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課間,班裏幾個男生大笑着朗讀着一封剛撿到的情書。路春宵在座位上死盯着手裏的課本,坐立不安。
情書是他寫的,寫給班裏最受歡迎的男同學,盛昱。
路春宵不記得當初自己具體是怎麽覺醒了對男生的興趣大于女生,但對于何時喜歡、在哪喜歡、怎麽喜歡上盛昱卻記得一清二楚。
他父親與盛昱的父親盛國成早年是關系親近的好戰友,為了送他來這所師資力量雄厚的私立中學讀書,父親厚着臉皮聯系上了退伍後下海從商的盛父。
在盛家,路春宵第一次見到盛昱。
盛昱身着擊劍服,從練習室被喊出來打招呼,冷着臉似有些不耐煩,但路春宵還是喜歡上了他,一發不可收拾。
許多個深夜,他學愛情電影中的情節寫了許多表達感情的信件。有的信件內容直白,頂頭便是“盛昱你好,我喜歡你”;有的信件表述委婉,通篇表示想像父輩們那樣做朋友,提出有空周末可以相約看電影。
無奈再多信件也抵不過對現實清醒的認知,路春宵明白一個男的對另一個男的突然告白有多麽駭人。跟他并不算熟悉的盛昱一旦知曉心意,不僅不會接受,還有可能從此遠離。
于是告白信逐漸成了孤獨的訴說地,從入學至高二,他将所有想對盛昱說的話一五一十寫了進去。
今天這封不小心從英文書裏掉出來、被他們撿了去的是第五十五封。
盛昱家境優渥,學習和長相也出衆,有人喜歡不是件多奇怪的事情。
然而暧昧和八卦是高中生課餘時間最好的放松劑。嫉妒也好,好奇也罷,大多數人仍想知道這個互聯網時代是誰在用寫告白信的古早方式追求那位高高在上的天之驕子。
壞消息是,信上的內容已在一個課間傳得整個班級人盡皆知;
好消息是,路春宵還沒來得及在信上署名。
又一個課間,他們開始猜測信是哪位女同學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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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時盛昱正在校外參加奧數比賽,他不在,平常圍在他身邊的人好像找着了新樂趣。
路春宵不敢離開座位,更不敢表現得太過在意。忽然,帶頭的沈庸把信拍到他桌子上,問:“你知道是誰嗎?”
沈庸是盛昱的好友,平常不會把不起眼的他放在眼裏。
路春宵能清楚感覺自己的心髒停頓了一拍,信紙上熟悉的字跡和內容瞬間展現在眼前。他用胳臂緊緊擋住手中的課本,生怕沈庸的視線再往下點兒就會發現兩邊的字跡一模一樣。
好在對方并沒有太在意,問他也只是覺得他離撿到信的位置近而已。
“算了。”沈庸收回信,對其他人笑着說,“明兒收作業的時候咱拿來比一比就能找着了。”
為了徹底結束這場鬧劇,路春宵在體育課上假借去洗手間,快速拐彎跑回了教室。
班裏只有他的同桌林雙雙在,她正因生理期在位置上趴着休息。
好在他們關系很好,路春宵顧不得別的,打了聲招呼,說是回來拿東西,然後在沈庸的課桌下蹑手蹑腳地翻找。課前,他用餘光瞥見了沈庸把告白信夾進一本書裏。
很快,那張被多人傳讀的紙被找了出來。
「盛昱,你好。今天下了雨,雨水裹挾着細微沙塵的味道很好聞,我在關窗戶的時候想到了你……」
路春宵不忍繼續看下去,原本真心實意的書寫,此刻變得異常矯情。
他把信折起來塞進兜裏,一切順利,可就在下一秒,一個熟悉的聲音從背後響起:“你在幹什麽?”
盛昱的出現令路春宵措手不及,他下意識往後退,嘴上說着“沒幹什麽”,心裏則想着完蛋了。
“沈庸的桌子。”盛昱插着兜走近,“偷拿了什麽?”
