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 21 章
—— 桃花羞作無情死,感激東風,吹落嬌紅,飛入窗間伴懊侬。
中午的時候,聽到趙嬸跟他說石蓁蓁在打聽他的事情,莫絕心裏是有一點興奮和小竊喜的。這死丫頭是開竅了嗎?哎呀,可算是開竅了。
和他同齡的都是倆孩子的爹了,他還沒娶妻。早年的時候是真的忙于生意沒工夫想這件事,後來生意上了正軌,他又遇不到喜歡的姑娘,就這麽耽誤了下來。每次看到他那些狐朋狗友抱着粉團一樣的小孩子逛街買糖吃,心裏說不羨慕是假的。
有媒人上門提親,他還暢想過一番嬌妻在懷幼子繞膝的情景。奈何想象有多美好,現實就有多殘酷。在媒人的帶領下,也相看過兩次。不是他看不上人家,就是人家看不上他,總沒有兩廂情願的時候。看不上他的說他不夠溫文爾雅,一股子商人的銅臭氣,他是商人身上沒銅臭氣,難道有一身仙氣嗎?至于他沒看上的姑娘,就不說了,他是男人不好随便議論人家姑娘。
他奶奶也急着想抱重孫子,可奈何遇不到合适的嘛。娶妻是一件大事,萬萬馬虎不得,為了延續血脈娶一個自己不喜歡的姑娘,萬一日後相看兩厭,不是彼此耽誤嗎?總之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他娶親這件事就這麽拖了下來。也不知道月老把他的姻緣牽到了何處。
後來遇到了石蓁蓁,本來以為她就是一個普通落難的姑娘,想着幫一把就當做善事了,他那時候也沒想到他會喜歡上她呀。也許是這麽多年單身,導致他情竅閉塞了,若非那次在山場聽到阿誠說喜歡石蓁蓁,他都覺察不到自己吃醋,原來他也喜歡上那丫頭了?
莫絕想告白的,可是又怕吓到她。畢竟她一個小姑娘住在他家裏,他若告白,會有乘人之危的嫌疑。萬一她不喜歡他,再把她給吓跑了,他可就沒有這近水樓臺先得月的先機了。所以,穩住,一定要穩住。他比她年長,自然應該多照顧體諒她一些。
莫絕作為一個成熟的男人,追求意中人的方式,不是嘴上說我喜歡你,不是一連串的甜言蜜語,不是花前月下海誓山盟,不是送你珠寶釵環。而是我喜歡你,我想和你把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都變成讓你覺得快樂的事,庭前一起吹風,是現世安穩;一起下廚做飯吃飯,是歲月靜好。你難過,我同你分擔;你喜樂,我與你共享。讓你開心讓你笑,是我心之所願。人生這條漫漫長路,當并肩同行。
石蓁蓁拜托莫絕幫她買小雞崽,八十只母雞,二十只公雞。自己則去書店查找一些有沒有介紹養雞的書籍。到了書店,石蓁蓁問了店老板,老板也不知道自己店裏有沒有這樣的書,指了指角落放置農書的地方讓石蓁蓁自己去翻。畢竟詩詞歌賦、治國論道、儒家經典、甚至話本游記才是書店的主流。農書種地的才關心,可種地的農民又大多不識字,所以被店老板擺在了角落。
到了店老板指點的地方,石蓁蓁一看,那些書上都積了一層塵土。從懷裏拿出手帕把口鼻遮住,石蓁蓁才開始翻看那些書,一翻動一陣塵土飛揚。石蓁蓁不由揮了揮手,這些書裏有明時宋應星的《天工開物》、北魏時賈思勰(音:斜)的《齊民要術》、北宋時沈括的《夢溪筆談》。可這些書裏講解的是養蠶缫絲、織布造紙、種地釀酒,沒有講解養雞知識的。
石蓁蓁好容易看到一本《動物概要》,興奮地翻開一看,竟然是講養鬥雞的!什麽鬥雞、獵犬、馬匹、蛐蛐怎麽養殖,蝈蝈籠子怎麽編。這些東西都是有錢人家玩的,石蓁蓁沒想到會在這麽一個小鎮上看到。
雖然是養鬥雞的,但都是雞嘛,不管是下蛋的雞還是打架的雞,都有可能生病。石蓁蓁仔細看了一下講解雞生病、不吃東西的章節,還算有些收獲。書裏介紹說雞喜歡沙浴,通過沙浴,不僅可以梳理羽毛,還可以洗去體表寄生蟲,并且還可以通過啄食一些砂礫促進食物消化。雞舍要建在通風、幹燥、曬得到太陽的地方,可以有效減少雞生病的可能性。如果雞得了痢疾、呼吸不暢或者一些血液病,可以喂一些黃連。想到山村沒有沙子,可以建議他們去河灘拉一車沙子,在雞舍旁邊挖個坑做沙池。
把書裏有用的知識記下來,石蓁蓁便打算離開。可又這麽走了又覺得對不起老板,白白看了人家的書,總得買些什麽東西回去。可要讓她買下一本講述養鬥雞、蛐蛐兒的書,她又不願意。石蓁蓁歪頭想了想,突然想起她那本話本來,之前一直沒空來逛街,現在可不是機會嗎?
