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荒郊野嶺三人行
荒郊野嶺三人行
“此次滅妖行動中,有渾水摸魚的,也有不少武林和道家的高手,現在他們死于非命,妖怪們出來橫行就更加肆無忌憚了,可以預想,今晚過後,不久人間就會爆發一場妖禍,那時便需要我們出手了。”
“意思是說,我們入世去抓妖?”
“正是,霄兒,你學習道法也有十多年了,這次是練習的好機會,準備好了?”
淩霄下意識挺了挺胸膛,表達自己的積極态度,“早就準備好了!”
他的确是個積極的道士,不然之前也不會來參加月食夜的萬妖谷滅妖行動了,只不過還是魯莽了一些,給師父添麻煩了。
想到這,他又摸了摸後腦勺,“師父,徒兒這次非但沒有抓到什麽妖,反而還讓您千裏迢迢趕來相救,徒兒真是沒用,不過徒兒下次會争氣,一定不會讓師父失望的。”
楊振英被徒弟誠懇,又有些傻的模樣逗笑了。
作為一名得道高人,他的徒弟有不少,淩霄絕對不是最出色那一個,相反,在某些方面的資質,可以說是差得可以,但他卻最喜歡這個徒兒。
原因無它,只因這個徒弟是內心最有善意,待人最為坦誠的。
“霄兒,為師知道你的心意,不過你要知道,入道門,并不是為了什麽争氣,也沒有什麽讓不讓人失望的,你要做的,是真正參透道理,解救更多陷于苦難中的人。”
“知道了師父。”
說到這裏,楊振英一下子想到了什麽,嘆了口氣,“虧我還以為,妖界在無名的帶領下,真的會有所改變,看來還是判斷錯了,這一次的事情如果是他一手策劃,其心之深,不容小觑。”
淩霄的眉頭皺了皺。
有點不認同這個說法。
“師父,現任妖王看上去跟別的妖怪真的很不一樣,不像是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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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妖法很高,能化為看上去沒什麽攻擊力的普通人,但絕不能以外貌或表象去下結論,不可輕易信任妖怪,明白?”
“我會提高分辨力的了。”
距離天亮還有一段時間,淩霄心疼師父連着好幾天都沒有好好睡過覺了,讓楊振英接着繼續休息,楊振英點頭,叮囑了幾句後躺下。
淩霄自己昏迷多時,早就睡夠了,再加上心中帶着諸多疑問,倒是很清醒。
他守在師父旁邊,用手把玩幾顆随意撿起的小石子,有一搭沒一搭的狀态,思緒也容易飄散。
不知為何,不經意間,便想到了妖王。
在他下谷之前,向周圍好奇的衆人說起過,現任妖王是個長相俊美的男人,當然了,那是因為妖王的妖法足夠,能夠幻化成一名男子。
當被知道其本原為狐時,大家都認為應該是長相魅惑的妖,這個說法被淩霄否認了。
雖然在那次相遇時,他算不上近距離跟對方接觸過。
可對方與傳統意義上的“狐妖”,确實不同。
幾年之前,淩霄剛從道館學成,初次下山抓妖,卻遇到了百年一遇的雪災,在被衆多雪妖圍攻之時,被現任妖王救下,對方可以說是他的救命恩人。
所以在淩霄心目中。
他認為妖王是個心中有善的妖。
自然……評價标準就不一樣。
道士的職責是除妖,他也不能只憑借某次單一事件的主觀感覺,去對人對事下定義,這不是分辨是非的方法。
可不管怎麽說,他都希望,能夠再次與那萬妖之王相遇,用自己的雙眼和心去感受——
他到底是什麽樣的妖。
……
*
山野之中,與平時并沒有什麽不同。
只不過是在崎岖的道路上,多了三個身影。
要是分開來看,也沒有什麽特別。
兩個男人,一頭獅子。
只不過,男A是萬妖之王無名,男B是從時空隧道穿越過來的張方同,獅子是身體只有巴掌大小的獅妖銅脈,組合在一起,氣氛多少有些詭異。
雖然穿越到這古代才短短三天。
張方同卻覺得有如幾個世紀那般長。
期間所遭遇到的一切,很像是做了一場夢,只不過眼下處境無時無刻不在提醒他,經歷都是真實的。
老實說,能保持活着。
就算是很不錯了。
這一路走來,他們腳下變得越來越陡峭,最開始還算是平整的,現在路竟然已經延伸到了山的外側,緊貼着山腰繼續向上蜿蜒而去。
不僅如此,路上盡是巨大的石頭、水窪,和倒下的無數腐爛木頭,各種各樣的不知名小獸類偶爾出來串個場。
時不時會有鳥群飛過。
發出尖銳叫聲。
越往上,樹木越高大,已經是遮天蔽日般的陰森,就連陽光也很難照射進來了。
張方同累得不行,活了二十二年,還是頭一次過得如此艱苦。
想休息嗎?
