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二十四樣
在小絨球不需要去俱樂部的時間裏,木蕭一般把它帶回家養,不過要照顧小絨球過夜,卻還是頭一回。
下班過後,她開着江近的車,接了球球之後便徑直回了自己家。
剛到一個陌生的環境,球球的興奮勁比平日裏還要更上一層,它似乎知道今晚有木蕭陪自己過夜,愈發恃寵而驕,在沙發上蹦了好幾尺高,木蕭生怕這小祖宗把自己撞出腦震蕩來,連忙一把撈住它。
小絨球便也安靜下來,埋在她懷裏,蹭了蹭。
木蕭摸了一把它的毛,越摸越覺得這狗手感不錯,她輕輕捏了捏它的臉:“球球啊,你到底是什麽狗呀?”
太可愛,她都想去買個同款了。
與此同時,一輛漆黑的越野車開到了盛安廣場附近。
江近随便找了個停車位,坐在車上給誰發了個消息。過了五分鐘,就有個人火急火燎地沖過來,一把拉開車門:“老大久等……”
江近淡淡打斷他:“坐後邊。”
“……”
來人體型十分可觀,燙得半卷的頭發迎風豎着——據他自己說是想搞個陳奕迅同款,但無奈理發店的Tony老師技術太差,給他整成了爆米花同款。
他黑色風衣的紐扣沒扣上,大喇喇地敞開着,露出裏邊穿的一件花襯衫,和寬松的黑色中褲——活像剛從夏威夷度假回來的。
這着裝風格倒是意外地跟他的名字相符——花裘,綽號花胖子。
花裘默默地把邁進副駕位的一只腳收回來,然後關上門,繞到了後座。
江近一打方向盤,車子又離開了盛安廣場停車場,徑直往前開去。
“妖氣移動的速度很快,兩三分鐘一停,我懷疑他在地鐵上。”花裘舉起手表,指着上邊的一個不斷移動的紅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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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特調局今天的抓捕目标。
“移動速度變慢,”花裘說,“他下地鐵了!”
前面就是地鐵出站口,江近放慢速度,過了紅綠燈也沒看到目标出現,便打了個拐彎,将車暫時停在臨時停車位。
花裘拉開車門,假裝要下車,剛一露頭,又馬上縮了回來:“看到了!”
出站口的扶梯上,有個瘦長的男人,他一直低着頭,背部拱起,棉襖也遮不住的消瘦。
他似乎在躲什麽人,一邊快步走,一邊東張西望。
“這鳥/人警惕性還挺高,猜到我們在天上布了網抓他,他就改走公共交通了。”花裘說,“一想到他殺了漂亮小姐姐,我就恨不得把他碎屍萬段。”
特調局是在昨天淩晨三點接到這件公安廳轉過來的案子的。
惡性殺人案,被害人在自己家遇害,死前遭到強/奸。
從警方提供的監控來看,兇手不需要依靠任何交通工具,就能在短時間內跨越大半個城區。
明顯不是人。
可能是天上飛的鳥類,也可能是地下的蛇蟲鼠蟻。
衛燦對比了所有登記在冊的妖物資料,結合近幾年他們的動向,最後鎖定了目标。
巫白。
一只千年的鴿子妖。
“不過老大,”等紅綠燈的間隙裏,花裘又忍不住開口,“抓這樣一個小角色,你何必親自出馬?我們來就行了。”
“他運氣不好。”出乎花裘的意料,這個問題江近倒是回答了,就在這時,前方跳成綠燈,他輕輕帶了一腳油門,“惦記了不該惦記的人。”
直到兩人的車将巫白堵在巷道裏,花裘還在思考這個“不該惦記的人”是誰。
想來想去只能是那個畫皮小姐姐了。
老大的逆鱗就只她這一塊。
這巫白也真是上趕着找死。
花裘抱着“此妖要涼”的心情,搖頭晃腦地打開車門看了看:“老大,往左一條路,往右一條路,天頂都封了網,他被堵在這兩條道裏了。”
江近開門下車,從車裏拎出調查局的黑色風衣,簡短道:“我左你右。”
這種風衣材質輕而薄,外面是深沉的黑色,內襯卻是華麗的各種繪畫,如果仔細了看,會發現那些畫其實都是失傳已久的符咒。
好比特/警執行危險任務時要穿防/彈/衣,特調局在實施抓捕的時候,統一都要穿上這套制服。
江近一邊随手披上風衣,一邊往左邊岔道走進去,寒風掀起他黑色風衣的衣擺,露出裏邊絢爛的一角,既含蓄內斂又華麗無雙。
花裘連忙跟上,花皮球似的滾進了右邊的岔道。
巫白大概察覺出了在身後緊追的不是什麽道士協會的小角色,而是正兒八經的特調局人員,在小巷中明顯加快了步伐。可惜花裘早就探過路,這一帶是死胡同。
哪裏都沒有路,前面是圍牆。
巫白擡頭,眯起細長的眼睛看向天空。天漸漸黑了,偶爾有風吹過,映着邊上的路燈,便能看到極細極細的線絲絲反着光。
毫無疑問,他只要張開翅膀飛上去,就會被這些絲線絞成碎肉。
身後有腳步聲傳來。
不緊不慢,氣定神閑。
巫白慢慢地轉過身去,是個身材高挑的男人,穿着調查局特有的黑風衣,沒扣扣子,微風掀起衣擺,裏襯是絢爛的古符咒。
陌生面孔。
但不知為何,在看到他的一瞬間,巫白便知道自己沒有勝算。
他聽說調查局有位樣貌極其年輕的局長,行蹤常年不定,手段狠辣至極,他原以為對方是個形容瘦削、陰森可怖的形象,不料現在見了,卻與想象大相徑庭。
他的确讓人感到很恐怖,但不是長相,而是渾身籠罩着的那股涼薄氣息。
巫白覺得他看自己的眼神,好像在看一個死物。
“按照調查局的規矩,在逮/捕之前,是要講一堆廢話的,抓完了還不能随便殺。”那人一只手還插在西褲袋裏,似乎沒有拿出來的打算,整個人還是副悠悠閑閑的狀态,“不過我是局長,可以不守規矩。”
此言一出,巫白的腦海裏瞬間閃過無數走馬燈一般的畫面。
他記得,調查局向來有個惡趣味。
那就是把已經伏誅的妖怪/妖怪屍體拍照,制成宣傳單,旁邊附上該妖怪的生平記述以及罪行和下場,供群妖觀賞。
巫白在路上走的時候,就收到過一份。不過那時候他還沒有犯罪記錄,調查局的人并不抓他,還沖他點頭微笑。
是的,那時候他還是個好人。不,好妖怪。
他看着宣傳單上的案例,默默告誡自己,要想永遠行走在陽光下,就得永遠跟這些東西絕緣。
作者有話要說: 明晚九點,讓我們一起走進失/足男青年的內心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