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Chapter32
◎難道這個作家認識埃裏克?◎
莉齊坐在馬車裏, 郁郁不樂地望着窗外。
她原本打算在宴會上勾搭幾位青年才俊去野餐,或者去晚上的化裝舞會,跳舞跳個痛快, 現在計劃全被打亂了。
不錯,她才在宴會上誇獎了埃裏克,也打心底喜歡他, 但這并不影響她想找別的男人跳舞調情。
而且,她還沒原諒他呢!
要不是那個波斯人, 她甚至不知道他會腹語,還是世界上第一流的腹語大師。
怪不得蘭斯最近總是一驚一乍,原來是他在用腹語威吓他。這麽有趣的事情,她卻全然不知。就憑這一點,她就不能輕易原諒他。
但讓莉齊頗為苦惱的是,她忽然發現, 除了埃裏克, 別的男人幾乎全是蠢貨。也許是她偏頗了,可是目前為止,她好像真的沒見過比埃裏克聰明的男人。
盡管他有時候很自負, 會對一些歌唱家和演奏家作出刻薄的點評,但他在音樂上的造詣, 顯然在那些人之上。
比如, 之前卡洛塔夫人演唱《浮士德》時,他曾一邊吻她,一邊漫不經心地說, 如果這位夫人堅持這種機關槍式的唱法, 遲早會把老化的吊燈唱下來。又比如, 再美麗的舞女, 如果身姿笨重,即便眼睫毛眨得再歡快,在他的眼中也不過是草原上的一頭小牛犢。
記得有一次,演出結束後,一位小提琴手想要搭讪她。他抱着手臂,站在陰影裏,用絲綢般溫柔的聲音給她出主意,讓她誇那位小提琴手的連頓弓妙不可言。
她傻乎乎地照做了。
那位小提琴手卻漲紅了臉,嚷嚷說:“您不想跟我說話,直說就是了,不必這樣羞辱我!”語畢,奪門而出。
事後,她才知道,那位小提琴手最熱衷于使用這種弓法,不管适不适合,都堅持來一段連頓弓演奏——在弓不離弦和運弓方向不變的情況下,演奏出一連串細小而靈巧的音符。
今天他心血來潮,想試一下飛頓弓,也就是在連頓弓的基礎上,每奏完一個短促的音符,就使琴弓稍稍離弦,假如成功的話,這将是一場極其潇灑而賞心悅目的演奏。但他失敗了,變成了平庸的跳弓。
莉齊雖然覺得那小提琴手惱羞成怒的樣子挺有趣,但一想到她也被埃裏克耍了,就不感到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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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頗惱火地說:“噢,你老讓我得罪人!”
他卻像沒聽見似的,不知從哪裏偷了一把小提琴,架在肩上,手腕靈活而有力地奏出一連串飛頓弓。即使每奏完一個細小的音符,琴弓都稍稍離弦,他的動作也始終輕松而流暢,不管是運弓還是揉弦,都顯得極為自然,仿佛已經與小提琴融為一體。
在那位小提琴手手上普通且有些刺耳的曲子,在他的手上卻變成了足以使人落淚的、飽滿而濃烈的樂聲。
最重要的是,無論樂音如何高亢,如何短促,如何激烈,音準都純淨而精确。
假如莉齊稍微懂一些音樂的話,就知道許多第一小提琴手都不能保證如此純正的音準,只有最頂尖的小提琴大師,才有這樣完美無缺的音準。
可惜,莉齊對音樂一竅不通,聽完這首超凡脫俗的小提琴獨奏,只覺得他的運弓姿勢優美而雅致,卻又不失野性而粗犷的力量,令人心跳不已。
至于樂聲,她可以勉強承認,這是她聽過的最美妙的鋸木頭聲音。
她的心思全寫在臉上。一曲完畢,他收起小提琴,略帶嘲弄地說道:“沒想到有一天,我也能以色侍人。”
等她反應過來,這句話的嘲諷含義時,早就逮不到他人了。
當時她還以為,他那句話是指自己才華過人,多少人想欣賞都欣賞不到他的樂音,她卻買椟還珠,對他的演奏聽而不聞,只欣賞他精準而優美的拉弓姿勢。現在想想,這句話更多的是自嘲,而非諷刺她無知。
哎呀,誤會大了,早點告訴她一切不就好了嗎?害她因為這句話暗暗着惱了許久。
想起之前,她居然覺得E先生比埃裏克優秀,真是一個天大的誤解。
E先生只在音樂和建築上小有成就,埃裏克卻精通魔術、騎術、槍術、繩索和小提琴。
聽說,小提琴是難度最高的樂器,不僅入門難,精通也難。埃裏克運弓和按弦的時候,姿勢卻非常自如寫意,好像不管什麽形式的聲音,自然界的聲音也好,琴弓、琴馬和指板共同運作出來的聲音也好,他都能輕松駕馭,使其化為震撼人心的樂聲。
而E先生只會拿着木棍指揮別人,怎麽看都是她的幽靈先生更優秀一些。
“要是他沒做完那事兒轉身就跑就好了,”她悶悶地想,“不然我們現在該多快活呀!我也不用在宴會上受氣了。”想到E先生和那群蠢貨紳士,她就一肚子氣。
這時,一個聲音在車廂外響了起來:“先生,請停車——請停車!一個孩子爬上了你們的馬車!”
