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新的生活(上) (2)
光逼了回去。
蘇莎莎愣在原地,看着面前在葉林舒保護下的林安夏,她沒見過葉林舒,只是從林安夏的口中知道,葉林舒曾經為了出國深造和林安夏分手,她本以為他是個冷酷之人,可是,看她剛才的氣場,真的不是一般的強大啊~蘇莎莎竟然會對他有些佩服的意思來?
看到林安夏安然無恙,蘇莎莎終于長嘆一口氣,連忙跑過去,剛跑到一半,就被葉林舒的眼神深深的逼了回去:
“說了不接受任何人的采訪,小姐請回。”
葉林舒的突然出現讓林安夏有些暈頭轉向,聽到這句話,終于如夢初醒,看着站在不遠處一臉無語樣子的蘇莎莎對旁邊的葉林舒歉疚的說道:
“不好意思,她是我朋友。”
暖暖
剛剛回國,調來新的公司總要有個适應階段,事情也有些多,葉林舒埋頭苦幹,等到事情做完,葉林舒擡起頭來,才發現已經六點一刻,整個公司已經人去樓空。将資料準備完畢,葉林舒終于輕嘆口氣,走出公司,夏末初秋的天氣,走廊上作為裝飾物的植物依舊翠綠,踏進電梯,葉林舒的手指有些顫抖,腦海裏閃過一個破碎的身影,葉林舒愣了愣,終究按下十樓的按鈕,他為什麽想要到十樓,或許只是因為他昨天在這裏見到林安夏。
他迫切甚至急切的想要在這裏遇到林安夏,見到那個五年之間一直徘徊在自己腦海裏的影子。
然而……他看到的只是緊緊關着的大門,整層樓空空蕩蕩,仿佛讓他的心也在瞬間空蕩了起來。
心裏是無法說出口的壓抑和煩躁。為什麽會有感覺,大概,只是因為沒有見到那抹熟悉的影子。
懷着失落的心情踏進電梯,直到踏出去的那一剎那,吵鬧的聲音将思緒拉回現實:
“聽說你的經歷很不一般是嗎?學歷也很低。”
“聽說你還買過血?”
目光落下去,第一眼見到的,竟然是站在人群當中不知所措的林安夏,依舊一身白衣,林安夏小小的身影被記者圍在中間,她皺着眉,唇角微張,眼裏卻是不知所措的神色,他一刻也沒多想,大步走朝前去……
現在回想起來,葉林舒依舊會奇怪,為什麽自己當初就那麽果斷的沖過去了,他是個行事謹慎的人,如今自己才剛剛掌管上官集團的分公司,腳跟還沒站穩,他很清楚的知道如果上了報紙頭條,得到的回報是什麽,可是他還是奮不顧身的沖了過去,那一刻,怎樣的結果都無所謂了。
或許是當年太輕易的将她放手,以至于現在,只要有機會就奮不顧身的想要沖上前去。
蘇莎莎看着面前面無表情的葉林舒,再看已經回過神來的林安夏,終于敢大步走朝前:
“媽呀,剛剛吓死我了,這些記者是什麽,人來瘋嗎?”
林安夏并沒有理會蘇莎莎的叫嚣,而是無奈的笑笑:“人各有道,不必計較那麽多。”說完,回頭看着身後的葉林舒:“謝謝你。”
謝謝,這句話,無論如何她都要跟他說,即便每次見到他自己都有想跑的感覺,但她清醒的告訴自己,他和自己已經沒有任何關系,他只是路人,他幫助了你,你應該禮貌的和她說謝謝,僅此而已。
“你在這裏工作?”
看到林安夏轉身欲走,葉林舒連忙追上前去。
葉林舒沒得到答案,林安夏回頭,面上是禮節性的微笑:
“這是私人問題。”
她和他的關系,什麽時候變的如此疏遠,疏遠到他甚至連她在哪裏工作都不知道。
葉林舒覺得很可笑。
一路上,蘇莎莎都不敢和林安夏說太多,只是看到副駕上的林安夏神色不同以往,原本清澈的眼眸此時卻是暗淡無光:
“要不,今天不做飯了,去外面吃?”
