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十四顆糖
“初初,你那本書已經印刷出來出來了,裏面那一篇你寫給你家先生的內容,我們另外打印出來塞進信奉已經給你先生寄過去了。”
宋初愣了下,反應過來那篇文章上她寫了什麽內容。
距離她寫文章到現在印刷出版時間隔太久了,只記得好像是挺肉麻的,那時候寫的時候沒什麽感覺,現在回想起來竟還有點不好意思。
“幹嘛啊,還趕着替我維系夫妻感情啊。”她笑問。
電話那頭的人也笑着打趣:“是啊,不然這書還沒開賣你們就出現了感情問題那不是倒牌子麽。”
“快滾嗎。”宋初輕罵了句。
沒寒暄兩句就挂了電話。
她點開微信,打開了季亦安的對話框,猶豫了會兒還是沒發。
算了,不提醒了,就當是驚喜吧。
只不過,這驚喜似乎驚大于喜。
正午時分,局裏大家剛剛吃完了午飯,正坐在辦公室裏聊閑天,季亦安也沒坐在自己的辦公室,随便拉了張椅子坐在外面的公用辦公室,偶然也聊上幾句。
忽然,大明風風火火的從外面進來,門被大力推開,還晃了好幾下。
“喲!”有人嚎了一嗓子。
其他人的目光也紛紛被他引過去。
大明站在門口,手裏捧着一大束鮮豔的紅玫瑰,臉也紅紅的,不知道是被花映的還是什麽,他跑上來太快,這會兒還有點喘不上氣兒。
“欸誰啊!這麽熱情似火的上來就是一捧紅玫瑰!”
“誰送的啊!大明,不仗義啊,我怎麽都沒聽說你交了什麽女朋友啊?”
“女朋友送花給你啊,這麽爽快,改天帶來局裏讓大家也瞧瞧認識認識呗!”
“你可算了吧,別倒時候被咱們吓跑了。”
……
大家你一嘴我一句的笑着調侃不停。
季亦安揚了揚眉,雙手插兜,背倚着靠背,也開玩笑:“大明,交女朋友的事兒跟我上報過了麽。”
大明瞪了他一眼,終于喘過來氣。
“不是我的,這花不是我的!”他快步朝季亦安走過去,把一大捧的紅玫瑰塞進他懷裏,“是咱們隊長的!”
季亦安下意識接住那束熱烈又浮誇的玫瑰:“……”
大家完全看熱鬧的繼續起哄,過了會兒突然安靜下來。
一個聲音問:“頭兒……您這是哪位啊,別不是我初初姐吧?”
“……”季亦安無奈了,“我哪知道是誰啊,送錯了吧,我這都三十好幾了還有人送我這玩意兒?”
就是宋初一時興起,應該也不至于到這麽一大捧送到警局來,當面送一送倒是有可能。
“裏面有封信!”大明指了指,一臉吃驚,“我剛看了眼,我的媽呀,我只能說,季隊,牛皮!”他豎了個大拇指。
“誰啊。”
他一面說着,一面從裏面翻出那一封信封,竟然還挺厚。
信封外殼上寫着幾行字,他還沒看清,就一只手伸過來,被人搶了過去。
“歪日?!!”搶走信封的那個警察看完也驚了。
一聲嚎把其他人也一并吸引了過去,于是大家圍成一團,擠在一塊兒争着看那信封上到底寫了什麽。
看清楚的人紛紛發出剛才那人那樣的感嘆,其他沒看清楚的争着湊近八卦中心八卦來源。
等都明白了,大家都是一臉的震驚加揶揄,還有那麽點兒小尴尬,難以言喻的表情唰唰唰的全對着季亦安,說不出那眼神裏是敬佩還是同情。
季亦安:“……”
他飛快地回憶了一下最近幹過些什麽事。
每**九晚五的定點上下班,在外好警察,在家好丈夫好爸爸,完全杜絕了任何培養桃花培養豔遇的任何可能性,要是沒了宋初,他那生活簡直就是可以說是六根清淨脫離俗世。
不應該啊。
“到底什麽東西?”他行得正坐得端,也懶得去搶,坐在椅子上問。
岑晗說:“那我讀了?”
季亦安點頭。
岑晗捏着信封,還架勢十足的清了清嗓子,高舉在眼前,深情并茂。
“To季亦安先生,望幸福快樂,與君同在。”
季亦安不解:“就這?”
“還有呢!”岑晗擺擺手,提了口氣,“落款,他。”
“什麽?”季亦安沒明白。
“落款!是這個’他‘給你寄過來的!”
有人補充:“單人旁的!他!是個男的季隊!”
另一個也起哄:“季隊送你紅玫瑰的是個男人啊!!!”
“……”
他起身,從他們手裏拿回那封信封,上面幹幹淨淨的印着那幾個字,左下角有一行鉛色的小字,來自某某某出版社。
“……”
宋初之前要出的那本書就一個字,《他》。
這出版社落款一個他字連書名號都不加看來是要倒閉了……
“應該是宋初寄的。”他心累的解釋。
“怎麽可能!”
“咱都兄弟,害什麽羞啊!還把鍋丢給嫂子背!”
