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你的名字怎麽寫
你的名字怎麽寫
“祛除異味?你找那種植物幹嘛?”
“很多天沒洗澡了,聞着難受啊。”
銅脈先是一愣,随後哈哈大笑,“你們人就是麻煩,好,大爺我好心替你找找。”
說完它就不知道跑去哪了,應該是去附近尋植物了。
路上只剩張方同跟無名兩個人。
無名走在前面大概七、八米的位置。
一直都是酷酷的,沒有回頭看過。
張方同盯着他的背影。
漸漸好奇起一件事。
這妖怪跟他一樣,也是沒有洗澡,身上的衣服不臭?
抱着這個疑問,他的目光又從無名的身上移到了腳上,那雙光腳雖然沒穿鞋子,可比很多穿了鞋子的還要“耐磨”,一路上,不管是什麽路況,地面上縱使有突出來的鋒利石子,無名也照踩不誤,只是讓人看着怪不舒服的。
聽那小獅子說,這妖怪打赤腳打習慣了。
這不是什麽好習慣吧?
“來,你要的東西。”
銅脈辦事還是挺有效率的,很快便采集了張方同需要的能夠祛除異味的植物,張方同将其拿在手中聞了聞,的确有一股芳香,帶點薄荷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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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了。”
很快,他又犯了愁,這東西要怎麽用?
“看我的吧。”
銅脈知道張方同的難處,朝他手中的植物吹了口氣,很神奇的,那些植物化為了一股粉末,自動圍繞着張方同轉了一圈,待他再聞自己衣服的時候,臭味已經是消除了很多。
“獅兄,看不出來,你還是有兩下子的。”
就這麽點小恩惠,讓張方同感覺銅脈也親切了一點,稱呼它不再是小不點,直接兄弟了,銅脈一被誇就驕傲了起來,昂着頭道,“我何止是有兩下子,本事多着呢,只不過怕一下子全使出來,讓你看見了承受不住而已,放心,以後乖乖聽話,我自然會滿足你的合理需求。”
誇一句,還蹬鼻子上臉了……張方同嘀咕。
“你說什麽?”
“沒什麽,我就是在想,你說的合理需求,那下一頓有肉吃算不算?替我去獵補一些山中野味,我吃飽了,有力氣了,你使喚得也更帶勁點,對不對?”
經過幾天相處,張方同已經把這小獅子的脾氣摸透了。
銅脈就是典型的吃軟不吃硬,你要是跟它嗆,跟它沖撞,那是一點好處也得不到的,不過,要是能順着它的舒服點說話,它滿意了,也會去做一些符合你期望的事情,而且是心甘情願的。
“哈哈,行,說吧,想吃什麽?”
“這我不挑,只要是肉即可。”
張方同見好就收,沒再提其它什麽要求了,他們步行了幾個小時,最後到了休息,也是午餐的時間,銅脈依照約定,去給張方同打獵了。
無名席地盤腿而坐。
自從上次他找張方同“補充”了一次體力之後,也沒再有那種行為,看來類似于強力充電,充一次能維持比較長的時間。
這倒是讓張方同感覺也輕松一些,雖然他自己完全沒有被“損耗”的感覺,可心理上總是感覺怪怪的。
由于這妖怪盤腿坐着。
腳面便可以被看到。
張方同發現那上面十分坑窪,也有很多傷口結痂未愈合的痕跡,頓時生出一股感慨,感嘆還是人比較幸福,人會制作衣服、鞋子等等生活必需品給自己,最基本的需求滿足了,還會制作出裝飾品,奢侈品等等滿足另外的需求。
同樣作為生物,野獸之類就沒那麽多講究了。
妖怪外表看着是人,內心其實是獸吧,聽說他本原是只狐貍,狐貍當然是不用穿鞋子的,但狐貍成精以後,不愛講究,不喜歡打扮自己?
像昨天遇到的那個妖豔女人,就十分貌美,也懂得如何突出自己的優點,如果妖王也是個狐貍精的話,那狐貍精跟狐貍精之間,差距還真不是一般大。
想起昨天女人對自己的誘惑。
張方同并未覺得誘人,反而心生反感。
他一直就不太喜歡過于主動的人,從小就是這樣了,不謙虛說一句,以張家的地位和財富,加上遺傳了爺爺年輕時俊美的外貌,圍在他身邊的人算很多了,男女都有,什麽性格的也都有,後來辍學去了國外游歷,更多。
很奇怪的是。
他從未動心過。
就算有豪放之流,曾脫光了衣服站在他面前——好吧,他也不是聖人,血氣方剛之時,生.理反應是有的,不過絕對沒到讓他失去理智的程度。
他覺得親密的事情,就是要跟喜歡的人一起。
算是某種心理潔癖?