偷。盛昱用到這個字眼。
路春宵鼻子發酸,想說自己并沒有偷,信本就是他寫的,他只是想拿回去。
他開不了口。
沉默太久,盛昱沒了耐性,“拿出來。”
就在路春宵思考要立刻轉身跑出班級還是将信件撕碎吞進肚子裏時,林雙雙擡起頭,看向他們。
林雙雙是路春宵在班裏最好的朋友,也是路春宵這場暗戀的第一旁觀者。
“是信。”她告訴盛昱,“我寫給你的告白信。還沒寫完就被人撿到了,所以拜托路春宵幫我拿回來。”
在盛昱的幹預下,沈庸等人結束了尋人游戲。
“獲救”的同時,路春宵心中五味雜陳。他既厭惡自己的膽怯,又好奇林雙雙為何願意擔下這件事情。
那些男生的嘴不嚴,怕是不久就會讓每個同學都誤會成林雙雙給盛昱寫了封告白信。林雙雙是個好姑娘,容易因此走入他人的閑言碎語。
無人的角落裏,路春宵向林雙雙道謝,沒承想她反而回了句“對不起”。
林雙雙心思細膩,即使路春宵沒說,她也看出了他對盛昱不可言說的情愫。只是喜歡是種不論先來後到的無理感情,她實在沒辦法做到因好友喜歡便放下自己的真實情意。
認下那信,除了想幫忙解圍,更是有心抓住追求盛昱最佳時機。
如此一來,盛昱會注意到她,也必然會被她的勇氣所吸引。
林雙雙是個聰明人,盛昱的确注意到了她。
回家的車上,盛昱倏地問路春宵:“你一直知道林雙雙在做什麽?”
盛父對戰友的孩子多加關照,得知路春宵沒能參加任何補習班,就在高二學期一開始讓他同盛昱上每周兩次的全英文家教課。也只有在這時,路春宵可以和盛昱一起回家。
盡管路上和課堂他們的對話都不多,但私下相處總是路春宵最開心的時刻。
今天的開心時刻多了另一個人的名字。
路春宵心裏咯噔一下,看了眼前排默不作聲的司機,撒謊說:“嗯,知道。”
盛昱沒有繼續往下問,路春宵卻坐不住了。猶豫片刻,他問:“你會答應她嗎?”
盛昱有些驚訝,在他看來路春宵這人很是無趣,平常話不多,多數時間都在埋頭苦讀,不打籃球也沒參加什麽社團。不過無趣歸無趣,總不是個八卦的家夥。
路春宵猜出他在想什麽,趕緊解釋:“因為雙雙是我朋友,我們關系很好,所以……”
“哦,”盛昱大概是信了,反問,“那你覺着我要跟她交往嗎?”
“交往”二字刺了下路春宵的心,盛昱這麽問,說明他已經在考慮了。
路春宵想說不要。
不要。因為我喜歡你。
但是他沒有資格這麽說。
無論有沒有林雙雙,他一個同性戀都沒資格阻止盛昱喜歡女生,跟女生交往。更何況盛昱現在問的是他最好的女性朋友。
在學校,林雙雙說過那句“對不起”後,滿懷歉意地坦白她對盛昱的喜歡不是一時興起。早前她軍訓期間因低血糖暈倒,是盛昱恰好路過,二話不說背起她跑去了醫務室。
林雙雙模模糊糊在盛昱的背上萌生了少女情懷。上百個日夜,她悄然投過去的目光和在意并不比誰少。
路春宵說:“雙雙很好,我覺得你和她交往很合适也很般配。只要不影響學習就好。”
這話說違心也不違心,路春宵确實這樣認為。他和盛昱認識卻絕不算熟識,很少說太多課業以外的話,這好像是自認識以來第一次。雖然第一次就是為了撮合最好朋友和最愛的人,但他也不願摻太多假。
聽完路春宵的回答,盛昱輕笑了一聲。不知是在笑這句土到掉渣的“般配”,還是嫌棄說教式的“不影響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