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一吃就死
第16章 一吃就死
五點半準點下班,奕警官買了一份香酥鴨,直接去三月橋三農菜市場接人。
他來得有點早,突然就想進菜市場看看兔子每天都想去逛的地方到底有哪裏吸引人。
“點點點,點走大黑痣,點不了吃虧,點不了上當,點了臉蛋漂亮亮。”
這聲音走進菜市場就能聽到。老舊的擴音喇叭,配上菜市場昏暗的環境和花裏胡哨的招牌,有八九十年代那味兒了。
奕炀沒往裏走多遠,眼尖地看到那個熟悉的背影。
漁夫帽和一件淡藍的休閑外套,他上回說江北晝夜溫差大,下午出門最好穿件外套,這只小兔子聽進去了。
就是只聽進去一半,穿的是牛仔短褲,到膝蓋下來一點,太短了。
兔子的腿不長毛,勻稱細長,要不看整體,單看那雙腿,還以為是個小姑娘。
不知道警察過來的樂言,已經默默做足了心理準備,他喊住了這位點痣的大叔。
怕耽誤別人時間,直接說明來意,他點點自己的鼻梁,說:“我可以在這裏種一顆痣嗎?”
喇叭裏的小廣告聲音太大,點痣大叔沒怎麽聽清他的訴求,但看他指的位置,職業習慣地找了半天,疑惑道:“你鼻子上沒有痣啊?”
“對,沒有,但我想要一顆!”
“要一顆啊?”大叔連忙擺手,“不行不行,我這裏只管點,不管種,這事兒你估計得去美容醫院問問,那裏項目比我這裏齊全。”
“美容醫院?”樂言沉默了好幾秒,這地方連名字都帶着醫院,那就是很嚴肅的地方,他不想去,追問道:“您這裏真的不可以嗎?”他指着自己的鼻梁,“我只要很小的一顆,能有辨識度就行。”
“年輕人,你這不是和我開玩笑嗎?”大叔還是搖頭,“我也不敢糊弄你,要真給你種了一顆,毀容了的話,我賠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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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毀容,會有辨識度。”樂言認真地在指着自己的鼻梁,“您就在這裏,種一顆小小的,不會毀容,真的。”
“你已經長得很俊了,不需要點一顆痣來獲得辨識度,這顆痣啊,對你來說是多餘的,明白嗎?”
樂言還是堅持己見,準備再次争取的時候,奕炀突然出現,捏着兔子的後脖頸,“你在幹嘛呢?”
由于剛才一直在讨論鼻梁上的痣,大叔下意識就往奕炀鼻梁上看,還真讓他看到一顆。一下就明白是怎麽回事了,當是兄弟倆,笑道:“痣這個東西,在每個人的臉上,展現出的效果是不一樣的,就拿下巴上的痣吧,對有的人來說是美人痣,但是有的人就是媒婆痣了。”
“哦,”樂言分不清美人痣和媒婆痣的區別,還是裝懂地點頭,說了謝謝準備走。
他并不想讓奕炀知道他也想要一顆痣,這樣會很沒面子。
像跟屁蟲,學人精。
這些詞都是不好的形容詞。
奕炀問:“你想點痣?”
樂言還沒回答,熱情大叔說:“他是想種,就在這兒。”大叔指一指鼻梁,“但我還是想說一句老實話,痣不能亂點,也不能亂種,會影響面相的。”
奕炀聽了大叔的話,了然了,把兔子帶出了菜市場。
“你的菜買完了嗎?”
“嗯。”樂言把手上的環保菜籃拎起來,“我買了一條魚,想學着做。”
魚好吃是好吃,就是刺特別多,樂言在自己吃的時候,每一塊都要小心翼翼的,一不小心就是自殺了。
那天晚上奕炀請他吃魚,會主動幫他挑魚刺,這個舉動特別應該被誇獎。如果這次奕炀也願意為自己挑魚刺的話,樂言會很樂意邀請他一起吃晚飯。
奕炀接走他的菜籃,大概看了看。信裏說豆類會讓兔子消化不良,洋蔥韭菜類會讓兔子貧血。樂言雖然已經變成了人,但不能碰的食物還是要特別注意,後果不可預料。
這一看還真讓奕炀看到了黃豆芽,他撿起來問:“這是你拿來煮魚用的?”
