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朋友來了
穆雲哲看着坐在椅子上手指滑弄着小本子卻不自知自己又再度變大的娃子,已經沒有一點驚訝了。
只是要怎麽和一會兒來的任逸說?怎麽說七歲的孩子一下變成十歲了?
他走到孩子面前蹲下,尋思的半天說道,“商量個事行嗎?”
小苦瓜看着他,什麽叫商量?
“一會兒家裏要來人,能不能…別突然長的那麽快。”
不明白。小孩子搖頭。
穆雲哲揉眉,孩子不同意,表示一會兒還要長。可是會吓到外人的。“沒得商量?”
小苦瓜搖頭,能不能解釋一下?
穆雲哲開始快速的思考如果任逸有半點像看怪物一樣看着孩子就立刻把他拍暈了埋了。
“沒關系,随你高興。”他揉了揉孩子的頭,頭發好軟,跟打了護發素一樣,比理發店做高級護理後的效果還絲滑。
忍不住又揉了兩下,小苦瓜覺得很舒服,好像又回到了男人摸他的綠葉子的時候,所以他往男人的手掌心蹭了蹭。
“舒服?”穆雲哲見他這樣覺得太可愛了。
舒服?原來這就叫舒服。
小苦瓜點頭,“蘇戶!”
“不對。是舒服。叔叔的叔一個音,舒服。”
“舒-服。”小苦瓜慢慢的說。
Advertisement
“好棒!”
誇人的話從來都不需要教,這個是所以生物的本能。小孩兒心情很好,于是張嘴就喊,“舒服!要舒服。哥哥要舒服!”
“那叔叔呢?”穆雲哲終于動了腦子,對于孩子叔叔哥哥的換着叫,他終于發現了用途是不一樣的。就跟孩子長大和心情有絕對的關系一樣。
小孩兒長着嘴,“啊~”甜甜的糖,他指指抽屜。
“哥哥呢?”
小苦瓜在他的臉上親了一下。
穆雲哲終于明白了,叫叔叔,表示要吃糖,叫哥哥,是要親親。對于明白了孩子的想法,他很高興,比簽了合同賺了錢還高興,很久沒有這麽開心了,上一次真的開心是父親還在世的時候。
“那你現在是想叫我叔叔還是哥哥?”穆雲哲忍不住逗逗他。
小苦瓜想了想,糖,好吃,親親,也想要,于是,“叔叔哥哥!”
小孩子就是這點好,貪念不掩飾,有了想要的東西會大膽的說,這比那些遮遮掩掩說了不想要卻暗地裏虎視眈眈的人強多了。
穆雲哲拉開抽屜給孩子拿了一粒冰糖,“最後一粒,真的不能吃多,對牙齒不好。”
小苦瓜是聽不進去的,因為牙齒什麽的好不好他完全不放在心裏,因為穆雲哲已經答應跟他結婚了,這個才重要。而此時大冰糖在男人的手裏,多大的誘惑力啊。
穆雲哲的手指一痛,孩子咬着他的手指就把冰糖吃了。他接了一杯水,“吃完了把水要喝掉。”
水小苦瓜是知道的,這東西對他來說很重要,沒有水他會幹死,就算變成人了也一樣。而且,他的水,從來都是穆雲哲每天親手澆的。
所以,在喝完了杯裏的水後,穆雲哲發現小孩子越發的水靈靈了,連頭發都變得比剛才有光澤了許多,皮膚也嫩嫩的,太神奇了。
而小苦瓜想起來男人三年如一日的給他澆水從來沒有厭煩過,就算他沒有結出苦瓜也沒有把他扔掉不要甚至鏟走的念頭,于是就淚汪汪了。
“哥哥!”他伸出雙手要 。
十歲的孩子體重不是蓋的,穆雲哲雖然是男人,雖然一激動的情況下能抱起來,但是沒一會兒就手抖了,沉啊。
奈何小孩子在他臉上蹭了蹭的,他舍不得把孩子放下。叫哥哥就得親,他一臉在孩子臉上親了好幾口,孩子的身上發出一陣陣清新的香味,不是奶香也不是一般的香氣,有點像下過雨後草地發出的香氣,綠葉子的味道。
他完全沒往菜院子裏想。
不過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就是很好聞就對了。
小苦瓜被穆雲哲的頭發弄的脖子癢,不知不覺就咯咯的笑了出來,他就被自己的笑聲給吓到了。對于自己能發出這種聲音表示不能理解。
趕緊收了聲音一臉茫然的看着好奇的盯着自己的男人,穆雲哲覺得他的笑聲好聽極了,就算剛才就看過微笑的樣子,也沒聽過這樣的笑聲,可是為什麽突然就不笑了。
“很好聽,很可愛,再笑一個。”
小苦瓜歪着腦袋。
穆雲哲做起了示範,笑了兩聲,“這樣。”
“呵呵。”
“別呵呵。”會讓人自動帶入去年買了塊表!雖然孩子肯定是不會這樣想的。
穆雲哲再次蹭進孩子脖頸處惹得小苦瓜又一次的咯咯大笑起來,他刮了一下孩子的鼻子,“怎麽這麽可愛!”
