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未來
“李秋也:
不知道你會不會找到這封信。
也許我應該叫你, 媽媽?
從小在被母親虐待的時候,我曾無數次地在想,她真的是我的親生母親麽, 她怎麽會如此對待我呢?直到我18歲時, 我才知道,原來我是被領養的。說實話,我其實很開心, 如果我是被領養的, 那麽我不過是殺了一個無緣無故虐待我的女人。可我也很傷心, 我的親生母親為什麽不要我了呢?難道她生下我時,就知道我會變成這樣一個殺人犯麽?
我憎恨女人。
你只留了一個項鏈給我,養父在我18歲的時候把我趕出家門, 他也把那個項鏈還給了我, 說讓我活不下去了,就把項鏈賣了, 他已對我仁至義盡。
但是我怎麽可能賣呢?那是你唯一留給我的東西。
直到後來,你找來了。
你比我印象中, 成熟了很多。我當時就想要殺了你, 可是我突然發現自己下不了手,我愛你,第一眼見到你就愛你。我渴望你的關切,看到你的微笑。我這一生, 還從未這樣愛過一個人。
你第二次來時, 我看到了你脖子上的項鏈,和那條被我看過千百遍的項鏈,一模一樣。
你告訴我你可以回到過去,于是我突然萌生了一個不切實際的念頭, 有沒有可能,你,其實是我的母親呢?這個瘋狂的念頭瞬間一占據了我思緒,就讓我越來越懷疑,我趁你嘔吐的時候偷拿了你的頭發,去做了檢測。
真的很神奇,你竟然真的是我的母親。你能相信嗎?我坐在醫院門口高興得哭了,瘋子一樣哭着,我知道自己那時有多麽奇怪,但是我沒辦法在乎別人的眼光,他們不會理解,我在多麽匪夷所思的情況下,找到了自己的母親。
我聽到了你說你有多麽在乎你的孩子,或許你撫摸着它的時候,我感覺你的手好像落在了我的肩頭。我知道你肚子裏的孩子就是我,我這一輩子也沒有那麽開心過,原來我不是不被期待的生命。原來我的母親,其實是愛我的。
我着魔了,我偷看到了你和父親在一起拍婚紗照,那是我見過的最美的情景,我的人生缺失的部分因此突然變得圓滿。所以我其實應該叫黃牧之,對麽?黃律大學時是我的學長,對我一直非常照顧,我因為租房吃不起飯的時候,他把自己的生活費給了我。原來冥冥之中,我還是得到了父親的關心。我是個律師,也算是子承父業吧。
人生突然變得美好了起來,不堪如我,原來有着如此愛我的母親,呵護着母親的父親,原來我本來的家庭是這麽美好!我覺得自己沒有那麽孤獨了。有那麽一刻,我甚至很想走到陽光底下告訴你,我就是你的孩子,可是我不配,因為我已經變成了讓你蒙羞的存在。
那幾日我很煎熬,我不懂,如果你真的那麽愛我,你又為什麽會抛棄我、把我留在了1981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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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聽到了那個警察與你的對話,我才知道,原來你不小心殺了人,你被他威脅了。你是為了逃避追捕,所以才回去1981年的對麽?你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出生在監獄裏,你怕父親會因為你殺過人而對你失望,所以你在那裏,不小心生下了我……你說過你永遠會愛你的孩子,所以我明白了,我全明白了,如果不是因為面臨着這樣的威脅,你不會抛下我的,對麽?
媽媽,我決定要幫你殺了他。那樣,你就不必東躲西藏了,你和爸爸就可以在一起了。我或許會死,但是我本也該死,我這錯誤的一生無法被原諒。但是,你給了我希望,我或許能夠再度出生,絕對不是出生在1981年,而是出生在有你和爸爸的地方。那時,一個新生的我,不再是殺人犯的我,是不是就能永遠和你和爸爸在一起了呢?
媽媽,如果我死了,你不必難過,我還會回到你身邊的,以一個好孩子的身份。
媽媽,媽媽,媽媽,我其實應該當着你的面叫你一次的,但是我就是這樣一個沒用的人,我不敢。我也時常和自己開玩笑安慰自己,我大約是唯一一個和五歲的母親說過話的人。
我愛你,永遠。”
信封裏還有一條細細的金項鏈,正是她當年情急之下留在醫院的那條。
這也是林牧之在成年時拿到的唯一一件東西,從那天開始,他被養父和繼母趕出家門。但他連飯都吃不上的時候,也并沒有把這條項鏈賣掉,反而一直留了下來……
這是他唯一能找到生母的信物。
李秋也攥着那條項鏈,癱倒在了肮髒的地板上。
原來她與黃子恩在一起拍婚紗照時,被跟蹤她的林牧之看到了,他以為黃子恩才是他的父親……
她與趙大志在咖啡館見面時,林牧之也在,他以為自己的母親受到了威脅。
他很聰明,看到了她脖子上的項鏈,瞬間就想到了如何為她把脈,如何獲得她的頭發。
他又何其愚蠢,他竟然親手殺死了自己真正的父親!!!
她像是一個失去了靈魂的木偶,沒有表情,一動不動,但她的眼淚無法控制地流着,像是永不枯竭的泉水一般,流淌過她的胳膊,又一點點洇濕了地板。
原來,她的孩子,和她的愛人,早就在同一天就死去了。
她還記得在律所的那天,林牧之準備好了一切,還特意準備了一瓶牛奶。
她當時還不解,問他:“為什麽要準備牛奶,我更愛喝酒。”
林牧之卻很鄭重地說道:“喝酒對身體不好。”
她那時還在心裏笑他多情,已經決定在杯子上塗藥了,還在乎喝得是什麽麽?
