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去未來
第66章 去未來。
程曉君正式搬走的那天, 程識沒去送機。
他和任明堯提前半個月就陪程曉君一起去程宇家住過兩次,順便還在陌生的城市裏玩了一圈。和在茂華時正好颠倒,他們住在酒店, 程曉君住在爸爸家。
近半個月以來, 程曉君也逐漸接受了自己以後要跟爸爸一起生活的事實,在程宇家只是起初話略少些,也在程識把他平時喜歡的玩具和小毯子寄來之後,有了很大的改善。
擔心他不習慣新房間, 程宇有心把兒童房布置得跟他從前任住明堯家的次卧樣子差不多。程識也幾乎把家裏所有的兒童用品全都寄了過去。現在次卧裏幾乎空了。只剩下一箱舊物和工作電腦,像個小型的工作室。
任明堯代替他送程曉君一行人去機場。程識獨自坐在空蕩蕩的次卧裏,不可避免地傷感起來。
程曉君是個神奇的孩子。
像火車改變軌道的岔口, 他從第一次見到小君到現在短短幾個月, 生活裏發生了太多神奇的事。像善良的小天使, 看到他原本的生活過得不盡如意, 就特地降臨到他身邊, 指引他走入一段未敢奢望過的人生。
無論程曉君以後去到哪, 他都會像愛護自己的孩子一樣愛護他。
他不敢親自去送機, 怕到了真正要離別的時候會控制不了情緒, 給孩子留下什麽心理陰影就不好了。
況且只是換個城市又不是出國,以後想見面随時都能見。程識平複了一會兒心情有所緩和, 就坐到電腦前打開工作,想轉移注意力。
誰知道沒過多大一會兒, 任明堯的視頻電話就打過來了, 語氣頗有些無奈。
“找你呢。”
機場那方, 程曉君眼淚汪汪地望着屏幕, “程識。”
他的手裏抓着一只小圓便當盒, 裏面原本裝着程識給他烤的橙香小餅幹, 現在只剩了些餅幹渣。
“哎呀……讓你帶着路上吃的。”
程識鼻子一酸,勉強笑着說,“怎麽這麽快就吃完了?”
程曉君說,“你為什麽不來。”
“我還有工作要做啊,你不是也要跟爸爸去上幼兒園嗎?我們都說好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他鼓勵道,“小君是不是勇敢的寶貝?”
程曉君抽噎着說,“不是。”
“……你當然是了。”
程識隔着屏幕戳了戳他的小臉,“以後聽爸爸的話,好好吃飯,好好睡覺。我還會給你寄小餅幹的,好不好?”
“寄十個。”
“……好。”
起飛後就不能視頻了。程識要他乖乖睡一覺,等飛機落地還會再給他打電話,一直陪到他上飛機前的最後一分鐘,才難舍難分地挂斷視頻。
好在控制住了,沒有像想象中那樣眼淚鼻涕一大把,他不想給孩子留下這種印象,讓小君從小就覺得分離是很困難的事。
小孩子坐飛機還是太辛苦。程識想,要不下周還是他先過去看小君好了。
也不一定要等到下周。反正他工作自由随時都能動身,想念的時候就去見一面。只是住得稍微遠了一點而已,算不了什麽分離。要是拉上任明堯一起,順便還能再去玩一圈。
這樣想着,卻還是失去了繼續工作的動力。任明堯回到家時,他抱着彩鉛盤腿在沙發上放空,聽見玄關的動靜,茫然地轉頭看了一眼。
彩鉛跳下沙發,小短腿倒騰得飛快,跑到門口扒着任明堯的褲腳,後退直立地站起來,去夠他手裏的那一大束玫瑰,好奇地汪汪叫。
任明堯抽出一支,彎腰遞給它,“給爸爸帶過去。”
彩鉛叼着花,興高采烈地在沙發之間往返跑。
程識不由得笑起來,從兒子口中拿出那支火紅的玫瑰,撥了撥花瓣。轉頭看見他懷裏還有那麽大一束,骨子裏勤儉持家的基因活躍起來,“怎麽買這麽多?一支就好了。”
任明堯換了拖鞋,抱着花過來,“正好路過一家花店在打十折。”
“……”
