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一章
門“砰”的一聲被踢開,原本喧鬧的宿舍樓安靜了五秒,緊接着更大的嘈雜聲響起,同噪音一起沖進宿舍的還有一股濃重的酒味。
林楓微不可見的皺了皺眉,把書放下,轉頭看向門口。
門口站着一個陌生的男生,約有一米八五高,黑T恤松松垮垮的紮在黑藍色的牛仔褲裏,一雙限量版的籃球鞋讓林楓忍不住多看了幾眼。
“林楓?”那人試探的問道,雖是疑問的口氣,不過态度很不友好,帶着股不加掩飾的傲慢。
找我的?林楓心道,視線順着籃球鞋看上去,這個男生有着一張不錯的臉,五官棱角分明,留着利索的板寸,只是被酒精刺激的面孔漲成紫紅,看不出原來的顏色,讓這張臉減分不少,否則真是個惹眼的人。當然,即使這樣,林楓也得承認,這人相當的惹眼,最起碼自己面對這樣一張臉,沒法厭惡起來,雖然他的行為很粗暴,讓人反感。
林楓看清楚了這人的模樣,确認确實沒記錯,這不是熟人,不認識,于是把眼鏡摘了下來,站起身,客氣的問道:“我是,有事?”
就在這時候,林楓甚至還沒來得及問那人叫什麽名字,人已經沖了過來,單手揪住林楓的T恤領子,略微低着頭,眯着眼睛,很不禮貌的打量着林楓,噴出的酒氣打在林楓的臉上,林楓以為數不多經驗判斷出:這人今晚喝的是五糧液。
媽的,學生喝五糧液,真好意思!
只這一下子,林楓就能感覺出這人的力量很強,不是他能對抗的,所以乖乖的舉起雙手,盡量後仰着身體,跟這人拉開有限的距離,笑道:“哥們,有話好好說,別這樣,讓人誤會多不好!”說完,偏過頭,沖門口看熱鬧的衆人眨眨眼,言外之意不言而喻:都他媽的看什麽看,還不快來救我!
林楓的宿舍在五樓,整整一層全部都是他們系大一的新生,開學至今已有兩個月,大大小小的會開過不少,就算有叫不上名字的也都混個臉熟,門口看熱鬧的這群人中有幾個還是他們班裏的,本來打算看場好戲,現在對上林楓求救的眼神,也都不好意思繼續作壁上觀,有幾個熱心且關系還行的走了進來,打圓場道:“兄弟,松手、松手,林美人弱不禁風,別把他憋死了!”
林楓外號林美人,名如其人,确實是個美人,不過兄弟們給他取這個外號,很大一部分是因為他的皮膚,他的皮膚白,不是凝若雪脂的白,而是蒼白的白,白的毫無血色,一張臉上除了嘴唇、眼睛、眉毛之外,其他地方都很白,像是長期營養不良造成的。兄弟們很多都沒看過紅樓夢,但這并不影響他們知道林妹妹,弱不禁風貌美如花的病美人。于是,身高一八零的爺們林楓就因為姓氏和蒼白的臉,有了個嬌弱而又拉風的外號——林美人。
可惜,喝醉酒的這人顯然沒有憐香惜玉的情懷,他單手把勸架的人推開,只是微眯着眼盯着林楓,林楓從他的眼神中看出危險的氣息,但他不準備做什麽,只是一改剛才溫和的模樣,不甘示弱的回看過去。
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林楓想知道這人找他幹什麽!
他自問沒有招惹過誰,這人莫名其妙的找上來門,一句話不說就動手,未免也太可笑了!
兩人僵持了兩分鐘,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小聲的嘀咕着,沒人再上前拉架——大一的新生多像林楓,都很乖、很聽話,不敢打架、不敢不學習。
林楓打算跟這人耗上,他的耐心很好,耗多久都不怕,他曾有過在門口幹坐三個小時的經歷,一動不動都可以。
但事與願違,林楓能耗的住,他身上那件十塊錢一件的白T恤先撐不出了,嘶拉一聲,T恤的領子從肩部裂開,露出白白的肩膀。宿舍裏看熱鬧的衆人倒吸了口氣,就像看見什麽香豔的場面,當然,美人露香肩,還是被迫的,場面确實火爆,只是美人的性別不對,但這并不影響觀賞性。
“操!”林楓和那人同時爆了句粗口,緊接着那人松開了手,林楓松了口氣,誰知那混蛋突然伸手推了林楓一把,林楓在毫無提防的情況下被推,身體直往後倒,好在他身後是張桌子,腰磕在桌子上,反手撐住,勉強站穩腳步。
“明天下午三點鐘,籃球場,單挑!”那人氣勢十足的扔下一句話,揚長而去!
