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在很多人眼中,軍人、士兵,應該是嚴肅古板的代名詞,其實這是個極為偏差的想法。随着兵齡的延長,人會越來越精乖,越來越“兵油子”,越來越會偷奸耍滑,越來越擅長偷懶。軍人脾氣比較直來直去,暴躁,軍隊中等級森嚴。領導講話,一講一小時,表揚的話不超過一句,時間不超過三秒,其餘的全是罵。
不要對軍人懷有偏見,也不要以為一百多年的時差,就能讓斯科特所向無敵。
首先,斯科特雖然是特種兵,上天入地無所不能,可是他的兵種到底是陸軍,結果到了十九世紀的美國不得不改行當“海軍”,頗有幾分趕鴨子上架、催家貓跳水、逼母豬上樹的意味,大西洋的狂風烈日讓斯科特脫了一層皮,只是沒想到脫皮後,膚色更白了。
如果只是兵種的困難還容易克服。想當年,斯科特所在的特種兵部隊駐紮在靠近帝都的山溝裏,四面環山,而且大多還是寸草不生的光禿禿的石山——真不明白,如此靠近帝都的地方竟然有如此荒僻的地方。那裏有埋藏在荒草中的、滿是沙塵的打靶場,那裏還駐紮着炮兵裝備部,那裏只有一個小賣鋪和一個食堂,那裏有日複一日、花樣繁多的特色訓練……習慣了單調,習慣了枯燥,習慣了乏味,習慣了艱苦,甚至習慣了面對死亡的淡漠——他們特種兵的兵營裏,每年有四個死亡名額,只要每年把死亡人數控制在四個以內就萬事大吉。因為他們的訓練和工作都是有很大風險存在的,跳傘訓練裏,降落傘打不開的幾率是千分之一;安保工作裏,他們需要在必要的時刻犧牲自己來保護別人……記得有次安保任務,一口氣十多個同伴喪命,當然消息是不會在官方媒體上報道的,在民間也被封鎖了,只苦了他們這個營活着的兄弟們。整整一年,為了表示對死者的沉痛悼念,軍營裏在任何場合都禁止說話——宿舍裏也不例外。不準喝酒,不準打牌,不準說話,不準笑……于是乎,大家都叼着一根煙大眼瞪小眼,無聊透頂又無所事事,大家對死去的同伴羨慕嫉妒恨。對了,就是那個時候對嗆人的煙味有了免疫力的。
所以現在斯科特面臨的生活上的艱難都稱不上艱難。真正的艱難來自于思維。
服從是軍人的天職,紀律是一切的保障。身為一個士兵,只需要服從,不需要思考,立正敬禮外加一句“是,長官”然後照着去做就可以了。
等眼睛一閉,一睜,來到了內戰前的美國南方,斯科特發現自己從執行者變成了決策者,他不得不逼着很久沒運轉、快要生鏽了的大腦活動起來。動腦是個苦差事。
還有,軍人難免有點脾氣暴躁,斯科特在與人打交道、與大海打交道的過程中,慢慢收斂了自己的脾氣,磨平了自己的棱角。他不是脾氣變好了,斯科特仍然會被激怒,可他已經清楚地知道為那些東西浪費火氣是沒有意義的,他學會了控制。
以及……改掉五點半起床、九點半上^床的嚴謹作風還真費了他一番功夫。
斯科特參加過無數軍事演習,卻沒有經歷過真正的戰争。
總之,一部血淋淋的奮鬥史啊。救世主不是那麽好當的,哪怕只是拯救一家人,也是無比坎坷。
假如沒有發生戰争,新婚夫婦至少要花一個禮拜在縣裏四處走動應酬,可現在,不再有聚會,也沒有新婚旅行了。騎兵連在出發前加緊訓練和準備,每次訓練在縣府背後的空地上演習,演練着想象中的騎兵動作,馬蹄揚起大片塵埃,揮舞着從客廳牆上摘下來的、祖輩的獨立戰争時期用過的馬刀,手裏使用的是打松鼠用的長杆槍——首批移民翻過阿勒根尼山脈的時候還是新的;有人用的是打死過不少印第安人的前裝槍,那是在開發佐治亞的時候用過的;還有一八一二年墨西哥戰争中用過的騎兵手槍……更多的,是斯科特新提供的,英國造的最新式步槍。
每次訓練總是在瓊斯博羅的酒吧結束,在争吵、嬉笑、喝酒、打架裏結束、。
