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蕭山的“賣身”
“娘,我說的賣身和你想的賣身不一樣。
我不是當奴才,也不會是奴籍,我是以工抵身,五年不可回來。
等五年後或者也用不着五年,得到的銀錢超過了東家給的“賣身”錢,就是自由身了,也能自己攢錢了。”
蕭母聽到這話還是不很理解,但是老三蕭林卻若有所思。
“二哥,是不是就是東家借你銀錢,你替東家做工,等銀錢還完就能自己攢錢了?”
蕭山松了一口氣,還好三弟聰慧,不然他還真未必解釋的通。
蕭老大則有些不痛快,他是老實人,旁的事兒不懂,可是他曉得,老二為這個家付出夠多了,當年為了爹的藥費還入贅給了沈家。
這些明明是他這個長子該做的,可是全讓老二來了。
如今,為了家中日子能寬裕些,老二還要去西北那樣的戰亂地兒闖蕩,至少五年才能返家。
想想就覺得心裏不得勁兒。
“老二,你給洪師傅說說,我去行不?你就在家中,你這腿還沒好利索,真要去了,就是送命。
這些年你為了家付出夠多了,還是我去。”
蕭山當然不樂意了,西北正在打仗,如果大哥去的話那就太危險了。
他這些年随着沈大夫進入叢林,不僅認識草藥,而且也算是身手靈活,他去指不定還真能收獲一場富貴。
所以,蕭山自然不答應。
“大哥,人家要的就是我,你就別和我争了,家裏還要靠你呢,你和小三,小四在家裏照顧好娘,伺候好莊稼就比什麽都強了,我會将小妹贖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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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了,東家仁厚,允諾等我腿好了下月年前出發。”
蕭森、蕭林、蕭木三兄弟聽到(二弟、二哥)的話,心裏百般不是滋味。
可是他們也曉得,蕭山一貫主意大,加上大哥老實,老三不會說話,老四則太小,家裏幾乎是他做主。
此刻,就連蕭母勸了幾句也無果,全家只能認了。
“為何不年後出發,不能在家過年嗎?”
“娘,西北那邊如今入冬後就會休戰,若是年後去,萬一遇到了開戰,那才是危險,所以年前去也更好些。”
原來如此,家裏這下真是不曉得該咋說了,東家允許多呆一個月,蕭山這腿應該好的差不多了,只是之前劉大夫說多半會有些後遺症,就不知道等傷好後,蕭山這腿到底是個什麽情況。
“今年村裏的水源也要先優着上河村那邊,也不知道會不會影響來年收成。
要說沈瑤這次也真有魄力,居然能将沈大夫留下的産業全部給村民分了,以前咋沒看出她是個這麽通透的人?”
“就是呀,這下全村人都得給她做主撐腰,以後這日子呀也好過多了。”
“娘,大哥,你們為什麽幫着沈瑤說話?她就是個壞女人,如果不是她,小丫也不會被賣了!”
最小的蕭森非常不樂意聽到娘他們誇沈瑤,這次害得他們家四分五裂的,不就是沈瑤嗎?
啥實惠都被沈瑤得了,憑啥?
蕭四(也就是蕭森)的不樂意,其他人也是深有同感,可是蕭大卻極為老實的說了一句:
“沈瑤沒對不起我們,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再者婚事一了,你二哥就能回來不入贅,是好事兒。”
蕭大(蕭木)這話讓其他人本不滿的心也慢慢緩了一下,是的,的确如此,若沒退親,二哥就要當上門女婿,這入贅到底是丢人的事兒。
這或許也是好事兒,只是可惜了小丫。
蕭山心裏也不得勁兒,雖然曉得這不用入贅是件好事兒,可是這麽年,他早就認命了,加上他的腿還是為了沈瑤才……哎,這就是命呀!
蕭山和家裏人又聊了一會兒,就得去鎮上找小丫,等到在東家那裏拿到銀子,就能将小丫贖身回來了。
只是,等蕭山去的時候才發現,買走小丫家的大戶人家卻因為走親全家去了京城,歸期不定。
這讓蕭山心裏有一股不好的預感,擔心不已。
就在蕭山回去的時候,在鄉道上碰到了方王氏以及一個年輕女子。
剛從他們身邊走過,就聽到張氏愧疚又讨好的對着那年輕女子說道:
“娘沒本事,害了你!
你奶奶偏心,明明你已經過繼到你舅舅家了,可是她舍不得方梓彤就要讓你替嫁,娘對不起你,嗚嗚嗚……”
“不用對不起我,反正不是被你賣就是被舅母賣,沒有區別。
我只是羨慕方梓彤,同樣是女兒,居然這麽受寵。”
現在只要提到方梓彤,張氏就恨得牙癢,更是不管旁邊是不是有人,大聲罵道:
“方梓彤那個沒良心的死丫頭,虧我之前還擔心她,替她求情。
結果當老太太要你當替身的時候,她就躲在一邊屁都不放一個。
我真是豬油蒙了心了,這些年對她那麽好,将她當做親生女兒一樣,結果害了自己的女兒。
她就是個白眼狼,白眼狼。”
聽到張氏的聲聲咒罵,蕭山臉上露出了一個很意外的神情。
他們說的方梓彤,是他認識的方梓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