石蓁蓁走到賣話本兒的地方,在那放了百本的話本書架上查看一番,“怎麽沒有啊?難道是我寫的太差,賣的不好,所以不在不在這架子上?還是這家店裏沒有?”
石蓁蓁又從頭到尾把書架上的話本溜了一遍,還是沒見到有一本叫《天公下雨巧做媒》的本子。又想是不是莫絕根本沒賣出去,只是扔給她一錠銀子敷衍她?!如果是那樣的話,簡直太讓人生氣了。難怪之前說不讓她買來看,原來是他做好了賣不出去的準備。那給她的那一錠銀子是可憐她還是打發她?石蓁蓁氣沖沖地想找莫絕質問。可走到半路,她又停下了,之前約法三章,如果她就這麽回去質問他,豈不是暴露自己買話本的事情?那他就有理由指責她言而無信了!她有利也變成沒理了!
該死的莫絕,果然老奸巨猾。不能找他質問,難道她就白白被他騙了?石蓁蓁咽不下這口氣。在街上猶豫了一會兒,又想是不是自己冤枉莫絕了,也許那家書店恰巧沒有賣她的話本兒,她換一家書店問問也許就有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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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蓁蓁換了家書店,結果還是沒看到她寫的那本話本。又換一家,還是沒有,再換一家,還是沒有。倒是機緣巧合之下找到了莫絕想聽的《夏日荷風》的曲譜,讓她買了下來。
在書店門口曬太陽喝茶的店老板看石蓁蓁一連換了三家書店,臉上還帶着憤憤不平的神情,不由攔住她問道:“姑娘,姑娘,你找什麽要緊書呢?”
石蓁蓁看到有人攔住自己,悶悶不樂道:“不是什麽要緊書,是一本話本。”
“什麽話本?你說出來說不準我知道呢。”
石蓁蓁想想也對,賣書的人肯定比自己更清楚。便把自己寫的那本話本的大概情節說了一下,不等石蓁蓁說完,店老板打斷她道:“你說的這本書,我知道。”
石蓁蓁驚喜道:“老板,你知道這本書?”
“知道,知道。”店老板見石蓁蓁如此驚喜,不由有種幫助人的快樂,笑道:“你找的這本書叫《姻緣錯》,是目前賣的最好的話本了。”
石蓁蓁聽了更加驚喜,“還是賣的最好的?”