所以,所以他那時就已經知道,她懷孕了。
他甚至還溫聲問她:“李小姐,如果你有一個孩子,你會像我的母親一樣麽?”
她斬釘截鐵地說道:“絕對不會!我會愛他勝過我的生命,我會把最好的一切都給他!我一定會成為一個好母親!”
那時,林牧之只是低頭微笑。
她發覺他的眼眶紅了,也看出來他笑得很背上,但她以為,他不過是想到了曾經的遭遇,心裏難受罷了。
原來他是想要聽她說出對他的在乎,正如他想要聽到自己以為的父親對他說,“我愛你。”
他早就想到了要去死,他只是想死前直到父母的關切與愛是什麽樣的。
巨大的愧疚幾乎擊垮了李秋也,她根本沒能實踐她的諾言,她不但弄丢了他,還讓他遭受了那樣非人的待遇……變成了一個殺人狂……
直到此刻,她終于想到了林牧之臨死前對她說了什麽。
他說的是,“媽媽”……
但是即便快要死了,他也不敢出聲地說出來……
可是她不知道那就是她的孩子啊,她不知道因為她的過錯讓他承擔了這麽多……
為什麽死的人不是她……
為什麽她當時沒有應下來呢……
這一刻,她覺得自己可笑至極,可悲至極,可惡至極。
她以為可以掌握命運的能力,她捉弄着別人,卻不知道,命運也一直在捉弄着她!
她被命運狠狠地踩在腳下,連同她的愛,她的骨肉,碾成泥,随風消逝。
李秋也緊緊攥着那封信,回到了車上。
她已經不知道自己活下去還有什麽意義……她更不知道該怎樣彌補自己的過錯……
不知不覺,她開車來到了趙大志家的小區……
她站在花園旁邊,望着屬于趙大志的家,曾經,她并非是沒有選擇的……
她多想再見他一面……可是又怕見到他。她該怎麽告訴他,自己犯下了這樣的彌天大錯呢?她該怎麽面對他呢?
路燈閃爍,她的能力似乎突然回來了一點,帶着一絲僥幸,她不管不顧地回到了過去,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回到了哪一個時間點……
——她看到百米外的花壇邊,趙大志坐在那裏,嘴裏叼着一根煙。
沒有點燃,只是那樣叼着。
他似乎是非常疲憊,身子彎着,不堪重負一般。
李秋也幾乎要哭出聲來。
這時,趙大志也擡頭看到了她。
粉色的裙子,含着淚水,趙大志一下子站起身來,滿臉的難以置信,疾步向她走來。
她也向前邁了一步,哪怕一次,一次也好,讓她再抱抱他把,否則,她都不知道自己還有什麽活下去的意義!
可是就在她邁步的一瞬間,她又被打回了現實,她跌坐在花園裏,痛哭失聲。
她不甘心,她不甘心!
哪怕再一次,只最後一次!她認輸了,她救不了趙大志,但是她絕對不能再留林牧之一個人在那個時代,她必須要帶他回來,哪怕是死!
她強迫自己站起身來,向外走去,又強迫自己連夜坐高鐵趕回了津江市,回到了廠區總醫院。
她站在醫院門口,神情堅定,在黑暗中閉上了眼。
她必須帶林牧之回來,她不能留他一個人受盡欺淩,變成一個殺人狂!
如果命運注定只有一個人活,那麽請至少留下她的孩子,否則,她該如何在死後面對趙大志呢?
壓迫的感覺再度襲來,而或許是因為她身體虛弱的緣故,這一次的痛苦遠甚于從前,好像整個人都要被壓扁了似的,渾身的血都無處而去,想要奔湧出來。
終于她感受到強烈的光束落在眼前,刺目得讓她睜不開眼!
好半天,她才适應過來,發覺自己并不在醫院裏,反而出現在一個豪宅中!
偌大的房間是歐式裝潢,橡皮粉與棕榈葉綠相隔的牆壁上挂着滿牆的油畫,價值不菲的家具上放置着精致的瓷器,把手泛着純金的光澤,沙發上的每一個軟巾,都繡着栩栩如生的刺繡,墨綠色的地毯鋪開,延展至寬闊陽臺上一個黑衣女人的腳下。
窗外是斷崖與海水,五顏六色的小屋坐落在斷崖上,在碧藍的天空的映襯下,在金燦燦的陽光的照耀下,宛如不真實的童話小鎮!
這裏似乎不像是中國!
那個女人聽到了聲音,轉過身來,那是一個上了年紀的美婦人,嘴邊叼着一根細細的女士香煙。她的臉上一根皺紋也沒有,美貌異常,頭發烏黑如雲,身材也窈窕迷人,可是,從她眼中的疲态卻能看出來,她年紀其實不小了。
見到了李秋也,她似乎一點也不意外,只是将香煙夾在指尖,伴随着淡藍色的煙,她淡淡說了句:“你來了。”
李秋也震驚地看着她,在這一瞬間,她似乎意識到了什麽。
一模一樣的五官,雪白的膚色,甚至身高身材也與現在的自己別無二致!
“不用懷疑,我就是你。”那個女人走上前來,端詳着她的臉龐,“呵,我年輕的時候,果然比現在好看很多嘛。哎,主要是眼睛,人老了,眼睛會凹進去……”
“這……這怎麽可能呢,我……我不能出現在有我的地方的……”她結巴地說道,“而且這也超出了我能夠到達的範圍,這裏不是中國,對不對?”
“是啊,這裏不是中國,是意大利。準确來說,你是不能出現在‘過去’你出現過的地方,而我,是你的将來。”她優雅地坐在沙發的美人榻上,垂眸道,“我是56歲的你。你只能來到未來一次,而未來是不受空間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