“好啊。”
林安夏回過神,輕輕揚起嘴角。
“喂,別那麽小心眼啦,已經過去了,你還在和他怄氣?”
“沒有。”
“那你郁悶什麽,真是搞不懂你。”
“我才沒郁悶。”林安夏索性不想那些亂起八糟的東西:“對了,總攻大人說我的臉像貞子,讓我畫淡妝,吃完飯順便去買化妝品吧。”
“不單要買化妝品,還要買适合上班的衣服,你看你,雖然你們公司沒有規定要穿制服,可是你好歹要穿的像個上班族吧?一天休閑裝,你不累啊你。”
林安夏翻了翻白眼不再多說什麽,那邊蘇莎莎已經控制不住的興奮:“哈哈,看看姐的改造神功,林安夏小朋友,讓你見識下我的厲害。”
蘇莎莎口中所說的厲害,林安夏沒見過,因為兩人逛了一圈回到家以後,已經快十一點,林安夏還有小說沒更新,不得已又撲在電腦面前變身碼字狂人,蘇莎莎則是一臉甜蜜的和桑亞煲電話粥去了,兩人各忙各的,等到林安夏回過神來,蘇莎莎那妞已經躺在床上和周公下棋去了,看了看牆上的挂鐘,十二點半,時間竟然就這麽過去了,正準備洗洗睡,放在桌邊的手機就響了起來,來電顯示是駱晨曲的,這麽晚了還打電話過來?林安夏有些驚訝,按下接聽鍵:
“安夏,睡了嗎?”
“沒有。”
“我在你家樓下。”
林安夏随手套上件大衣便匆匆走下樓,駱晨曲正站在樓下,臉上帶着微微的倦意,夜色有些冷,他今天穿了一件淺藍色的外衣,領口處露出白色條紋格子襯衫,雖然是正裝,可是穿在駱晨曲的身上卻變的有些特別,顯然,駱晨曲應該是剛剛下飛機。
見到林安夏出來,駱晨曲走上前去将手裏的提着的東西放到林安夏手裏:
林安夏低頭一看,不由的皺了皺眉:“又是補血的?我不吃,沒用!”林安夏清楚的記得,這些液體第一次出現在蘇莎莎面前,那妞以為是紅糖水,咕嚕一下喝了,結果差點沒苦死。林安夏最怕喝中藥,更何況還是這種苦的要死的中藥。林安夏不忍心告訴駱晨曲,那些昂貴的中藥,被她倒在某顆植物上了,托它的福,那植物現在長的不是一般的茂盛。
“不怕,我問醫生了,她說怕苦可以吃點糖。”安慰般的笑笑,駱晨曲将手心裏緊握的東西放到林安夏的手裏,林安夏攤開手心,竟然是大白兔奶糖。
“我只給你這些,吃完了我會拿給你,記住,喝一次要只能吃一顆。”見林安夏皺眉,駱晨曲又心軟:“好吧,最多不能超過兩顆,不然沒作用。”
“你把我當藥罐子?”林安夏兩條眉毛皺在一起:“我的貧血症沒有那麽嚴重啦。”
“不管,我會讓莎莎監督你。”
駱晨曲面色嚴肅,看着林安夏不肯松下去的眉,不由的摸摸他的頭發:“林安夏小朋友,還是,你希望我天天去你公司監督你喝?”
這話比任何話都要管用,林安夏馬上求饒:“好好,我投降,我喝。”轉念一想,林安夏又看向駱晨曲:“太晚了,趕緊回家去吧,記得早點休息。”
“嗯,那你也一樣,趕緊回去,我看着你上樓。”
駱晨曲揚起嘴角,林安夏突然覺得四周的溫度突然上升起來:“那我上去了。”說完,林安夏正準備一口氣跑上樓去,又被駱晨曲的聲音叫住了。
“安夏。”
“嗯?”
