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黑色方糖二十七...
聞暮被囚禁的生活每一天仿佛都是在天堂。
祁鋅會給她做不重樣的美食,二十幾種鲟魚魚子醬輪着來,還有鵝肝,配着香槟伏特加未熟透的白水煮蛋,蘇打餅幹,哪怕是牛奶,也能每一天都嘗出不同的口味。
聞暮有些時候還會心生這樣待着也挺好的想法。
她是一個懶惰的人。
如果不是為了活下去。
為了活下去,得找機會離開,然後,被人殺死掉。
會死在誰的手裏?
聞暮無聊的時候會思考這個問題。
李清爾?李玟?顧茜?祁鋅?祁鋅的父親祁謙。
算來算去,怎麽都還是顧茜祁鋅還有他父親祁謙的可能性比較大。
但是事實出乎聞暮的意料。
在她逃出去的時候,死在的,是李玟手中。
時間倒退回祁鋅去祁謙那裏接手公司的前一天晚上,聞暮□□了祁鋅,讓他把衣服脫了下來,當然也只是脫衣服而已,後來祁鋅去洗澡,雖然他很警覺,進去後不到五秒就出來拿衣服回去,但是他離開聞暮身邊的那個時候,聞暮就動用了空間靜止,複制了一把鑰匙放在祁鋅的衣服口袋裏。
第二天祁鋅離開,她用鑰匙打開鎖鏈,跑人了。
中途的時候扶桑告訴她。
祁鋅把他爹祁謙給架空了,任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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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暮險些從船上掉進海裏。
對于祁鋅,她好像什麽都沒做,祁鋅就自己主動完成了。
聞暮覺得自己從未如此狼狽過。
而這一切,都是因為祁鋅這個變數。
希望下個世界不要遇到祁鋅這樣的人,聞暮心裏暗道。
船又走了半路,聞暮收到扶桑提示,祁鋅已經發現他逃離了,正在追過來。
聞暮咬唇。
她低頭看着自己手裏的漿。
這個身體是個沒什麽出息的,一點力氣也沒有,嬌生慣養的,劃了好幾天才劃到一半路程,空間靜止也不是大米飯。用起來是要消耗她存儲的能量的,之前因為太自信已經用了太多,如果再用的話,這個世界可能任務還沒完成,她就挂了。
怎麽可以……
聞暮對祁鋅的厭惡程度又上升了一層。
她使勁加快了劃槳的速度,累得大汗淋漓,讓扶桑來,以扶桑以前的前科她又不放心,誰知道扶桑會不會劃到半路把自己丢到海裏。
從未如此過的狼狽。
哪怕是記不清晰以前的世界經歷,但是聞暮也能确定自己從來沒有如此吃虧過。
好在祁鋅追上之前,李玟他們的直升機找到了她,李玟第一個跳下梯子抱住她,“阿暮,阿暮,你沒事真是太好了!”
李清爾走到她身邊,跪在船上,“阿暮,對不起。”
聞暮推開李玟,走到李清爾身邊半蹲下身,“怎麽這麽說,阿爾。”
李清爾低垂着頭,聲音微不可聞:“祁鋅是我帶來的,我不知道我引狼入室,而且劫走你的,是顧茜的人。”
這一切,都和他脫不了關系,也和他的父親脫不了關系。
他眼眶紅紅,看起來可憐極了,“對不起,阿暮。”
聞暮揉了揉他的額頭,“沒有啊,逃出來了不是嗎?能看到阿爾我很開心。”
“不過呢,阿爾,我要走了。”
“臨走之前,就把這個送給你好了。”
她扯了一兩根頭發,打成結放到李清爾手中,笑盈盈将他雙掌合上,“要好好珍惜哦。”
“不!阿暮你不能離開我!”李玟失控的上前擁抱她,低聲祈求道:“我錯了,阿暮,我們重新開始,你原諒我,好不好?阿暮。”
“我們重新開始,我一定,一定不會再做出這種讓你傷心難過的事情,你知道的,阿暮,我離不開你的……”
眼淚打濕了聞暮的衣襟,聞暮伸手一根一根扳開他的手指,淡淡道:“會很惡心,阿紋。”
“離婚吧。”
“看到你,就會想起趙栀和顧茜。”
“我不想再看見你了,你也別挽留我,而且,和我在一起,你也很痛苦,就這樣吧。”
“不行。”李玟搖着頭,目光死寂,“不可以,不能讓阿暮離開我。”
“如果阿暮離開我,那就去死好了。”
他喃喃道,掏出腰間的槍。
原本是用來對付祁鋅的槍,卻像是不受控制一樣,仿佛被什麽支配,李玟将它對着聞暮,淚流滿面道:“阿暮,如果我們一起死,會不會就永遠也不分開了?”
