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歐韻致認識譚明朗那年,十六歲,正是稚嫩得可以掐出水的年紀。
她十四歲那年,她的父親翟九重第一次被發現外面有了其他女人,或許是出于對情侶的懲罰,或許是因為傷心失望,她的母親歐峥嵘不顧她父親的反對将年幼的女兒送到了美國留學。
那時候的她還是個略有些嬌氣的小姑娘。從小被人嬌寵到大,突然之間離開家,只感覺自己仿佛是被人抛棄了一般,分外的委屈,因此每逢父母抽空去看她,總要依依不舍地拉着他們不放。
那一年的平安夜,翟九重到他們學校裏去看她,給她帶了她喜歡的聖誕禮物,但同時也聲明只能夠陪她在草坪上坐一會兒,因為他要趕去臺灣參加一個商場的開業慶典,而司機正在學校門外等着他。
她當時只覺得委屈極了,拉着父親的衣角說什麽也不放,然而翟九重急匆匆地安撫了她幾句,還是顧自走了。
她傷心得坐在一棵巨大的月桂樹底下哭泣。一個人正哭得起勁,就聽到耳朵邊突然間有人笑她說:“這麽大的小姑娘了,怎麽還坐在地上哭鼻子啊?”
說的是中文,而且是普通話,但是聽在她這個遠離家鄉、滿耳朵都是ABC的同胞耳朵裏,仍覺得無比的親切。她立即就轉過了頭,将目光調向聲音傳來的方向。
只見自己身後兩米開外的草坪上不知什麽時候站了一個英姿飒爽的男孩子,高、瘦,真真劍眉星眼,五官說不出的俊朗,穿一身藏青色的夾克衫,單手叉腰,正站在傍晚如火如荼的霞光裏,眯着眼睛笑看着她。
歐韻致不知道應該怎樣形容自己第一眼看到譚明朗時的感覺,但她彼時覺得所有的溢美之詞都可以被加諸在他的身上,如果那時的大學校園裏就有“男神”這麽一說的話,那麽不用懷疑,譚明朗就可獲封她的“男神”。
不過她當時可沒有對他客氣,在聽到他的嘲笑以後,她立即就口齒伶俐地反唇相譏:“你是中國人嗎?中文不合格哦,‘這麽大’怎麽能和‘小’一起混用呢……”
譚明朗當時一呆。等過了兩秒,忽然間“哈哈”大笑起來,看着她的眼神像她是個不谙世事的小孩子。
她的臉慢慢燒起來,不由自主的,在這樣爽朗的笑聲中慢慢地低下了頭。只因她的一口普通話說得實在是蹩腳,而她不知道他究竟聽懂了沒有。
譚明朗站在絢爛绮豔的夕陽下,身姿筆挺,一臉好笑地看着她。
中國人一向重感情,否則的話也不會有“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的說辭,雖然她和譚明朗這兩人的家鄉隔得稍微遠了點,雖然溝通也不是很順暢,但是不妨礙他們一見如故,再見生情。
兩個人坐在草坪上聊了一會兒天,在太陽完全沉下去之前,已經熟到能夠一同去參加學校聖誕party了。她的國标舞跳得一般,而他則完全相反,而且他有一副讓人羨慕的好身材,身體線條堪稱完美,仿佛天生是為舞臺而生,他跳舞的時候,動作如行雲流水,一氣呵成,魅力四射。
歐韻致從來沒有服氣過誰。
從小到大,她的父親母親一直灌輸給她的概念就是臨淵羨魚不如歸而結網,凡事只要你想要,只要努力,就可以得到。
那個讓人愉快的平安夜後,歐韻致開始通過電腦收看CCTV的新聞聯播,并且經常對着鏡子一個字一個字地練習普通話發音,除此之外,她還請了一個愛爾蘭舞者做自己的國标舞老師。
只要努力就沒什麽不可以。在和譚明朗分手之前,歐韻致一直也是這樣認為的。
雖然她的母親一輩子都沒有得到過婚姻,但這不妨礙她這樣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子對婚姻和愛情本能的向往。歐韻致喜歡譚明朗,并且想要和他在一起,一輩子、永遠,從來沒有動搖過,也從來沒有想過這有什麽不可以。
直到他們交往後的那一年春天,譚明朗帶着她一起到華盛頓去拜會他來美訪問的母親。在索菲特酒店溫暖明亮的咖啡廳裏,他的母親看着她,說:“朗朗,你怎麽帶了這麽個人來?”她這才恍然驚覺,原來有些事情真的不是你努力就可以的。
其實他們并不是剛認識就在一起的。大概是因為她的年紀小,起初那幾年,譚明朗看着她的時候總像她是個乖張有趣的小孩子一般,又溫和又縱容。直到她十九歲那年的聖誕節他才向她表白,然後在一起,戀愛,感情一發不可收拾。
