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鳳凰涅槃
鳳凰?
林稚水雙手交疊在颔下,唇角抿直。腦子瘋狂運轉:鳳凰可以寫的東西……性情高潔?被寫爛了。仁義禮智信?被寫爛了。見則天下大安寧?被寫爛了。鳳凰涅槃?被寫爛……等等!
林稚水猛然坐直。
鳳凰涅槃!這個絕對沒有人寫過!
嚴格來說,是這個世界,沒人寫過。
作為一名胎穿的穿越者,他清清楚楚記得,華夏的鳳凰并不會涅槃,“鳳凰涅槃”一詞始于現代詩人郭沫若的捏造,之後因着傳播影響力,成為某種“僞常識”。
既然那邊的華夏對此接受良好,就證明“鳳凰涅槃,浴火重生”所象征的意向,适合華夏民衆的理解與吸收。
能寫。
林稚水執筆,在白紙上工工整整寫下題目——
鳳凰涅槃。
锵——
落筆剎那,遙遠天邊傳出碎玉般清悅鳴叫,火紅虛影大張羽翼,如同彤色柔紗,斜斜甩向雲霄。
萬裏白雲暈染金紅。
院子的家禽擡首望向一處,山間的飛鳥不約而同朝一個方向,迎着雲中碎出的日光飛去。閃爍金芒的翅膀于天跡織出千百條金色軌道。
人族皇城,當代帝王目視天空異象,顫動的手拿不穩手裏玉玺,這枚皇權象征重重砸在地板,發出的一聲悶響只換來他隐忍激動的嗓音:“百鳥……百鳥朝鳳啊!我人族的守護圖騰,竟有複活的一天!”
“來人,傳朕口谕——立開朝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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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吃早飯的左相迅速放下筷子入宮,中氣十足訓斥兒孫的右相急忙出門,差點絆倒門檻,有入朝資格的大儒們不論正做着什麽事情,都立刻停止,前往朝會。
文武百官到位後,帝王第一句話就是:“找到他!保護他!決不可讓妖族發現他的存在!”
左相出列:“陛下,不知他是?”
“朕不清楚他是男是女,只猜出他今日必寫了與鳳凰相關的文章,溝通天道,使鳳凰神獸憑空多出浴火重生的威能。”
“什麽!”左相失聲。
帝王不計較左相的禦前失儀,畢竟他自己也很驚詫。要知道,盡管人族寫出的文字有靈,但數千年歷史,能引動天道的,僅寥寥數人,孔聖人的“子不語怪力亂神”便為其一——短短七個字,鎮壓妖族數百年,直至孔聖去世,方再次出現能化形的妖獸。
可縱然是孔夫子,那也是被尊上聖位之後,萬人皆知之時,才做到以文字溝通天道。而“鳳凰涅槃”一說,在它應驗之前,竟然沒人聽說過?
左相:“非萬人真心認可,甘願傳播他人的理念,怎會傳達進上蒼耳目!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簡直……”僅存的理智讓左相将最後的“荒謬”吞回口中。
太颠覆人族幾千年摸索出來的規律了!
林稚水寫完文章,檢查幾遍,确定沒有錯別字之後,放下筆,提前走出考場。一擡頭,被無數雙黑亮眼睛盯着,條件反射停住腳步。
考生的親朋把院門圍得水洩不通,見到林稚水提前離場,眼睛瞪得像銅鈴。
“怎麽提前出來了?”
“棄考?”
“我認得他,林大善人的兒子,剛從傻子清醒沒兩天,居然敢參加考試!怪不得沒等結束就離開。”
聽着耳邊的竊竊私語,林稚水無奈地走向人群前方的妹妹,心知自己的行為大概和高考提前出考場差不多,怪不得別人驚訝。
妹妹踮腳,舉起水壺:“哥哥,水。”她沒問成績,也沒問為什麽提前出來,眼裏滿滿的對林稚水的信任。
林稚水咕嚕咕嚕大喝幾口白水,一抹嘴巴,“走,回家。”
——他當然也不擔心成績。十年前他可以考第一,十年後照樣行。
考場在縣南,林家在縣北,從南到北,容易碰到人。周屠戶剛從首飾店裏走出,大拇指套的瑪瑙扳指潋滟流光,他高興地用牙齒去咬,笑得見牙不見眼,配上林稚水打出來的滿臉青紫,極其滑稽可笑。
另外那只手的大拇指也有一枚扳指,相對來說比較舊。
妹妹的目光往舊扳指上停留,突然渾身繃直,用盡全身力氣去瞪他,喉嚨裏含糊出幾聲呼嚕,仿佛小貓叽裏咕嚕地罵人。
林稚水低頭:“怎麽了?”
“阿娘買給阿爹的扳指!”小女孩眼眶發紅,倏地撒開林稚水的手,如小炮彈般撞過去。
肚子遭到猛烈撞擊,周屠戶“哎呦”一聲,踉跄後退,沒來得及反應,就被兩顆小尖牙狠狠咬進手腕肉裏。随後響起小女孩嘶啞的聲音:“還我阿爹的扳指!”
