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X (美強)(完)
-最後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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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年華從廁所出來,進房間就馬上爬上床,用被子蓋著自己,如此才感到安全,繼續寫信。)
,又很崇拜白熙,也不知他在阿Deep面前說了什麽,反正那時阿Deep已答應了收留我們住四天,那幾天從他的态度看來,他應該知道我們是所謂的「情侶」……高捷,你能從筆跡志感受我寫「情侶」二字時,內心有何感受嗎? 我控制不住顫抖的手,我想起那幾天白熙如何對待我,就怒得頭發上指,可随之而來的是無盡的悲哀。
請不要問我,在白熙身下有何感受。即使肉體上有快感,但這表示他——直白一點說便是一個強奸犯——就沒有錯嗎? 快感可彌補一切? 我恐懼,我怕白熙,怕他的力氣、手段、溫柔、暴力、掌控。我不軟弱,只是遇到一個比我更強的男人,才使我遭到比女性所能遭受到的、更加可恥的事
(「阿哥,我有條應用題不懂得做,教我做。」樂仔坐在雙層床的下層,他爬上梯子,找上在上層寫信的謝年華。謝年華把信紙胡亂塞進被子,很快把那道題解出來,教了樂仔。樂仔回到下層床做功課。)
情! 讓我繼續寫那一晚的事。
白熙從安定村的便利店回到我身處的那片廣場。我們坐在長椅,面對一片狹小的空地,另一個角落坐著一班夜青。大家河水不犯井水。你知道我極少喝酒,我生性不愛吃苦。白熙給我開了一罐啤酒,我自罐的蓋口嗅了一下,便聞到一陣好似消毒酒精般強烈的氣味。我想說不飲,白熙望著我,他雙眼清亮得很,說 :「喝吧。飲了酒,人能快樂,多少不開心的事也能忘記。」這幾句話正說中我的心事。我一定是
(樂仔在下層床翻來覆去,弄得很吵。
「樂仔! 出去做功課!」
「不要嘛,哥,外面很冷。」
「冷什麽! 今天有十八度!」
「麻煩! 霸道! 你是強權!!」
「是啊是啊,我是你大哥,我不是強權難道你是啊!! 給我關門,過多一兩小時才進來! 我有重要的事做,要專注。」
「好啦。你要專注,不懂戴上耳筒、開大音量聽歌嗎? 以前你做功課,常這樣做。」
「對,你小子倒提醒了我!!」謝年華将耳筒駁去手機,塞耳筒進入耳洞,聽起Bon Jovi的勁歌。)
太疲累,所以才沒有注意到白熙的言外之意。我竟然沒有看酒精濃度就喝下去。飲了半罐,已感到頭暈目炫,我見街燈好似螢火蟲般飛來飛去,面前的影像好似用了搖鏡手法來拍攝的電影。身後有人支撐著我,我半是無力地倒向後方,感到唇邊貼上一塊冰涼的金屬質感的東西,馀下的酒就灌入我口裏,有些來不及吞下的,嗆得我猛咳起來,甚至有酒液從鼻孔流下來。我分不清眼淚、鼻涕與酒。
我不知我是誰。我好似不斷叫著「阿魚、阿魚」,因為大半個小時之前我正同這位女DJ講電話,故一醉了,就以為自己還在跟她講電話。我記得我說了一切我想講、而來不及跟阿魚講的事 : 那是因為講到一半,我媽打電話給我。聽完阿媽的聲音,我就失去了原先的勇氣,不敢再聽阿魚的電話,更深覺得自己愚蠢 : 萬一白熙也聽那節目,怎麽辦? 可他聽了又如何,他是個聰明人,知我對他沒有愛意,就應會君子地離場,不可能死纏爛打,難道我還怕他殺了我?
