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聽說
◎原書男主的金手指?◎
聽他突然提到那個不孝子,沈遠征先是一怔,緊接着無奈嘆氣,“結啥婚啊?唉~說來話長,咱們回家再慢慢說。”
“嗯,好。”猜到對方應該是有什麽難言之隐,沈之初沒再追問下去,他把目光挪向四周,開始認真打量起這個将要生活很久的村莊。
冬山屯四面環山,北風吹過時會帶來一絲涼意。
路上遇到的每個村民都會熱情地跟他們打招呼,這讓沈之初多少有點驚訝,他禮貌地颔首微笑,對這裏的第一印象感覺還不錯。
老沈家在冬山屯算是為數不多的富戶,青磚瓦房特別氣派,和旁邊的土房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當他們走進院子時,王小芸正忙着做午飯,她聽到動靜後趕緊放下手裏的鍋碗瓢盆迎了出來。
在見到沈之初的那一刻,愁雲散去露出一抹和藹可親的笑容,“之初,快讓老嬸看看,你這孩子好像又長高了。”
面對多年不見的親人,沈之初仍是禮貌颔首,“老嬸,您好。”
知道他是個不善于表達情感的人,王小芸沒指望他再多說兩句話,而是先把雙手往衣服上蹭了蹭,然後拽住他的胳膊,熱情地把人拉進屋裏。
“坐一宿火車還沒吃飯吧?嬸給你蒸了白面饅頭,你快去炕上坐着暖和暖和身子。”
這年月一年到頭能吃上一頓白面就算不錯了,老沈家幸虧有京市接濟才能隔三差五吃上白面米飯,也是因為這樣,王小芸見到沈之初才會這麽感恩戴德。
沈之初生在京市長在京市,下鄉的次數屈指可數,而且還都是在小時候,所以他并不知道一頓白面饅頭在農村意味着什麽,只以為這裏的生活水平和京市相差無幾,也就沒露出任何驚訝之色。
為了給侄子接風洗塵,老沈家做的是白面饅頭和炖大白菜。
飯桌上,沈遠征拿出之前買來的散裝白酒,一人一杯,剛剛好。
沈之初看着桌上的菜,又環顧惜一下四周,終于問出了心中的疑惑:“天柏呢?怎麽沒見他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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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沈天柏,王小芸的眼睛立馬就紅了,她一邊給他拿來饅頭一邊含着怨氣道:“天柏因為退婚得罪了女方,現在人在革/委會,要明天才能回來。”
見她在這兒颠倒是非黑白,沈遠征狠狠瞪了她一眼,聲音也跟着高了八度:“如果不是你沒事找事,人家桃花能舉報你兒子嗎?這都是你們自找的!”
關于沈家和趙家的親事,沈之初只知道一點點內情。
當年沈老爺子原本是打算給沈之初定這門娃娃親的,但是在沈之初五歲的時候曾經得過一場大病,差一點兒命就沒了,後來很長一段時間都在養病。因為這個,老爺子就把這門親事定給了小孫子沈天柏。
沈之初知道趙家的那個姑娘叫桃花,當聽到對方竟然把自家堂弟舉報到革委/會時,他驚訝地挑高了眉毛。
“到底是怎麽回事?事情嚴重嗎?”
"沒多大事,你不用管,那小子得到一些教訓是好事。"沈遠征不想他剛下鄉就摻和進來,于是給他夾了口菜打算換個話題再聊。
但王小芸可不這麽想,兒子的輕松工作馬上就要丢了,她急切希望沈之初能幫一把,“之初啊,嬸兒想求你個事,你能不能給你爹打個電話救救天柏?……”
她的話還沒說完,就被沈遠征打斷了,只見男人怒目圓睜,“砰”得一聲撂下筷子,徹底發火了。
“王小芸,你是不是有病?!這事你求之初幹什麽玩意?我大哥欠你的啊?”