馬車夫不明所以地停車了。
外面傳來稚嫩的咒罵聲。莉齊很想探出頭去,看看發生了什麽,但在大街上這樣做未免有些不雅。她猶豫了片刻,心想“去他的不雅”,打開車門,伸出一個腦袋。
原來是一個半大的孩子,偷了一位男士的錢包,被發現後,走投無路地跳上了她的馬車,以為可以逃過一劫,誰知,這位男士的奔跑速度堪比運動員,直接把他從馬車的踏板上拽了下來。
莉齊并不同情這孩子,笑吟吟地在旁邊看熱鬧。
她也被這種小鬼偷過。他們是一幫叫人牙癢癢的小癟三,對城市的每條大路小巷都爛熟于心,連巡警都抓不着他們。有的小鬼手上還有家夥事,追到沒有路燈的街道,會冷不防回頭捅你一刀。她不敢招惹這群小無賴,但樂得看他們倒黴。
這位男士卻說:“你得感謝這位小姐,要不是怕驚吓到她,我絕對會揍你一頓,滾吧,別再讓我再看到你!”
那孩子像逃竄的耗子似的,連臉上的泥巴都來不及擦,一溜煙跑了。
莉齊遺憾地說:“您不該放他跑的,我完全不介意您揍他一頓。”
男士頓時露出懊惱之色:“是嗎?我還以為年輕的小姐都對暴力深惡痛絕,甚至聽見‘打架’兩個字都會暈過去,早知道不放他跑了。”說着,他咧嘴一笑,鞠了一躬,雙手遞出自己的名片,“請原諒我的疏忽,居然忘了自我介紹,我叫斯利姆·斯蒂芬,是一位旅行家,也是一位作家。如果我足夠幸運的話,您應該看過我寫的廉價小說。”
莉齊挺愛看小說,興致勃勃地收下了名片。
名片的背面印着斯蒂芬的小說名稱:《傳奇槍手傳·第一部 》《傳奇槍手傳·第二部》《沼澤地謎案》《“惡魔之子”與暗夜騎士》《“惡魔之子”與黑人小屋》——的确很廉價。
莉齊的興致敗了個精光,剛要用兩個甜美的酒窩和幾句客氣話,把這個三流作家打發掉,忽然想起“惡魔之子”是埃裏克在馬戲團的稱呼。
她的心怦怦狂跳起來,難道這個作家認識埃裏克?
還是說,這個作家就是埃裏克派來的。他做了那種蠢事後,無顏來見她,便派了一個人假扮作家,想以這種方式告訴她自己的過去?
這麽想着,她臉上的酒窩深了不少,整張臉顯得光彩照人。
斯蒂芬見自己遞出名片以後,這位小姐便露出如此迷人的微笑,也跟着傻笑起來。
馬車夫則不安極了,自家太太剛在宴會上大鬧了一場,回家的路還沒走到一半,就在街上跟陌生男子調起了情。
作為夏洛萊家的馬車夫,他趕車的時候,從來都把腦袋昂得高高的,目不斜視地揮馬鞭,從不避讓單座車或貨車,現在卻恨不得把頭埋進膝蓋裏——他看到有太太認出莉齊了,正在跟旁邊的人咬耳朵。
馬車夫絕望地想,不到明天,她在街上跟陌生男子打情罵俏的事就會傳遍整個巴黎,德·夏洛萊伯爵先生會氣死的!
莉齊卻沒有感受到馬車夫的絕望,她覺得自己非常守閨訓——說兩句話而已,又不是當場跳下馬車,跟這位作家逃之夭夭了。
莉齊指着名片上的“惡魔之子”,故作好奇地問道:“這個講的是什麽呀,好像很有趣的樣子。”
“噢,想不到女士會對這個系列的小說感興趣。”斯蒂芬摸了摸烏黑的唇髭,他是一位頗有魅力的男子,除了笑起來時,端正的五官會滿臉亂跑以外,沒有任何缺陷,要不是他疑似認識埃裏克,而她又迫切想要知道埃裏克的行蹤,不然她還挺樂意跟他調調情的。
“啊,是的!我非常感興趣!請您跟我講講大概的劇情吧!”她眨巴着眼睫毛,天真而期待地望着他。
“沒問題。”斯蒂芬一口答應下來,也沒想過這樣跟一位女士說話是否失禮,他是個粗人,寫小說可以說是他最體面的愛好,不然也不會跑得那麽快,而且熱衷于創作犯罪題材的小說,“去年還是前年,新奧爾良附近出現了一位神槍手,盡管長得像惡魔一樣可怕,卻有一顆嫉惡如仇的心,路見不平要麽直接拔槍,要麽用一條特制的繩索,套住對方的脖頸……”
噢,這很明顯就是埃裏克!
莉齊興致更濃,雙頰泛起玫瑰的紅暈,輕聲細語地問道:“那您——是來帶我去見這位英雄的嗎?”
“啊?”斯蒂芬一臉莫名其妙,“我沒明白您的意思,小姐。”
莉齊也有些莫名其妙:“你不是這個‘惡魔之子’派來,帶我去見他的嗎?”
“當然不是,小姐。”斯蒂芬抓抓後腦勺,完全不知道莉齊為什麽會聯想到那上面去,“我壓根兒不認識他,連他長什麽樣都不知道,只是以他為藍本寫了兩本小說而已。我不建議您跟這種人接觸——小說都是虛構的産物,現實中‘惡魔之子’做了不少好事的同時,也做了不少壞事——不過,您要是實在對他感興趣,我可以寄兩本樣書到府上——”
這人拿埃裏克寫書,還說他的壞話。
莉齊臉色一下子陰沉了下去,冷冷地說:“不了,我對他一點也不感興趣。”
說完,她連聲再見都懶得講,收回探出的腦袋,砰的一聲關上車門,沖馬車夫嚷道:“回家!”
馬車夫抓起缰繩,一邊趕馬車上路,一邊腹诽:“現在才想起來回家……你跟陌生男子相談甚歡的傳言,估計早已經到家了,說不定連家裏的幽靈都知道了。”
作者有話說:
這章還是50個紅包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