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巨龍的信物:龍鱗
瘋牛病有辦法醫治了,公羊星瀚連帶着另外兩位龍騎士,都得到了牧民們的熱烈歡迎。
比起剛來的好客,他們更被當成了自己人。
就連小孩子都對他們露出了笑臉,也不怕巨龍了。
幾個調皮的小孩子,甚至跟土龍蘭德玩耍在一起。
中午的手抓羊肉,讓公羊星瀚胃口大開,尤其是大家都用手拿着啃肉骨頭的樣子,金龍王滿臉嫌棄,卻啃得最兇。
甚至幼稚的非要從公羊星瀚的盤子裏拿肉骨頭,公羊星瀚瞪他,他還理直氣壯的道:“你不是我的龍騎士麽?”
“龍騎士就得負責喂飽你的肚子啊?”公羊星瀚滿頭黑線:“那我可虧了。”
巨龍這種大肚龍,他一個小獸醫,可養活不起。
“那是你的事情。”金龍王就覺得小獸醫盤子裏的肉骨頭好吃,還懷疑的問老族長:“是不是把好東西都給他吃了?我怎麽覺得,他的比我的好吃?”
老族長可委屈死了:“都一鍋出來的,最多不是同一只羊!”
公羊星瀚只好把自己的盤子跟金龍王的調換,他用的是木盤子,據說以前用的是銀盤子,畢竟金屬物品比木制品和陶器什麽的結實,抗摔打。
可是,金龍王來了一次金屬制品大掃除,部落裏但凡是銀制品,都被金龍王給做成了公羊星瀚需要的各色器具。
以至于連族長這裏用的餐具,都成了木制品。
可是公羊星瀚拿起第二塊肉骨頭啃了半天,金龍王的手,又伸了過來。
這公羊星瀚就怒了:“幹什麽?你什麽時候這麽搶食了?”
關鍵是,他這麽搶食,他肯定搶不過一頭死傲嬌的、肚大無窮的金龍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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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以後都要他餓肚子嗎?
太過分了!
“還是覺得你的好吃。”金龍王啃得津津有味,覺得這是他吃過的最好吃的手抓羊肉。
“這本來是你的好麽。”公羊星瀚覺得金龍王真是越來越幼稚了。
只有小孩子才會覺得別人碗裏的肉好吃。
“可是……好吃。”金龍王委屈吧啦。
“我給你帶……小龍崽子們,你還跟我搶食,你這樣,太欺負人了。”公羊星瀚小聲威脅他:“你要是再這樣,我就撂挑子不幹了,你自己帶小龍崽子們吧!”
金龍王生氣了:“就吃你一點羊肉,你就威脅我……我長這麽大,都沒人敢這麽說我。”
“那我該自豪呗?”公羊星瀚哭笑不得,金龍王這個家夥,委屈吧啦的樣子還挺萌。
反差萌。
公羊星瀚幹脆,将自己的盤子跟他的放在一起:“吃吧,吃吧!”
下午的時候,公羊星瀚又給輪番放牧回來的牲口也來了幾個大範圍的“神聖光明”,那些牛羊身上果然也飄出了灰色的東西。
幾次之後,才幹淨了。
傍晚開始,篝火被點燃,烤羊上架。
跟公羊星瀚的烤全羊不同,牧民們有自己的獨到手藝,而且他們用料都是草原上自己采摘的東西。
本土風味,尤其是一種類似朝天椒的燈籠一樣的果實,那叫一個辣啊!
火龍卻很喜歡,自己用這種果實将一整個曲角羊都給塗滿了,單獨讓人烤好,他一條龍自己吃。
公羊星瀚看了看那火紅色的烤羊,跟金龍王小聲嘀咕:“這種東西在我們那邊,叫‘變态辣’,超級超級辣!”