“對不起。”駱晨曲的聲音在黑色的夜空中蔓延開來:“把你牽扯進公衆的視線裏。”他指的是報紙上的內容。
“我們總攻大人挺高興的,說為網站做宣傳來着。”林安夏笑笑,一臉不以為然的樣子。
“你不怕他們挖出你的過去?”駱晨曲知道林安夏有很多他不知道的過去,但他并沒有問。
“你想知道嗎?”
“等你哪天想告訴我了我在知道也不遲。”駱晨曲知道林安夏的性格,很多事情,只要林安夏願意,她自己會說,她不願意說的,你拿刀架在她脖子上也沒用。
林安夏揚起嘴角:
“晨曲,你真好。”
說完,便轉身跑上樓去。
直到那抹白色的身影消失,駱晨曲才在驚訝中反應過來,嘴角揚起淺淺的笑意。
你真好。只是簡簡單單的三個字,駱晨曲已經像吃了蜜一樣的甜到心裏。
駱晨曲一直覺得,林安夏是個特別重要的存在。
夜色微涼,駱晨曲愣在原地,直到看到屬于林安夏房間的燈熄滅下去,才依依不舍的離開。
【有那麽一個人,總是讓你牽挂,你從大老遠的地方跑回來,第一件事,竟然是想要見到她,見到她健康快樂的站在你面前。于你而言,她的存在重要到你自己都無法想象,只因你在某些時刻,總是會反反複複的想起有關那個人的種種回憶,這種感覺,占據着你的大半個內心,它就像只糖果,在舌尖彌漫出甜蜜不散的味道,并且是久久的翻滾在你的味蕾裏,無法忘記,甚至不會忘記。
如果有一天你也這樣了,那麽恭喜你,你戀愛了。】
駱晨曲是這樣的心情,那麽林安夏呢?
新妝
“好,眼睛閉起來,不要動……”蘇莎莎拿着眼影,幫林安夏畫上粉紅色的眼影,看了一會兒,蘇莎莎終于滿意的揚起嘴角:
“大功告成,你可以睜開眼睛了。”說完,滿臉笑意的将鏡子舉到林安夏面前。
林安夏看着鏡子裏的自己,蒼白的臉色已經變的有些紅潤,是因為打了腮紅的原因,林安夏的睫毛本來就長,又濃又密,蘇莎莎沒有給他用睫毛膏,只是在眼睛周圍畫上些粉色的眼影,整個妝容平淡,可是又帶了些不一樣的感覺,這種感覺林安夏說不出來,只是覺得鏡子裏的自己變的有些美麗,還有些……孱弱?
“不是眼影的原因吧,我怎麽覺得我看起來好像還是很弱的樣子?”
“你要有多強壯?”蘇莎莎翻了個白眼:“這可不是我妝容的原因,你本來就給人這種感覺,我無法掩飾,只是看起來沒有病态而已。”
林安夏滿臉黑線的看着蘇莎莎,那妞已經腳踩高跟鞋将提包挎在身上:“走,上班去,我送你。”
“愛死你了~”林安夏沖過去,想抱着蘇莎莎蹭來蹭去,無奈今天化了妝,還是算了……
等到下了樓,林安夏非但沒有愛死蘇莎莎,反而恨死蘇莎莎,一看駱晨曲的車停在門口,那妞馬上飛奔上去:“哈哈,免費司機,小夏,讓曲同學送你吧!”
