽。
拐過幾條街,進入了屬于麻瓜們的倫敦。在人行道上和麻瓜們擦肩而過,不少人行色匆匆,像是有什麽着急的事情要完成。男人無一例外梳着偏分頭,女人無外乎就是幾種發型。有一家唱片店在放綠洲樂隊的歌,我承認比起古怪姐妹,我更喜歡麻瓜的音樂。這是一首相當溫柔的歌曲,吉他聲從音箱中流淌出來,伴随着手掌拍出的節奏,我似乎也想像歌裏唱的那樣,與某個人徹夜長談。
微風拂過我的發絲,将音符甩進發梢。
我在音像店門前停留了一會兒,聽完那首歌。下次擡腳啓程的時候,我嘴裏哼着:“我想徹夜長談,直到黎明。”(I wanna talk tonight, until the mornin’ l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