“留着玩兒。”他把花放進程識懷裏,自己抱起兒子撸了撸機靈的小腦袋,“不到兩個小時就落地了,一下飛機他們就會打電話的。別擔心。”
“嗯。”前幾次都是一起去的。在落地報平安的電話打來之前,程識總有些心神不寧,抱着花把玩一陣,忽然記起被自己遺落已久的那箱仿妝道具。
之前那期花吐症企劃熱度最高時,程宇恰好過來接孩子。那段時間心裏太亂了,被打斷之後就沒有心思玩,仿妝企劃也沒跟上趟。到現在隔了兩個多月,熱度也早就降下去了。
雖然現在再出應該也沒什麽人會看,但既然記起來了,就還是有始有終地完成它比較好。程識摘下些花瓣當道具,淘洗幹淨打算去次卧補拍視頻。
可任明堯抱着兒子跟進來湊熱鬧。他架好手機,要先拍幾秒變裝前的視頻,餘光裏看到那對父子目光灼灼,眼睛一個比一個亮,總忍不住笑場,“你們先出去,有人看着我會不好意思。”
任明堯:“別把我當人看就行了。”
彩鉛:“汪汪汪。”
“……”
搗亂。
程識索性把手機放在一旁,先研究上次被打斷的仿妝。有過之前的經驗,從底妝到眼影畫得有條不紊,任明堯在旁邊看得很神奇,還一樣一樣地提問是什麽。
彩鉛也跟着湊熱鬧。父子倆總逗得他笑,手抖把眼尾的小珍珠都貼歪了,“不要幹擾我!”
本來要一邊化妝一邊醞釀情緒的,這樣待會兒才能拍出好看的照片來。
哪有他這樣,待會兒一邊咯血吐花瓣一邊笑場,拍出來人設要歪到病嬌風上去了。
鬧騰占了太多時間,妝還沒畫完程宇那邊就打來視頻電話,“下飛機啦,還沒睡醒呢。”
視頻裏沈蔚然抱着程曉君,在車後座坐得筆直。程曉君枕在他肩頭,臉蛋被擠壓成白嫩嫩的一小團,歪着腦袋睡得很香,還把口水流到他深色的西裝外套上,在屏幕裏閃閃發光。
沈總沒有看鏡頭,側臉倔強。
程識無奈地笑嘆一聲,卻又感到十分安心。
通完電話,仿妝只剩最後一步,“可惜找不到上次貼的水鑽了……你們倆在這兒我哭不出來。待會兒拍完照片p一串眼淚吧。”
程識從盒子裏挑選唇泥,對照自己的畫找一個相近的顏色。可再一想,也不一定非要一模一樣地還原,好看就行了,“你喜歡哪個?”
他找了把幹淨的小刷子,沾着三盒不同顏色的唇泥塗在手背上,給任明堯挑,“這三個都很好看的。”
任明堯哪裏分得出來,只看着深深淺淺都是紅,“每樣來一點?”
“……”
直男都說不出這種傻話。
但程識很給面子,照他的傻話把三個顏色調和在一起,塗上嘴唇,變成了某種惆悵的暗紅色,像沉積的血垢,“還挺符合設定的。”
任明堯不太喜歡這個顏色。看着他把調好的血紅塗抹到玫瑰花瓣上,咬入口中,想起他曾說過花吐症的設定。
是暗戀至死的病。
他在臉頰邊緣畫上了細小的裂紋,鬓角耳畔間的玫瑰花瓣也被揉皺。仿佛在描繪一張精致美麗又滿是殘缺的面具,訴說着這張面具的主人是因為不夠完美,才會不值得擁有愛,才會永遠陷在不可言說的暗戀裏。
任明堯把彩鉛趕出房間,俯身過去咬住他唇瓣間的玫瑰碎片吐到一旁,細細地吻了他好一陣才分開,說,“這個顏色比剛才那個好看。”
“……”
“是不是說這個病,有一個吻就能好?”
任明堯看着他,認真地問,“治好了沒。”
程識一怔,抿了抿嘴唇驀地綻開笑,主動揚起臉,閉上眼睛,“再治一下。”
他并不感到難過,但閉上眼睛的瞬間,還是有眼淚不由自主地滾下來。
他知道要正視過往,正視自己,只有接納不完美的自己,才能更坦然地迎接未來。他一直都知道,沒人不明白這個道理,只是太難做到。
直到那一天,在他接納自己之前,有人比他更先接納了他。
那麽他也就不再感到害怕。
去未來。
作者有話要說:
來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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