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章
第 3 章
雖然天還沒亮,但粥場已經擠滿了人,郡守公孫大人身着樸素的常服,正站在大鍋前親自給人盛粥。
南歌剛想過去排隊,忽然看見粥場一側的屋檐下擺着一張書桌。一個胖胖的男孩坐在書桌前,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拿着毛筆,斜歪在板凳上,愁眉苦臉地啃着筆頭。
男孩身穿白色短衫,外套一件紅色絲綢坎肩,袖口一圈淡金色刺繡。脖子上戴着個金項圈。暗紅色錦褲,腳踏鹿皮小靴子。有點嬰兒肥,胖乎乎的雪白臉蛋上透着兩抹紅,看上去蠻喜慶的,年紀和南歌差不多大。
南歌相中了他桌子上墨條。
那塊墨條一看就是上好的物件,粗粗的一條,上面寫着燙金大字:竹香墨。
平時楚離都用木碳在地上寫字,要是把這塊墨條送給他,他一定很高興。來的路上,好像看到某戶人家的屋檐下挂着一個小馬蜂窩。南歌摸了摸自己身上,摸出一個小布袋,不由得意地挑了挑眉。
一大早就被父親拉到粥場,非要自己看過施粥現場後以《哀民生之多艱》作一篇千字文章,公孫雲卿非常頭疼。他努力在腦殼裏擠啊擠,眼淚都快擠出來了,還是不知道該如何下筆。正想詞想到頭昏腦漲,忽然後背騰起一股涼意,全身寒毛倒豎。本能地擡頭,就看到不遠處一個女孩沖自己微微一笑,又轉身走開了。
哇,好漂亮的女孩子,長得像瓷器娃娃似的。他暗自驚嘆了片刻,低頭繼續構思文章。
提筆剛艱難地在紙上寫下:百姓苦,腹中饑……
忽然,周遭響起一陣“嗡嗡”的聲音。擡頭一看,就見幾只大馬蜂徑直朝他沖了過來。還是他的随從墨思反應快,拉起他就跑:“少爺,被馬蜂蟄一下不得了,快跑!”
他也知道馬蜂厲害,從板凳上跳起身抱着頭趕緊逃。一面跑還一面回頭看,就見剛才看到的漂亮女孩手持一把蒲扇,幾下子揮開眼前的一只馬蜂,朝書案走了過去……
周圍的府兵見狀,急忙上前脫下外衣使勁撲打,驅散了馬蜂。聽到動靜,郡守公孫大人也趕了過來察看了一番。
墨思道:“老爺,不知道哪來的馬蜂,可吓人了。”
見兒子無恙,公孫齊松了口氣,可當他看向那邊的書桌,立刻火冒三丈。再走過去拿起桌上的紙一看,更是氣得破口大罵:“混賬東西,讓你作文章,你寫的是什麽狗屁不通的玩意兒。讀書讀書,墨條都弄丢了,哪裏有半分讀書人的樣子,今天的文章做不出來你也不要吃飯了,省得浪費糧食……”
桌子上的墨條不翼而飛,連帶着還丢了兩支毛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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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雲卿自知理虧,唯唯諾諾地縮着頭挨訓,眼睛卻偷偷瞥向不遠處那個混入領粥隊伍的女孩。只見女孩表情淡定,一只拎着陶罐,一手還拿着那個破蒲扇,不斷墊着腳看前方煮粥的大鍋,對這邊的喧嚣充耳不聞,一副絲毫不虧心的樣子。
因為長得可愛,施粥的大哥多給了她兩勺,南歌拎着裝得滿滿的陶罐,邁着輕快的步子回家。
可剛走到背街小巷,旁邊一道懶洋洋的聲音傳來:“站住,南歌丫頭,你領了不少粥啊。”
傻子才站住呢。
南歌拔腿就跑,吳天德趕緊追。剛邁開步子,南歌轉身朝他灑了一把鐵砂,從拐角處轉了進去。
地上有鐵砂很容易滑倒,可這種小孩子的把戲怎麽難得倒吳天德。他放慢步子,小心翼翼跨過鐵砂,追進了拐角。
拐角的盡頭是堵牆,南歌正試圖從牆上翻過去。
吳天德幾步追上她,抓住她的腳踝一把将她拽到地上。
南歌被摔得尖叫一聲,大聲喊:“吳天德,粥場還有粥,你自己去領嘛。”
“爺懶得排隊,就要吃你的。”吳天德伸手去奪她手裏的罐子。
南歌抱住罐子不放,同時施下了惡毒的詛咒:“狗仗人勢的東西,扣我哥的工錢,還搶我的粥,就不怕吃了遭報應肚子疼嗎?”
