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初中別的男生都在交女朋友的時候,趙緒斌也在死黨們的慫恿之下同意了隔壁班某個馬尾辮女生的告白。女生明眸皓齒,清純可愛,多少兄弟說他走了狗屎運撿了大便宜,可他一點感覺也沒有,牽手還可以忍受,女生湊上來想要親嘴時他本能地後退了一步,心跳平穩一如往常。不是無跡可尋,只是不想承認,自己跟他們是不一樣的:厭惡關于女同學的葷腥話題,偷看限級片時對畫面上的大胸女沒有任何性沖動,比起女生的長腿和自己一起打籃球時汗流浃背的兄弟還更能激起自己的欲望,自己絕對是有病。
意識到這一點,扯了一個荒謬的理由,結束了像老師布置的家庭作業一般的交往關系,偷偷在閱覽室借閱生理、心理相關書籍,在聳人聽聞的專有名詞和長篇大論的專業解說中他一知半解地認識到自己是個異類。
一個不喜歡女人,喜歡男人的變态。
他還記得曾和同學一起只因為別人是娘娘腔就任意妄為地亂找茬,在對方走路扭腰擺臀時大肆嘲笑,惡毒無知得像所有天不怕地不怕只會胡作非為的混蛋惡霸。最終這些孽,終于報應到了自己身上,天意弄人。
同性戀,在那個信息傳播還不發達的年代,他就像是被打入永世不得翻身的地獄,那種仿若被全世界抛棄的恐慌感直到如今還記憶猶新。
他不敢跟任何人說,怕得要死,将自己封閉,抗拒與人接觸,整日失眠,焦躁易怒,成績下滑,如同一具行屍走肉。
一個人孤軍奮戰,惶惶不可終日。
這樣暗無天日的日子,他不記得持續了多久,無止境的惶恐快要将他逼瘋。
後來,等他想通,只要不去喜歡別人,在別人眼中自己就還是正常的,只要不暴露自己,別人就不會發現自己的異常,他已經從初中升入高中。
新的學校,新的同學,他努力融入新的生活,可是就在一切都慢慢變回他最初期望的校園軌道時,阮均城闖入了他的視線。
那是一個平常無奇的秋日午後,課間他夥同三倆好友結伴去廁所洩洪,站在坑前嘻嘻哈哈地玩鬧哄笑,稍不留神地一擡頭,與旁邊隔岸觀火的人四目相交。大概就是那一眼,讓他淪陷了。輪廓分明的臉龐鑲嵌着眼神冷厲的墨色雙眸,濃眉微皺,薄唇緊抿,瘦削的身體罩着松垮的校服,袖管向上推起堆擠在手肘彎處,露出一截肌理勻稱的手臂。青澀的模樣說不上多驚為天人,可心髒好似驟停了幾秒,四肢百骸皆動彈不能,周身仿若觸電般的麻痹感讓他久久無法回魂。
之後是在操場、食堂、走廊、圖書館等各處的奇妙偶遇,其實也不能算是偶遇,只是以前不去注意,所以他是普通的,現在他輕松贏過了所有的人,變得無處不在。
有時,他又好像隐匿在芸芸衆生中,讓他尋覓得頗費周折,但只要一想到這份心癢難耐獨一無二專屬于他,所有的困難似乎又都可以迎刃而解,只需享受過程足矣。
原來,喜歡一個人是這種感覺。這與對方是男是女無關,這是一種純粹的發自內心的喜歡,這種喜歡,甚至讓他覺得可以戰勝一切。
他所向披靡,無往不勝。
過往的煩憂在這個人面前一觸即潰,囚禁自己的條條框框淪為無稽之談,黑白單調的生活粉刷上新的斑斓色彩。因為腦海中始終萦繞不去的孤傲身影,他糾結了許久,還是去向對門房間高一年級的姐姐借了信封信紙,然後翻出抽屜裏自己收到的表白信,依葫蘆畫瓢,斟字酌句地寫了有生以來第一封情書。當然,他沒有也不敢署名。
信,遞出去,懷揣着忐忑不安過了一天、兩天、三天,雖然最後意料之中的沒有收到任何答複,可再偶然碰面時,無法自控的怦然心動中摻雜了新的興奮點。他們之間是有聯系的,盡管只是單向的聯系,且不為外人所知,但有總比原地踏步好不是嗎?
