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郭亮
尋思了大半天,最後決定這樣回複她:“你太客氣了,想吃啥?我請。”
“不行,必須我請,要不就不吃了。”對面的态度很堅決。
“好吧,聽你的。”
“嘟。。。。。。”電話打了過來。“嘿嘿,亮哥,打電話直接,懶得碼字。我們去吃川菜吧,好久沒吃了,渝中村怎樣?”
“呃。。。。,你昨晚喝醉酒,胃肯定不舒服,再吃川菜不太好,要不我們去麥當勞吧,最好別喝酒。”
“好的,那就麥當勞,五點半怎樣?”
“OK.”
五點十分,我就趕到了麥當勞。相比于對面的肯德基,這裏的人要少很多。不知道人們為什麽喜歡去肯德基,反正,我不太感冒,我喜歡麥當勞的店标,動感,時尚。還有,某個牌子的汽水永遠是我的第一選擇,愛屋及烏,就是這個意思。
丁丁今天的打扮讓我吃驚,性感範兒,高跟鞋,黑絲襪,黑皮裙,低胸小衫,外面一件緊身的小翻領,臉也是明顯化了妝,說實話,像極了坤哥那裏的某個小姐。這丫頭今天咋這麽捯饬自己?我心裏暗暗嘀咕。
點餐完畢,丁丁搶先付了賬,我沒動,只是微笑看着她。瞅着她那長長的假睫毛我就想笑,唉,女人的心思猜不透,年輕的努力想打扮的成熟一點,上年紀的則拼命把自己化得跟少女一般。李紅就是個例子,本就胖,非要穿瘦瘦的牛仔褲,那肥臀走起路來就像是兩顆大球在相互痛苦的摩擦着,門板一樣的後背,偏偏要穿短打的上裝,唉,苦了那件香奈爾的名牌。沒辦法,誰讓人家有錢呢。
沒想到,和丁丁聊天還是蠻愉快的,我倆有很多的共同話題,比如音樂。
我們都喜歡周傑倫和陶喆,原因皆是他倆的才華。我說周董百分之八十的歌我都會唱,她說她接近百分之九十。我随口說出(鞋子特大號)這首比較冷僻的歌,她居然不加思索的哼出了旋律,我伸出大拇哥,她笑了,很得意。
聊的正歡,手機震了一下,短信,茍宇林的,說同學小聚,想唱歌,一起吧。一起吧,這三個字的意思就是他請客,我去買單。
本打算吃完飯帶丁丁去酒吧玩的,老狗冷不丁插進一腿讓我很不爽,不知為什麽,對丁丁的感覺越來越好,特別是今天,盡管她的打扮讓我多少感到有些別扭,但聊天的內容以及氣氛都讓我感到十分的舒服,就像是和一個鄰家妹妹在一起無拘無束的交談,久違了的感覺。
只是,感覺再好,也沒有掙錢的誘惑大。我故意把注意力集中在手機上,等待着丁丁的反應,果然,丁丁提出要走,我就把老狗搬了出來,等待着魚兒上鈎,運氣不錯,丁丁答應了,盡管推脫過,但明顯是在客氣,我知道,她還是樂意去唱歌的。呵,天意啊!
“買單。”我沖吧臺大聲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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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提前買過了嗎?”丁丁笑着說。
“哦,習慣了。”我吐了一下舌頭,像孩子一樣做了一個鬼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