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少年不識愁滋味...
中秋夜宴,大明宮中一片燈火輝煌,玉殿瓊樓,瑤臺寶樹,數萬叢菊花簇擁綻放,映着貴族們的绫羅綢緞,華美異常。臺上歌舞升平,宮娥們舞袖翩翩,踏歌而舞,臺下君臣盡歡,舉杯共飲。
天子家宴,非寵臣不能參加,在座無不是大唐的肱骨之臣,老李家的優良傳統就是喜歡聽別人誇自己,李隆基也不例外,所以整場下來就是大人們在吹牛皮拍馬屁,小孩們百無聊賴,匆忙吃幾口就趕緊溜出去了。
正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武将的孩子總是紮堆混在一起,比如薛直(薛仁貴之孫)、程伯獻(程咬金之孫)、尉遲循毓(尉遲敬德之孫),他們哥仨向來是闖禍一起闖,打架一起打,感情好的不得了。
“哎!我最近可慘了!我爹非逼我讀書,整天學什麽之乎者也,煩都煩死了!”尉遲循毓想起先生那張老臉,就覺得頭皮發麻。
“我爹也是!他讓我學作詩,我就作了一首,天上一輪月,圓圓賽燒餅,何時摘得吃,香甜嘎嘣脆!結果我爹提刀追了我半個時辰!你說我們武将世家學什麽文化人?我爹作出來的詩指不定還沒我好呢,他居然還打我!”程伯獻摸着自己的小屁股,滿臉憂傷。
這時忽然傳來一聲大笑,程伯獻怒道:“誰笑我?給小爺我出來!”
柳林中走出一個唇紅齒白的小公子,他搖扇道:“我笑你,怎麽了?你那詩寫得狗屁不通,還不許人笑?”
程伯獻氣得滿臉通紅:“你才狗屁不通,再說一句信不信我揍你?”
小公子一揚眉,用扇子指着程伯獻:“你來呀,看我不打得你滿臉開花。”
程伯獻這下可忍不了,揮起拳頭向小公子打了過去,他們程家別的不多就是力氣多,這一下要是打中了,對方保管要掉兩顆牙。
然而小公子站在原地紋絲不動,一派文人風骨,等到拳頭近了,拉住程伯獻的胳膊,腳下一拌,這小蠻牛立刻就栽倒在地。
尉遲循毓見狀立刻沖了上來,不要臉的選擇了二打一,他和程伯獻兩面夾攻,卻也未能占到什麽便宜,小公子折扇在手,時而敲打他們手臂,時而迷惑他們的視線,把兩人打得哇哇大叫。
“直哥!快來幫忙!”程伯獻和尉遲循毓同時默契地呼叫薛直,與此同時露出得意的微笑:“你死定了,直哥是我們三個中身手最好的,看他不把你打出豬叫?”
薛直有那麽一絲絲的無奈,但是兄弟挨打,他要是不幫他們找回場子這個大哥可就白做了,于是他一拱手道:“你年紀小,我讓你三招。”
小公子笑意盈盈,滿宮粉黛竟不及他一個笑容,薛直不由紅了臉,心裏想着一會兒出手可是要注意分寸,別把人給打壞了,然而事實完全不是這麽回事,小公子看着文弱,力氣卻也不小,即便與薛直拳腳相接也不處下風。
兩人你來我往,帶起呼呼風聲,仿佛獅虎相争,看得程伯獻和尉遲循毓目不轉睛,薛直動作迅猛,反應靈敏,一招不得手立即又補上一招,小公子亦是力若千鈞,凡他踩過的地方都留下深深的足印,看得程伯獻和尉遲循毓驚嘆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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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來這小子力氣這麽大,直哥不會輸吧?”尉遲循毓擔憂道。
“不可能!他要是贏了我拜他做老大!”程伯獻話音剛落,薛直被一腳踹中,砸在了他和尉遲循毓身上,哥仨來了個疊羅漢。
鐘靈毓秀的小公子坐在他們身上,一搖折扇,背後漫天煙花,璀璨如星:“誰是老大?”
哥仨納頭便拜,高呼:“老大!”