留下林楓可憐兮兮的揉着老腰,被班裏的幾個男生圍着,興趣十足一臉八卦的樣子。
腰被撞的不輕,那人力道太大,林楓雖然看不見後腰的傷情,但他學了六年街舞,從剛才的力道和接觸面能推論出來。如果在他有防備的情況下,以他的柔韌性,或許可以躲過去,可惜,現在的情況就是他的老腰疼的難受。
鄭超扶着林楓坐到床上,小心翼翼的問道:“你怎麽惹了這個閻王?”
林楓疼的呲牙咧嘴,揚手讓滿屋子的人滾出去,也懶得多說什麽,這事怨不得別人,平日裏沒有多大的交情,沒人會真心實意的出手相幫,要是他們宿舍的幾個人都在,肯定會出手,任他多強,敢找上門來,肯定豎着進來橫着出去,不過,考慮到剛才那人的體格,林楓想到這點的時候也有點打怵。
宿舍裏只剩下鄭超和林楓,林楓這才問道:“那人是誰?怎麽找上我了?”
鄭超道:“他你都不認識?工商的李程裕,這屆新生裏最出風頭的一個,聽說上頭有人,走關系進來的。你想咱們這樣的學校都能憑關系進來,得多硬的關系。當然這不是最主要的,人帥,球打得好,吸引姑娘們的注意,人氣暴漲,所以就紅了。”
林楓不解:“這跟我有什麽關系?”
“別說你不知道!林美人,二百塊錢都花掉了,你還說跟你沒關系!”
“這哪跟哪?你說清楚點!”林楓道。
鄭超一臉的嫌棄,道:“死宅,宅死你算了。真是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啊!你前一段時間參加的晨曦杯籃球賽,咱們系最終得了第五名,這你別瞧不上眼,我後來可是打聽過了,這是咱們系最好的成績,以前都是墊底的。我聽系裏體育部的說,本來都以為能拿個進步獎就不錯了,後來不知怎麽的,給了你一個最佳新人獎。這個獎以往都是給冠軍隊的大一新生。雖然沒有獎狀,不過二百塊錢可是我親手給你的,你忘了!”
林楓想起來了,确實有這事,他是通信工程的,按說男生不少,籃球隊怎麽着也不能太差勁,誰知道怎麽搞的,系裏的男生一個比一個愛上網,就是沒人愛上籃球場,他被鄭超忽悠的參加了系裏的籃球隊,當然,他确實也有幾下子,以前在高中也玩過。可是爛泥扶不上牆,他們系勉強殺進淘汰賽,最終得了個第五名,林楓跟着混吃了幾頓飯,最終分了二百塊錢。當時鄭超送錢過來的時候,他一心撲在高數上,沒聽清楚錢的來由,誤以為是辛苦費,沒想到居然是最佳新人的獎金,這獎金可真夠寒碜的,林楓想,不知道夠不夠一瓶五糧液錢。
李程裕就因為這事來找他麻煩?
林楓捂着腰,小心翼翼的躺下來,從枕頭下掏出二百塊錢遞給鄭超道:“謝了哥們,這二百塊錢你拿去,明天替我還給他。”
鄭超贊許的說道:“對,咱惹不起他,咱躲着他。美人你好好休息,哥給你打點熱水。”
這哪跟哪啊,林楓心道,不過,他也不想跟鄭超多做解釋,把他請了出去,懶洋洋的躺在床上,如果不是腰疼的厲害,這日子多舒服啊!雖然二百塊錢送出去之後,林楓肉疼的要死。
帥子、虎頭、傑子三個人一夜未歸,林楓知道這三個家夥又去網吧玩通宵,雖然現在宿舍裏也能上網,每人都有一臺筆記本,不過到了十一點鐘就斷電,對于喜歡玩網游的人來說,太不過瘾了,說出去不要被笑話死,這年頭,不玩個通宵哪好意思申請工會。
其實,林楓有一點上跟鄭超想的一樣,息事寧人,不為別的,他不想招惹李程裕,特別是這種校園裏的名人,這不同于剛才的那場一觸即發的戰争,打一架就算了。他的時間安排的很緊,明天上午有兩份家教,下午要去肯德基打工,晚上還要跟街舞老師再排練幾遍,星期天有場演出,這是他進大學後第一次演出,不能搞砸了。
他從枕頭底下掏出一塊虎皮膏藥,撕開塑料膜,糊在後腰上,明天應該能撐得下來吧。家教只需要坐着,小玲子很乖,應該不用操心,可是揚揚太調皮了,得想個法子讓他聽話點。下午跟蘇明明換班,讓蘇明明送外賣,他只站着的話,應該沒什麽問題。就是晚上的排練有點困難,枕頭下還有一張膏藥,排練前換上一塊,還得去藥店再買兩盒。
唉,二百塊錢沒了,還得貼進去一盒膏藥,真他媽不值!
還有那件被撕爛的白T恤,好歹十塊錢呢!
好在周日的演出能分到點錢,要不然這個月真不知道怎麽撐下去。
林楓在睡夢中仍在計算着今天的損失,這李程裕可真讨厭,什麽時候不能來找他麻煩,非得周五晚上,他難得有一個晚上能好好的看會書,就這樣被他破壞了。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