李清爾瞳孔猛的一縮,撲了過去,“不要!”
他從未想過,父親有一天會對他深愛的阿暮開槍。
然而李清爾終究是晚了一步。
子彈擦着他的身邊打進聞暮的心髒。
聞暮低頭,她的手慢慢摸上了被子彈穿過的胸膛,唇瓣微微彎了起來,“這樣……也好。”
沒有想到,最後,她居然會死在李玟的手裏。
她欠了李玟那麽多,死在李玟的手裏,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嗎?
利用了他的一顆真心,讓他愛而不得,讓他飽受折磨,讓他逼不得已找了別的女人,她将曾經清冷像雪的男人扭曲成現在這樣一個為愛卑微的乞丐,讓他失去自我。
死在他的手裏,再合适不過了。
神智忽然清醒,看着倒在船上的聞暮,李玟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槍,臉色煞白,唇瓣也失去了血色。
他把槍丢了出去,跌跌撞撞爬到聞暮身邊,将聞暮抱了起來,“不……不要……阿暮……我不想的……”
“我不知道,阿暮……我不知道……”
衣衫褴褛,幾天的胡子也未曾清理過,他抱着失血的聞暮,手足無措道:“不,不要死,阿暮,我這就送你去醫院。”
他抱着聞暮拉上飛機甩下來的樓梯,李清爾癱坐在地上,看着被甩在不遠處的槍。
為什麽……會變成這樣……
父親,朝阿暮開槍。
他低頭看了看手中纏在一起的發絲,耳邊還是聞暮剛才溫柔的聲音。
“沒有啊,逃出來了不是嗎?能看到阿爾我很開心。”
“不過呢,阿爾,我要走了。”
“臨走之前,就把這個送給你好了。”
阿暮……
阿暮……
最重要的,親人。
李清爾擡頭,看着在半空中搖搖欲墜的倆人。
他心提了起來,那種感覺又來了。
窒息,仿佛被無數水草拉往深海的窒息,就快要,失去了。
“阿紋……”
聞暮在李玟耳邊有氣無力的喚。
“不要跟我一起死。”
“照顧好阿爾,讓他娶妻生子,平平安安過一輩子。”
真的是很無情呢,哪怕是要死了,也要讓這個人繼續痛苦下去。
但是他死了,阿爾一個人又該怎麽辦呢?
奪取了他的靈魂,總是要,補償一些的吧?