新鮮出爐的三個小弟各自介紹了自己,輪到小公子時,他嫣然一笑,眉眼彎彎:“我是宜寧郡主,李渺!”
“啊?!”三個小弟瞪大了眼睛,頓時一頭砸在了地上,三個男孩打一個女孩,還打輸了,簡直丢人啊!
從此以後,四個人便時常厮混在一起,楚雲渺扮做男裝和他們一同玩樂,騎馬射箭,鬥鶏走狗,無所不為,簡直比男孩子還皮。
獵場中,不少貴族子弟在此嬉戲,其中一位騎射尤為出衆,竟然可以一箭射穿靶心,引得衆人注目,而且他樣貌出衆,身為顏控的楚雲渺不免多看了幾眼。
“那是誰啊?”楚雲渺問道。
“好像是太子的兒子,李倓。”薛直對這位不受寵的皇室貴胄不是很熟悉。
“李倓?”楚雲渺熟知唐朝歷史,自然知道這位英年早逝的少年英才,歷來太子就沒有幾個有好下場的,李倓做為太子的兒子更是幼年凄涼,任誰都能踩一腳。這不,李倓因為搶了別人的風頭,被人給為難了。
“走,咱們湊湊熱鬧去!”熱愛搞事的楚雲渺領着三個小弟擠進了人群。
“你還我玉佩!”李璘糾集了一大幫狐朋狗友來誣陷李倓。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沒拿你玉佩!”李倓氣得漲紅了臉,卻還強壓着不敢發作,他知道對方是陛下的幼子,論輩分在他之上,論受寵更是遠超于他。
眼看着李璘就要以大欺小,忽然間馬匹受驚,二十幾匹馬橫沖直撞,四處亂竄,這些個貴族子弟被沖散,不知道跑到哪裏去了。
李倓震驚地看着這一幕,忽然間一雙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個笑容燦爛的女孩對他說:“走,帶你去看場好戲!”
說完不容李倓反抗,女孩就牽起他的手,拉着他跑進了樹林裏。兩人跑了一會兒,很快就和薛直他們會和了,五個人蹲在矮樹叢裏,看李璘像沒頭蒼蠅一樣瞎轉悠,楚雲渺擺了擺手,向薛直抛了個眼神,薛直立刻心領神會,運氣輕功從樹林間飄過。
風聲沙沙,鬼影重重,李璘頓時覺得整個樹林都陰森了起來,顫抖着大聲道:“誰在這裝神弄鬼?給我出來!”
程伯獻和尉遲循毓兩個人披頭散發,一起在那嗚嗚地凄厲大喊,吓得李璘屁滾尿流,楚雲渺憋着笑,做沙啞男聲道:“我們都是倡鬼,這林間寂寞,不如你留下來陪我們吧!”
李璘連連擺手:“不不不!我還年輕,我不想死!你們放我回去!我每天派人送貢品給你們!”
楚雲渺疑惑道:“真的嗎?”
李璘點頭如搗蒜。
楚雲渺說:“我不信!除非你把腳舉過頭頂,然後吃着自己的腳趾頭發誓!”
李璘一個男孩,柔韌性自然比較差,把腳舉過頭頂簡直要了他的命,只見他一臉扭曲地掰着自己的腳,不停痛叫連連,差點沒把五個小鬼頭給笑死。
但是接下來這個任務可就更丢臉了,李璘坐在原地一臉猶豫,這時楚雲渺撿起一根樹枝嗖地把一只麻雀釘在了樹上,惡狠狠道:“你要是不照做就會和它一樣!”
李璘趕緊脫掉自己的鞋子,一口含住自己的腳趾,金尊玉貴的他哪裏受過這種罪,一邊滿臉嫌棄,一邊還含糊不清地說:“皇天後土在上,我李璘保證每天派人送貢品給倡鬼大人,否則天打雷劈!”
“行了,滾吧!”楚雲渺一聲令下,李璘趕緊光着腳跑了出去,速度堪比炮彈,他走之後,五個人紛紛從草叢裏鑽了出來,哈哈大笑,一段神奇的友誼就這樣建立了起來。
李倓永遠記得記憶深處女孩明媚張揚的笑容,如果她能永遠拉着他,在青青草地上奔跑該有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