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番外-Someone else
倫敦靠雨季聞名于世。
照片裏,天空永遠一副濕漉漉的樣子。陰霾就像一條銀灰色的緞帶,飛上枝頭,就染灰葉尖,飛到人前,連楊宵天生的一張笑臉都有了抹不開的憂愁。
他來英國已經有大半年了。離開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上海,見不到那些熟悉的面孔,他開始感受孤獨,甚至試圖說服自己享受孤獨。
“Shawn,你不去嗎?”韓國室友指了指合影背景,大英博物館,英國旅行攻略第一頁就會寫的著名景點。
“我去過了,你們去吧。”
韓國室友撓了撓頭,“你怎麽什麽地方都去過?”
打開IPAD上的地圖,放大,再放大,附近好像找不到什麽新鮮地方。大多數景點都已經被他點亮了金色星星。
自從來了英國,他愛上了打卡景點。最好是一個人,不要背包,在人群與古跡裏悄無聲息地穿梭,聽着導演熱情講解百年前的歷史、聽着游客興奮讨論拍照姿勢,似乎更能解壓。
他試過喝酒、泡吧,但如果不是為了和同學拉近距離,這些行為其實毫無意義。一旦醒來,空虛煩躁會比光明來得更快。
何況逛景點還有一個好處,偶爾丢張景點的照片去朋友圈,那個人說不定還會給他點贊。
沿着牛津大街一直走,百年的石板磚裏常常會鑽出油綠色的雜草。楊宵懷疑這些雜草日日夜夜被雨水澆灌,會不會在某個夜深人靜的時候,統統破土而出,變成藤蔓,長出強壯枝幹,然後迅速包裹住每一扇門、每一扇窗,直到這座城市變得比黑夜更黑。
呵,楊宵輕聲呼出一口氣。小說看多了,他的想象力好像也越發不受控制了。
盡管如此,他還是願意點開那個綠色的小說軟件,不知道那個人今天有沒有更新。
居然完結了?
在看俞舟歡的小說之前,楊宵只看過一百萬字打底的男頻小說,這樣迅速地結尾,讓他猝不及防。
他剛将最後一章點開,雨又下了起來,豌豆大小,砸在屏幕上,像冰塊被錘子擊中。他不想再将傘撐開,随手進了一家咖啡店。
Advertisement
那家店的名字很好記,espresso room,看一眼就能記住。店內是黑白的菜單、木質的桌椅,風格淳樸,和它們出品的咖啡口味差不多。
楊宵點了一杯排在推薦第一位的Flat White,店員問他需不需要來個甜點,他剛想說不了,又敲了敲甜品架,改口要了一塊胡桃布朗尼。如果他記憶沒有錯亂,俞舟歡的女主應該很喜歡吃這種蛋糕。甚至不僅是女主,還包括她自己。
倫敦不像上海,除非是景點裏的咖啡館,一般都只有零零散散的幾位客人。沒有下一杯咖啡要做,熱情的店員開始詢問食客的評價。
新客人的評價尤其重要。楊宵首當其沖。
可他剛看完小說最後一章,腦子還沒轉進現實世界,誇了一句“fresh”便不知道再說什麽,只好揚起兩個酒窩搪塞別人。
“You are so cute!”店員是個至少一米八的小哥,就差沒有撐着下巴給他比愛心。
鑒于英國又稱腐國,鑒于在俞舟歡的小說裏被普及了耽美愛情,楊宵有些緊張。他分辨不清這句cute後面藏的什麽,背脊尴尬往後仰了仰。
店員又誇起他的傘,問他是在哪裏買的。
那确實是一把出挑的雨傘,比向日葵的顏色淺一些,又比檸檬的顏色暖一些,有少年和校園的感覺,又不至于太輕浮。
楊宵看到的第一眼就決定無論價格多少都要買下。
結果買完才想起,當地人喜歡格子圖案、喜歡黑色藏青墨綠之類的低飽和度,至于一些歐洲美洲來的外國人,他們天賦異禀、從不打傘。