真是奇怪啊,以前,從來沒有這樣的想法,而在遇到祁鋅以後……
仿佛那些被遺忘很久的東西,都開始,漸漸的,蘇醒了。
“不要說,不要說,阿暮。”手被繩索磨出了血,直升機的機艙近在眼前,李玟已經說不出話,只怕,下一刻,抱不穩懷中的人,讓她掉下去,這樣,就再也沒有任何餘地了。
不要說,不要說話,不要說那種,自己一定會死的話。
阿暮死了留下自己一個人,根本找不到活下去的意義啊。
孩子,事業,那些都比不上阿暮一個人啊。
“照顧好阿爾,否則,我不會原諒你的,只要你照顧好了阿爾,我就不在乎……你和趙栀的事情……”
聞暮的聲音越來越小,最後,她的手輕輕垂在了李玟的耳邊,李玟攀住最後一根梯繩的手頓時僵硬住了,他輕聲喚道:“阿暮,阿暮……”
“阿暮。”
沒有任何的回應,他咬着唇瓣,唇瓣被他咬破,血液順着唇瓣流進脖子裏,有那麽一瞬間,李玟想,松開手,和阿暮一起跳下去,然後,就真的,再也沒有人分開他們了。
他的手緩緩的松開。
“要照顧好阿爾,要照顧好他……”
腦海裏想起阿暮的聲音,李玟閉了閉眼,嘶吼出聲,猛的握緊了攀繩,爬了上去。
……
……
……
李玟死的時候,七十九歲。
一個人孤苦伶仃的住在冰冷的房子裏,連聞暮的屍體都沒有,确認死亡後,聞暮的屍體被祁鋅帶走。
然而,再也找不到他們的人。
就像聞暮所說的,看着李清爾結婚生子,這一看,李玟就看到七十九歲,李清爾抱着那個孩子走到他面前的時候,孩子哇哇大哭,看起來很健康,李玟松了一口氣,面帶微笑的閉上眼睛去了。
其實,很早就想,去陪阿暮了,可是阿暮說,要看着阿爾娶妻生子啊,所以,不能死,提前死了的話,阿暮會生氣,阿暮會不原諒他。
現在死了,阿暮,大概就會原諒他了吧。
“”阿暮……阿暮……”
臨死的老人懷中喃喃念着這個名字,懷中抱着聞暮留下來的那張照片,很多年前,在花叢中,為聞暮拍下來的那一張。
讓他度過了沒有了聞暮的日日夜夜,分分秒秒。
趙栀的孩子并沒有活下來,生下來的時候,就是個死胎。
無法接收這個消息,趙栀崩潰了好長一段時間,孩子死了,是個死胎,其實最後趙栀已經不執着于李玟,因為她知道她得不到這個男人的愛,她只是想,有個孩子陪伴着就好,沒想到,上天不給她這個機會。
之後趙栀離開了盛世,不知道去了哪裏。
而顧茜,因為雇傭人綁架,坐了一兩年的牢,等她出來後,顧雲已經和她的男朋友結婚,并且離開了顧家,去往美國。
昔日的愛恨情仇,就這樣在時光的磨滅着漸漸淡去。
而祁鋅拿走聞暮的屍體做了什麽,又有誰清楚這些東西?
李玟死後,李清爾給他舉行了葬禮,因為當年是李玟親手開的槍,李清爾無法原諒自己的父親,這麽多年,父子關系其實一直都在冷淡着,而想必他的父親我不在意這些,他總是一個人躲在自己空蕩蕩的房子裏,帶着那張照片一個人獨自生活。
做兩個人的飯,拿兩個人的碗,也只有這樣下去,才能堅持到如今。
李清爾跪在李玟的墓碑前,低頭看了一眼無名指上的戒指,戒指是暮色,裏面是聞暮的頭發絲,怕把它弄丢,李清爾便請人幫自己做在戒指裏,這樣帶着,就再也不怕,阿暮給自己的禮物丢了。
“爸……爸”
“爸……爸”
孩子斷斷續續叫着他,李清爾回頭,和李玟相似的眉目,他笑了,起身走到女人身邊,“走吧,我們回去,該吃飯了。”
女人溫順的說好。
抱着孩子和他離去。
夕陽下,李清爾側頭看着自己的妻子,和那個人,幾分同的眉眼。
“阿暮……”他心裏又念了一遍這個名字,最後彎唇笑了起來。
李清爾走後不久,顧澤洋也來了,他并不是看望李玟,而是看望李玟墓碑身旁屬于聞暮的墓碑,裏面沒有聞暮的屍體,一座安慰人的空墓碑。
“阿暮姐姐,我已經碩士畢業了。”
“馬上就要有自己的工作了。”
“父親母親也離婚了。”
“因為母親發現父親給你發的那些信息。”
“看不出來呢,溫和儒雅的父親會是那樣的人,真不敢相信,對不對?”