“火龍就好這調調。”金龍王也小聲道:“其實我覺得沒那麽好吃。”
一龍一騎士,倒是和樂融融了。
篝火晚會很盛大,少女們載歌載舞,少年們也一一前來敬酒,這裏的酒是羊奶酒,公羊星瀚不善飲酒,金龍王龍臉一拉,立刻,前來敬酒的人就都消失了。
老族長高興,他倒是頂着壓力端來了一大碗的羊奶酒,不過沒讓公羊星瀚喝,他自己幹了:“謝謝你了,亞伯拉罕先生,你是我們野狼部落的恩人。”
老頭兒可能太高興了,一口氣幹了好幾碗不說,還親自下場去跳了一陣舞蹈,看的公羊星澈目瞪口呆。
這一夜是歡樂的,有美酒,有美食,還有歌舞助興。
公羊星瀚一直保持着清醒,還跟金龍王一起,給小龍崽子們喝了特別為他們熬制的肉湯。哄睡了小龍崽子們才趴在搖籃邊上睡着。
第二天一大早,伺候好了小龍崽子們,他們才用早飯。
“今天就要走嗎?”老族長有點舍不得。
“嗯,今天往磐石要塞那邊去。”辣妹道:“從那裏入關漢斯王國。”
“哦哦,那你們可有的走了。”老族長道:“那裏要經過兩個魔狼族群的地盤,平時根本沒人去那邊。”
有人想去,也過不去兩群魔狼的關卡。
魔獸都很有地盤意識,陌生的人或者魔獸闖進去,都會被它們攻擊。
“沒關系。”辣妹道:“我們可以。”
想到對方是龍騎士,巨龍啊,誰不怕?
魔獸嗅到巨龍的氣息都會吓的四肢發軟,更何況,魔狼是數量多,并非多高級的魔獸。“好吧,什麽時候走?”
“晚上。”金龍王終于開了尊口:“給我們預備點烤羊。”
“行!”老族長道:“還有牛肉幹。”
中午的時候,公羊星瀚覺得老吃肉不好,特意讓人做了點蔬菜類的,其實就是草原上獨有的白蘑菇,這個東西好。
外面買不到,公羊星瀚很喜歡,給小龍崽子們喂了不少蘑菇湯。
等到了晚上,又是篝火晚會,這次烤的是牛。
老族長一口氣烤了一百多頭!
“吃不了就帶着走,路上接着用。”
“這樣太多了。”公羊星瀚嘴角直抽抽,一頭牛就夠他吃好幾天的了,再說也不能都吃牛肉吧?
可老族長堅持,金龍王也讓他收下。
幸好空間手镯夠大,裝了幾頭烤牛和烤羊還不算,老族長又給他們拿了不少肉幹、蘑菇幹等等。
熱情的公羊星瀚都不忍心占他們的便宜了。
半夜的時候,他們都喝多了,醉倒在小廣場那裏,公羊星瀚将一百個紫晶幣裝在一個小口袋裏,放在了老族長的懷中,他已經喝醉睡着了,呼嚕聲很大。
土龍卻将自己的一片龍鱗,塞給了已經睡得呼嚕響的伯格。
“你幹什麽?”金龍王皺眉。
“這是我交的第一個人類朋友。”蘭德認真地道:“我覺得他比那些貴族要好多了。”“你想他成為你的夥伴?”
“還沒想好。”蘭德撓了撓頭,憨厚的一笑:“等回來的時候,再看看呗!”
“好。”金龍王道:“你喜歡就好。”
龍族選擇自己的夥伴,全憑心意和眼緣。
“他怎麽把自己的鱗片給人?”公羊星瀚湊了過來,看到了蘭德的舉動,很是不解的問金龍王。
“他跟伯格交上了朋友,而且蘭德覺得這裏讓他很喜歡。”金龍王拉着公羊星瀚往外走:“我們要啓程了。”
“哦,真羨慕伯格,有了一個巨龍朋友。”公羊星瀚是看過龍族歷史的人,加上在龍界也待了一年多:“還給了他龍鱗。”
公羊星瀚是知道龍鱗的作用。
巨龍有時會把自己偶爾脫落的鱗片煉化一番,再印上自己特有的氣息後,用鮮血繪畫成一個龍族的魔法陣,然後縮小到只有嬰兒手掌大小的程度,交給對巨龍有過幫助的人或者朋友,只要這個人把鱗片捏碎,龍就會被召喚過來,幫助他,大陸上退休了的龍騎士們,其實手裏頭都有這麽一片或者幾片龍鱗,這也是為什麽,那些有過龍騎士的國家,一般都不會有人去招惹,畢竟誰知道他們有多少龍鱗啊?
