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番外假如父母愛情沒有遺憾
當天,盛明輝小朋友被他親爸打得鬼哭狼嚎,連偶爾路過盛家的人都能聽到小孩凄慘的哭聲。
最後,盛厲川和白晚晴這對狠心的夫妻,被暴怒的盛厲海和顧芬從盛家攆了出去:
“孩子這麽小你也狠得心下死手?”
“對啊,就是過家家一起玩,人家女孩子也同意了!我們小明輝才不是那種臭流氓!”
“就是!你們兩個,居然都沒問清楚事情的真相,就開始打孩子......”
“你倆給老子滾!”
“滾蛋,不是出差嗎?別回來了!”
“......”
盛厲川和白晚晴面面相觑,沉默許久。
最後盛厲川嘆了口氣,看向自己老婆:
“大哥大嫂氣狠了。”
他也确實下手重了點兒。
白晚晴沒說什麽,拍了拍丈夫寬厚的肩膀。
——兩人性格堅韌,對自己十分狠下心。也因此對盛明輝這個兒子管教得也非常嚴格。但是他倆經常出差,照顧孩子的,基本還是大哥大嫂。
大嫂天生不育,大哥早在一開始就放棄了擁有自己孩子的想法,所以當初盛明輝出生的時候,大哥大嫂歡喜地跟什麽似的。
再加上白晚晴工作忙,盛厲川想保護老婆不想和老婆分開,為了孩子,也為了大哥大嫂。
一家人商量了一下,把盛明輝過繼給盛厲海和顧芬,當他倆的兒子,讓兩人沒有遺憾。
不過雖然過繼了,一家人還是住在一起,這件事也沒瞞着盛明輝,只是他太小了,只知道自己有兩對父母,但是兩對父母真正的含義還是聽不懂。
自從有了孩子,盛厲海和顧芬高興極了,做什麽都起勁兒,兩人看着簡直年輕了十歲。
可是兩人十分溺愛孩子,寵得這小霸王無法無天。
要不是盛厲川和白晚晴偶爾回來時,對待盛明輝十分嚴格,做錯事就會懲罰他,讓他記住教訓......這小孩指不定更跋扈!
可是他們怎麽也沒想到,這小子今天居然偷親人家小女孩,一節課偷親了七八次,老師怎麽勸都不聽!
他才3歲就這麽不要臉,以後長大了還得了?
現在再不管,這孩子以後幹出什麽強迫別人的事情來,盛厲海和白晚晴也不覺得奇怪!
所以盛厲川把熊孩子弄回家就很狠狠地教訓了他一頓,白晚晴在旁邊看着,嚴厲告誡他以後不可以這樣了。
盛明輝這小屁孩以前被教訓的時候認錯很快,改得也很快,能明顯看出來是聽進去了。
可是今天不知道怎麽回事,這小孩死犟死犟的,就是不松口,一直念叨着“那是我女朋友,我未來老婆,我提前親一下怎麽了?”。
見他死活不改,盛厲川氣急了,下手很重,打得小孩屁股都腫了。
小孩的震天哭聲被下班回家的大哥大嫂聽到,兩人臉色一變,迅速進屋阻止了盛厲川的動作,之後更是在看到小孩腫起來的屁股時,氣得把他倆趕出了家門。
白晚晴和盛厲川在門外站了好長時間才被允許進去。
兩人只在家裏住了一晚上,不被允許接近哭累了睡着的小孩。
第二天一早,盛厲川和顧芬冷着臉帶着兩人去了不遠處的高家賠禮道歉。
一見到高川和秦晴,四人就忍不住感嘆,真是神仙顏值!
看來他倆的孩子長得也很好看,怪不得盛明輝那小子小小年紀就想要老婆了。
不過這件事是不對的,他們盛家人怎麽能這樣霸道不講理?
一晚上過去了,盛厲川和顧芬也想明白了,知道确實是盛明輝做的不對,所以一大早四人就來向小女孩家長道歉。
高川和白晚晴知道四人的來意後十分驚訝:
“慕歌都沒提起過這件事。”
“哦不對,她說她遇到了一個小哥哥,很照顧她。”
“原來就是你家孩子?”
“嗨,小孩子嘛,就是喜歡漂亮的事物。咱們都是從那個年紀過來的,這有什麽?”