她從未懷疑過他對自己的感情,就像從未懷疑過自己也愛他一樣。雖然遭到了家中反對,但是譚明朗還是堅定地選擇留在了美國、選擇了和她在一起,哪怕不惜和自己的父母翻臉——直到他的母親因病入院,直到一通又一通的越洋電話從北京打過來,直到他的父親在電話那頭破口大罵他為“畜生”,直到那一天,他提着收拾好的行李悲傷地站在她面前……
沒有誰對誰說對不起,只因一開口,他們的眼淚就要掉下來。
在臨別的那一天晚上,她把他留在了自己JHU的宿舍裏,他們長時間的親吻、擁抱,仿佛沒有明天一樣,誰也不肯松開手。
最後還是她先放開了他。她半跪在床上,一動也不動,看着他的眼,仿佛藥透過那雙眼睛看到他的心裏去,她一個一個字地告訴他說:“明朗,我想要你……”
譚明朗眼中含淚,溫柔地吻遍她全身,但卻還是沒有要她。
現在想來,他大約早就已經料到了他們的感情會有這樣的結果吧?所以無論多麽想要,他還是勉強自己克制住了。
到底是不忍心傷害她。
其實第二天早晨他離開的時候,她并沒有睡着,但她沒有起床送他,而是躺在床上,壓抑地哭泣,任憑眼淚一滴又一滴打在她蘋果綠的床單上。
這是歐韻致二十七年的人生裏最後一次哭泣。那一年她22歲,博士尚未畢業。但是,已經能通過一場又一場的離別,漸漸成熟到明白何謂“離別是人生之常态”了。
她再也不是當初那個因為父親的離開而哭泣的小女孩兒了。
就像漸漸習慣了離開父母一樣,她漸漸地也習慣了沒有譚明朗的日子。工作和學習之外,逢有時間她總要出去旅行。一個人背着行李,踏遍了歐美的很多地方,漸漸的,她也習慣了孤單。且也終于明白到,原來“人生的常态”不僅僅只有“離別”,而且還有“孤單”的。
只是她再也不會因此而哭泣了。
初到北京的時候,經常有人會問她,“為什麽要放棄國外那麽好的條件回到北京啊?”她記得她總是會回答:“我喜歡北京嘛!”其實不僅如此。
她之所以會選擇留在北京,一方面是因為她始終是中國人,一方面是因為她的母親早已察覺到翟家的情勢不對,擔心她留在香港會卷入不必要的紛争中去,另一方面,何嘗不是因為她心中還對譚明朗存着一點癡想?
說到底,這裏始終是他的家鄉。
她來北京三年了,何嘗沒有期待過,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會在這個城市的某一個地點遇到她想要遇到的人?
然而她遇是遇到了,只是已經太遲了——譚明朗已經結婚了。
就在半年前,她在網上曾經看到過他和他的妻子的照片,她當時看着那個相貌平凡但是出身“清白”的女孩子,心裏頭突然明白,自己的那一點癡心妄想終于幻滅了。
仿佛另一只鞋子落了地,她知道他結婚的消息時,并沒有怎麽傷心,只是微微有些失落而已。
她跟周世禮在一起,沒有什麽類似“報複”、“傷心”、“移情”等等一系列負面情緒影響,只是因為他合了她的眼緣,而她也恰好寂寞而已。
海喬集團的大少爺周世禮,相比城中的其他豪門公子而言,情史可算是幹淨的了,沒有什麽花名在外,為人口碑又一向不錯,且幽默而不輕佻,風流而不下流,雖然年齡大是大了點,但長得也還不錯,身材也算可以——如果一定要說缺點的話,那就是他的狂妄自大和壞風度實在有些出乎她的意料。
你說你要結束可以,好歹喊聲“game over”呀,那她一定不會像今天這樣撞到他的眼前去,至少可以避免尴尬。
你要面子也可以,至少不要那麽自大呀,她的家不是他的行宮,她也不會乖乖地待在家裏,等候他來寵幸。
不過,也無所謂了。她說她沒有同別人的男人糾纏不清的習慣,這句話不只是說說而已——拜她的母親耳濡目染,她對別人的男人真真敬謝不敏。
譚明朗前一陣子來找她的時候,他對她說不知道她在北京,其實他說了謊,她知道,因為他每次說謊都不敢看她的眼睛。
她突然間感到失望。
連他都開始對她說謊了,她不知道這世界還有什麽是不會變的。
還有周世禮,總而言之,今天的分手給他們這段時間尚算和諧的交往劃上了一個不和諧的句號,實在是令人有些無奈。
短時間之內,她是不會再考慮此類事情了。
還是乖乖工作好了,至少,工作不會讓人失望。
她如是想,合上電腦,給自己近段時間的生活下了一個總結。
作者有話要說: 晚間發現編編給配了封面,真漂亮!多謝多謝!太喜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