他只能漸漸習慣每次帶傘、每次被問。
楊宵還記得那家店的地址,記得十分清楚,于是他飛快地找到,将店鋪地址分享給了店員。
“你喜歡黃色嗎?”店員問他。
“我喜歡的人喜歡黃色。”
在異國他鄉,在沒有人曾經認識她、将來也不會有人認識她的地方,楊宵才敢隐晦地向人坦白。
其實有過機會吧。從現在往前看,高中三年,1096天,機會實在太多太多了。
她考試滑鐵盧的時候,是他故意借着打掃衛生在教室裏等她,就怕她難過哭泣,想為她送上一張紙巾;下雨的時候,是她口是心非,将自己的小黃傘借給他一半,然後将就着彼此的步伐,踩過水塘,跑過十字路口,擠進擁擠不堪的公交車;還有跨年那盞浪漫天燈、接力賽場邊她的加油吶喊、第一次的樓梯口相遇……
草長白鴿飛的校服時代,沒有程道聲攪局的大好時光,他居然只知道逗俞舟歡玩、惹俞舟歡生氣。楊宵想想都會苦笑,怎麽那時候的自己會那麽蠢,怎麽一點兒都不明白自己就是喜歡她,無可救藥地陷進去了。
何況後來的她好像真的生氣了,分班之後就像轉了性,要麽不相見,要麽見了也是埋沒在同學堆裏,敷衍地躲閃着和他打個招呼。從高中甚至到大學。
楊宵真的想了很多次,快要想破頭,可是直到現在,他都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麽。
也許就是因為不喜歡吧。
不!她要是不喜歡,為什麽會聽他常聽的歌、為什麽不馬上答應程道聲的表白、為什麽周佳卉總是若有似無地暗示他是負心漢。
到底錯在哪一天哪一秒!
或許在那個下着滂沱雷陣雨的暑假,在書店前的那個路口,他應該勇敢地沖上前表白。他不應該因為俞舟歡将那把小黃傘分給了程道聲就擅自認定程道聲已經得到了她的心,不應該任由自卑胡亂猜測,最不應該——是盲目地跳入另一段感情之中。
然而他就是這麽做了,在原地猶豫,在猶豫後轉身。
別的男生羨慕他從小都是被表白的那一個,他也不以為恥,結果久而久之被寵壞了,總以為喜歡他的人都會先開口。
還一度以為是俞舟歡先交了戀愛答卷,以為他們之間全是海市蜃樓的錯覺。
楊宵承認自己愚蠢。
他猜不透俞舟歡的喜歡,也不知道自己和俞舟歡的緣分是從什麽時候開始轉折的,但有一點他明白,他和俞舟歡哪怕只有萬分之一的可能,也因為他和林潞那場倉促的戀愛徹底斷送了。
從那以後再見她,她的閃躲裏多了嫌棄和怒意。她再也沒有對他露出過誇張的表情,總是拿出一副安靜沉默的乖乖女形象,言語禮貌而疏遠,巴不得早早逃離。
他要解釋,他要修正,好不容易打好腹稿要從頭開始,她已經被程道聲護在掌心。他只能在遠處看着她開心,假裝自己也很開心。
不過她好像根本不在乎,他的幫助、他的鼓勵在她眼裏一文不值,她大概只希望他徹底消失。
俞舟歡啊,她大概就是那種一投入戀情就會和所有異性撇得幹幹淨淨的女生,絕不三心二意,最真摯、最誠懇。
也許只有程道聲那樣自信的人才配得上她吧。
口中的咖啡變得更苦澀了,楊宵只好戳一塊胡桃蛋糕安撫自己的味蕾。他再次點開俞舟歡的小說,在下面評論道:“ヽ(°▽°)ノ撒花!終于在一起了!期待大大的下一篇文哦!”然後按慣例,又加了好多可愛的顏文字。
每次留言完,楊宵都覺得自己有變态傾向。他不希望自己繼續沉迷于和俞舟歡有關的事情中,不希望自己觊觎着別人的女朋友,可他毫無辦法。幸好她的讀者變多了,他的評論被淹沒在一片類似的可愛發言之中,沒有被發現的風險。
最新一條評論,有讀者問俞舟歡:“大大寫的是自己的真實經歷嗎?男主角的原型是不是大大的男朋友?”