“我想……”
話還沒有說完,林安夏已經被蘇莎莎拉進車裏:“一起一起,我也不用開車了,環保一下。”
蘇莎莎……林安夏再次滿臉黑線,這妞臉不紅,心不跳,連眉頭都沒皺一下的就上車了。
一路上林安夏倒是什麽都沒說,話題都被蘇莎莎搶了去:
什麽簽售會熱不熱鬧?什麽有沒有遇到瘋狂的讀者,駱晨曲哭笑不得,蘇莎莎好歹是個電臺主持,私底下的性格實在是充滿活力并且開朗樂觀,和她在電臺裏的模樣簡直就是天壤之別。
駱晨曲是先将蘇莎莎送到公司的,看到那妞屁颠屁颠的跑上樓,林安夏終于無奈的嘆了口氣,也許,桑亞和他在一起才是最合适的,一個沉默,一個張揚,互補嘛。
“安夏,坐到我旁邊來。”
駱晨曲停下車,看着坐在後座的林安夏,她微微揚起嘴角,有些不自然的笑笑,最終什麽也沒說打開車門坐到副駕上。
今天的林安夏和以往的不同,也許是因為化了妝的緣故,以往的黑眼圈被遮蓋,臉色變得紅潤和充滿朝氣,她穿了一件白色的襯衣,領口略緊,繁複的蕾絲配上一條白色的絲帶,絲帶繞過脖頸,打出一只細小的蝴蝶結,下身配一條略有些職場風格的黑色百褶裙,一雙黑色的小單鞋,小小的鞋跟随着她的動作發出有規律的節奏,踢踏踢踏,所有的一切都充滿活力,見慣公司裏的女人們将正裝穿的充滿女強人的氣息,林安夏穿着,卻顯得更加小鳥依人,反而給人一種小女人的氣息。
駱晨曲發動車子,看着旁邊的正在系安全帶的林安夏:
“安夏,你今天很漂亮。”
林安夏愣了愣,什麽也沒說,只是唇角揚起一絲甜蜜的微笑,車子平緩的在路邊行走,兩人都沒有說話,以前林安夏總是喜歡和駱晨曲叽叽喳喳說個沒完沒了,現在關系突然近了一步,反而讓她有些不知所措起來。
林安夏和蘇莎莎所在位置本來就在一條路上,不多一會兒就到了公司樓下,駱晨曲幫他解開安全帶:
“記得吃藥。”臨走時,駱晨曲看着林安夏的背影微微揚起嘴角。
林安夏點點頭,不再多說什麽。
林安夏覺得自己和駱晨曲之間的關系很平淡,但是總有一種暖暖的感覺漫上內心,她不知道是不是喜歡,因為這種感覺和對葉林舒的感覺是不一樣的。
也許真的因為今天的林安夏突然變的不一樣了,進了公司,已經有好事的同事調侃:
“人逢喜事精神爽,小夏,你看起來終于像個人了。”
林安夏頭冒黑線,難道自己昨天不像人?
雖然今天是在公司的第二天,但是寐藍編輯的工作還算簡單,林安夏在經過昨天的适應之後,已經可以**完成一份合格的工作,平時需要核對後臺和前臺寫手們更新和網站的運營,相對來說還是比較輕松的。
一個下午就這麽過去,轉眼又到吃午飯的時間,林安夏說什麽也不會再去員工食堂了,如果在遇到葉林舒,林安夏就不敢保證自己還能跑的那麽快。不過有件事令林安夏很奇怪,昨天的那堆記者似乎沒有将昨天的事情排版印刷成報紙,也沒有放到網絡,林安夏覺得十分安心的同時又覺得十分奇怪。
正在萬分糾結的時候,門口負責看門的得叔已經走了進來;
“誰是林安夏?”
“我。”
反應敏捷的林安夏舉手,在衆人驚訝的目光中走朝前:
“我就是。”
“這是樓上公司的徐秘書叫我帶給你的。”說完,得叔将一個方形的盒子遞到林安夏手上。
徐秘書?林安夏記憶裏并不認識一個徐秘書,但是,得叔說是樓上公司,林安夏第一個想到的人竟然是葉林舒,難道,他知道自己在這裏工作?