“這樣的人母親和他離婚也是好的吧。”
“反正我不在意這些。”
他低笑出聲。
他在意的阿暮,已經死掉了啊。
父親母親的事,他一個做兒子的,去管什麽呢?
沒什麽好管的。
就這樣吧。
“那,阿暮姐姐,再見了。”
他放下手中的花,轉身離開了。
墓碑上貼着聞暮的照片,看起來笑容安靜而美好。
……
……
扶桑日記:
我叫扶桑,出生在,一個很古老的國度,古老到,我現在快要記不得它的樣子。
我不是阿暮的攻略對象。
阿暮的攻略對象,是我的大哥。
我的大哥,我忘記了他叫什麽名字……
扶竹?扶風?還是扶什麽去了?果然不記得了……
遇見阿暮的時候,大哥十六歲,阿暮十四歲,而我,十二歲。
十二歲那年,第一次看見阿暮,阿暮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裙,作為前來學禮的學生,忘了說,我們扶家,在當時,很有名的,而且我們也很挑剔,只收簪纓世家的人,不收平民,不收商賈。
那個時候,男子十四歲就能娶妻納妾,那個時候,女子十三歲就可嫁人,那個時候,我是受家族兄長寵愛的小公子。
不知道有沒有人信一見鐘情。
反正我對阿暮是了。
但是那個時候,阿暮只會和大哥說話,看到大哥,就會露出笑容,她和大哥讨論詩詞,談天說地,而自己,卻什麽都不懂。
大哥摸着我的頭說要娶阿暮為妻。
可是我知道。
大哥在遇見阿暮之前,其實有一個喜歡的平民女子,雖然我覺得那個平民女子并不值得大哥喜歡,因為我曾偷偷看見那個在大哥面前溫柔賢惠知書達禮的平民女子私下裏和別的人炫耀着她把大哥玩弄于掌心之中的事情。
我問大哥,“為什麽喜歡阿暮。”
大哥低笑回答我,“我也不知道,她脾氣并不好,只和我說話,看不上別人,常常端着身份架子,你一和她讨論東西,說不過你就會惱羞成怒張牙舞爪。”
“她有很多說不出來的缺點,但是,看到她,就想把她捧在手心裏,想一心一意嬌慣着她,想把最好的東西給她,而她和我也門當戶對。”
“那大哥還記得你說你要娶她為妻的那個平民女子嗎?”我出聲打斷他,內心有些氣憤。
大哥一頓,最後卻是道:“我會,納她為妾,待她也好。”
可能在大哥眼中,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
可是在我眼裏。
或許以前是正常的,但是遇到阿暮以後,我排斥這樣的制度,那一刻,我開始讨厭我以前最崇拜的大哥。
既然愛阿暮,為什麽又要納別的女人?
一生一世一雙人,不是很好嗎?
大哥只和我說納那個平民女子為妾,卻沒和阿暮提起,他對阿暮的說辭是只有她一個人。
後來,那個平民女子得知大哥要娶阿暮為妻,将她納作妾,大概是心生不甘,在他們成親的那一天,把阿暮殺了。
大哥抱着阿暮的屍體在哭。
我從來沒有見過大哥哭得那麽傷心,大哥說,只娶她一個人,大哥說,不會納妾,可是有什麽用呢?
在阿暮死後,才說這些。
也不能讓阿暮複活過來的。
那個女人,在後來,被大哥弄進了窯子。
曾經說要娶她為妻,對她柔情似水。
我冷眼看這一切,心裏有些可笑。
阿暮死去的那一晚上,我在阿暮的棺材面前跪了一夜,迷迷糊糊間,我聽見有人問我。
問我願不願意跟阿暮離開,願不願意,等幾百年,然後擁有幾十年和阿暮在一起的時間。
第二天,我死在了阿暮的棺材面前。
然後,我等了幾百年……
“阿暮!我叫扶桑!扶蘇的扶!桑樹的桑!”
那,你還記得我嗎?
記得那個,一個人,偷偷躲在你的身後,看着你的,扶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