……
季亦安懶得跟他們解釋,拎着那一捧紮眼的紅玫瑰,捏着信封自己走進了辦公室。
他沒急着打開,先給宋初發信息。對着紅玫瑰拍了張照片。
【季亦安:你寄來的啊?】
【宋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是我,是出版社寄的】
【宋初:上午跟我說了,我還以為就一封信呢,怎麽還有花啊哈哈哈哈哈】
【季亦安:信封上落款還一個“他”字,現在局裏大家可能都懷疑有個追求我的神秘男子了。】
【宋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過了幾秒,宋初又發過來一個語音,季亦安點開。
五秒鐘的笑聲。
“……”
【宋初:你看信了嗎?】
【季亦安:還沒,剛要看。】
【宋初:快看,看完給我一個2000字觀後感。】
季亦安本以為這信封裏應該也就是些祝福語吉祥話的小卡片,所以起初都沒急着看,等打開後看到開頭的第一句話時就愣了下。
他愣了下,坐直了認真看。
***
他啊。
他是個很溫暖的人。
他叫季亦安,我很喜歡他。
喜歡到,現在我寫下這些的時候嘴角都是上揚的。
我第一次見到他已經是很早以前的事了,他長得很好看,初見的那次他沒有刻意收拾自己,整個人都顯得放縱不羁,他不喜歡穿正裝,衣服總是那些最簡單的款式,現在也是,幹幹淨淨的,帶着和年紀不符合的少年氣。
我們剛認識的那段時間其實鬧的停不愉快的。
雖然帥,可有時候實在太欠揍了,整個人硬邦邦的,後來不知道什麽時候,就忽然覺得,他真的挺好的。
我是個很慢熱的人,大概是骨子裏就冷漠,不懂人情世故,所以那時經常惹他不高興,但他其實一直對我很好。
他帶我去爬了華山,有一段陡坡都是他拉上上去的。
他帶我去游樂園裏打槍,給我贏回了那個最大的玩具熊。
他能注意到很多就連我自己都沒注意到的小情緒,真正了解我內心。
他特別好,對大家也都很好。
溫暖陽光,積極向上。
我有時候會覺得,他就像童話書裏的那種小王子,家庭幸福美滿,一份自己熱愛的工作,全身上下找不到一處陰暗的褶皺,毫無畏懼的站在陽光底下。
所以我剛開始挺害怕的。
因為我們差距太大了,我陰暗自私,執拗固執,有很多很多數不清的缺點。
當時的我很像一只刺猬,被他身上的陽光一照,就縮了回去。
是他拽着我,拖着我,拉着我,走出陰霾與黑暗。
他就像傾瀉而下的萬丈光芒,站在我面前,讓我能夠昂揚的向前奔去,穿過烏雲,奔向太陽。
他是我的英雄,也是我的國王。
我驕傲他的王冠,也決不棄他一無所有。
***
宋初當初說要季亦安看完後寫2000字的觀後感,可也只是随口瞎說的,說完就忘,直到後來拿到了《他》的實體,才直到原來季亦安早就已經也為她準備好了另一封情書。
當初編輯主動去聯絡的他,說是希望他能接受一段采訪,然後采訪內容也會放在書中,算是給宋初的一個驚喜,季亦安沒猶豫就答應。
雙方都對對方寫的不知情,直到後來才知道。
季亦安那一段話在最後一頁,作為彩蛋。
***
記者:請問季亦安先生,你是什麽時候确定宋初就是你共度餘生的另一半呢。
季亦安:
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是哪個時間結點忽然就覺得這輩子要是能一直有她作伴應該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其實是我賺了,能擁有她共度餘生。
因為我這人挺悶的,宋初就嘗笑我是個老年人(笑),我比她大了兩歲嘛,而且因為工作原因對有些事比較死板嚴格。
比如冬天必須穿厚實啊,秋衣秋褲什麽的,我看了看其他設計師好像冬天也穿的挺時尚的,就宋初,有時候出入機場都裹得像熊似的。
之前不是還上熱搜了嘛,說她仗着那張臉瞎穿什麽的,其實都是讓我給逼的,她以前都不願意這麽穿,所以很多時候都是她寵着我、遷就我。
宋初吧,不熟悉的人總說她高冷、冷漠,其實我身邊的朋友和我都很清楚,她其實對誰都是很好的,只不過她的好不總是表現在臉上嘴上。
你要是對她好啊,她就百倍千倍的還你。
大家都知道嘛,我和初初養了一只叫元宵的金毛犬。
我有時會覺得她很像元宵,都“認人”。
認定你了就怎樣都可以,順毛摸逆毛摸都可以,不但不咬人還會蹭一蹭你,收了爪子放下所有戒備,特別乖,嗯,也很黏人(笑)。
她這麽好的人啊,真的能夠共度餘生,那一定就是我幾輩子修來的了。
她以前有一段時間過的挺苦的,遭受了很多,經歷了很多一般人都難以想象的事,我經常後悔,要是能更早一點遇到她該有多好。
我就把她偷偷抱走,遠離那些傷害她的人和事,讓她開開心心、毫無創傷的長大。
用糖和愛釀一壺刻上我名字的“宋初酒”。
***
宋初翻完最後一頁,合上書。
“亦安!”
她喊了一聲,跳下沙發,連拖鞋都沒來得及穿,直接跑進了廚房。
季亦安正在燒晚飯。
“怎麽了?”
他回頭,看見宋初赤露的腳就皺眉,剛要開口訓,就被一個惶急的吻堵住了嘴。
那個吻裏帶着點急迫又熱切的意思,挺不符合現在他們這老夫老妻的氛圍的。
季亦安笑了聲:“怎麽了這是?”
宋初舔了舔濕漉漉的嘴唇,對他笑,聲線咬的纏綿,似乎是故意的撩撥。
“給你嘗嘗——”
“你這些年釀的這杯宋初酒甜不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