還來不及說出心裏都疑惑,同事甲就一臉羨慕的湊了過來,搶過林安夏的盒子迫不及待的打開:
“哇——好豐富的飯菜!”
裏面全是補血的食物,花生,豬肝,還有一份湯,是蘇莎莎經常做給自己吃的,烏骨雞炖黑豆。
如此豐盛,看的同事甲一臉羨慕:“小夏,樓上有人暗戀你哦。”
“怎麽可能。”林安夏一口否決。擡着飯盒就出了公司,不管怎麽樣,她不能接受他的幫助,即便是關心也不可以。
他不欠她任何,他不需要做的那麽齊全。
果然,上到二十樓,林安夏在徐秘書的帶領下在經理室見到葉林舒:
“對不起,我不想接受你的恩惠。”
出口,說的第一句話,便是這句。
葉林舒擡頭,見到林安夏不同以往的打扮,先是一愣,随後皺了皺眉:
“這是葉薇叫我交給你的。”
林安夏微微一愣,林葉薇,她幾乎要忘記這個人,如果不是他提起來,她甚至要将他徹底忘記。
“她還好嗎?”終究,林安夏無法決絕她的好意。
“她說她想見見你。”葉林舒度到窗前,看着窗外白色的天空,樓層太高,以至于每次,葉林舒都覺得這個地方有些寒冷,俗話說的高處不勝寒,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了吧。
“替我謝謝她,我先回去了。”
林安夏不拒絕,轉身頭也不回的下樓,索性葉林舒并沒有叫住她。不然她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麽。
她怕自己一不小心,又會對他展開無限的遐想和思念。
還好是林葉薇給的,不然,她真的不知道要如何說出那些拒絕的話。
這是葉林舒早就想好的臺詞,至少讓他證明了一件事,她在樓下的公司上班。
她今天的打扮讓她耳目一新,他一直覺得她喜歡女強人,可是自從遇到林安夏,他終于發現,那不過是自己從業以後在心裏留下的一個小幻想而已。
他喜歡林安夏,這是他心裏一直沒有變過的決心。
回到公司,大部分同事都已經去吃午飯了,林安夏将駱晨曲給的中藥裝在袋子裏,擡着葉林舒送的午餐走上天臺,不去餐廳是因為怕見到葉林舒,天臺一向安靜,林安夏喜歡這裏,僅僅只是因為在這裏她可以享受一個人的世界,不可否認,以前的林安夏內向,不愛說話,這是自小就養成的癖好,因此當林安夏知道自己被網站簽約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竟然就是從此以後可以一個人平平靜靜的生活,做個資深宅女,當然,林安夏的這個幻想很快被打碎,網絡寫手并不适合每個人,最初的兩年,林安夏過的十分拮據,她的風格總是不能和當下流行的類型融合在一起,只能收到小部分粉絲的支持,每個月的開支總是剛剛夠,因此,林安夏終于決定要找人合租,于是,蘇莎莎就是在這個時候遇到林安夏的。
初次見到林安夏的第一眼,蘇莎莎的第一反應是:“妞,你成年沒有?”
