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喜歡
9.喜歡
犬怪看着林蔭。
她似乎很煩惱。
這讓犬怪也跟着煩惱。
想做些什麽讓她開心。
至于原因,大概是因為,它喜歡人類。
它的記憶力一向不是很好,但它姑且記得,自己的意識誕生時,并沒有固定的形态,全身都是流動不定型的。
這樣很不方便,總是會将肢體不小心忘在哪裏,而且在進食之後,也會搞不清哪些是食物該被消化掉,哪些是它本身的器官應該留着。
讓它憑空捏造一個外表太為難,它決定複刻一個看着順眼的生物。
之所以選擇那條狗,只是因為新島本來物種就不豐富,它剛好出現了,體溫跟它差不多,食譜類似,同樣嗅覺靈敏,且喜歡人類。
喜歡一起玩一起睡,和喜歡吃掉,都是喜歡,沒有區別。還記得那是與條老狗,等不回主人,奄奄一息。不定型的怪物都不确定到底是自己提前結束了它的生命,還是在接觸它的時候,它剛好呼出最後一口氣。
在複刻它構造的時候,不定型的怪物将它的身體破壞的很徹底,不拆解就無法複制,不弄清楚每一處構造就會有漏洞,比如眼珠子突然掉下去,滾到角落裏不好找回來,或者消化器官的拼接順序錯誤……
它折騰了很久,等終于能穩固形态之後,已經在這座空房子裏住了相當久。
這期間,有人類來過,但氣味很陌生,老狗期待的人類再也沒回來過。
或許是死在外邊了,畢竟人類是那麽脆弱的生物。
不速之客們在它眼皮子底下大肆翻找并搞破壞,它起先并沒有在意,畢竟自己的腦子還沒完全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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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這兩人臨走還打算放火将房子燒掉。
它只好出手,一爪子一個,那那兩人都拍成了肉泥。
然後本着不浪費食物的原則,将他們吃了。
不包括頭。
腦子那種東西黏糊糊的本就不好吃,相比之下,它更喜歡能撕裂成纖維的肌肉。而且,現在它自己的腦子還沒處理完全,還裸露着,萬一再不小心混進新的就更糟了。
畢竟這兩個人看起來怪笨的,就算看不到它,也該能感受到這裏的危險,卻只知道對着亮閃閃的器物大呼小叫。
過了幾天,它終于梳理好了自己的腦子。又有人登門,仍然是兩個。
其中一個矮胖肥膩,應該曾經在這棟房子裏住過,但住的不算久。
另外的那個氣味陌生,戴着眼鏡,倒是很識相,一步都沒有踏進來,只是站在門口打量着裏邊,對矮胖子發號施令。
怪物不介意多個人類室友,畢竟人類很愛打掃巢穴。
不過矮胖子最後也沒有住進來,他只是戰戰兢兢的将人頭和骨屑清掃幹淨就走了,然後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送點鮮肉過來。
似乎是想喂養它,每次都不停地嘟囔着什麽,大概是說能繼承到A區的房産,他就是死也不會放手,希望怪物能給他點面子一類。
眼鏡人也會偶爾帶不同的人過來,笑容殷切的推銷。
後來終于有人在這裏住下。
它去嗅了嗅未來的室友,想要記住這人的氣味,可新室友卻在意識到它的存在之後崩潰大哭,逃了出去。
奇怪,如果不願意和它住在一起,為什麽要搬過來呢?
它當然理解不了,一個人用畢生積蓄買了房子之後,發現是被中介坑了,買到的不僅是兇宅,還是被怪物盤踞的兇宅會有多崩潰。
它當然也不知道,崩潰的房主偷偷上網求助,卻只引來看熱鬧不怕事大的好事者:拜托,知道A區多少人這輩子都沒見過怪物嗎,你開個賬號直播就能發大財,這福氣你不要就給我!
房主:好啊!那你帶走!