‘叮咚’
穆雲哲抱着他去開門,門外的任逸看着挂在穆雲哲脖子上的小男孩,不,十歲的孩子應該說是大男孩了,好看的有點過分,但是一看就不是穆雲哲的孩子,雖然穆雲哲長的也不錯,但明顯兩人不是一種類型。
看過來看過去,“誰的孩子?”
“我的。”穆雲哲勾勾嘴角,斬釘截鐵。
換了鞋進了屋,任逸一個勁兒的盯着孩子看,“給了多少錢?”
“什麽?”
“你找女人生孩子給了多少錢?”
穆雲哲白了他一眼,“我不稀罕。”
“那你說是你的。這孩子有十歲了吧。你真夠…”保密工作這麽好!孩子八成像媽媽了,鐵定是個大美人。
任合跟着進了屋把東西放在地上,東張西望,“其他孩子呢?”
“沒有,就他一個。”
“那為什麽還要買小小孩的衣服?”不對,“你不是說買六七歲的嗎?”
“我對孩子沒經驗,怎麽知道他到底幾歲了,說錯了沒什麽奇怪的。”
“孩子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幾歲啊,再說了,就算他真不知道不是還有媽媽嘛。”
小苦瓜看着眼前的兩個男人,他見過,在院子裏自己還在苦瓜藤裏的時候,自己見過,他們是穆雲哲的好朋友,所以,男人的好朋友,就是好人。于是,他對兩個人笑了笑。
任逸被孩子的笑容閃瞎了,“天吶,快給我抱抱。”
穆雲哲躲開任逸的手,“別碰他,他怕生。”
“他對我笑!”
“有點沉,你抱不動。”
任逸不滿了,任合問道,“孩子的媽媽不會跟你一起住嗎?”
穆雲哲開動大腦,想了一個狗血梗,“這是我爸爸的私生子,是我弟弟,外人都不知道,他媽媽死了,于是找到我。”
“…”開玩笑的吧,老爺子不是那種人啊,不過,男人一夜風流什麽的真不好說,但是能做到孩子都這麽大了還這麽保密的真不多見,可見花錢花的很到位。
“于是你當哥哥了?”
小苦瓜聽到哥哥兩個字,以為任逸也叫穆雲哲哥哥,很不滿意,努着嘴對穆雲哲喊道,“哥哥!”
“乖。”
“也好,好歹有個伴兒,還是血親的。”
話音剛落,就聽小孩兒又喊了句,“叔叔!”
任逸看了看,不是對他喊的。
穆雲哲哄着他,“ 不叫了。”
“叔叔!”小苦瓜像是宣告自己的所有權一樣,摟着穆雲哲的脖子開始一頓喊,“叔叔哥哥!叔叔!”
“不是叔叔,是哥哥。”任逸發現孩子好像有點問題,一般十歲的孩子思維已經相當清晰了,而且應該上四年了,不管什麽都應該成熟,可是這個孩子…莫非是腦子有問題?想想,如果是私生子又怕別人知道他的存在,被關在家裏不能外出的話,沒上過學就很正常了,各種事情都會受到限制而且不是一般的對外界有恐懼,這麽一來這孩子還是蠻可憐的。
小苦瓜哪裏知道任逸的想法,一聽只能叫哥哥,想了想,要是沒有糖只有親親的日子也不好過啊,搖頭,“叔叔!”其次才是,“哥哥!”
不管是什麽生物,都是覺得,吃的,比*的享受重要的多,所以,吃,高于一切,這是不變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