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你小心一點她比較好,我擔心她接近你是有目的的,我擺了老頭一道,老頭不會放過我,即使我是她親生女兒,明明,我不怕他對我怎麽樣,我怕連累你,我不能二十四小時在你身邊保護你,所以你要學會自己保護自己!”
允熙伸出手握住我的手言語中充滿了擔憂,這一刻我才明白原來豪門真的沒有親情。
“我會的”
我反握允熙的手,我記得曾經的老板提醒過我,說允熙出去五年,回來會不會變不知道讓我多一個心眼,但是我就是這麽一個死心眼的人,我認定她了,就不會對她有一絲一毫的懷疑。
“對了,你最近有沒有和錢碩聯系?”
“錢碩?我好久都沒聯系他了,怎麽了嗎?”
“歐陽俊前陣子在A國出車禍死了,然後我就沒了錢碩的消息,我挺擔心他的。”
“歐陽俊死了?怎麽會這麽突然??”
面對這個消息我有點不敢相信,三個月前我還見過歐陽俊是在機場,那天我去送一個朋友,準備離開的時候看見很是頹廢的歐陽俊,簡單問候後就各忙各的了,人生真的太無常了。
“其實錢碩和歐陽俊的事情被他們家人知道了,兩個人反抗過甚至想過私奔,但是最後他們不得不低頭,歐陽俊客死異鄉錢碩失去消息,和他們比我們算是幸運的了,至少我們還在彼此的身邊。”
這個話題太沉重了,雖然和他們的交情算不上深,但是畢竟還算是朋友,現在兩個人這樣心裏也不是滋味,我和允熙的事情我媽還不知道,如果有一天她知道了還不知道會弄出多少的事情。
“所以我們要更加珍惜”
“先送我去花店吧,我想過去看看。”
“好”
允熙将車調頭朝着花店開去,到了花店簡單的看了一下流水賬然後吩咐店員走之前一定要切斷電源後才和允熙回家。
我們兩個人一起包餃子,當然允熙包的完全沒有賣相,煮了餃子蒸了魚簡簡單單的一頓飯,這算是她回來以後我們吃的第一頓像樣的飯。
“要不要和我去公司看看?”
第二天允熙臨上班之前詢問我,我答應了,去她公司看看也好,至少知道她在什麽地方辦公。
來到公司我才知道原來允熙的公司很小,員工加上她才五個人,允熙的公司是做出口貿易的。
“向大家介紹一下,這位是我的女朋友,以後她可以随意出入這裏。”
允熙簡單的和員工介紹了一下我,但是其實我并不想她将我們的關系公開,我不是怕流言蜚語我是怕對她有影響,畢竟她要領導這些員工,如果員工因為這件事而不服從她就不好了。
“和我來辦公室。”
允熙拉着我走進了她的辦公室,很寬敞明亮,裝修很簡單符合她以往的風格。
“你公開我們的關系,你不怕她們歧視你嗎?”
我拉到允熙的辦公椅坐上,允熙來到我身邊,身體靠在桌子上看着我。
“思想是她們的,她們怎麽想是她們的事,我不在乎我在她們眼裏是一個什麽樣子的人,只要她們肯踏踏實實的工作就可以了。”
“外面那些人算是你的開國功臣,如果掙錢了別忘犒勞一下她們。”
我雖然不想插手允熙的事業但是适當的還是要提醒一下,因為允熙畢竟在人情世故上欠缺一點,但是我忘記了,此刻的允熙早已不是五年前的允熙了。
“我知道了,王太太。”
“誰是王太太呀!王經理。”
“你都叫我王經理了,那你說誰是王太太?”
“好了,不和你鬥嘴了,我去花店,晚上回家吃飯嗎?”
“今天應該沒什麽應酬,如果我有時間回家吃飯的話,我五點開車去接你,如果我五點沒去你就自己打車回家,然後到家給我打一個電話。”
“知道了,記得吃午飯別太累了。”
“嗯”
允熙親自從我進了電梯才轉身從新回到辦公室,我看了看時間還早就打算坐公交車回花店,況且這個時候過了早高峰,公交車不會很擠。
站在公交車站等公交車的時候一輛車停在我面前,車窗緩緩下降,坐在裏面的竟然是周夢雪。
“這麽巧?你要去哪?我送你。”
“不用了,我不是很趕時間,我等公交車好了。”
我真心不想和她有什麽瓜葛,第一原本就沒什麽交情,第二允熙的話我要聽,因為她的顧慮是有道理的,我不能幫她什麽,不給她找麻煩就是幫她了。
“那好吧,有時間再聯系。”
她也沒勉強開車離開了,沒多久公交車進站上車然後直達花店,其實我一直想将這家店發展成一家很大的婚慶公司,只是現在花店的資金根本不夠,所以只好再等一等,還有就是店畢竟不是自己的。
“二老板,剛剛房東來了。”
剛進花店,店員就告知了房東來過的消息,不用問又是房租漲價的事情了,我徹底接手三年房租就長了五成,這樣下去是不行的。
“我知道,你去忙吧。”
我拿出手機撥通了李姐(就是曾經的老板,現在的大老板)的電話。
“李姐,剛剛房東又來過了,我估計又要長房租了。”
我坐在椅子上和李姐說了一下,李姐沉默了一會。
“明明,你有時間嗎?來我家一趟,我有事想和你商量。”
“好,那我馬上過去。”
我吩咐店員看店後就出門了,來到李姐家的時候家裏就她一個人,孩子上幼兒園了,他老公經常出差。
“李姐,你找我什麽事?”
我坐在李姐家的沙發上開門見山,其實自從李姐将店交給我後我們就很少碰面了,有什麽事情都是電話裏商量的。
“明明,店我不想開了,如果你有興趣的話,我想把店賣給你。”
“為什麽?”
“也沒什麽就是不想幹了,這些年店都是你在打理,所以如果你想買的話好商量,店面不是我的所以我也只是賣一個牌照,如果你敢興趣的話,十萬塊,店從此以後就是你的了。”
李姐的話讓我很動心,畢竟我一直想要一家屬于自己的店,雖然這些年這家店就等于是我的了,可是營業執照上法人的名字卻不是我,我一直覺得自己就是一個打工的,盡管店員叫我二老板。
可是十萬塊,雖然這些年賺了一些錢,但是也沒攢下十萬塊呀,至于當初允熙留給我的錢,打死我也不會動的。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