“嗯,食譜上有豆芽的用量。”樂言想了一會兒,說:“但我并不喜歡吃豆芽,只是拿它來調味道。”
“這是配菜,換成別的也可以。調味是你買的蔥,姜,蒜和花椒。”
奕炀不知道怎麽提醒他不能吃豆芽,于是有一點使壞地說:“有些菜會有農藥殘留,一吃就死,我們局裏就接到過幾起這樣的案子。保險起見,你下次買的什麽菜都先讓我幫你看看,我是警察,經驗很豐富。”
“真的嗎?”樂言嚴肅地皺眉,焦慮道:“我以前買的那些都沒有仔細看過。”
在兔子心裏,他已經在死與活的邊緣瘋狂試探了。
奕炀安慰說:“你現在沒死就證明以前的都沒問題,不過以後都要注意了。不要覺得麻煩,我們是鄰居,互幫互助是應該的。”
“奕炀,謝謝你。”
樂言好幾次想要回自己的菜籃,但是奕警官很熱心,一路都沒有要還給他的意思。
想到這裏,樂言又開始愧疚了,他真的很不應該兇奕炀,他在心裏默默發誓,以後即便是再生氣,也不準兇奕炀,不能恩将仇報。
走到車前,奕炀才想起來問他怎麽忽然想去種一顆痣。 他把菜籃放到後備廂,上車時樂言已經自己系好安全帶了。
兔子聽到問題,低着腦袋整理壓住的外套,不肯承認道:“我只是随口問一問。”
“我聽到了辨識度,”奕炀側臉過來,仔細地打量他,“你不需要,現在這樣就很好。”
樂言搖頭,“我已經仔細看過了,好像每個人的臉上或多或少都會有一顆,而我什麽都沒有。”
奕炀不能理解他的想法,“你覺得有痣很好看?”
“你的很好看。”樂言拉長安全帶,湊臉過去,停在他面前“奕炀,你這顆痣特別好看,”他不敢用手去碰,只用拇指虛虛地遮住那顆痣,說:“但好像沒有這顆痣,你也好看。”
被一只兔子誇了,還湊得這麽近誇的,奕警官老臉一紅,突然覺得不好意思,欲蓋彌彰地咳了咳,說:“男的怎麽能用好看來形容,一般都是帥,或者英俊。”
“那你很帥,很英俊。”
奕炀捂臉,憋不住想笑,“誇人的時候可以離得遠一點,不要湊到人家面前,這會顯得很刻意,就好像有什麽事要求人家一樣。不是誇,是奉承。”
“啊?”樂言把腦袋慢慢地縮了回去,“這你都能看出來嗎?我以為我沒有那麽明顯。”
奕炀意外:“你……要求我什麽?”
“我今天煮魚,想邀請你來我家吃飯,我請你吃飯,你幫我挑魚刺,可以嗎?”
“把我當你的保姆?”
保姆是什麽?這兩個詞彙瞬間觸及了樂言的知識盲區,但他不會在這個時候問奕炀。他寧願自己猜。
保姆應該是一個比較口語化的詞彙,不明白意思會顯得很奇怪。
兔子大腦快速分析,奕炀的那句話是問句,語氣輕松,就好像在問‘把我當你的朋友?’所以即便不知道什麽意思,樂言也能猜出個大概來。
“可以嗎?當保姆?”樂言真誠地問。
“你想挨打。”
樂言垂頭,悄悄嘆氣。
看來是猜錯了,‘保姆’不是一個好形容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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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言開心:我有一個好鄰居,真的!
作者: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