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沈家篇
靳朝安從公司出來,也沒說去哪兒,點了根煙,坐在車裏靜靜地抽。
他像是有點發呆。
眼神沒有剛剛在會上時,那麽淩厲有神了,那會兒的他,是真的攝人心魄,可這會兒,他又顯得些許落寞,可明明他才是勝者。
彭晉和延悅都在前面,也不敢打擾他。
延悅透過後視鏡,發現三哥在盯着自己的手腕愣神。
那手腕的紗布上,還有一個淺淺的紅色唇印。
電話這時響起,延悅接了起來,靳朝安也回過了神,他把目光收回,放向窗外。
“三哥,”延悅挂了電話,回過頭來彙報,“人跟丢了。”
靳朝安一手搭着車窗,視線落在馬路對面萬清商業廣場的巨型廣告牌上,淺淺吐着煙。
偶爾還咳嗽兩聲。
彭晉難得開口:“三哥,您少抽點煙。”
靳朝安不甚在意地擺擺手,又點了點延悅:“怎麽丢的?”
“說是被她發現了。一開始,她确實上了漁船,到了港口派出所,我們的人打聽了一下,她除了向警察要了點錢,別的什麽都沒說。”
“後來就坐船回國,回到倉南市,咱們的人說這個女人的警惕性很高,當意識到有人可能在跟蹤她的時候,立刻報了一個當地旅游團去景區轉了一圈,也就是在景區裏不小心把人跟丢了,這期間她沒有見過任何人,也沒有給任何人打過電話。”
靳朝安聽後安靜了幾秒,随後把煙掐滅,聲音有些喑啞道:“去醫院。”
……
靳朝安推門進來的時候,沈夏正在病床上躺着。
她這會兒還在打着點滴,烏黑柔順的長發披散着,乖乖穿着病號服,顯得格外嬌弱。
沈夏看到靳朝安朝她走過來時,原本就紅腫的眼眶,再次泛起了淚花。
她依然躺在那裏,定定看着他,一顆心髒,撲通撲通的,就要沖破了胸膛。
靳朝安高高的個子,穿着深灰的西服,襯得他格外有些冷峻,他來到病床前,倒是沒先看她,反而伸手捏住吊在半空的營養瓶,眯眼看了看上面的小字。
“怪我麽?”他問着,同時視線向下,又看了眼滴速,随後俯身給她調慢了一些。
沈夏搖搖頭:“我知道你有你的打算。”所以她不怪。
她一直相信他不會死的。
在景區等他的時候,她就慢慢反應過來,她啊,可能是被他“利用”了……對外說是陪她去散心,其實這所有的一切,包括旅游的路線,都是他早就計劃好了的。
但是她并沒有生氣,當她決定和他在一起,從此依附在他身邊的時候,就決定無條件支持他的一切。
靳朝安給她掖了掖被子,随後拿過桌上的蘋果和水果刀,認真削了起來。
“你受傷了?”沈燦發現了他手腕上的紗布。
靳朝安淡然自若地削着蘋果皮,也沒遮掩。
“怎麽傷的?嚴重嗎?”
靳朝安:“被狗咬的。”
沈夏的眼睛閃了閃,她突然看到了那塊紗布側面的唇印,很淺很淺,淺到如果不認真看,幾乎看不出來的那種。
她抿了抿唇。
避開了這個話題。
只是心裏突然像被針紮了一下。
“最近沒人煩你吧?”
“沒,我一直住在醫院,都挺好。”
靳朝安點了點頭,他削的蘋果皮,到現在都沒有斷。這會兒,他那黑峻峻的眸子裏盡是專注和認真。
他把蘋果切成小塊,放在她一邊的碗裏,插上牙簽。
就放在了她的床邊櫃上。
她其實,想讓他喂自己的。
做完了一切,靳朝安站起了身。
“你要走了?”沈夏有些不舍。
“累了。”靳朝安實話實說,他剛下飛機就去了公司,折騰了一天,确實是累。
他沒再過多停留,走到門口的時候,卻突然轉過身,正好對上她追尋的目光。
“下周是你生日,想要什麽禮物?”
沈夏的臉上露出一絲喜悅:“你送的都好。”
靳朝安勾勾唇角:“好好休息。”
他出門的時候,順手為她關了燈。
……
莊燦回到北城。
她先是找了個快捷酒店,借用了前臺電話,然後就坐在大廳的沙發上等。
一小時後,一個穿着灰色兜帽衫的短寸小夥拎着兩個大袋子從出租車上飛快奔了下來。
“老大!”
莊燦趕緊接過他手裏的東西,拍了拍他的肩,“辛苦你了,去開房吧。”
博威:???
莊燦:“想什麽呢?我卡丢了!”
博威:“哦哦好的!”
房開好,多開了兩天,拿到房卡後,倆人迅速上了樓。
莊燦覺得自己快臭了,她一刻都不想再等,抱着博威帶來的衣服就進了衛生間。
終于痛快地洗了個澡。
她這一路坐的綠皮火車,要多慢有多慢,密閉的空間裏全是人,她覺得自己随時要炸。
而且身上還有一股惡心的魚腥味兒!
博威看老大洗完澡出來,立刻從床上跳起來,嘿嘿道:“老大,你穿這身真好看。”
剛才電話裏莊燦讓他給自己帶身新衣服來,他就直接把他女朋友的衣服帶來了,反正她倆身高都差不多,但是他老大的身材更好一點,所以衣服穿在莊燦身上,該緊的地方就顯得更緊了。
“你怎麽不直接給我帶身比基尼呢?”