斯科特坐在瓊斯博羅的酒吧裏,身邊有一個熟客——瑞特。自從兩人建立了合作夥伴關系後,他們就變得時常通氣,甚至比塔爾頓家的孿生兄弟還要形影不離。
斯科特不抽煙,可是很容易忍受濃重的煙草氣味;斯科特平日也不喝酒,不過有一次與阿希禮拼酒,兩個人最後都躺倒在桌子底下不省人事——要知道,阿希禮一個人就能把塔爾頓家四個兄弟全都喝趴下。
在酒吧這種燈紅酒綠的地方,斯科特都沒有絲毫懶散。他渾身的肌肉全都緊張着,沒有多餘的語言,沒有多餘的動作,但每個動作又那麽敏捷麻利、富有節奏感。眉宇間淡淡的沒有表情,眼睛深處的警惕和戒備卻潛意識地不肯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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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特現在最大的樂趣,就是讓那張面無表情的漂亮面孔染上怒意,将這個一本正經的小家夥惹火。
騎兵連的小夥子們是不是又要喝醉鬧事,打架鬥毆了?女人們是不是都在忙着編織、縫紉,種更多棉花和玉米,養更多豬牛羊?他敲打着高腳杯,淡淡地開口說:“古中國有一句詩,形容戰争的詩——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春閨夢裏人。丈夫早已在戰争中化作了白骨,而妻子卻毫不知情,時常在夢中與丈夫相會。”
“是啊,長年音訊杳然,人早已變成河邊的枯骨,不知被埋在何處,妻子卻還在夢境之中盼他早日歸來團聚。災難和不幸降臨到身上,不但毫不覺察,反而滿懷着熱切美好的希望。”瑞特飲下一杯酒,一飲而盡,一滴不剩,眉頭鎖在一起,口吻卻是冷嘲熱諷、憤世嫉俗的,“任何對戰争的狂熱,到了這句詩面前,都是那樣蒼白無力。”
整個南方都沉浸在激情裏,小夥子們只受過簡單的訓練,裝備也不完整,卻個個興致勃勃,大呼小叫,仿佛要去吃野餐。婚後兩星期,阿希禮和騎兵連出發了,查爾斯也加入了騎兵連,後來他變得能說會道了,振振有詞地說,在騎兵連裏,可以與阿希禮相互照顧。斯科特見狀也就答應下來,順便塞給他們一些應急藥品,讓他們的妻子縫在一個口袋裏貼身帶着。
“查爾斯,無論你參加騎兵連的借口有多麽正當,我還是要說,你居然忍心抛下甜美的新婚妻子參戰去,真是個不合格的丈夫。”斯科特雙手叉腰,擺出很權威的姿勢。
一瞬間,查爾斯巧克力般的大眼睛裏充滿了淚水。他嗫嚅着說不出話來,最後下定了決心,對斯科特說:“我保證,不出一個月,就打敗北方佬回來。為了斯佳麗,我要在戰争中當一名英雄,打完仗以後,我們可以……”很顯然,小夥子又陷入了他崇高的白日夢。
他臉上流露出羞怯、喜悅和綿綿情意,整個人都被點亮了,但在斯科特眼中,他就像一條搖着尾巴的長毛牧羊犬,邀功請賞,讨好地對着主人猛搖尾巴。
算了,時代造成的代溝是無法彌補的。斯科特放棄了與姐夫的溝通。
查爾斯是個天真善良的小夥子,深愛着斯佳麗,對她百依百順。但是,因為斯佳麗從小就被家人寵在手心裏,并沒有感受到她的丈夫是多麽愛她。再也不會有第二個男人,這樣愛着她了。
查爾斯并不了解斯佳麗,卻全心全意地愛着她。正如傑拉爾德完全不理解埃倫的思想,卻十幾年如一日地愛着她一樣。
作者有話要說: 關于特種兵的一系列描寫是根據我們軍訓教官來的,他是北京某部特種兵……給我們講了很多當兵的趣事,絕對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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