正在關鍵時刻,對方一捏龍鱗,招來了巨龍……可不是鬧着玩兒的。
而蘭德能送給伯格一個龍鱗,那是真的當伯格是朋友了。
“你羨慕?”金龍王擡起了一只手。
“還行吧。”公羊星瀚主動鑽進了車廂裏:“咱們走吧!”
說完,就關上了車廂門,外面溫度高,車廂裏溫度正好。
今天吃的有點飽,公羊星瀚惬意的躺在冰魔狼皮上,絲絲涼意驅除了暑氣,閉上眼睛,他要睡一覺。
金龍王黑着臉将手放了下來,手中金光閃爍了一下。
“王上,要走了。”火龍不知道他在幹什麽,颠颠過來跟他道:“您這是……您的龍鱗?”
“你看錯了!”金龍王兇巴巴的道:“這是金幣!”
火龍一瞬間就懵圈了:“金幣?”
那明明是龍鱗好麽!
就算龍族再愛財寶,也不能将自己的鱗片愣是說成金幣啊?
“走了。”金龍王收起手裏的東西,朝火龍揮舞了一下拳頭。
被欺負了這麽久,火龍早就學乖了,立刻就嚷嚷道:“對,走吧,啓程啦!”
金龍王見他很識相,終于滿意了。
火龍躲過一劫。
他們這次去的是漢斯王國的磐石城。
城如其名,乃是用大塊的石料摞起來的一座石頭城,比起厄爾斯城還要雄偉。
畢竟厄爾斯城面對的同樣是人類國度,而磐石城,面對的就是魔狼草原上那成群結隊的魔狼了。
磐石城如同它的名字一樣,跟魔狼草原做了幾百年的鄰居,堅如磐石屹立在崇山峻嶺之間的關卡上,愣是沒有一次被魔狼們沖擊成功的,魔獸可要比野獸厲害多了,也比人類更具危險性。
一直到現在,磐石城依然有磐石軍團駐守,共計三十四萬人,其中就有一個魔法師團。整編一萬人。
初級魔法師就占了六千之多。
而中級魔法師則有兩千多位。
高級魔法師只有不到一千位。
另外有一百名魔導士,五十多名魔導師,以及二十多個大魔導士,有一位大魔導師領導他們。
這是磐石軍團最寶貴的戰鬥力,畢竟普通士兵再厲害,也不可能跟魔獸相抗衡。
其他那三十萬人就是為了湊人數的,不過能在這裏跟魔狼們對峙超過十年的,少有人不成為白銀戰士的。
而且這裏也是一些傭兵們喜歡的冒險之地,因為魔狼雖然品級低了些,卻有不少喜歡魔狼皮做衣服的人。
某些貴族們也樂意來這裏,親自狩獵幾張魔狼皮回去炫耀。
也有一些出來游歷的青年,來這裏或是碰碰運氣,或是長長見識。
但是早在五天前,這裏就戒嚴了,不許人随意進出,且王國不少世家大族的公子和千金們都來了這裏。
來的人一個個脾氣都可好了,以往的頤指氣使都不見了。
看到個孤兒都恨不得領回去自己養,也不管那孤兒都十八大九的能自力更生,自己養活自己了,而且人家也不需要被領養,都成為一個合格的冒險者了。
這讓衆人吃驚之餘,更是倍感奇怪,這都怎麽了?
集體中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