博威的小女友是夜店DJ,風格基本都是吊帶背心超短裙那類,莊燦這身還好,好歹上衣還能看,就是領口有點大,裏面蕾絲邊的內衣都快露出來了,不過莊燦還能接受,就是裙子實在太短了,莊燦感覺自己半個屁股在外面晃。
“這樣顯你腿長嘛。”
“滾。”她腿本來就夠長了。
“對了老大,”博威撓撓頭,“你怎麽突然回來了?”
他跟莊燦其實從小就認識,不過那時莊燦還是個千金小姐,他不過是個街頭小混子。
六歲那年,他在超市偷東西時被發現,差點叫人當街打死,幸好被路過的莊燦救了。
莊燦看他可憐,明明是差不多大的年紀,卻孤孤單單流浪街頭,便偷偷給了他好多自己的零花錢。
博威以為這樣的“小說情節”只是發生在他生活裏的一場夢,可是夢醒了,那個像公主一樣的女孩卻還在。
往後幾年,莊燦也總是偷偷跑來這裏找他,給他送零花錢,還一本正經地教育他要堂堂正正地做人。
博威漸漸地把她當成了自己的親人,直到有一天,本該是莊燦來找他的日子,可是她卻沒有按時出現,從那以後,她就像是徹底消失了,再也沒有在那條街上出現過。
他心裏雖然失落難過,但同時也明白,莊燦是千金小姐,而他是社會最底層的小混混,他平時混跡的這條街,是出了名的髒亂差,蠅營狗茍們的聚紮之地,他雖然不知道莊燦當年為什麽會一個人誤入這裏,但他知道,那一定是個錯誤,她不會屬于這裏的,她的出現,只是他生活的一個意外。
可是他還是有些不甘心,不願放棄,這幾年他在道上也混出了一些名堂,是以如今別人都叫他威哥。那個時候他利用自己的手段派人去查了查莊燦的底細,他知道她是高高在上的明月,他不能觊觎她的生活,但他還是忍不住,他發誓他只遠遠地看她一眼就好,絕不會出現在她面前,以他這種肮髒的身份玷污了她純潔的生活。
可是結果令他大吃一驚。
莊燦走了,是和她的媽媽一起走的,至于去了哪個城市,沒人知道,他也查不到。他所查到的信息只是莊燦的爸媽離了婚,她的媽媽帶着她離開了這座城市。
他消沉了一陣,便只把和她的這份回憶藏進了內心深處,成為一個永遠不可告人的秘密。
可就在五年前,突然間的一個陌生電話,卻叫他心裏掀起了一陣波瀾。
是莊燦給他打來的。
他仍然記得那天,她在電話裏大哭不止,他什麽也沒說,只緊緊攥着電話的聽筒,想立刻飛到她的身邊。
事實上他也确實那麽做了。
……
莊燦盤着白花花的大長腿,坐在沙發上吹着頭發,博威就仔細看了看她的側臉,那好看的眉眼,壓抑着內心深處的悸動。
“想回就回來了呗。”莊燦關掉吹風機,抖了抖腦袋,忽然歪過頭來看他,“你幹嘛用這種眼神看我?”
博威立刻打了個馬虎眼,他知道她一旦發現他對她有那個心思,就絕對不會再用他的。
五年前,她聯系上他以後,就會時不時地幫她做一些事情,他只是想報答她,幫助她,能以這種方式留在她身邊,他就很知足了。
“感覺你黑了。”
“滾。”胡說八道,莊燦也想黑點,黑點人就看着厲害一點,可惜她天生冷白皮,死活曬不黑。
“真的,你以後別總在外面亂跑了,我在北城也算站穩了腳跟,以後我罩你。”
“那我謝謝你了威哥。”莊燦也不再廢話,博威還給她帶了個新手機,她開機戳了戳,低頭問道:“我讓你查的事情怎麽樣了?”
博威搖了搖頭:“有點難度。”随後他從口袋裏掏出張名片遞到了莊燦手裏。
“目前只查到這。”
莊燦看了眼名片,黑金配色,是一個會所。
“雲歌水域”
“這個會所背景很深,我沒查到多少,但不是什麽人都能進去消費的,”博威頓了頓,“老大,你到底有什麽打算?”
這幾年,她讓他查什麽他就查什麽,其它的他從沒有多問過,但他也看得出來,她的性格變了,變得和小時候大不一樣,她現在的性格,很硬,堅硬中又透着一股孤勇。
看着挺讓人心疼的。
他知道她身上有着很多的秘密,也知道自己不配知道。
莊燦把名片塞進口袋,“一會兒我得先去趟銀行補辦銀行卡,你先回去吧。”
“我陪你吧。”
“不用。”莊燦站了起來,還往下拽了拽小短裙,她穿慣了牛仔褲,還真有點不習慣穿裙子。
“那邊我會接着查的。”
“能查就查,不能查也別硬查,注意安全。”莊燦看了他一眼,出門。
不知怎麽,博威總覺得這一眼怪怪的。
他追了上去。
“老大,你住哪兒?我幫你找個地方吧。”
莊燦走得飛快,“我有去處。”
“啊?你要去哪啊?”
“回家。”
“啊???”
作者有話說:
燦燦要回家了,血雨腥風要來了,猜猜燦燦要回哪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