“是啊,小姑娘,我看你如此着急找這本書,是不是你家小姐命你把這本書買回去給她看啊?”店老板道,然後指了指自己店裏的書架,“喏,擺在書架上最顯眼的位置,就是那本《姻緣錯》了。”
石蓁蓁走到店老板指點的位置,拿起那本《姻緣錯》翻開一看,裏面的情節果然是她寫的沒錯,不過莫絕不止換了書名,竟然還把男女主的名字給改了,還加了一個書生,給那位重名的小姐也配了一段姻緣。
“老板,這本書多少錢?我要了。”
“四十文。”
“哦。”石蓁蓁從錢袋裏拿出四十文銅錢遞給店老板,未免莫絕看到把書揣在袖子裏回了家。
晚上,石蓁蓁把帳幔遮的嚴嚴實實,在床頭櫃上點了燈,迫不及待地拿出壓在枕頭下的話本翻看。雖然這話本是自己寫的,可是以一個讀者的身份去看,好像書裏的人物有了自己的靈魂。尤其是這本書被莫絕修改、添加了一些情節,那感覺就更不一樣了。那書裏的書生對小姐說話的時候,石蓁蓁總覺得是莫絕在跟她說話。
雖然當初是讓莫絕加一些風月進去,可是莫絕并不似市面上賣的話本那樣寫的很露骨,反而極為隐晦暧昧。風吹樹搖、彩雲遮月,便是一夜情濃。露濃花瘦、寒鴉未眠,方知春宵無邊。
石蓁蓁看到書生和小姐互訴衷腸的部分,兩人你侬我、忒煞情多,卻惹得她這個看書的人羨慕。當初葛儀臣對她那麽好,還不是說變心就變心了,所以被葛儀臣那個王八蛋退了婚後,還沒想過自己會再喜歡上什麽人。
可認識莫絕後,卻發現他一個很有責任感的好人,和葛儀臣那種道貌岸然的文質彬彬完全不一樣。她承認她是有一點點喜歡莫絕嘛,就一點點。可是她在這邊悄沒聲地喜歡他,還不知道莫絕對她有沒有感覺呢。如果莫絕不喜歡她,別不是讓她單相思吧?單相思好慘的,隔壁李姑娘就是例子。石蓁蓁可不想像那李姑娘一樣對着情敵說酸話,想想這心就比醋還酸了。
石蓁蓁被自己的腦補搞得難受,看着話本裏成雙成對的情侶也心煩,索性把書又塞回枕頭底下,窩在被子裏苦惱地想着有沒有可能莫絕其實也悄悄喜歡她呀,她這麽好,又漂亮又能幹,會算賬會做飯會寫話本還會彈琴,莫絕沒道理不喜歡她呀,不然端午節的時候他幹嘛要給自己打扇子?哪有老爺給一個小丫環打扇子的。所以莫絕也有可能喜歡她的對不對?
得出這個結論,石蓁蓁悄悄高興了一下,可沒高興多久,她又想不對呀。她現在不是陶家的千金小姐了,是莫絕的一個小丫環,也沒有哪家的老爺會正經喜歡一個小丫環呀,都是納了做姨娘的。況且她和他第一次見面,就是她到他家偷東西被他抓了個正着,一定給他留下了自己德行敗壞的壞印象,他更不可能三媒六證娶自己了。納妾納美,就算德行有虧也不是什麽大毛病。
石蓁蓁越想越覺得是這樣,憤憤地從床上坐起來。
休想!不可能!她是絕對不會給人做妾的!該死的莫絕,如果他真的敢納她做妾,她非得一巴掌扇他臉上不可。她現在是窮,可她還有骨氣啊。一袋子榆木刨花就想讨好她,納她做妾,美的他!
又看到她放在床頭的那本記載着《夏日荷風》的曲譜,她原本還想着練好了彈給他聽,彈什麽彈啊,她為什麽要讨好他啊。
作者有話要說: 昨晚做夢夢到嵩哥了,(* ̄︶ ̄)
昨晚做夢,夢到我和男朋友(明明單身狗,哪裏來的男朋友?)去旅游,在旅游的地方碰到嵩哥也旅游。我穿着一身黑裙子,帶着紅色貝雷帽和紅色小鞋子,從嵩哥旁邊跑過去撲向我男朋友。我為什麽沒停下來和嵩哥說話啊???為什麽夢裏的我沒停下來?就這麽跑過去了。明明嵩哥才是老公啊!!!
所以這個夢是不是預示這我有一天會有一個男朋友,有了男朋友會撞大運見到嵩哥啊?各路大神,保佑我讓我美夢成真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