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剩下二十多塊錢,我去樓上的麥當勞買了個午餐,還好工作日有午餐特惠,我還能吃上個巨無霸套餐。
磨磨蹭蹭喝完最後一滴可樂,用薯條把最後一點番茄醬蘸幹淨,再繼續坐下去,我就要顯得過于潦倒了。
我如此英俊潇灑,絕不能把自己整得跟流浪漢一樣。
于是我終于慢吞吞走回了學校,找到課表上的教室。
大班正在上課,一屋子滿當當的人,老師在臺上背對着大家寫題目。我從後門進去,并沒有人留意到我。見狀我便在最後一排找了個位置坐下,将包裏的書掏出來。
聽了半天我才發現帶的書壓根就不是這門課的,至此我生無可戀,放棄掙紮,一歪頭趴在了桌子上。
說真的,沒有比教室更好睡的地方了。人體散發的熱量,書本催眠的氣味,老師意義不明的講課,交織成一張令人昏昏沉沉的巨網,比嗑褪黑素都來得管用。
我索性還做了個夢,夢裏我在半空中飄着,隐約有聲音在雲端叫着我的名字。
還有硬硬的東西在使勁戳我。
我從夢中驚醒,聽得老師在叫我名字:“林竟。林竟在嗎?”
我趕緊“豁”地站起身來:“到!”
教室裏有了輕微的哄笑的聲浪,有些人回頭看我,老師也推一推眼鏡,瞧着我。
怎麽着?是我應該要說點什麽嗎?我到底應該說點什麽?
旁邊不動聲色地推來一張紙巾,上面寫了一行字。
我立刻視力極好地照着念了一遍。
老師點點頭。教室很大,公共課的大班有七八十個人,他估計也沒發現我原本是趴着的,因而沒為難我,只說:“沒錯。坐下吧。”
我松了口氣,坐回位子上的時候,不由轉頭看了一眼身邊這位行俠仗義的,拿筆把我捅醒的兄弟。
我依稀記得我剛才摸進來的時候,這排座位是空的。所以這位同學也是遲到的選手?
然而他看起來并不像是慣于混課時的樣子。他坐姿筆挺,雙肩平齊,雙手端正自然地搭在桌上,甚至胸口和桌子隔了一拳。這規範的聽課姿勢,不是一朝一夕養成的。
我從側面,只能看得見他烏黑的頭發和眉毛,皮膚很白,鼻梁很挺,眼睛透亮。
我見過很多俊男美女,從小到大身邊來來去去的人就沒有醜的,因而長得好看這件事對我來說沒有那麽稀奇。
但這人讓我不由自主多瞄了好幾眼。他看起來特別幹淨,特別端整,特別一絲不茍。
“謝謝啊。”我想跟他聊個兩句,不料他說:“噓,先聽課。”
哇,也特別冷漠。
果然即使我在那上上下下地打量他,各種擠眉弄眼,他始終目不斜視。
待得下了課,他才說:“舉手之勞。”
而後又道:“這老師的課,課堂提問要算進平時分。”他看了看我:“他的平時分很難拿,當人也當得很兇,你還是小心點好。”
原來是熟練工啊,怕不也是被當過的。
我稀奇道:“你怎麽也沒帶書?”
他說:“黃老師上課都不照課本講的。而且他的PPT做得很詳實,不帶書也沒差。不過,如果我是你,我會去他的個人網站把課件都下載下來。”
果真是過來人啊!失敬失敬!
