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窗外是霜白的雪色,少女身上穿着的名貴狐貍鬥篷,将她的臉襯得愈發嬌小,精致的眉眼落出幾分高貴之色,便是求人,也是仰着小臉,眼睛烏湛湛的。
沈嗣神色懶淡,逐字逐句地問:“感情十分的好?”
阮明姝的指甲掐着掌心,面對他意味深長的眼神,心中越來越沒有底氣,不過都這種時候了,她不能退縮。
“是啊。你兄長愛慕我的姿色,也曾說過是要将我娶回家當成寶貝供着的。”阮明姝眼神嬌嬌的,語氣也理所當然。
獻王當然沒有說過這種話。
阮明姝都沒見過他,被他輕薄時都是昏迷的。
她這句話也不全是謊話,這世上還是有許多男人貪戀她的美色,她打小就知道自己長得漂亮,所以父親和母親都偏心她,而不是她那個更懂事的弟弟。
以前在學堂裏念書時,總有人搶着要來幫她抄書,還想要和她一起受罰呢。
便是張玠在張家遭了大難,那時候還是舍不得她,還想要娶她。
阮明姝見他遲遲不作聲,有點惱羞成怒,這個人怎如此不識好歹?她都将話說到這個份上,他竟然還不領情。
她有些生氣,便是如今也學不來遮掩,心裏想的什麽,一眼見底。
“你兄長不是讓你照顧我嗎?你就是這樣照顧我的?”
小姑娘聲厲內荏,嬌嫩白皙的皮膚都被氣得微微泛紅。
她理直氣壯的質問他。
沈嗣其實很不喜歡無理取鬧的小姑娘,他一向喜靜。
便是以前在身邊帶着的實習生,都要聰明的、安靜的,最好一個眼神就能領會到他的意思。
他也是第一次遇見這種嬌氣的千金大小姐。
心底并無反感。
沈嗣說:“刑部不是侯府,不能叫阮姑娘來去自如。”
阮明姝聽着他溫和的聲音,覺得他在敷衍自己,聽起來倒是溫柔,其實還是很冷淡。
她反問:“你不是在刑部做事嗎?這點小事都幫不上忙嗎?”
沈嗣安靜一瞬,并沒有急着回答她。只不過他的目光放肆打量着她,漫不經心拂過她的臉。
阮明姝抿唇,硬忍着自己的小脾氣,“在刑部做事的人都很厲害,我想你也不例外,應當是有幾分本事的。”
她誇人也誇得很生硬,差點難倒了她。
沈嗣唇角微彎,淡淡的笑意轉瞬即逝,他說:“阮姑娘想何時去見安陽侯?”
阮明姝松了口氣:“我想今天。”
沈嗣很淡的嗯了一聲,“只能等到天黑,只有半柱香的時辰。”
阮明姝這會兒倒是乖巧了起來,點了點頭說好。
沈嗣忽然覺得他這個小未婚妻也不難養。
聽話的時候還是很聽話的。
發的小脾氣在他看來也不算什麽。
還是個小孩。
教不好的地方再慢慢的教。
阮明姝也在偷偷打量他,這個男人雖然陰恻恻的,不過還算聽她的話,只要他不像上次那樣吓唬她,逼她喝水,逼她看書,就看着還挺溫和好欺負的。
獻王無能。
他弟弟也如出一轍的無能。
阮明姝的肚子忽然咕嚕嚕叫了兩聲,她的臉瞬間就燒得通紅,櫻唇微張,本欲解釋,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
沈嗣看着她一下子紅透的臉,“餓了?”
阮明姝還沒在別人面前丢過這麽大的臉,她出門得匆忙,來不及也沒心思用早膳,便是連塊糕點都沒碰。
她低着頭,從嗓子裏擠出來的聲音也聽得出其中的羞恥,“你都聽見了何必再問我。”
沈嗣不太介意還慣着她,有些事能慣,有些事不能。
他将魏廣叫進書房,低聲吩咐:“叫廚房做些清淡的菜。”
魏廣進屋之後一直低着頭,很識相沒去看侯府這位嬌貴的大小姐,“是。”
阮明姝也沒同他客氣,“我還要吃些糕點。”
沈嗣同魏廣說:“按阮姑娘說的辦。”
阮明姝感覺他們都是應該伺候她,對她好的,繼續提起要求:“方才說了許多話,嗓子有些疼,再給我泡一杯茶來,要清晨的露水泡的茶。”
魏廣心想這位大小姐未免也太精致挑剔。
喝杯茶竟還挑三揀四。
王府裏是沒有人會去收集露水的。
沈嗣蹙眉,在這點小事上卻不如方才那麽随和大度,“沒有露水。”
他是一名醫生,職業習慣讓他在生活中有着近乎偏執的潔癖。
露水裏含着各種肉眼看不見的雜質,并不幹淨。
阮明姝擰着眉頭,稚嫩漂亮的臉孔,她陷入了糾結中,“可是我在家都是喝露水泡的茶,其他的我喝不慣的。”
沈嗣說:“那就喝溫水。”
男人的神色看起來和先前的溫和并沒有兩樣,這五個字也說的很輕描淡寫,可阮明姝就是覺得他在壓迫她,從中聽出了叫人不喜歡的壓制感。
她賭氣道:“我不喝了。”