王小芸被他這一嗓子吓得一愣,終于閉上嘴巴不吭聲了。
沈之初夾在兩人之間,為了緩和這火藥味十足的氣氛,淡定地吃着饅頭,一舉一動都透着高|幹子弟的優雅。
此時,他的心中已經猜到了一個模糊的大概,至于真相是什麽,明天跟當地人打聽一下就知道了。
接下來的幾天,由于屯子裏來了好幾個新知青,人們的注意力全都轉移到新知青的身上,尤其是從京市來的沈之初成了大家品頭論足的焦點,根本沒人再去關心沈天柏的近況。
當聽說沈天柏被公社小學停職時,趙桃花的心中毫無波動。
她不是原身,和姓沈的之間不存在那些愛恨情仇,如今能把那男人的工作搞沒了,這也算是對原身有了一定的交代。
馬上就是秋收了,她現在最關心的是,她那幾個不着調的哥哥什麽時候能回來?
這一天,趙桃花閑着沒事把自己住的屋子徹徹底底打掃了一遍,不掃不知道,掃出來的塵土和垃圾真是多。
原身是個懶丫頭,屬于那種襪子破了洞都不知道補的那種人。
清理完各個角落,她又翻出所有衣服挨個補了一遍。
周明瀾從屋外走進來正巧看見她在補襪子,其震驚程度堪比看見外星人。
她睜大雙眼走過去,再瞧那針線活兒就更吃驚了。“閨女,你跟娘說,是不是當初王小芸讓你學這些的?”
“?……”趙桃花從針線中擡起頭,這才想起原身是不會縫補衣服的,她心思轉了轉,只能默認對方的猜測。
見自己猜對了,周明瀾的鼻子都快氣歪了,她一屁股坐到炕沿邊瞧着那針線越瞧越紮心,“別縫了,當初我教你你不好好學,老沈家放個屁都是香的!”
無辜被罵,趙桃花眨了眨美眸,乖乖放下手裏的活兒,柔聲解釋道:“娘,我長大了,也是想多學點東西,不全都是因為姓沈的。”
“你就嘴硬吧。”周明瀾白了她一眼,顯然是不相信這種說辭的,“沈天柏這回丢了工作,估計他們一家非恨死咱們不可。我聽說他堂哥來咱屯當知青了,這兩天王小芸的尾巴都快翹到天上去了,你如果見到他們家人就離遠兒,千萬不能再惹事。”
“他堂哥?誰的堂哥?”
“當然是沈天柏的堂哥呗,好像叫什麽沈之初。”
“……”趙桃花不禁輕擰眉心,有些疑惑為什麽沈天柏的堂哥會來這裏當知青?
明明書中沒有這段劇情啊?
在書中,男主沈天柏最大的金手指就是這位堂哥。
據介紹,堂哥沈之初在年幼時曾得過一場大病,之後的四十年一直被病魔折磨着,雖然富甲一方,卻一輩子都沒有結婚生子,沒到五十歲便早早死掉了,而他的遺産除了捐贈出一部分之外,其餘的都留給了沈天柏。
這促使沈天柏的財富更上一層樓,成了華國首富。
一想到這枚金手指竟然會主動跑來給男主利用,趙桃花的心裏頓時生出一股郁氣,她倒想要看看到底是個什麽人這麽眼瞎要把財産留給男主那種品行不端的小人?
而此時,在知青點裏。
沈之初用一盒“大生産”牌香煙換來了自己想知道的真相。他聽着自家堂弟的八卦新聞,突然,猛得打了一個噴嚏,這一聲吓得談論八卦之人肩膀一縮,立馬閉上了嘴巴。
正聽到關鍵處,沈之初揉了揉發酸的鼻子讓其繼續說下去。
待把整件事情的經過都了解清楚之後,他對人們口中的趙桃花充滿了好奇,能把自家堂弟的工作弄沒,這姑娘還真是勇猛~
至于沈天柏,他真沒想到平時看似老實巴交的人竟然會幹出這種事來?
難怪他老叔一直沒告訴自己所發生的事情,如果換成是他有個這樣的兒子,他應該也會覺得難以啓齒……
作者有話說:
ps:沈之初原名叫沈天齊,因為年幼時生過一場大病,家人覺得“天齊”這個名字不好養活,後改名為沈之初,但在夢中,男主一直用原名沈天齊和女主相處。
◎最新評論:
【好看,什麽時候見面】
【什麽時候更】
【就哈哈啊哈就】
【好看】
【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