我不由問:“你這麽認真,幹嘛不坐第一排?坐最後一排不會太浪費了嘛。”
他一本正經道:“我太高了,會擋到後面的同學。”
原來是個憨憨。
雖然我覺得這位兄弟有點意思,但萍水相逢,他也沒有要與我搭讪叫我留聯系方式的意思,上完課,彼此禮節性地道了再見,也就各奔東西了。
下了課走出教室,又是天寒地凍的光景。我摸了摸口袋,又查了查手機。
這下可好了,銀行支付寶微信兜裏,全都沒有錢。沒錢就沒得浪,連街上擺攤的手抓餅都要買不起了,所以我還是得乖乖回去吃飯。
我拖着不學無術的軀殼回到了家。家裏确實是有飯吃的,而且吃得不算差。
這天的晚飯,程亦辰做了土豆燒牛腩,蒜蓉粉絲蝦和清蒸鲈魚,加個清炒莴苣,排骨冬瓜湯,再給我盛碗白米飯,香得我立刻把早上的尴尬給忘幹淨了。
其實這些菜色不會比我之前的生活裏吃得高級。年少時跟着那些狐朋狗友,我什麽好東西沒見過?天天混跡于各大吃喝玩樂場所,動不動就和牛伺候,帝王蟹三吃,還能去米其林餐廳蹭一蹭。
但我确實沒有多少能好好吃一頓家常菜的機會。
在洛杉矶跟LEE一起生活的時候,他的廚藝也不敢恭維,加上工作太忙,我們大多是靠外出覓食和叫外賣來維持生活,而美國人的中餐口味也乏善可陳,無非蒸餃,麻婆豆腐,左宗棠雞。
程亦辰是我遇到的第一個,也是最講究家常三餐的人。
他不僅都會保證餐桌上有肉有魚有蔬菜,在這上班族都是牛奶面包解決早餐的時代,他還會早起煮粥,煎蛋,準備小菜。
一開始我覺得這太羅嗦太浪費時間了,睡到最後一刻在路上啃面包不好嗎?邊吃披薩邊玩游戲不香嗎?
然而沒幾天我就發現自己喜歡上了餐桌上有熱騰騰的飯菜等着我的感覺。甚至睡前我會想着明早到底是山藥小米粥,還是皮蛋瘦肉粥,會不會是面片湯呢?程亦辰會買油條回來嗎?
我不知道怎麽形容這種生活,又慵懶舒适,又令人不安。
好像我自己在被慢慢馴化了一樣。
晚餐相安無事,程亦辰周到地給我布菜,也給陸風布菜。坐在我對面像個森然巨獸一般安靜進食的陸風突然開口:“我能喝點酒嗎?”
我差點一口湯噴在他臉上,程亦辰卻習以為常地回應:“可以,但只能一罐啤酒,多了不行哦。”
于是陸風起身去廚房開冰箱拿啤酒,步伐像是還有那麽點雀躍。
說到馴化,陸風才真正是被馴化了的吧!
吃過飯,程亦辰突然說:“小竟,我有東西給你。”
“啊?”
他從房裏拿出一個盒子,捧到我面前打開:“你看,喜歡嗎?”
看到yeezy的包裝盒的時候我就已經很驚訝了,打開的時候我更驚訝。
這款鞋子在還沒正式發售的時候,我就很想要了,但回國後一來根本搶不到,二來沒錢,黃牛二手是想也不要想的,炒得天價。
他謹慎地打量我的表情:“你說過想要這鞋子。”
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來看了看,左右端詳:“是我的尺碼!”
他笑道:“當然啊,就是給你買的。”
運動鞋是我們年輕人的浪漫,我不可遏制地興奮了起來:“謝謝辰叔。”
“你喜歡就好了。”
他微笑地看着我,一臉的溫柔。
我突然心裏軟了一下。
程亦辰其實對我很用心,連同他的婆婆媽媽和唠叨都是,就好像是,一個真正的父親那樣。
他是把我當自己的孩子來看嗎?
是不是因為他沒有孩子?
“之前你說過喜歡這個鞋子,但我看這邊專櫃都沒有貨,也不知道上哪兒買,”他說,“就讓我兒子在國外買了帶回來,年輕人比較了解這個。”
原來他有兒子啊。
我突然有點興味索然。
“你兒子在國外上班嗎?沒見過他。”
提及親兒子,對方臉上一下子有了光彩:“哦,倒沒有,他其實還沒畢業,也是你們T大的,在讀碩士研究生。但也兼顧公司裏的事務,所以特別忙,前段時間手裏有個新項目,出了過年那兩天,整個假期都在出差。今天剛回國……”
“哦……”
好吧,看來是個很優秀的兒子。
我想起早上我還頂嘴,還嗆他:“你讀了這麽多書也沒見得多有用。”
然而人家的兒子随便都比我有用好幾倍,比我強上天去了。
我才是最沒用的那個。
這個念頭一閃出來,我就止不住地開始煩躁。
怎麽回事啊,這才三月份呢,我怎麽就好像得了五月病一樣,動不動就胡亂憂郁消沉。
這不像我啊。
我是誰啊?我可是林竟,哪怕當廢物也要理直氣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