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包正一直被關在城南第二警察分區監獄特設的監察室。
獄警把他帶了過來的時候,這家夥的嘴角依舊挂着無所謂的笑。
“你們憑什麽給他上手铐!”公孫澤看到包正手腕上的紅痕,按捺不住登時發作,指着翟人傑的鼻子,“包檢察官現在只是配合調查,不是犯罪嫌疑人!”
“哎探長哥,別生氣別生氣,”包正站起來去拉他的胳膊,“翟檢察官呢,比較謹慎,他怕我啊,學夢飛那一套,是不是啊,翟檢察官?”包正對翟人傑眨了眨眼。
“你把包正調查的還真清楚。”公孫澤冷笑着坐了下來。
“錯,”翟人傑抄着手,胖乎乎的臉笑成一個帶褶的包子,“是DBI的每一個人,我都很清楚。”
“包正啊,如你所願,我們把公孫澤帶來了,”翟人傑掏出紙筆,“現在,我們是不是可以做正常的詢問筆錄了?”
“請便。”
“姓名。”
“包正,三十四歲,中央司法部派駐德城罪案調查處獨立檢察官。本月二十八號晚十點鐘,我在家裏。”包正聳了聳肩。
“在家做什麽?”
“嗯…洗澡。”
“洗了多久。”
“唔…三個小時左右。”
“作為一名男性,”翟人傑在紙上刷刷記錄,頭也沒擡,“你能告訴我,為什麽洗這麽久嗎。”
“我掉糞坑裏了,翟檢察官,”包正笑了,“不洗幹淨怎麽成。”
“有人證明嗎?”
“有。”
“誰。”
包正眼珠一轉,瞟向自家男人。
“哦,”翟人傑順着包正的目光尋到一臉尴尬的公孫澤,“公孫探長,你确定包檢察官在那段時間裏,一直在洗澡,而沒有外出嗎?”
“我…呃。确定。”
“為什麽這麽肯定?”
“…我看着他進去,看着他出來的。”公孫澤鼻孔哼氣。
“公孫澤探長,”翟人傑笑了,“鑒于你跟包檢察官的朋友關系,你的這種證詞在法庭上很難取信于法官。除非你能出示更進一步的證據,證明在這三個小時裏,包檢察官确實沒有離開你的視線。”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