“而且看你們家人長得都不差,以後也差不到哪裏去,我女兒也不虧。”
“......對啊,不過是談戀愛而已,随她吧!”
“你問我女兒嗎?哦,她被穆爾老師接走了,現在應該在給老師打下手。”
“......”
盛家人萬萬沒想到,高川和秦晴居然如此通情達理,連自己三歲的女兒找了個小男友都不介意,甚至還挺驕傲,滿臉“不愧是我女兒”的自豪。
他倆甚至毫無愧色地說出“我女兒在給老師打下手”這種話,那小孩也就三歲吧?為什麽你們會這麽習以為常?
四人又高興又羞愧又震驚,恍恍惚惚不知今夕何年,甚至坐在高家客廳裏都覺得自己和他們兩個格格不入。
四人戰戰兢兢地坐了一會兒,就趕緊跑了。
——不愧是藝術家啊,這思想境界比他們這些一般人高太多了!
受不住受不住,溜了溜了。
......
雖然十分明确地知道兩家人不是一路人,但是架不住盛明輝覺得他和慕歌是一路人!
這小孩養好傷就天天早起去白慕歌家打卡問安,比吃飯都積極!
打完卡,問候完自己未來的丈人丈母娘,小男孩就牽着小女孩的手高高興興地去上學了。
上學的時候他和人家是同桌,護得不行,表示誰也不能欺負他未來媳婦!
放學的時候更了不得了,這小破孩屁颠屁颠地把未來老婆安全送回家,然後煞有其事地叮囑兩個大人,晚上慕歌可能會踢被子,要半夜起來看一下......
要是一般人家孩子的父母,看到盛明輝這樣絕對哭笑不得,甚至可能還挺生氣自己女兒小小年紀就被狼盯上了。
偏偏高川和秦晴他倆不是正常人,兩人每天笑呵呵地看着兩個三頭身的小團子一起上學放學,小男孩從被承認身份的那一刻起,就開始履行自己做為“男朋友的義務”,兩個無良家長對此十分樂見其成。
嗨呀,談戀愛嘛,怎麽黏糊怎麽來。
至于孩子太小,不不不,高川和秦晴從不覺得孩子年紀小就真的不懂事。
他們一直把自己的女兒當成一個可以和他們平等交流的大人來對待的。
只要慕歌想做的事情,家長只要支持就好,至于到底适不适合她自己,做了之後她才能知道。
就像這次關于盛明輝的事情,高川和秦晴認真地與慕歌交談過了:
“親愛的,聽說你剛入學就有了一個男朋友?”
小慕歌認真點頭:“是的,爸爸媽媽。”
“我很喜歡他。”
秦晴和高川對視一眼,露出溫柔的笑容:“好吧,既然你喜歡,我們還是和之前一樣,尊重你的任何決定。”
聽到兩人的話,小慕歌臉上露出一個歡快的笑容,她站起身對着父母鞠躬,聲音稚嫩卻能聽出她的認真:
“謝謝爸爸媽媽,我愛你們!”
“我們也愛你,寶貝!”
一家三口快樂地抱在一起。
優美的鋼琴聲又從那個美麗的房子裏傳出來,同時還夾雜着一家三口例行一次的對話:
“噢親愛的慕歌,你已經可以把這首曲子彈得很好了。怎麽樣,真的不考慮一下,以後成為一個偉大的鋼琴家嗎?”
“不了媽媽,我對鋼琴只有興趣,沒有熱愛,更沒有你對它狂熱到癡迷的愛。”
“好吧寶貝,媽媽尊重你的決定。”
“寶貝,既然不想成為鋼琴家,和爸爸一起學畫畫怎麽樣?”
“親愛的爸爸,我已經說過很多次了,我對畫畫也只是興趣,沒有熱愛。請你不要再問我這樣的問題了,不然我真的要生氣了!”
“好吧好吧親愛的慕歌,爸爸向你道歉!對不起寶貝。爸爸這次真的明白了,爸爸也尊重你的決定。”
“......”
冬去春來,慕歌今年已經十七歲了。
十七歲的慕歌,美得如高雅動人的蘭花,她站在那裏,即使什麽都不做,也可以吸引大部分人的目光。
“慕慕!”