“嘶——”周屠戶抽疼,看清是誰後,用力将人從手腕上撕下,擡腳踢過去:“小畜生!”
旁邊恰巧有小販擺馄饨攤子,十分別出心裁地用紅桌布鋪木桌子,林稚水飛快拽住桌布角,揮手甩向周屠戶。
大紅桌布從天而降,兜頭蓋臉,周屠戶動作一頓,把遮擋視線的桌布扔開,再瞧向小女孩,她面前已經擋着眼熟的少年。
“林稚水?你們兄妹倆發什麽瘋!”周屠戶眼角環視周圍,發現不少人注意到這邊後,表情登時改變,氣憤填膺中飽含委屈:“是,我曾經對不起你們,可你也将我打得特別狠啊,我腦門現在還有血痂沒掉呢!一報還一報。那天後,我沒冒犯過你們了吧?可不可以放過我?”
說着,他的嗓門慢慢加大:“而且,再憤怒也不能犯罪啊!你們家缺錢,難道就應該搶我的扳指嗎!”
路人不明真相,只看到小女孩撲過去咬人,遂點頭附和:“搶東西确實不對。”
“挺幹淨的小姑娘,怎麽做的事情那麽不幹不淨呢。”
妹妹仰坐地上,試圖争辯:“明明是他……”
周屠戶:“哎呦,小姑娘牙齒還挺利,我的手啊!是不是出血了!”裝模作樣喊完,再裝模作樣檢查手腕,龇牙咧嘴的模樣,不知道的還以為他被咬掉一塊肉。
周圍人看小女孩的眼神都不對勁了。
妹妹大聲:“他先偷的我家東西!”
周屠戶:“小姑娘別亂說話,我有正經的營生,每天殺豬賣肉,多多少少能賺好幾吊錢,偷你家東西幹什麽?你和你哥哥身上還穿的粗布衣服,我偷你家東西?偷麻布嗎?”
周圍人冒出幾聲竊笑。
他們旁若無人地議論:“小小年紀就會撒謊,長大後肯定要不學好。”
“周大官人脾氣太好了,還擺事實講道理,如果是我,早幫他們爹娘教訓他們了。”
妹妹:“我不是……我沒……”到底歲數小,遇見這種情況,根本不知如何是好,文文氣氣的小姑娘,快被氣哭了。
林稚水将人拉起,從口袋裏拿出帕子,拍去她身上沾的塵土。出于各種各樣的原因,這個世界對于男女大防方面沒有太多嚴苛戒律,親兄妹間偶有親密舉動,并不算出格。
妹妹抱住林稚水的胳膊,好像抱住自己的支柱,委委屈屈地申訴:“哥哥,我沒騙人,他帶的真的是阿爹的扳指!他經常來我們家搶東西,我、我搶不過他!”
如果沒有周屠戶經常過來搬他們家的古書古畫,搶他們家的值錢東西,他們家哪裏會缺錢到需要妹妹自己賣自己。
“我相信你。”林稚水輕輕拍了拍妹妹的腦袋,安撫她,“看哥哥的。”
然後走到周屠戶面前。
周屠戶腦袋傷口一疼,下意識後退半步。
林稚水嗤笑——他受不得氣,又不代表是傻子,現在動手,不是平白無故留下話柄,将輿論優勢推到周屠戶那邊嗎。
發現自己反應過于激動,周屠戶有一百個不爽——簡直像他怕眼前的小兔崽子一樣,“光天化日的,你敢打人?”
“我不打人。”少年的笑容萬分平和,語氣同樣的平和,“五天。”
周屠戶皺眉:“什麽?”
林稚水:“五天時間,足夠你把從我家拿走的東西全送回來了。”
“我不知道你的意思。讀聖賢書就是讓你随便冤枉人的?”
林稚水再次沖周屠戶笑了笑,沒有多說什麽,轉身拉着妹妹從他身側走過。
周屠戶腦海裏不停顯現那個笑,心驚肉顫地回憶過往行動是不是哪裏有纰漏,留下證據在林家?
一通苦思冥想,周屠戶确定沒有任何事物能證明自己強搶過林家東西,除非他撞到腦子,主動去承認罪行。
——那小兔崽子,肯定是想吓唬他。
身心放松的周屠戶繼續每日出攤賣肉。某天。聽見不遠處的鑼鼓喧天,笑問從那邊過來的人:“誰家辦喜事?”
那人高聲回他:“你還不知道咧,那林稚水以甲上的成績,拿到了學試第一!百年來,第一個甲上啊!”
哪怕周屠戶沒上過學,也清楚甲上意味着什麽——本地縣官肯定已經親自到林稚水家祝賀了。而如果林稚水想要收拾他,不過分的情況下,縣官必然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咚——
周屠戶腿一軟,直接跪了下去。
算算時間,離他從首飾店買新扳指那天,不多不少,正好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