林安夏長的又瘦又矮,面色呈現出不正常的蒼白,最初的那段時間,蘇莎莎還不敢和林安夏有過多的交流,因為林安夏老是把自己困在屋子裏,整天噼裏啪啦的,直到後面漸漸熟絡,蘇莎莎才和林安夏打成一片。
想起這些,林安夏心裏總是甜蜜而又開心,她能遇到蘇莎莎,應該算是她上輩子修來的福氣吧。
不知不覺,林安夏竟然将手裏的飯全部吃了,連她自己都有些吃驚。
飯後要吃藥,雖然這次她恨不得将這些中藥全部到了,但是轉念一想,這是駱晨曲千裏迢迢帶來給自己的,自己在不能想以前一樣全部倒了,好歹,肯定還是要喝一點的,但是,她不能保證她就能全部喝完,林安夏怕苦的東西,這是從小就養成的習慣,因此,看到面前這袋黑色的液體時,林安夏不由的有些發抖,思考了許久,林安夏終究還是仰起頭,咕隆的喝下一口,還不等下咽,就被她全部吐了出來,胃裏一陣惡心,她自小就是這樣,一吃到苦的東西,胃裏就會排山倒海,不難保證這次自己不會吐,林安夏索性趕緊飛奔下樓,這裏離二十樓最近,沒有通往屋頂的電梯,找到洗手間的位置,林安夏就狂奔進去,打開水龍頭馬上掬水送進嘴裏,不行,不行,還是太苦了,真的太苦了。
對着水龍頭幹嘔了幾下,始終沒見胃裏有其他的動靜,還好沒有吐出來。
林安夏謝天謝地的轉過身靠在洗手臺上,也許是一直低着頭,等到轉過身去,面前一臉驚愕的葉林舒才出現在林安夏的眼睛裏。
他就站在她身後,看着她想吐卻又吐不出來的樣子,為什麽他會認為這樣的感覺,像極了孕婦?
回憶
他竟然會覺得她像孕婦?!連他自己都覺得驚訝。
“你還好吧?”
林安夏看着他,愣了愣,突然搖了搖頭:“我沒事。”
說完,腳底抹油一般的跑下了樓。
林安夏在葉林舒的心裏,一直都是反應遲鈍的代表,每次都是這樣,她總要先愣個一兩秒才開始猛烈的搖頭,或是點頭,然後跑開。
他認識她那時,她就是這樣的。
那時,小小的林安夏站在自己面前舉着手裏的飯盒:
“謝,謝謝你的飯。”他的聲音極小,說着十分标準的普通話。飯盒已經洗的發亮,她低着頭,等他接過自己的盒子,而他終究沒有伸出手去,只是淡淡的應了一聲:
“你明天再送過來好嗎?”
她愣了愣,然後猛烈的點了點頭,轉身跑開。
白色的瘦小身影馬上就消失的無影無蹤,那時,他覺得她是個內向的女孩,不多言語,但是,他卻從她的眼裏看到其它的神色,堅強和倔強。
那時候,林安夏才十七歲,自己,也緊緊只是二十五歲,一個步入社會不久的研究畢業生。
他的樣子令他想起初中時他暗戀過的女孩,小虎牙,兩個甜甜的酒窩,他暗戀那女孩到大學畢業,直到目送那女孩步入婚姻的殿堂,他不曾對她說過任何表白的話語,因為他清楚的知道,那個女孩,從來沒有看過他一眼。
那是一段暗戀,也許可以當做初戀。那時候的葉林舒這樣簡單的想。
遇見林安夏,愛上林安夏,然後又和她分手,這時,他才知道,這才叫初戀,他愛她,她也愛他,只是他們沒有在一起。
他仍舊記得林安夏第一次接吻的樣子,她拼命屏住呼吸,踮起腳尖,被她輕輕的抱在懷裏,她不開竅,總是不肯松開牙齒,那樣子好像即将背負遠征的戰士,直到他放開她,才發現她紅透的臉和不太均勻的呼吸,她竟然沒呼吸?!他驚訝着,又十分想笑。
最終,他輕輕的摸了摸她的頭發:“夏,你太美好,我們來日方長。”
他現在覺得很可笑,來日方長?他卻僅僅只是和她交往了三個月而已。
自此,分道揚镳。
形同陌路。
他興慶,他當初沒有動她,沒有拿走她青春裏唯一的東西,他可以完整的将她交給另一個人,他不祈求任何,他只希望,那個人可以好好的愛她,關心她。
僅此而已,他的願望——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只是林葉舒從來沒有想過,那時候,他拿走了她的初吻,也拿走了她的心。這些,或是甜蜜,或是青澀的回憶,如同一碗永遠芬芳的蜜漿,慢慢的融化在林安夏的心裏。
可是,直到五年的時光沉澱,他才突然恍然大悟,林安夏愛自己,自己也愛她,他們為什麽,不可以重新來過呢?