當然想。
但來看看他上一次休息,也就是停留在某處樹下不動的時候,發生了什麽:有一條将近一米長,背上紅藍交界,顏色鮮明,身體不斷一收一縮的綠色毛毛蟲,從他腳下爬過。
在他全身僵硬到跟冰塊差不多的時候,又有一只籃球大小、足上有着一寸來長暗紅色長毛、背部花紋像是一張鬼臉面孔的蜘蛛從他頭頂吐絲而落。
距離他的眼睛。
不過幾厘米之遙。
當他的身體停止運動時。
總會不定時遭遇到“驚喜”。
如果是這種情況。
與其休息,還不如趕路。
身體極度疲勞下,張方同不忘腦中思考,他因好奇下了萬妖谷,遇到了妖王無名,又因為自身的特殊體質,被妖王看中選為了人質。
接下來,妖王要帶着他入世,希望能解除人妖兩界之間的誤會,關于此,張方同可是一點都不感興趣。
他唯一關心的是——
如何才能保住一條命?
如何才能擺脫目前受制于妖的處境?
如何才能回到現代?
以上三個問題,他有了初步想法。
首先,因為自己還有利用價值,妖王暫時不會把他怎麽樣,或許必要時,他還會出手保護他,性命擔憂不大。
其次,他只要表面上順從,暗地裏找機會把妖王給殺了,再找這個時代的官方邀功,以此獲得他們的幫助,要回到現代也就容易些。
當然了,想法歸想法。
實際要操作起來,難。
就比如剛才過去的十幾分鐘內,別看張方同一言不發,腦海裏卻已經閃過了上百種如何取妖怪性命的方案,只可惜,每想出一個,都被自己否定一次。
如此往複,越想,越覺得心情低落。
別說讓他殺一只妖怪了,他連一只動物都沒親手殺過,完全不知該如何下手。
想,跟行動。
完全是兩碼事。
“臭小子,走快一點,像你這樣慢吞吞的什麽時候才能走出去?”
銅脈在前面轉過頭來。
十分不滿地說了一句。
“小不點,不要總叫我臭小子臭小子,我有名字的,張方同,謝謝。”
“臭小子,不許叫我小不點!”
銅脈幹脆跑到張方同腳下,爬上了他的身體,想要爬到他的頭頂敲他的腦門,這一招在過去幾天,已經是使用過無數次了,張方同趕緊甩開,“彼此彼此,你尊重我,我尊重你,你不尊重我,我懶得理你。”
銅脈正想再說什麽,走在前面的無名也轉過身來看了他們一眼。
什麽動作也沒有,但銅脈卻立馬知道了那是什麽意思:安靜。
于是它只能悶哼一聲,又重新跑到了無名旁邊,張方同跟在後面,做着打銅脈的手勢,銅脈轉過頭來,他裝作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場面有幾分搞笑。
*
他們可算是又爬過一座山頭了。
山腳下相對安全之處,無名有了稍作休息的決定。
當張方同一屁股往一處柔軟的草叢中坐下去的時候,不免替自己感到冤屈,剛才小不點獅子說他走得慢,也怪不了他,要知道,吃飽了才能有力氣,他根本就吃不飽啊。
來到古代都三天了,各種折騰,消耗體力,可他就只吃過一頓野果餐而已。
還能走得動,已經算是很給面子了好嗎?
以前在國外,他也有過很多荒郊野嶺的生活,但那時候是跟着很有經驗的團隊,各種裝備與物資是很豐富的,起碼說到吃的,絕對不會那麽寒摻。
銅脈的動作很快,才眨眼功夫,就不知道從哪裏采集來了很多野果,全部用一柄很大的葉子裝着,嘴巴咬住葉柄拖了過來。
“不是吧,又吃素?”
張方同感覺自己要撐不住了。
“吃素怎麽了?我就是吃素長大的,不知多強壯。”
銅脈與其它獅子不同,自小以野果為食,在它看來,這些食物并沒什麽不妥。
張方同嘆了口氣,本不想用手去拿那些野果,無奈總也要進貢點東西給五髒廟,勉強屈服。
也不知為何,無名本來盤腿坐在地上,此時站了起來,往一個方向去了,速度之快,張方同只能盯着他的背影發愣,“你們妖王這又是要去幹嘛?”
“妖王大人的行蹤,不需要向你報告。”
銅脈也有點納悶,不過它沒追上去問,和張方同兩人抓起野果開吃,它吃得不亦樂乎,卻見張方同吃得愁眉苦臉,“這些果子都挺香甜的,你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