……突然扯遠了,張方同把思緒拉了回來,此時周圍比較安全,氣氛也還好,算是少有的,能稍微放松下的時刻了,當他覺得有點熱,想把袖子挽起來,看到手腕上的一塊手表。
愣了一下。
對了,這手表是出事那天在梁博給他的,說是最新研究,他當時戴上去就沒取下來,穿越到古代的這麽些天,也沒空去留意,這時見到手表就想到梁博,心裏面空落落的。
罷,也算是無意中帶了件可以有些念想的東西。
張方同撿了根樹枝,随意在地上瞎畫着,他思緒飄散,飄着飄着,想到妖怪叫無名,是哪個wu,哪個ming?
随着自己的猜測,他在地上組合了一些字,卻不知道哪個組合才是對的,一擡頭,發現妖怪正好看向自己,脫口而出,“你的名字是哪兩個?”
無名看了看地上的字跡,并沒有給出答複,張方同倒是沒忘他是啞巴,不過,就算嘴上不能說,用手指也是可以的吧,難道……這妖怪是不識字的?
就在他想着再說點什麽打圓場的時候,無名伸出手。
他并沒有指向地上的任何一組字跡。
因為沒一個是對的。
轉而取過張方同手中的樹枝。
寫下了兩個字。
“無——名。”
張方同一邊看,一邊讀了出來,一邊讀,一邊對此有強烈的認同感,難怪剛才自己在猜測的時候,諸如“吳銘”,“蕪冥”之類都覺得不對,好像哪個放在妖怪身上都不合适。
人的名字,其實就是個代稱,方便日常相處稱呼與生活儀式記錄,卻也在很多時候,如同一個人的外貌一般重要,一個好的、符合本人氣質的名字,絕對是加分的。
無名,無名,很适合這妖怪啊。
就是性格寡淡低調到,不想在這個世上留下自己的名字,所以幹脆“無名”一樣。
他自己起的嗎。
還是父母?
“我叫張方同。”
張方同又從無名手中取過樹枝,在地面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無名看了字一眼,又看了他一眼,沒再進行任何交流了,張方同覺得有些自讨沒趣,把地上的字都擦了,嘴裏嘀咕,這小獅子怎麽去那麽久?
“我去找找獅子,放心,不會逃的。”
終于,張方同站了起來,打算周圍走一走,這片區域相比于前幾天的險惡,好上了很多,他确實也是想找找銅脈,無名沒有任何表示,應該就是默許了。
張方同周圍邊走邊喊。
卻一直沒得到什麽回應。
對小獅子來說,捕食野味應該很簡單。
不就是幾分鐘的事?
最後,銅脈沒有找到,張方同卻在一處地方發現了一堆稻草繩,這絕不是深山野林裏自産的東西,應該是某個獵人遺留下來的吧。
他走過去,彎下腰拾起,腦中忽地閃過無名那雙光腳,竟生出個念頭。
給妖怪編一雙草鞋?
以前在北美洲一個小國家的部落裏,有一些族人教過他原始的編制技術,當時只覺得好玩,學了一下,自此也沒有再編過了,今天突然起意。
果然,面對着妖怪的那雙光腳,是有強迫症的吧?
要殺他歸殺他,一直光着腳在自己眼前晃悠,總覺得哪裏有點不對勁似的,張方同盤腿往原地坐了下來,心裏還沒決定到底要不要編呢,手上倒是先開始有了動作起來。
別看他一米八幾的個頭。
做起手工活來也不笨拙。
大概五六分鐘後。
一雙醜、但是成型的草鞋誕生了。
“不太好看……反正是給妖怪穿,講究那麽多幹嘛?”
張方同自言自語,審視了他的作品一番,最後決定就是它了,把草鞋拿給那妖怪,一來,免去自己每天看着他光腳的不舒服,二來,讨好他一下,讓他放下戒心,自己也好行事。
當下,他的心思由于大部分放在鞋上,忽略了周圍。
如果稍微機敏一點,就會察覺,自天上緩緩下落了一個物體,物體朝他無聲無息靠近。
待還有七八步距離時,出聲——
“你與無名是什麽關系?”
嚴厲的男聲傳來,驚了張方同一下,一個沒拿穩,手中草鞋往前掉了出去,等他彎腰去撿的時候,已經有一只腳踩在了上面。
腳的主人,就是說話的男子。
張方同彎着腰後退幾步。
擡頭,挑眉,這是何方神聖?
眼前突然出現了一個氣宇軒昂的男人,他一身華服,披着墨金甲,面如冠玉,透着峻冷,周身甚至還環繞着些許霧氣,不像是普通人……也不像是個人。
他看向自己的眼光。
絕不友好。
“你認識……妖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