——我現在才知道,我其實沒有真正懂過白熙,且要折磨一個人的最好方法,并非殺害他,而是逐步淩遲他的意志,使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那時我想 :「你不是說教我怎樣做嗎? 我怎開口跟他講分手? 冤枉,我根本從來沒有覺得自己跟他開始過戀情——沒錯我是跟他表白,可當時他也沒有立刻答應我,因為他說他一時不能接受跟男人在一起,所以我們就協議好,只是『試著』交往,一星期有一兩次出去約會……
「我們沒說過『正式』交往。我現在只當他是兄弟,只做兄弟不可以嗎? 我待朋友很好,我那班死黨都贊我是個不可多得、講義氣的好友。若白熙肯接受,我這一世也會當他是我好友……還是我該按兵不動,等他自己沒趣就走了,他本來就是愛女人的。或者我其實也可以愛女人,只是我沒有試過去愛。身邊的朋友也有幾個不錯的女孩子,比如阿歡、April……
「她們對我或許有好感,我長得不差。或是我直接交一個男朋友或女朋友,跟他說我愛上另一個人,寧願自己做壞人、搞第三者,來讓他萌生去意? 但我始終不想傷害他的心。他是無辜的,他太傻,傻得因為一個不認真愛他的男人,而強把自己拗攣。要不我給他找過一個女友,趁他尚未習慣喜歡一個男人,就将他重新拗直,我也想不到事情能鬧成這樣,也許我該在第二個月、不,是第一個月,就跟白熙說清楚……現在才說會太遲嗎? 不會的、我想不會的,兩個二十歲也沒有的後生仔,能有多少情? 能懂什麽是情嗎? 太可笑了,如此認真的白熙……」
我不知自己講了哪些、沒有講哪些,抑或全部都講了,還是我說的根本不是這些。可這些都是我心底裏的說話,人道是酒口吐真言。
我是知道白熙推我上了一輛私家車——現在想來,應該是的士才對。我聽到有一把上了年紀的男聲問 : 去邊呀? 白熙講了元朗……聽不清地址,只聽到元朗兩個字。我問 : 去元朗幹嘛? 他好似沒有答我……我是尚未感到危機正在逼緊。我醉得來也有兩分醒,便猜白熙想帶我去糖水店吃東西,我們不是第一次去元朗食糖水。但我那刻竟然想不起,那晚我們明明吃過糖水! 我竟然想不起那晚他跟我是去食過芒果西米露的! 若我那時想得起,便可立即向司機求救……
但這個世界沒有「如果」。事情已經發生,痛苦在這兩個月以來重重複複地折騰我。我就像被困在岩壁的普羅米修斯,每天讓鷹啄食我的心髒,可是傷勢卻在一晚內痊愈,等第二天我再度以健康之軀承受肉體的痛苦。可是我不如普羅米修斯般意志堅定——他知道來救他的人是壯士海克力斯,可我呢? 我卻不知自己的苦難要到何時才能解除。我……
總之,到我稍微恢複意識時,我發現自己躺在一張床上。那床好大,因我翻滾了一圈,發現自己還沒有掉下床。當然,那四天的生活讓我了解到那是一張雙人床——阿Deep住的那層村屋有三層,我們住的是其中一間客房。
我還想 : 自己的床何時變這麽大了? 想來,白熙不可能一個人擡我上去那房間(阿Deep定是幫兇),以他的力量,我想他扶我上的士已是極限——安定廣場那片空地出面便是馬路,有的士站,我想這就是白熙帶我到那裏飲酒的原因,他早就計劃要将我綁架入元朗。
高捷,有些事是我原本沒有看清的。在寫信給你的過程,我被逼重新審視這可怕的事情如何發生,才令我深深感受到自己的愚蠢 : 我早就不應該打電話上去電臺! 我早就該跟白熙說清楚! 我早就不應該注意白熙。
那幾天,白熙跟我講過 :「如果我那天沒有從電臺聽到你的心聲,我是不會逼你做這些事的。你是我第一個想要認真對待的情人,我早已有覺悟,自己将會花極多時間到你身上。但你卻這麽早點醒我,讓我從美夢裏醒過來,發覺現實多麽虛僞。現實是很醜惡的一回事——你現在應該深有體會。要在現實中做王者,就等於征服一匹烈馬,讓它乖乖的為自己所用,成為我的坐騎。
「當年武後在唐太宗面前講馴烈馬的故事 : 用鐵鞭抽它,不服,就用鐵錘擊它的頭,再不服,就用匕首割斷它的喉嚨。你不用擔心,我對你,充其量只是用鞭子。你是個聰明人——也當是一匹聰明的馬。若你肯乖,我會請你吃胡蘿蔔,若你還未受夠,就別怪我對你用別的東西。但我不會置你於死地——對於痛苦掙紮的人來講,死亡是一種幸
(有人開了房門。謝年華眼也沒有瞄過去,震耳欲聾的音樂聲再加上注意力放在寫作上,使他根本無法察覺開啓的房門。使他發現有人入房的原因,是來自床尾的一股重力——這床很小,有什麽人一爬上床,那份重量必會使原來身處床上的人感到床墊忽然陷下去。
「你這次是有什麽功課不懂啊?」謝年華的眼睛離開信紙,尚執著筆,就擡起頭。他見到那張臉。第一個反應是 : 他叫不出這張臉的名稱,就好似恐怖片裏,見到貞子從電視機爬出來的人,是不會立即講得出 :「貞子爬出來啊!」這幾個字,他們只會張大口,在原地發抖,良久才爆出一記尖叫,卻已是死前的遺言。
「阿哥,你聽音樂太大聲了! 剛剛我敲了幾次門你也不答應我! 難得你老公趁今天星期六,特地上來找你,還買了糖水給我們吃,是芒果西米露,每人一碗呢! 我不阻你們了,糖水也替你們拿進來,就放在下面的書桌。熙哥,你跟我老哥在這裏甜甜蜜蜜二人世界好了,在你們出房之前我也不會進來打攪你們的,別說我不通氣。我出去做功課了,哈,有糖水吃,真好……」
謝年華眼睜睜看著樂仔關上房門。白熙爬過來,輕輕拔去謝年華兩邊耳筒,說 :「在做功課嗎? 這麽勤力。我教你做。做功課之前,我給你帶來一份禮物,權當是訂情信物,好不? 我們一直以來的日子,每天都寫在這裏……我這一年的日記。你看了,就明白我對你的心意有多厚,厚到你會害怕。你呢? 你也在寫日記? 還是寫信? 我們交換看看……」
謝年華要給高捷的信,恐怕沒有機會能寄出去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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