沈嗣看了眼魏廣,淡淡然:“聽阮姑娘的,不要上茶水。”
阮明姝氣得連飯都不想吃了。
待丫鬟們端來午膳,阮明姝也只嘗了幾口,并且她還是很挑食,不喜歡吃的絕對不會碰一口。滿桌子只有八道菜,其中就有六道是她不碰的。
沈嗣看得皺眉,她實在太挑食了。
養出現在這麽些肉,實在是不容易。
需要糾正的地方,沈嗣一定會要她改正,比如挑食這個壞毛病,會導致營養不均衡,她先天本來就弱,不能再如此胡鬧。
沈嗣往她的碗裏夾了塊肉,阮明姝有些嫌棄的說:“我不吃肉的,味道太膩了。”
吃多了她還會長胖。
阮明姝這回原諒了他的冒犯,她抿了抿淡粉色的柔唇,“你下回可要記住,往後不要再這樣了。”
沈嗣笑了笑:“吃了。”
阮明姝不解的擡眸看他,“我不吃這個。”
沈嗣就像沒聽見她說的話,又往她的碗裏夾了青菜,“這個也要吃。”
他在她發作之前,“不吃完就請阮姑娘回侯府。”
阮明姝真是被他氣得不輕,若不是還要事要靠他幫忙,指不定就扔掉了筷子叫他好看。
她扭過臉:“我不吃。”
沈嗣也不會去哄她,用完了午膳,語氣淡淡:“魏廣。”
“屬下在。”
“将阮姑娘送回去。”
阮明姝不可置信睜圓了眼睛,滿是委屈,臉色消瘦蒼白看上去好不可憐,烏睫都在顫,五指默默攥緊,站起來的時候渾身都在抖。
她眼底抹開不自然的紅,“你…你敢。”
男人的目光只是很冷淡的從她身上掃過一眼,冷漠的叫人害怕:“魏廣,送客。”
魏廣剛剛上前。
阮明姝忽然站了起來,五指用力攥着桌面:“你竟然敢趕我走?”
她氣得發抖,可憐又可愛。
沈嗣的心腸軟了幾分,不過他向來是不會讓旁人看出喜怒,就算是軟下心也要達到目的。
挑食這個毛病,必須要改。
沈嗣說:“阮姑娘不肯好好吃飯,我怕進了牢獄,受不了血腥味會暈過去。”
阮明姝就沒見過這種人,好奇怪的怪人。
管她讀書,還要管她吃飯?
她告訴自己暫且忍下,等父親脫了身,她一定理都不會再理他。
她只得重新坐下,憋屈拿起筷子吃着碗裏的肉和菜。
他府上的廚子,手藝不錯。
紅燒肉軟爛不膩,入口即化。
阮明姝沒忍住多吃了兩塊,等吃飽了飯,她擡起下巴,“現在可以了嗎?”
沈嗣不着急,也不是一定要她短短幾日就學好、變聰明。
往後日子還長,慢慢來。
沈嗣說話算話,在天将将要黑之時,帶着她坐上了馬車,徐徐朝着刑部大牢的方向駛去。
天色裏映着漆黑的濃霧,馬車寬敞,就是有點冷。
她将自己捂得嚴嚴實實,藏在暖和的鬥篷裏,漂亮的小姑娘只肯露出一雙眼睛,雙手捂着暖手的湯婆子。
即便是這樣,她還嫌冷。
這幾天,阮明姝真是将這輩子的委屈都吃盡了。
少女白皙的瓷膚映着搖晃的燭火,她轉過頭來看向坐在她對面的男人,聲音糯糯的,“我冷。”
沈嗣覺得她像個需要冬眠的小動物。
得要舒舒服服藏在最暖和的地方才能活下來。
她眼含霧氣,好似委屈的不得了。
沈嗣無奈,“不是給你準備了湯婆子了嗎?”
阮明姝噘嘴:“可我還是冷呀,我的腳都凍冰了。”
都怪他非得晚上出門,原本冬天的早晚就比其他時辰更加嚴寒,馬車外的冷氣見縫插針的鑽進來。
沈嗣沉默片刻,默不作聲脫掉了身上的黑色大氅,搭在她的肩上,将她整個人都包裹了起來。
黑色大氅上都是他的氣息。
清冽幹淨,并不難聞。
阮明姝覺得他的衣裳就和他的人一樣,充斥着威壓感。
等到了大牢,阮明姝将他的氅衣還給了她,迫不及待跳下馬車,在雪地裏朝着大門飛奔。
沈嗣在外面等,過了将近兩炷香的時辰。
小姑娘才依依不舍從裏面出來,眼睛是紅的,鼻子也是紅的。一看就知道她狠狠哭過一場。
沈嗣提醒她:“我已經多給了你一炷香,下次不能如此。”
阮明姝心裏頭正難過,她只覺得這些天所有人都在欺負她,她擡起發紅的兔子眼睛,兇巴巴的:“你不要這麽小氣。”
過河拆橋,是阮明姝最擅長的事情之一。
已經見過父親,沈嗣在她心裏就沒有了用處。說完這句話她看都不想再看他,邁開步子氣鼓鼓往前走。
腳底打滑,崴了一腳。
繡花鞋還不小心踩進了冰碴雪譚裏。
連着襪子都濕透了。
她的眼睛已經起了潮濕朦胧的濕意,身後的男人忽然一把将她攔腰打橫抱了起來。
作者有話說:
明姝妹妹:我用完就甩!哼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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