聽到身後熟悉的聲音,慕歌還沒回頭就露出一個真心的笑容:
“輝輝!”
十七歲的盛明輝長得很高,帥氣英挺,帶着軍人幹脆利落的風采。
他大步走過來,站在慕歌右手邊,和她靠的很近。
這個距離很親密,但是很顯然,在場的兩人已經習慣了。
盛明輝過來後,慕歌和他一起朝前走。
兩人并排向前,邊走邊說話:
“要去上音樂課?”
盛明輝問了一句,還用手虛扶着慕歌,怕她被來往的學生撞到。
“嗯,你呢?”
兩人青梅竹馬一起長大,慕歌自然知道他對她的好,因此仰頭對他笑了一下。
少女笑起來如春風拂面,笑得人心都酥了。
盛明輝也不例外,但他好歹是她的竹馬,還是可以抵抗一二的。
不過如果他的臉沒那麽紅就更有說服力了。
“咳......我和你一起。”
盛明輝紅着臉,眼神亮晶晶地看着她。
慕歌看他又紅了臉,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盛明輝怕她夠不到,趕緊低頭乖乖讓她摸臉,摸完了之後,慕歌的臉不知怎麽的也有些紅。
“......好啊。”
她點點頭,眼中閃過一絲害羞。
這是她第一次發現,原來自己的竹馬長得這麽高,也長得這麽帥。
剛才她伸手的時候都還沒說什麽呢,他就明白了她的意思,自動低頭彎腰讓她摸。
如果說這個世上,除了穆爾老師以外,還有誰最了解她,那就只有盛明輝了。
他們一起長大,青梅竹馬,從幼兒園開始,他就是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她承認的唯一的男朋友。
男朋友?
慕歌之前一直覺得小時候的自己不懂這個,以為玩伴就是男朋友,但是現在看來......
“現在看來,你倆的相處模式,就是情侶啊!”
“他喜歡你,你喜歡他。這不是情侶是什麽?”
——偶然間知道慕歌心事的餘海同學這樣說道。
餘海、邵峥嵘、黎陽還有慕歌、盛明輝,他們幾個是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
只是餘海這人平時憨傻憨傻的,沒想到對感情的事情卻如此敏銳。
“......真的?”
聽到餘海的話,慕歌神色有些怔愣,好半天都沒說話。
餘海“啧啧”兩聲,“嘿嘿”笑着:
“白姐,要是別人不知道盛哥喜歡你,那我們絕對說那個人眼瞎還特裝。可是你不知道自己的心意,嗨,我們都理解!”
慕歌看向他,不知道這是怎麽個說法。
“你看啊,你長得這麽好看,獻殷勤的男男女女不知道有多少,盛哥也就是其中一個中等往上的追求者。”
“他喜歡你,但是一直沒說,都是用做的。”
“你吧,你跟秦阿姨高叔叔一樣,心特大......反正就是很豁達,盛哥護你護到大,你都習慣了,當然就感受不到盛哥對你是男女之間的感情。”
“不過現在也不差,看看,你這不就是自己反應過來了嗎?”
“嘿嘿嘿,對于你倆的事兒,我們幾個可是從小看到大的!”
說到這裏餘海神色十分激動,像是他磕的CP終于官宣了的激動:
“你倆那樣的相處模式,別說別人了,我們幾個都插不進去。”
“這就是愛情啊,青梅竹馬單純美好的愛情!”
“哈哈哈,我就知道你倆很快就會在一起的!”
“......”
餘海可能瘋了。
看他笑得神志不清,慕歌本來害羞的心漸漸平靜下來。
餘海說得對,她和盛明輝,都把對方當成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大概就是因為平日裏靠得太近,太習慣對方了,所以她根本沒有察覺到他的意思。
不過餘海說他們都知道了......
慕歌嘆了口氣,那麽她就這麽笨嗎?一直都看不出來盛明輝的喜歡?
明明小時候,還因為承認盛明輝是她男朋友,特意認真地給爸爸媽媽鞠躬道謝。
怎麽長大了,情商卻在漸漸消退?
......
“怎麽了,愁眉苦臉的樣子。”
一雙手在背後輕輕捂住慕歌的眼睛,随着熟悉的溫柔的聲音響起,其他的聲音全部消失了。
慕歌臉已經紅了,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道該說什麽。
“......到底怎麽了?”