長得高,成績好,懂她,除了程道聲還會是誰呢。
僅僅将這個問題在心裏自問自答了一遍,楊宵的心就像被螞蟻嘴巴咬過,并不那麽疼,又無法忽視。
他連忙關掉app,陰雨纏綿、骨頭都會發酸的日子裏,最好還是不要繼續折騰自己的心。
離開去拿傘時,楊宵瞥見簡易的書架上擺着王爾德的選集,書後印着一句話。
“Many things will be thrown away if they are not afraid of being picked up by others.”
記得俞舟歡高中時候還摘抄過這句話,記得他還教過她有關這句話的發音。
可惜抑揚頓挫、搞笑地、正經地念了那麽多遍,到現在才有點懂了。
大英博物館藏品再多、內飾再雍容華貴,大部分人的興奮感還是會很快褪去。走馬觀花都撐不過兩小時。
韓國室友和他的朋友們也是這樣。沒多久就打來電話,說要回寝室吃晚飯了。他們特別喜歡拉着他一起吃飯,尤其是在自己煮飯的日子。
英國是美食荒漠,這是顯而易見的,畢竟國內幾乎沒有一家餐廳會作死地說自己主打英國料理。楊宵來了沒多久,就将倫敦城裏的幾家著名餐廳嘗過一遍,對美食荒漠有了深刻具象的理解。于是他将目光放到泡面上,至少各個國家都有泡面,能細分出數十種口味,可泡面終究是泡面,哪裏抵得上牛肉滑蛋、麻婆豆腐、紅燒肉。
為了自己的胃,他決定親自上手,用火鍋底料做了碗麻辣燙。然而就是這樣毫無技巧的菜式,讓外國室友賴上了他。
今天他準備做個羅宋湯,算不上心血來潮,畢竟俞舟歡才在朋友圈裏曬了羅宋湯的菜譜和她初次下廚的成果。
天吶,楊宵拿濕了的手去敲太陽穴,他不會真的變态了吧,一切的一切都要和俞舟歡産生聯系。離開上海,原以為會一別兩寬,沒想到他念念不忘、肆無忌憚。
這樣的自己,連他本人都覺得可怕。
他是不是應該想個辦法。
酒足飯飽,韓國室友探出頭,介紹起在座的一個女生。室友說得挺有法式風格,說那個女生對楊宵有好感,問楊宵:“要不要嘗試一下愛情的味道?”
不是讨厭的長相,但和喜歡實在關系不大。
楊宵抿了一口酒,露出兩顆酒窩,婉言謝絕道:“學習第一。”
即使很想有個人出現,代替俞舟歡與他相愛,他也不想随随便便。
不負責任的事情,代價太大,他受一次就好。
夜裏,楊宵再次失眠。
是時差,是天氣,還是太陽黑子活動,他找不到原因。不過他習慣了,自從來了英國,他的身體一直沒能跟上英國的時鐘。睡不着、睡得淺、醒得多、醒得早,總有新的問題。因此他才愛上咖啡,每日一杯,從不缺席。
他不會再強求自己睡着,拿出手機随意地浏覽起來,等待睡意再次到來。然而今天,他或許要睡不着了。
俞舟歡在一秒鐘前分享了一首歌,《Someone else》,他不該點開的。
歌詞裏寫“漫漫長夜/自我寬慰/麻木不已”,寫“我不會去想起你/我不會去想起你/直到我孤身一人/想着你和別人正在一起 ”。
每個字都在往楊宵的心上砸瓦礫、灑白鹽。
她現在會和誰在一起,程道聲嗎?
窗外,倫敦的雨又開始下,一點一滴,在楊宵的眼裏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