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遇見了便是遇見了
遇見了便是遇見了
後來又分了班,我和清寧在五班,清桐在二班,中間隔了兩個教室,我和她也很少再見面。
分了班,又換了宿舍,我和清寧在同一個宿舍裏,宿舍裏還有一個叫侯佳的女孩,也是個漂亮的,但性格強勢,即便如此,我也還是覺得她好看。我這人說起來還是個顏狗,總愛看漂亮的女生,在我這裏,她們也總會得到優待,譬如會多買東西分給她們吃,對待她們的時候,總會與別人不同。可是當時的清寧同學不夠漂亮,和她玩鬧也只是因為喜歡清桐,這又分了班,也不必再做戲給誰看了,所以漸漸的冷落了她,這時候的我哪裏知道,她對後來的我來說有多麽重要,此後的日子裏,我竟和她糾纏了那麽久。
不知道什麽時候開始,這個不太漂亮的清寧同學走進了我的心裏,也是因為她,我才覺得日久生情是這樣的美好。
我向來是驕傲的,那時又瘦瘦的,留着短發,在同齡的女生眼裏,是有一些清秀帥氣的,不然也不會有女生特意跑到我們班看我,向認識我的人要我的聯系方式。
慢慢的相處裏,我對她的感覺越來越不同,我會不自覺的對她好,這份感情開始于什麽時候呢?也許是每天夜裏我坐在她的床邊陪她說話時,她總會拉着我的手,捏捏我的手指,也許是我總會給她一個人買吃的,也許是只給她一個人接水,也許是她查寝時被別人欺負,我把那人拉到她床前跟她道歉,直到她滿意,也許是我那時不聽話串寝找別人玩,被她抓着頭發拉回去……日子一天天過去,我和她也越來越不同,甚至班裏的人都會起哄。
我曾給她買過一個皮筋,上面有兩個草莓,後來她總會戴着,我路過她身旁的時候,有時會捏捏她的臉,有時會摸摸她頭上的草莓,那時我喜歡她,所有人都知道。我愛看書,便常買書,那時的四大名著是要考試的內容,恰好,我早已經買了,以前就看過,所以在別人都在搶書的時候,我的書已經到了她的桌子上,我的東西早就是我倆共享的了,我的東西也都是她做主,以至于後來有人找我借東西,就有同學起哄說“你找薛銘承可沒有什麽用,你要去找茍清寧,她說了算,”每每此時,我們的茍同學會笑着嗔罵她們,可卻從不否認,我也是只看着她笑。
茶樓離教室很遠,要下三層樓,還要走一截路,春秋季節還好,到了冬天,厚厚的雪,冷冷的風,凍極了,那我怎麽能舍得我的清寧同學受這份冷呢?所以我自然而然的就接過了她手裏的茶杯,她也常在下課的時候把茶杯放在桌角,她知道,我會路過,會去接水,即使我并不愛喝白開水,即使我去接水的時候只拿了她的茶杯,卻從不曾拿我的。也許在現在看來,我這樣做是有些舔狗行為,可對于愛時的我來說,那是精神上的滿足,是我和她獨有的心靈交彙,是我心甘情願的對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