“有人欺負你?”
見慕歌一直不說話,本來壞笑的盛明輝臉上的表情瞬間變得陰沉,他急忙放下手,轉到慕歌身前看她的表情,生怕她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受到欺負。
可是轉到慕歌前面後,盛明輝只看到了慕歌紅着臉,睜着一雙水潤的眼睛一直看着他的模樣。
他的臉“唰”一下紅透了,他左顧右盼磕磕絆絆地說道:
“......幹嘛...幹嘛這麽看我?”
從小到大,他根本受不住她認真看他的模樣,像是把他整個人都放在心上,其他人根本無法得到她一絲一毫的目光,這會讓他十分慌亂又歡喜。
看着盛明輝的臉從緊張擔憂的冷白瞬間變為羞澀慌亂的緋紅,慕歌想,她長大了,可能也真的傻了,這麽明顯的事情都看不出來。
他這樣的表情,都不用開口,沒有人不知道他喜歡她。
“你是不是喜歡我?”
既然知道了,慕歌就不會逃避。
更何況,她也喜歡他。
聽到慕歌的話,盛明輝臉更紅了,同時驚訝又慌張地看向她:“你怎麽知道,誰跟你說的?是餘海,還是邵峥嵘,或者黎陽?”
“我早跟他們說過了,不要主動告訴你。”
“明明他們答應得好好的......這三個家夥真是不見棺材不落淚!”
盛明輝咬牙切齒地,十分生氣。
——即使從三歲開始就知道自己喜歡她,但是随着年齡增長,慕歌就漸漸地不再提起幼時說過的話了。
慕歌不提,盛明輝也不敢問。
她長得越來越漂亮,性格也越來越高冷。
雖然每次看到他,她還是會笑,會親密地叫他“輝輝”,但是他也拿不準她到底是把他當成竹馬,還是也喜歡他但不自知。
雖然後者的可能性很大,可是盛明輝還是患得患失,不敢賭。
他生怕她只是把他當成一起長大的竹馬,如果真這樣,他戳破了自己的心思,按照慕歌的性格,她絕對不會再和他這樣親密了。
盛明輝原本打算18歲生日當天告白,很恰好,他和慕歌的生日都是7.1。
生日那天告白,如果她也喜歡他,就皆大歡喜,兩人名正言順地在一起;、
如果她不喜歡他,只把他當成竹馬,那他就順勢追求她!
反正這麽多年下來,慕歌從未多看過別的男生一眼,也就是說,誰都可以。
既然大家都可以,那他為什麽不可以?
他和她一起長大,了解她所有的事情和愛好,知道她任何一個細微的表情是是什麽意思。
他可比那些陌生的男生多了好多的機會!
因為這,盛明輝特意警告過邵峥嵘他們,不許告訴慕歌他的心思。
他們三個答應的好好的,結果轉頭就......
盛明輝氣得不行,腦子裏想着怎麽對三個竹馬“嚴刑逼供”,結果下一秒一雙手捧住了他的臉,他趕緊彎腰讓她不那麽累。
盛明輝驚慌失措地看過去,正和微笑着的慕歌對上眼睛:
“盛明輝,你喜歡我。”
“恰好,我也喜歡你。”
慕歌輕輕吻了下他的唇,驚得少年渾身抖了一下。
“我該說句對不起,為自己漸漸消退的情商。”
“不不不,你很好......”
“聽我說,好嗎?”
盛明輝乖巧閉嘴,聽她說話。
“我小時候很喜歡你的,不是玩伴的喜歡,是男女之間愛情的喜歡。”
“我知道這樣說你可能不信,但是想起那個時候的自己,我十分确定當時我對你的感情,是愛情。”
“但是我們漸漸長大了,有了很多不為人知的心思,性格也變得不和小時候一眼坦率。”
“我......”
慕歌放下手,垂着眼睛自嘲地笑了笑:
“我是個笨蛋,現在才感覺到你是一直喜歡我的。”
“對不起,輝輝。”
“你願意原諒我,做我的男朋友和未來的伴侶嗎?”
“......”
“我願意啊,我願意!”
“我願意的!”