在飛機上的時候,他是這麽想的,只是沒想到,還沒有把回國的消息告訴她,他就和她不期而遇。
他和林安夏之間,終究是隔了千山萬水的吧。
她十七,他二十五。
她二十二,他三十。
他們相差太遠,年齡就是一個很大的障礙。
也許,就像林安夏所說的,她對他的感覺,僅僅只是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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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下了多少道樓梯,直到心跳的感覺越來越快,林安夏才不得已的停下來,她不能在跑了,他知道她不會追上來。
坐在樓梯上,林安夏終于得以長呼一口氣,順了順淩亂的內心,胃裏排上倒海的感覺反而沒有了?真是奇跡。
駱晨曲的藥林安夏不打算喝了。
頓了頓,林安夏看到兩手空空的自己,糟糕,飯盒忘在天臺上了!
可是,如果現在返回去又見到葉林舒怎麽辦?可是,飯盒是林葉薇的,自己應該洗幹淨還給她。
內心無比糾結,最終還是良心勝利,林安夏只得又返回天臺。
索性這次并沒有遇到葉林舒,林安夏終于松了口氣,無論如何,這飯盒是一定要還給她的。
林安夏本來是想洗幹淨了第二天又還給葉林舒,結果還不等自己有任何反應,同樣的飯菜又經過得叔的手送到林安夏手上,這不過這次不是打着徐秘書的口號,得叔直接說:
“林小姐,這是樓上的林葉薇給你的。”
于是,林葉薇是何許人也?這個名字馬上在公司成為紅極一時的人物,當然,也有好奇的同事詢問林安夏原因,林安夏只是說林葉薇是自己很好的朋友,僅此而已,不像大家透露什麽,接下來的幾天,林葉薇總是整點給自己送午飯,變着花樣的送,只不過都是補血的飲食而已。
蘇莎莎那妞知道這件事,竟然還特別高興的朝林安夏犯花癡:
“小夏,你終于還是朝女人下黑手了嗎?誰家的大戶千金迷上你了?說!”
“喂,蘇莎莎,好歹你也有腦子的吧,你還不了解我,我怎麽可能喜歡女人呢?”
“我又不是你男人,我怎麽知道。”蘇莎莎一臉無辜的聳聳肩,繼續低頭塗透明的指甲油,她塗得很認真,以至于林安夏認為,她并不是在塗指甲,而是再給指甲穿花衣。
雖然這個比喻連蘇莎莎都開始自嘲了,但這妞在這件事上還是樂此不被的塗着指甲,一點也不厭煩。
終于熬過一個周末,林安夏終于可以休息,第一天就睡到自然醒,蘇莎莎照常沒有回來,顯然是去找桑亞了,兩口子一星期才見一次面,不容易啊~原因主要還是因為桑亞在畢業後自己成立了一家公司,而公司的所在地離林安夏住的地方很遠,因此,再加上平時蘇莎莎和桑亞都很忙,因此一周一聚,兩口子早已習以為常。
林安夏覺得愛情真的太偉大了,偉大到即使是在千裏之外,周末桑亞還是會回來陪蘇莎莎。
顯然的,林安夏嫉妒了,而這個嫉妒的後果,間接導致林安夏讨厭見到蘇莎莎和桑亞膩歪的樣子,憑什麽你兩只就可以這麽幸福,而自己卻一直單身,真是不公平,這世界好男人都死光了……不過現在,林安夏已經找不到話講了,因為自己也戀愛了,駱晨曲在自己身邊,自己沒有什麽好羨慕的。
中午的時候,林安夏出門買了一份香辣雞飯,這是她的午餐,林安夏吃的不亦樂乎,一個人的時候,林安夏都是這麽過來的,當然,如果蘇莎莎在,此時又是不一樣的,蘇莎莎會做很多很多美味可口的飯菜,于是,很多時候林安夏又在想也許桑亞喜歡蘇莎莎的原因是因為她太熱愛生活了,她将生活看的很重要,周末不管如何忙都要出門逛街,然後親自買菜做飯,家庭主婦型的女人,同時又有成熟女人的優雅韻味,大概,這就是蘇莎莎的魅力所在,當然,比起白雨那妞,蘇莎莎好太多了,那妞自從前次見過那一面,後面竟然就跟玩失蹤一樣的消失了,不可否認,只有兩個可能,其一,白雨犯了家規,在家裏面壁思過。其二,白雨戀愛了。當然最後這個可能性幾乎為零,所以林安夏不得不将注意力放到第一條上,果然,吃完香辣雞飯,白雨的短信接踵而至:
小夏,我被老媽禁閉好幾天了,這幾天不能去你的新公司看你了,嗚嗚。
加油禁閉吧你!真是服了你了。
林安夏快速的回過幾句話去,誰能想到海龜白雨的家庭教育走的是保守路線呢?