年少氣盛的年紀,青春期荷爾蒙過剩也在所難免,旺盛的精力除了讀書顯然不能揮發盡興,何況一回生二回熟,第二封情書幾乎是一氣呵成,投遞出去時也遠沒有第一次那樣心神不寧。
一味固執地表達愛意到自己都有些胃酸,他開始尋思另謀出路,藉着互不相識,又不需指名道姓,他在信中慢慢展露出最真實的自我。無法說出口的事,可以在信裏一筆一劃寫出來,這毫無疑問是抒發感情的絕妙出口。他會記錄下課堂中的趣事,家庭裏的矛盾,季候的變更,夥食的好壞,正面或者側面偶遇的時間地點……因為從小練習毛筆字、鋼筆字,他的字跡不似一般男生的潦草和龍飛鳳舞,相反格外娟秀幹淨,漂亮工整。作為為數不多的拿得出手的優點之一,他曾打心眼裏對自己的一技之長沾沾自喜了很長一段時間。
沒有人看沒有關系,他後來以此來給自己放松減壓,權把這當做是緊張學習生活中的調劑品。
一個人的獨角戲唱久了,他都忘了就算是單箭頭的行為,也會給別人造成負擔,所以當他看到對方留的“不要再寫信”的字條時,他真的有認真思考是不是要适可而止。只是還沒等他開始哀傷,轉折就出現了,幸福來得那樣突然,讓他有幸嘗到苦盡甘來的滋味,而那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封回信,他差不多可以倒背如流。
他們開始通過寫信交流,意外地志趣相投,在信裏他們無所不談,天南海北聊不完的話題,那大概是他高中生涯最快樂的一段時光。
直到有一天,阮均城跟他表白了。确切地說,是女字旁的她。
大概換成是誰,都不會想到長期堅持給自己寫情書的人是帶把的男生。
暗戀三年的人終于給了自己回應,他卻沒有美夢成真的感覺。
這個人很好,接觸越久就越迷戀,可是太好了,好到讓他舍不得掰彎對方,承受經歷一次自己過去那樣陷入絕望的痛苦。
他喜歡他,喜歡到不希望他變成跟自己一樣喜歡男人。
所以他自私地拒絕了這個人,放棄了這個人。
高中畢業後,各奔東西,他天真地以為自己可以放下了,于是試着去交往同類。有過一個男朋友,幾個月連手都沒怎麽牽過,男人受不了要求做,他腦子裏想的全是阮均城。
不是他,就不行。
他想他,沒日沒夜地想,這時他才發現,比起道德底線,他更受不了的是再也見不到他,聽不到他的任何消息。
他愛他。他想在他身邊,哪怕只做朋友。
兵荒馬亂的青春,他望着高考前偷偷從學校公告欄上撕下,藏在錢包夾層最深處的阮均城的一寸證件照,開始滿世界地找他,可是世界這麽大,找一個人并不容易。
除了書信以外,他們在現實生活中的交集幾乎是零,朋友關系圈也互不相交,唯一的一次正面接觸是大概高二時有次放學,下大雨,他和同學在紅綠燈前分道揚镳,沒騎多遠頂着滂沱的暴雨看見前方一個熟悉的背影,蹲在地上握着腳踏一停一頓地轉圈,約莫是自行車鏈條掉了。
沒穿雨披的阮均城渾身濕透,黑發濕淋淋地滴着水,幾近透明的白襯衫貼着後背,有一種落魄的美感。他緊急手拉剎車單腳踩地,浸在雨中許久卻不知如何是好,如果換成是別人,他大概會毫不猶豫地沖上去問需不需要幫忙,可正因為是阮均城,這個他一直暗中觀察默默單戀的人。他瞻前顧後,害怕任何一個有損自己形象的小小閃失,毀了他的“一世英名”。
“同學,車壞了?”他怕再糾結下去天都黑了,于是快刀斬亂麻地蹬向前,直截了當地問,“我帶你一程?”
阮均城聽到聲音頭也沒擡就婉拒了,“不用,謝謝。”
說不沮喪是假的,他恹恹地“哦”了聲,騎着車走了。
事後他想,假如他沒有直接走,而是執意要載他,或是把雨披留下,在阮均城的記憶裏是不是會有他針孔大小的印象,也許能發展成為朋友也說不定?他們的人生軌跡或許會從此改寫……他也不用為了搜尋他的消息,動用一切渠道,而更遺憾的是,一無所獲。
世上天不遂人願的事太多,在他不得不承認或許他們就這樣永遠的錯過時,大四那年寒假,他在電視上再次見到了阮均城。
恰逢農歷春節,走親訪友拜新年的親戚們多半會拖家帶口,幾個頑皮的小孩聚在一起,在家裏蹦蹦跳跳東躲西藏,鬧得那是天翻地覆。大人們忙着打牌,他受命承擔起大哥哥的角色負責照顧這些小屁孩,坐在沙發上閑得沒事幹,眼睛有時會瞟一兩眼二十四小時都開着的電視機。
下午三四點鐘,正在重播一檔以女性為主要收視群體和受衆對象的美容時尚類節目,女主持人和幾個衣着光鮮靓麗的女嘉賓就冬季皮膚幹燥問題展開深入探讨,鏡頭有時會晃到旁邊戴針織帽的男人,雖然只有短短幾秒,但他确定那就是他找了快三年的人。
比起當初還是個男孩的阮均城,此時的他看上去成熟不少,身材更高大,五官也更為深邃,只是不說話時給人的感覺安靜依舊。他激動得從沙發上跳起來,像一只發狂嘶吼的野獸,然後以最快的速度奔去書房開了電腦,地毯式一期期搜索這檔節目。皇天不負苦心人,總算讓他找到了一些蛛絲馬跡,順着這些線索,他知道阮均城現在是一名職業化妝師,主要負責幫明星化妝,偶爾也會上一些電視節目。
雖然可以在電視網上看到這個人,找到零星的蹤跡,但畢竟還是無法觸手可及,距離仍然遙遠,怎樣才能既不突兀又合情合理地呆在他身邊呢?
拿到學位後,他把一摞證書壓了箱底,想要賭一次——進入娛樂圈,贏了的話,成為大明星,讓阮均城給他當私人化妝師。
他贏了,在娛樂圈熬了五年終于有了小小成績,也足夠資格去和阮均城談判,只是事與願違,被毫不客氣地拒絕了。
丁音茵和阮均城的母子關系,是他始料未及的,因為私心,他抓住了這最後的一根稻草,不過,還是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