吳天德原本也住在窩棚裏,靠賣苦力為生,可自從他姐姐傍上了漕幫白虎堂堂主林厲江,他也跟着雞犬升天,成了碼頭上分包工作的小頭目。
林厲江是漕幫總把頭手下的第一虎将,一身狠辣功夫心狠手辣,道上的人沒有不怕他的。吳天德仗着有林厲江做靠山,經常壓榨手下的碼頭工人。別人都怕楚離,吳天德可不怕,還克扣過楚離的工錢。此刻見南歌不肯交出罐子,他沒了耐心,一巴掌扇在南歌臉上。
臉頰一陣火辣辣地疼,南歌松開了罐子。
吳天德拎起罐子,擡腿還想踢她兩腳,突然不遠處傳來一聲稚嫩的怒喝:“住手!放肆!”
随後一個男孩跑過來,用力推開吳天德,擋在南歌面前。他身材圓滾滾的,臉也白白胖胖的。卻叉着腰,挺着胸膛,氣勢十足:“你幹嘛,光天化日之下欺負小孩嗎?”
吳天德雖然兇悍,卻不敢得罪眼前這個一身富貴打扮的小少爺。他惡狠狠地朝南歌啐了口,拎着陶罐罵罵咧咧地走了。
“還我粥!”南歌爬起身還想追。
公孫雲卿急忙扯住她的手腕:“你別喊了,給他便是了。你若執意追,一會兒我走了,他又打你,你該如何?”
他聲音清脆幹淨,像夏日冰泉一樣清爽。
南歌一怔,随後用力想甩開他的手:“你知道什麽?我哥哥病着,還沒吃飯吶。”
公孫雲卿有點氣憤:“你哥哥病着,你還有心思偷我的墨條。為什麽随意放馬蜂蜇人?被馬蜂蟄一下很疼的。我要是當時叫起來,我爹一定讓人打你板子。”
做慣了虧心事的南歌毫無羞恥心,立刻揚起下巴否認:“我哪裏偷你的墨條?”
話音剛落,那根墨條從她袖子裏落了出來。
兩人一齊低頭看着地上的墨條,陷入了詭異的沉默。
到底是臉皮厚,南歌回過神,擡起下巴繼續說:“現在墨條物歸原主了,放手。”
公孫雲卿還是不放手,他彎腰将墨條撿起,遞給趕過來的書童墨思,又從墨思背後的背簍裏拿出一根新墨條塞到南歌手裏:“你偷的墨條我收回去了,這是我送你墨條。你既然偷墨條,一定是愛讀書的人。既然是愛讀書的人,便要懂禮義廉恥。以後你要墨條,來公孫府找我,我送你便是。你生得如此好看,便要表裏如一,品性高潔,切不可再行偷盜之舉。下次你要是再偷,我就禀告父親,讓他打你板子。”
這小胖子說她“生得如此好看”耶,雖然大家都說她好看,但為什麽這話從小胖子嘴裏說出來,異常順耳呢?
不過,哪有人送小偷東西的,他是傻子嗎?
南歌像看天外來物一樣,細細地打量着眼前這張胖嘟嘟的臉,妄圖找出對方腦子有病的證據。可看了半天,她覺得眼前的小胖子雖然胖到眼睛都成了兩條縫,卻越看越可愛,越看越順眼,光是盯着他的臉便覺得心情無比順暢。
“我說的話你可聽明白了?”沒注意到南歌的表情變化,公孫雲卿苦口婆心地繼續說教,“可記住了?”
“聽明白了,也記住了。”南歌有意逗他玩,回答得很幹脆。
以理服人,順利勸說迷途女孩回頭是岸,公孫雲卿非常滿意自己的努力成果。他笑了,從墨思手裏拿過一個食盒遞給南歌:“你剛才不是說你哥哥還沒吃飯嗎?我母親為我準備的點心和午膳,你拿去吃吧。”
燦爛的笑容,清澈如江上的清風,山麓的明月,驅散了周遭渾濁不堪的氣息。
南歌愣愣地看了他半晌,飛快地将那個精致的食盒接過來,轉過身撒腿就跑。
公孫雲卿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好半天才朝南歌的背影大聲喊:“你跑慢些,說送你便送你,我不會把飯菜要回來的。”
南歌回頭,看着他那張可愛到極點的臉,一面後退一面嘀咕了句:“傻蛋……”
話一出口,嘴角不由自主地揚了起來,莫名其妙地覺得想笑,于是她又笑着罵了聲:“你個傻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