盛明輝手足無措,驚喜從心髒裏流淌到四肢百骸,他歡喜地簡直要跳起來。
但是歡喜過後,盛明輝眼眶紅了,看起來很難過:
“慕慕,不存在什麽原不原諒,是我膽小一直不敢告訴你我的心思......”
“如果我早一些告訴你,可能我們早就在一起了。”
“我......”
真丢臉啊,這樣高興的時刻他還是要說一些煞風景的話。
可是如果不說,盛明輝覺得對不起面前坦坦蕩蕩說喜歡他的女孩。
“你可以原諒我的膽小,接受你面前這個完完整整的盛明輝嗎?”
“當然,我接受的,就是整個你啊。”
慕歌輕輕點頭,看着他笑了起來。
他看着慕歌,也笑了起來。
“你好,男朋友。”
“你好,女朋友。”
慕歌和盛明輝在一起後,時間過得飛快。
他們本就是青梅竹馬,互相了解對方,因此一在一起,根本不需要別的清情侶一開始的磨合,他倆是一步到位,直接步入熱戀。
每次餘海他們幾個看到兩人甜蜜的模樣,都哇哇大叫又相信愛情了!
只是慕歌和盛明輝提議他們幾個談個戀愛的時候,他們總是推三阻四,就像談戀愛能要了他們的命一樣。
唉,搞不懂。
時間轉瞬即逝。
轉眼,他們出國留學,深造回國,結婚生女,幸福一生。
值得一提的是,兩人的女兒叫白念,和她同年出生的,還有比盛明輝小二十多歲的親弟弟,她的小叔叔。
——白晚晴和盛厲川常年形影不離,是一對有名的恩愛夫妻。
兩人都是事業型強人,生的第一個孩子因為無法照顧,所以過繼給了大哥大嫂。
多年後,兩人的孫女都快有了,兩人的小兒子又來了。
小兒子同樣被丢給大哥大嫂養,和孫女一起長大。
白念的小叔叔叫盛明耀,和盛明輝長得很像,但是性子卻像極了腹黑深沉的邵峥嵘。
邵峥嵘一生未婚,非常喜歡和他性格脾氣幾乎一模一樣的盛明耀,要不是輩分不對,邵峥嵘甚至想認盛明耀做自己的幹兒子。
——當然,這個建議被盛明輝黑着臉一口否決了,邵峥嵘無奈,只能作罷。
盛明耀和小侄女白念一起出生,一起長大。
明明那麽小,卻要被同齡人稱呼“小叔叔”。
盛明耀少年每次都十分無語,但長年累月下來,也習慣了。
後來白念給自己找了個老實聽話又單純的男朋友,不是別人,正是和他們一起長大的餘年。
——餘年是餘海叔叔的兒子,和餘海叔叔一樣,單純又聽話。
可是還沒等盛明耀想擺小叔叔的譜,吓一吓餘年的時候,白念就提前警告了這個心眼子比蜂窩還多的小叔叔:
“小叔,他是我男朋友,你別欺負他!”
盛明耀:“......”
唉,這就是你有個和你一起長大的小輩的麻煩,他就只是轉了轉眼珠子,還沒幹啥呢,白念這個小沒良心的侄女就開始警告他。
白念:從小一起長大,別說轉一轉眼珠子了,你頭發絲兒動一動老娘就知道你要做什麽妖。
總而言之,白念和餘年在一起了,和她爸媽當年一樣,早婚早育,做什麽都趕在同齡人之前。
至于盛明耀,他和邵峥嵘一樣,是個骨子裏就帶着瘋狂的科學家。
他這一生都致力于為國家做貢獻,想探索更多宇宙的奧秘,一生未婚。
直到生命的終結,盛明耀才實現香/香/整/理了自己為之奮鬥一生的目标。
星歷100年1月1日,帶領人們征服外太空、以一己之力推進人類生命上限的偉大科學家盛明耀先生,和他的老師——帶領人們走向外太空的邵峥嵘先生一樣,在“紀念號”宇宙飛船環游母星時含笑逝世,享年503歲。
作者有話要說:
邵峥嵘和盛明耀都是那種“天才在左,瘋子在右”的科學家,因為親情友情夢想健全,所以不具備成為反派的先天條件。
第一次寫人格健全的正常男主,自我感覺還不錯,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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