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社會現狀一角(上)
更新時間2012-5-5 13:00:37 字數:2062
方鴻這老狐貍的腦子,一時間那是迅速的轉動着,千萬個念頭閃過,沒有主次,可有一點,似乎可以對小姐再次生出希望了,而且也不見小姐怎麽好色,看來是因為受以前小姐的影響過深的緣故,才會這般見風就是雨的。想着就聽見蕭桐的問話,忙認真回了。
“回小姐,府裏現今所有下人包括跑腿采辦的有三百餘人,外頭鋪面管事夥計跑腿的有二百餘人,莊子那頭不算農戶的話有三百餘人,這個數目都是八歲以上領了執事的,八歲以下一般都還在學習調教中,沒有具體的數目,大概全部有四百餘人。”回答問題腦子一思考,方鴻就顧不得別扭了。
“那就是說一共有一千二百餘人了,”人還真多啊,蕭桐感嘆,“這些人大部分屬于什麽性質的,以後會更多還是會更少?”
“小姐,性質是什麽意思?”方鴻想了片刻,還是提出疑問,證實一下是否是自己理解的意思。
“恩,就是他們是家生子還是死契、活契買的下人,這些人的後代又是屬于哪一類?”嗯,習慣用現代用語了。
“是,我們王府的下人大都是家生子,只少部分是死契買進來的,王府裏不簽活契,家生子後代仍是家生子,他們世代将依靠王府生活,除非是王府出了大事拍賣。簽了死契的人,男子嫁人只能嫁同是府裏下人的女子,生下的孩子自然就算是家生子;女子找府內的男子,生下的孩子也為家生子,找了外頭的男子,如果那男子未入府裏的奴籍,生下的孩子就可以選擇,可以是作為家生子,或是賤籍。男子入了府裏的奴籍,就等同于死契。随着時間的變遷,不出意外的話,一般府裏的下人會越來越多。”
“恩,理解了,那入了賤籍的孩子,會有好的出路嗎?這戶籍又有哪些區分?”蕭桐感嘆,這不是世世代代都為奴了嗎?賤籍?難道還有貴籍?
“入了賤籍的人很難有出路,還不如奴籍,還有主家庇護,一般很少有人會選擇入賤籍,而入了賤籍的人也未聽說過有大出息的。”
“戶籍等級之分,這天下都一樣,第一等是貴籍,是皇族、王族與世家大族;第二等是良籍,是普通的老百姓;第三等是商籍,便是行商之人;第四等是奴籍,就是奴隸下人身份,一般簽了死契就是一輩子的奴籍,除非主家開恩;除了奴籍,第五等便是賤籍,這賤籍大都是些妓子,戲子等,奴籍子女不入奴籍,不論父親是良籍商籍,都只能入賤籍。”
“這戶籍之分是極為嚴格,不可混淆的,雖然到了現今在平日裏商籍慢慢的與良籍一般了,但遇到重要的事情,比如出仕任職,做皇族王族世家幕僚,還是得看戶籍等級。一般只取大部分的貴籍、少部分的良籍之人,不取商籍、奴籍、賤籍之人。商籍、奴籍、賤籍之人要出仕做幕僚,除非是有大文采大智慧,或者是做了對國有利的大事的,得到貴籍之人認同才能出仕任職、做幕僚。”方鴻回答的很仔細,疏忽不得的,蕭桐不記得這些,現今問到她,她必須得正确詳細的回答才行。
“這麽嚴格!”蕭桐心下有些震驚,她以前沒關注過這些,今天聽到這些覺得有些不可思議,這世界很不公平呢,從出生就注定了往後的出路,比起現代靠自己的努力就可以改變命運完全不同。對那些有抱負有才華的人顯得太過苛刻,得付出比現代幾十倍幾百倍的努力才能達成願望啊。
蕭桐心下噓噓,第一次無比慶幸她這身體的出生,否則她要想繼續自己的事業該是難上加難啊。說到戶籍,不可避免的就會聯想到稅收,畢竟封建社會時期的改朝換代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稅收過重,導致農民起義。
“那賦稅又是如何征收的?”好吧,蕭桐承認,話題越扯越遠了。
“我燕朝的賦役是将賦和役分別征收,賦以土地為對象征收,按田畝計算;役以人為對象,分為按丁和按戶征收兩種,在征收內容上主要是征收實物和勞役。”(備注:借用了明代中期的一條鞭法賦稅制度,一條鞭法,又稱“一條編法”,具體的方法與上述相同)。
“這方法是否用于各等級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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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對貴族卻是不怎麽适用,現今大部分好的土地都在各世家手裏,只少部分好土地在真正的良籍農戶手裏,農戶手裏大部分是差的土地。征收時世家賦後利多,而農戶賦後利少,甚至于沒有利。商籍又不同良籍,看情況不同而征稅,現今也沒有頒布的律法章程,只有個大概的,賤籍的人一般依附貴籍或商籍之人。”
“役以人為對象,按丁和按戶去服役,世家一般由奴籍的人代替服役,而商籍之人一般出銀子找人代替服役,奴籍之人為主家財産,不在服役範圍內,只良籍、賤籍才正常服役。”
“世家?”蕭桐重複,疑惑的眼神看向方鴻,提了很多次世家了,這裏的世家又是怎樣的一個存在呢?蕭桐的桌子已經整理好,現在專心聽方鴻的講解。
“是,各世家大族一般都是百年大族,家史比燕國建立的時間還長,長久經營發展下,各州郡都有各大小世家。真正的古老大世家在燕國舉足輕重,他們的後代在不僅朝中任職官位,涉及的産業也很廣泛。”
“世家通過相互聯姻來與其他世家合作,鞏固地位,不僅很多重要行業,由世家把持,其餘各行各業均有涉及,對朝中社會影響甚大。燕朝建立已三百餘年,一直在致力提升皇族王族的權利,有得有失,至今也只能達到平衡。現在爵位不再世襲也是之前留下的後遺症,到燕朝建立二百年的時候王族數量已經達到一定數量,足以抗衡各世家。可因為王族權利過大開始參與皇位之争,又加世家的推波助瀾,導致皇族王族內發生內鬥,而且一發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