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天生為凡人,怎能脫流俗?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存在。忠于自己的理想和選擇就獲得了脫離世俗的心志。
志向,與其說是奮鬥的目标,不如說是生存的意義。
立志是一個人成事之根本。任何人欲成就大事業,就必須要先立志。孔子曰:“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諸葛亮講“志當存高遠”。曾國藩的同僚胡林翼說:“人生決不該随俗浮沉,生無益于當時,死無聞于後世。惟其如此,我們應自立自強,努力做衆人所不敢為、不能為的事情,上以報國,下以振家,不負此昂藏七尺之軀。”他所以說得好,是因為他說得全面、樸實,說的我們可以做到。當然說的和曾國藩最為接近的是王陽明,他主張在學習和奮鬥之前要先立志,不立志就好比種了植物不培根不澆水,只能是徒勞無功而已。這種觀點與曾國藩主張的以志為本是一個道理。
立志是一個慎重又多思的過程。曾國藩曾為立志心神不寧:“自從去年十二月如日後,我常常憂心忡忡,不能自持,若有所失,到今年正月還是如此。”這大概是志向不能樹立時,人就容易放松潦倒,所以心中沒有一定的方向就不能保持寧靜,不能寧靜就不能心安,其根本在于沒有樹立志向啊!
曾國藩不僅為無志而憂,更為有志而嘆:“人茍能立志,則聖賢豪傑何事不可為?”有大抱負,才有大動力、大毅力、大魄力,也才會有大境界。所謂大抱負不是好大喜功,不是好高骛遠,而是放眼天下,志在四方,“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所謂大魄力也不是有勇無謀地一味付出,而是危難時刻的果斷與冷靜、謹慎與精明。可以說,想确立遠大的志向就要先學會放下小的情懷。過多地咀嚼一己之悲歡,就會看不到腳下的土地、身邊的世界,也意識不到自己對天下的責任,當然不會有大的氣象和作為。
曾國藩在二十歲以前,雖然跟随父親勤奮讀書,但并沒有大的志向。道光十年(1830年)其父曾麟書将其送到衡陽汪覺庵先生處進行學習。一年後,又回到本縣漣濱書院肄業。在一年多的時間裏,曾國藩眼界大開,增長了銳意進取的精神。為痛下立志之決心,他毅然将原字伯涵改為滌生,按照他自己的解釋,“滌”就是“滌其舊污之染”,“生”即“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寓意自己無論在什麽情況下都可以出淤泥而重生。
他給自己定下的座右銘是:不為聖賢,便為禽獸;不問收獲,只問耕耘。這也是曾國藩傳于後世的最經典名句。
早年的曾國藩,就經常自比于李斯、諸葛亮等“布衣之相”,幻想有朝一日自己也成為像他們一樣的名相,千古流芳。随着其學識的增加,思想的逐漸成熟,對其志向的思考更加深人和具體。
曾國藩認為立志為必須步驟,但光有志向還不夠,更需要“勤”、“儉”、“明”、“孝”、“信”等素質予以輔助,幾方共同作用才能夠達成志向。
“勤”是曾國藩本人談得最多,體會最深的品質之一。它與曾國藩的“力行”思想有着密切的聯系。他說,“勤”字為人生第一要義,無論居家、為官、治軍,皆以“勤”字為本。自古以來,當政之人皆以“勤政愛民”為訓;為官之人只有勤于做事才能造福于一方百姓。曾國藩也深知這一點。他不僅率先做到,還勉勵部下做到“身勤”、“手勤”、“口勤”、“心勤”,所以說,“勤”的精神貫穿了他的一生。
鑒于明清統治階級的奢侈腐敗導致的深刻的社會危機,曾國藩主張戒奢崇儉。他認為,這樣既可以減少應酬開支,又可達到“儉以養德”的效果。他說:“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無一不與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貴氣息則難望有成。”這一點對于現代的年輕人有着積極的指導意義。
“明”既可指辦事能力,又可指道德修養。曾國藩說:“大抵莅事以‘明’字為第一義……凡高明者降心抑志,以遽趨于平實頗不易。若能事事求精,輕重長短一絲不差,則漸實矣。能實則漸平矣。”由此可見,心明眼亮,辦事明快,有效率有水平是實現志向的必備素質。
曾國藩說:“蓋君子之孝,尤重于立身,內之型家式鄉,外之報國惠民。凡吾行事足以令人欽仰者,皆吾所以敬吾親也;凡吾德意足以令人感戀者,皆吾所以愛吾親也。推此以求,則尊顯之道事業無窮。”他認為只有立身立志方能更好地行孝,孝在這裏不是狹義的尊老而是廣義的惠民,親人不只是父母,還有天下所有值得敬佩和尊重的長輩。有一些“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意味。他把盡孝與立志巧妙地結合起來,所以他能有比別人都豁達的心胸,事業有成也就不足為奇了。
曾國藩認為,“失信”為清朝官吏無為堕落的根源。為了挽救其堕落,糾正封建士大夫奸滑、浮僞的惡劣作風,他以“誠信”相标榜。他說:“信,即誠實也。一言不欺,一事不假,行之既下,人皆信之。”
曾國藩指出的以上幾個方面,正在于個人的精神修養。曾國藩認為,精神的修養,全是內心所要做的功夫。
所謂治心之道,皆屬于精神修為。由古至今,凡有所成者無一不注重精神所得。只為做事而做事與為志向而謀事是不可以相提并論的。而只有達成志向的同時也能獲得精神豐收才是不流于俗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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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靜以修身,不變應萬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