唉,算了,林安夏現在也只能祈求白雨好自為之了。
正想到這裏,駱晨曲的電話又打了過來,實際上早上的時候林安夏接到過駱晨曲的電話,那時候駱晨曲小聲的問了句在幹嘛,林安夏睡的天昏地暗,迷迷糊糊中好像回了一句:“還在睡覺。”然後駱晨曲說了什麽林安夏就再也不記得了,如果不是此刻駱晨曲的電話又打過來,林安夏估計已經把這段模糊的回憶當做夢境了。
“小夏,我們一起出去玩好不好?我來你家接你。”
駱晨曲像個孩子一樣的詢問她的意見,林安夏點了點頭:“那你稍等我一下。”
然後,林安夏人生中第一次和駱晨曲的約會就這樣拉開序幕了。
林安夏保持一貫的風格,白色的蕾絲娃娃裙,七分褲,白色板鞋。駱晨曲看到這樣的林安夏,反倒是十分驚訝的說了一句讓林安夏想要揍她的話,他說:
“林安夏,你裝嫩呢吧你。”
林安夏歪着頭笑笑,眉色飛舞:“誰讓本姑娘長的一副娃娃臉!”
林安夏的臭美,駱晨曲算是真正領教了。
興慶的是,駱晨曲這次沒有開着惹眼的保時捷來接林安夏,而是一身輕裝上陣,只帶了他一個,為此,林安夏安心的拍拍駱晨曲的肩膀:
“索性你這次沒有太惹眼。”
其實不是因為林安夏的原因,主要還是因為,駱晨曲這個人行事本來就很低調,不然就不會出現那件在一個宿舍三年竟然不知道駱晨曲就是一曲這樣的驚天秘密。當然最後駱晨曲露臉之後,被同宿舍的男生圍追堵截,坑蒙拐騙的蹭了一頓飯。
至于為什麽要買一輛如此惹眼的車,主要還是因為駱媽媽的原因:
“美女配香車,等你将來有女朋友了,別讓女方家裏小瞧了。”這是駱媽媽的初衷,于是孝順的駱晨曲還是只能子從母願了。
安夏。專屬昵稱。
向所有戀愛中的情侶一樣,駱晨曲帶林安夏看電影,吃東西,然後在全市最浪漫的紅楓街壓馬路,這條街道的名字,自然跟它的現實脫離不開,九月開頭,已經有紅了的楓葉漫上枝頭,遠遠看去像一朵朵盛開妖嬈的花,街道不長,但是這條道上卻開了許多以情侶為主打的店,情侶咖啡,情侶酒吧,情侶服飾……
林安夏目光一一掃過面前的情侶店面,佩服的連連點頭:“這條街其實可以改個十分應景的名字。”
“什麽名字?”
“情侶街……”
看到林安夏面上無語至極的表情,駱晨曲沉默了一會兒,突然撲哧一聲笑出來:“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