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郭亮
最終,那個電話沒有打給張霞。
說實話,雖然我在外人眼裏可能是個玩世不恭的浪子,可我多少還是有點良知的。也許是自身條件優越,比如相貌,比如金錢。雖不敢說貌似潘安,家財萬貫,但十個人有九個都說我長得很帥氣,也誇我是個好的生意人。
唯獨老娘不這麽認為,當然,我是說現在。
在老娘眼裏,我就是一個逆子。長得再帥,那也不叫帥,叫禍害。存款千萬,那不叫有錢,也叫禍害。
我有三個姐姐,我是家裏唯一的一個男孩。按照國家政策,我是計劃外的,當年老娘懷上我之後一個人跑到江蘇二姨家生下了我。家裏的房子都被村裏的幹部帶人拆掉了,包括糧食和家禽,統統沒收。沒辦法,爸爸帶着三個姐姐逃荒似的搬到了二十公裏外的一座山下,靠采石這門苦力一直挺到了我和媽媽回來。
挨罰那是必然的,六千塊,這在當時那可是個大數目,相當于現在的七八萬。不過,老娘眼睛都沒眨一下,東湊西借交上罰款,連我姥姥祖傳下來的銀镯子也都賣掉了。交完罰款後,在大街上,老娘抱着胖嘟嘟的我對街坊鄰居說這是她這輩子做的最最劃算的一筆生意。
本來指望我當兵回來早日娶妻生子陪老娘安享晚年,誰知我在二十六歲那年竟愛上了一個大我五歲的有夫之婦。老娘以死相逼不同意這門婚事,我卻一意孤行在外面租了房子和那女人結了婚。結婚當天,老娘喝了農藥住進醫院,洞房花燭夜我和老婆是在醫院的走廊裏度過的。
也許是報應,結婚不到三年,那個女人又離開了我,重新回到原來的家庭。從那以後,我發誓不再結婚。就這麽一過就是七年。七年,二千五百多個日夜,在老娘的怨恨下,醉生夢死,渾渾噩噩。
沒離婚之前,并不知道現如今還有這麽多離婚的人。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這七年的時光,僅僅和我有染的離婚女人不下二十幾個,這還不算那些大齡的老剩女。
随着時間的推移,各種的教訓,我慢慢摸索出了一套怎麽游離于這些女人之間的經驗。
一個字,玩。別跟我談感情,談婚姻。玩得起就玩,玩不起滾蛋。
我承認大多數的離婚女人都想再次重新回到一段完整的婚姻裏,但別指望和我完成。交往中,我會有意無意的說出我的原則,有知難而退的,有赴湯蹈火的,但結局都是灰飛煙滅。我的男性朋友都很佩服我這一點,陳浩就說,郭亮是個異類情聖,沒人能複制他。
有時候,自己也厭倦了這種生活。二零一三年認識小薇時,我曾經有過再次結婚的念頭,也帶着她去見了母親。可是,一個人獨慣了,冷不丁進入一個二人世界很不習慣,咬牙堅持了兩個月後,最後還是決定分手。直氣的老娘不再認我這個兒子,孫女可以幫着撫養,而我,不準踏入家門半步。
唉,說實話,我自己都拿自己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