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 章
☆、 第 34 章
到了培訓學校, 沈歲安一眼就看到了黎初。
黎初穿着培訓學校的校服,站在培訓學校門口,正在跟兩個複讀班的同學聊天。
黎初背着書包, 手裏還抱着兩本書。
現在這個時間段, 馬上就要高考了,學習任務特別重。
黎初選在這個時候請假, 肯定是憋着大招對付宋翎呢。
沈歲安在心疼宋翎的同時, 卻也忍不住勾起了唇角。
黎初宣誓主權的方式很簡單,就是變着花樣的纏着她, 不讓她去見宋翎和陸皎皎。
上次陸皎皎過生日, 沈歲安出于禮貌,想偷偷去宋翎她姐家給陸皎皎送份禮物。
結果被黎初給發現了。
黎初直接把她攔在了地下停車場。
其實還挺刺激的。
地下停車場人來人往的,黎初膽子大, 也不在乎被人看見。
不時有路人聽到聲響往她們這邊張望。
沈歲安沒辦法,只能單手捂住了黎初的嘴。
等到生日宴會結束了,宋翎來地下停車場取車時, 看到她的車,可能感覺比較眼熟,就好奇的上前打量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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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就撞上了限制級的一面。
好在宋翎反應快, 愣了一下, 開口就罵,“沈歲安, 你不是人。”
“今天可是女兒的生日宴會, 你全程不出現不說, 還領着這麽個不要臉的東西, 在這裏做這種不要臉的事情。”
“我要跟你……”
黎初眸光一動,她期待宋翎能說出離婚兩個字。
宋翎也想直接把離婚兩個字給喊出來的, 可是她頓了一下,調整了一下情緒,繼續說道:“……跟你拼了。”
離婚是不可能離婚的。
不是為了家産和孩子。
而是她和沈歲安根本就沒結過婚,沒結過又怎麽去離。
黎初失望的咬了一下牙,在宋翎看不到的地方,輕掐了沈歲安一下。
掐得沈歲安心裏癢癢的。
反正只要黎初和宋翎杠上了,沈歲安作為被争搶的對象,都不用主動要求,就能享受到自家老婆給予的各種福利。
小日子過得別提有多滋潤了。
就是苦了她的好姐妹宋翎了,每次黎初一出來,保準得去醫院做一次心髒造影。
有一次還跟她商量,“反正早晚得被黎初給氣出心髒病來。”
“要不然我直接搭橋算了。”
“就當是提前預防了。”
沈歲安等了幾分鐘,見黎初和同學聊的差不多了,才按了一下車喇叭。
黎初回頭,看到沈歲安,抿嘴一笑,用沈歲安絕對能聽到的聲音,跟兩位同學說道:“我先走了。”
“我家長來接我了。”
同學單純,沒多想,以為黎初口中的家長,就真的是家長。
其中一位同學張望了一眼,羨慕的問道:“黎初,來接你的,是你姐姐嗎?”
“你姐姐長得可真漂亮。”
黎初點頭,回答道:“是的。”
親熱的時候,沈歲安還挺喜歡被叫姐姐的。
黎初走到路邊。
沈歲安先一步下車,接過了黎初身上的書包,扔到了後面,又幫黎初打開了副駕駛的門。
車啓動之後,沈歲安故作抱怨的說道:“叫我家長。”
“管你又不聽。”
黎初明白沈歲安的意思,她瞥了沈歲安一眼,說出了沈歲安想聽的答案,“那是你管的時間和地點不對。”
“要不然你換個時間和地點管?”
“比如睡覺的時間。”
沈歲安挑眉,期待的問道:“那地點呢?”
黎初這次請假,就是為了把沈歲安留在身邊,不讓沈歲安去參加宋翎的那個慶功宴。
黎初乖巧的說道:“地點姐姐來定。”
“我聽姐姐的。”
這小日子。
真是絕了。
沈歲安習慣性的把手搭在了黎初的腿上,她摸了摸,問道:“寶貝,你想去哪裏玩?”
現在剛入夜,沈歲安想帶黎初去逛一逛。
黎初的愛好,只有兩個。
一個是學習。
一個是氣宋翎。
這兩個愛好都挺費心神的,沈歲安就想着帶黎初去放松一下。
“大學城旁邊那個電玩城,你上次不是說想去看看嗎?”
“再去電玩城旁邊的商場,給你買些新文具?”
黎初回答道:“先去吃飯吧。”
“我有點餓了。”
“然後回宿舍換個衣服。”
黎初掩藏住眼中的算計,聲音乖巧的說道:“我想去看條裙子。”
“姐姐陪我去。”
“行。”沈歲安點了點頭。
黎初的衣櫃裏,都是各種各樣的學院風的制服。
小短裙一排一排的。
沈歲安經常陪黎初去買小裙子,也沒多想,直接應了下來。
培訓學校門口的飯店,都是一些學生愛吃的快餐類。
沈歲安選了一家黎初平時總去吃的漢堡店。
吃飯的時候,沈歲安多要了幾杯飲料。
并以平均每吃半根薯條,就得喝一杯飲料的節奏用着餐。
黎初察覺出了異常,她看向了沈歲安面前的薯條。
沈歲安以為黎初想吃,拿起一根薯條,蘸了一點番茄醬,送到了黎初的嘴邊。
“寶貝,吃點薯條嗎?”
詢問間,沈歲安端起飲料,又喝了一口。
黎初張嘴,嘗了一口薯條。
薯條的味道很正常。
就算快餐普遍味道都重一些,可也沒到需要一杯一杯往肚子裏灌飲料的程度。
黎初問道:“你怎麽了?”
沈歲安笑了一下,模棱兩可的回答道:“上頓吃鹹了。”
在逃老婆下手還挺狠的。
半罐鹽,說倒就倒,一點也不顧她的死活。
黎初神色一斂,她和宋翎鬥的熱火朝天的時候,難免會忽略一些其他的東西。
“上頓飯誰做給你吃的啊?”黎初試探性的問道。
“沒誰。”沈歲安随口回答道。
黎初心中一凜。 有情況。
黎初穩了一下情緒,聲音乖順的說道:“姐姐工作壓力大,偶爾找別人放松一下,解解乏,我能理解的。”
話是這麽說,可要是真讓她找到了那個給沈歲安做飯吃的女人。
她有的是方法讓那個女人消失。
黎初這個人格,注意力都在宋翎這邊,暫時沒有注意到其他人格的存在。
除了喬璐。
黎初認為喬璐是沈歲安的偶像。
追星而已。
也正常。
其實一開始黎初還挺介意的,沈歲安家財萬貫,想包個喬璐這樣的小演員,是一件很輕松的事情。
可當她問起喬璐的時候,一向寵着她的沈歲安,竟然難得的發了脾氣。
“誰說26歲事業有成的總裁不可以追星了。”
沈歲安板着臉說道:“寶貝,你根本就不是嫌棄我追星。”
“你就是嫌棄我年齡大了。”
典型的偷換概念。
再加上無理取鬧。
黎初無奈道:“我沒有。”
沈歲安用力搖頭道:“我不信。”
黎初,“……”你愛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