誤打誤撞之下,房主真的找別人“領養”了怪物。
但第二任主人顯然也覺着自己被坑了。
他只是一時在網上口嗨,哪想到家中真的住進了一位新朋友。他火速搬走,并學着上一任的方式,試圖将燙手山芋丢出去。
犬怪活成了一個都市傳說,有時候會在離開之前将前任主人吃掉,有時候不會。至于這些短暫的室友摸清的所謂規律,根本不存在,全看它心情而已。
它喜歡人類,這種生物作為食物很好,作為室友很好,作為枕頭很好,作為墊子很好,作為抱枕很好。
它喜歡人類,但人類卻不怎麽喜歡它,哪怕它會收斂食欲,大部分人還是會顫抖着哭喊着逃走。如果其他的角色他們都不願意承擔,那就只能做食物了。
林蔭是第一個接納它的人。
這個女人有些遲鈍,或者說自欺欺人,很久都沒意識到它的存在,後來知道了,沒尖叫着逃走,還試圖給它零食吃。
倒是很多人都嘗試過喂它,林蔭提供的零食也不是質量最好的,但這不重要,她願意繼續住在一起,并且和它說話。
她甚至還願意摸摸它的頭,和它睡在一起,規劃未來的生活,願意給它買衣服和給它洗澡……嗯,後兩項其實沒有必要。
它舔着林蔭的臉頰,尾巴尖又搖晃起來。
想讓她開心。
林蔭的憂慮是在那個男人來過之後加重的,不知道将他吃了林蔭會不會舒服一些。
不過好像那個人又是林蔭口中的好人。
好難辦,它有些煩躁的甩着尾巴尖,用林蔭的手腕磨牙。
第二天一早,林蔭起床的時候,犬怪已經不見了蹤影。
跟一般人想象中潛伏在暗夜裏的可怖怪物不一樣,這家夥作息還蠻健康的,天亮出門天黑回家,只有住處有危險了才會在夜裏出去。
還不用林蔭起大早去遛狗,完美。
林蔭今天日程很滿。
首先,要去指定的醫院做檢查。
過程倒是很簡單,只要采血就行了,檢驗結果大概三小時之內就能出,林蔭看了下時間,她取了結果之後再去上下午的課也來得及,索性在休息區玩起了手機。
反正在哪刷手機都是一樣的,省着之後還要再跑一趟。
坐了有一回兒,一個穿着病號服的人就走到了她面前,一擡頭,竟然是王齊警官。
“方便聊一會兒嗎?”他問。
林蔭點了點頭,忍不住多看了意見王警官空空蕩蕩甩着的袖管。
“斷了,就在之前你給我發消息那晚。”
林蔭略有心虛的明知故問了一句:“這麽嚴重?不能再接上了嗎?”
王齊:“不能了,本身損毀就挺嚴重,還丢了,只能等傷口愈合之後安裝義肢。”
之後又問林蔭最近公寓樓有沒有異常情況。
他人是住院了,但還在跟進案子。
周骁雖然認為他該靜養,可門衛的案件至今仍然是只有二人組負責的刑事案件。
雖然離奇死亡只剩一顆頭,非常駭人聽聞。但早就讓全新島警察頭疼的連環失蹤案顯然更被重視,特別是這樁案子最近的受害人越來越多,明顯不是一個人,或者一個怪物能做到的。除非是一群怪物,能同時在多處作案。
另外,還有連續襲警案件,被出獄的罪犯襲擊的警察不止他一個。新島上每個警察局都忙的屋頂都要掀飛,人人腳不沾地,根本沒法給他們增派人手。
這些當然并不需要和林蔭說,雖然失蹤案中的兩個受害者跟她住在同一棟公寓,但案發當時她人都不在家,作案手法也不同,大概是無關的。
這事如果讓林蔭知道,她肯定更加心虛。
是她讓犬怪将人頭扔掉,造成了死不見屍的情況,它的覓食才被歸為了另一件案子,增加了調查難度。
林蔭在王警官的視線下渾身不自在,她在麻煩事裏越陷越深,一想到還要跟王警官這個仿佛能看透人心的老警察相處兩個多小時就覺着窒息。
但王齊已經不太懷疑她了。
他先前認為林蔭之前态度詭異,肯定知道些什麽。但如今看來,林蔭的所有反常狀态,都很可能是中毒引起的症狀。
畢竟死者仲元青遵紀守法了大半輩子,幾年前都還因為抓小偷受過傷,也是突然轉變了性情,又跟蹤又下毒什麽的,簡直就是換了個人,美好的品格全部丢失,只剩下滿身惡意。
當然,這還是要等檢驗結果出來才能有定論。
二人都在等結果,很快,就等來了第三個人。
周骁狀态不大好,腳步很虛浮,說大概是最近太累,早上出門時突然感覺背後好像有誰跟蹤,甚至呼吸都噴到他後背上了,他差點就從樓梯摔下去,結果一回頭,什麽都沒有。
林蔭:……
所以犬怪一早出門是去找周骁了?
找他幹嘛,不至于這麽小氣,就來家裏待了幾分鐘就被記恨上了吧!
周骁每天都要來探望搭檔,如今看到林蔭,嘴裏念叨着真巧,眼睛裏閃着光,還将手裏拎着的食物熱情的分給林蔭。
全是他自己做的,色香味俱全,冒着騰騰熱氣,廚藝比林蔭好多了。
但林蔭愣是沒敢接,生怕再沾染上周骁的氣味,回家之後被犬怪聞到,明天就不只是吓唬周骁警官一下子,而是一爪子把他推下去,慘案喜加一。
這樣煎熬了一個多小時,化驗結果終于出來了。
林蔭的血液裏果然含有一定量的毒素,但不算嚴重,濃度連之前仲元青體內的十分之一都不到。護士說,若她沒有不适,就沒有入院治療的必要。當然,最好可以每周都進行一個全面檢查,以防止突然出現預料之外的惡化。
林蔭也知道,一種全新的生物毒素,沒有泛用解毒劑是正常的,她沒被扣在醫院當小白鼠試用新藥,已經是當地政府尊重公民人權的體現了。
【之前存稿忘記修了,重新修了下錯別字,內容沒有變化】
狗狗:我喜歡人類!【搖尾巴】
林蔭:為什麽?
狗狗:因為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