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付姝婉被拒絕也不生氣,她明明應該順着十一的話放過這個話題的,但是看着十一那樣躲閃害羞的表情,她忍不住心中的惡劣,很想逗逗她。
付姝婉決定順着自己的心意,她起身走到十一身邊,在十一還沒反應過來之前,抓起十一的手放在自己肚子上,“摸到了嗎?這才是吃過早膳的肚子。”
十一的腦袋已經不能運轉了,剛才只是臉頰緋紅,現在整個人都像蒸熟的螃蟹一樣,頭頂都要冒煙了。他一把抽回自己的手,掌心離開了柔軟的腹部,但是那餘溫卻怎麽也消不了,反而越來越滾燙。
十一又想逃了。
付姝婉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十一的胳膊,強勢地把人摁在凳子上,“我們是好姐妹,我可不能一個人吃獨食,你必須和我一起吃早膳!”
十一整個人崩得很緊,像一把拉滿的弓,只要付姝婉一松開,立刻就能飛出十米遠。
付姝婉心裏早就笑翻了,十一的反應比想象中還要強烈,這種逗一逗就要蹦上天的模樣,讓人真的很想再捉弄她一番。
付姝婉一面覺得自己太過惡劣,這麽逗弄十一,一面又覺得有趣,十一的反應太有意思。
十一簡直像是含羞草,碰一碰就給反應啊。
付姝婉偷笑一番,強壓住唇邊的笑,下了最後通牒,“這早膳,你是自己吃,還是我親自喂你?”
十一內心早已崩潰,崩潰過後就是麻木,“我自己來。”
付姝婉一手按着她的肩膀,一手去翻食盒裏備用的筷子,将桌上的吃食都挪到十一面前。
十一接過筷子,機械地進食。
付姝婉滿意了,見她沒有反抗的心思,坐到十一的對面繼續吃飯。她的視線停留在十一臉上,十一的表情還是空白的,像是沒從剛才的情景裏反應過來,夾了楓葉荞餅直接往嘴裏塞,吃得腮幫子都鼓起來,可可愛愛的,像只小倉鼠。
十六歲的十一啊,吃包子的時候竟然有種童稚般的傻氣,好像一只糯米團子啊,可以任由人搓扁揉圓。
付姝婉很想戳戳她鼓起的臉頰,又覺得這樣的行為太過惡劣,斟酌了一下,還是放棄了,笑眯眯地繼續消耗桌上的食物。
十一只準備了付姝婉一人份的早膳,兩人一起吃的結果就是誰都沒有吃飽,她們又結伴去了一趟食堂。
在食堂吃飯的時候,付姝婉聽到鄰桌的弟子在談論山下的集市。
在安康城,每月的十五和三十都有大型集市,附近的城池村鎮都會有人來賣東西,非常熱鬧。
付姝婉立時來了興趣,前世安康城非常富饒,出了好幾個有名的商號,加上達官貴人多,這樣大型的集市說不定能淘到什麽寶貝。
付姝婉看着十一的雪膚花貌,恨不得現在就下山給十一買胭脂水粉、頭面首飾、錦衣華服,好好讨她歡心。等逛完街,還可以順便和之前招攬的那些人才交換一下消息。
付姝婉發出邀請:“十一,我們下山去逛街吧!”
十一不會拒絕付姝婉的要求,想到自己積攢多年的家財有了用武之地,他立刻很高興地應了,“好。安康城這邊有很多尚京城沒有的奇珍異寶,到時候殿下看上什麽,十一都可以買給你。”
付姝婉挑眉,“此話當真?”
十一重重點頭,“當真。”
付姝婉:“我可是一國公主,你就不怕我獅子大開口?”
十一微笑:“不怕,殿下喜歡的,無論是什麽,十一都會幫你得到它。”
如果是別人說出這樣的話,付姝婉只會一笑而過,半個字都不信,但是這句話出自十一之口,她就确信不已。
上一世,十一用生命诠釋了這句話的分量。
付姝婉:“十一你真好,我知道你不會騙我的。”
付姝婉珍惜十一的一切,也願意接受十一的所有好意,只是比起十一的幫助,她更喜歡親手采摘勝利果實的感覺。這一世,她不要十一為她涉險,她要十一平平安安的。等她登上帝位,她會為十一封侯,讓十一享受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尊榮。
與付姝婉的滿懷豪情不同,十一心中充滿不安。
十一抿抿唇,公主殿下全然信任他,可是他卻背負着巨大的謊言欺瞞着殿下,心虛、愧疚等等複雜的情緒如潮水般湧來。
十一:“殿下,如果有人欺騙了你,你會怎麽辦?”
付姝婉:“你怎麽這樣問我?你是不是瞞了我一些事情?”
十一欲言又止,滿臉糾結。
十一長得美,這般憂愁的樣子讓付姝婉心生憐惜。
付姝婉捏捏十一的掌心,“別眉頭緊皺了。十一,我讨厭其他人欺騙我,但是你和其他人不一樣,你對我而言非常重要。如果其他人騙我,我會讓他們生不如死,但是你欺騙我,我相信你一定有苦衷。只要你把苦衷解釋清楚,我永遠不會責怪你的。”
前世,付姝婉因為受傷失憶,忘記了他八年,後來,付姝婉因為以貌取人低估了十一的實力,冷落了他九年。這長長的十七年歲月,足夠一個人心灰意冷。換做付姝婉自己,根本做不到對一個人忠誠不移,可是十一做到了。
連時光都不能打敗的忠誠,又怎麽會在今生重拾舊好之後消弭殆盡呢?
付姝婉堅信,這一世,十一只會比前世更加忠于她。
十一心中動容,為公主殿下這樣全心全意的信任而感動,可是感動之餘,心中不自覺升起疑團,猶豫片刻,他還是問出了口:“殿下,為什麽會如此信任我?”
付姝婉的目光落在十一的臉上,十六歲的十一還沒有完全長開,她的五官之中還帶着一分稚氣,氣質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間。但是她的眉眼和前世的暗衛十一可以重疊在一起。
付姝婉眼中充滿追憶的光,“十一,是你告訴我的,你值得我用一生去信任。”
十一滿臉困惑,他從未和公主殿下說起過類似的話語,從重逢到現在也不過三天的時間。他注意到公主殿下的眼睛,那裏充滿懷念,她好像在看着他,又好像在透過他在看某一個人。
十一不喜歡這種感覺。
讓公主殿下信任他的那個人,其實不是他吧?那麽,那個人是誰?又有什麽目的?殿下為什麽那麽信任他?
奇怪,怎麽會有點嫉妒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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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要下山逛街,兩人分頭回住處拿錢袋。
付姝婉回到房間,正在整理銀子和銅板的時候,看到桌上匣子裏放着的那塊黑色牌子,是她那日去追登徒子時登徒子遺落的東西。
昨晚她休息之前,母親派人來說星落湖的事情已經處理,讓她不用擔心。但是付姝婉總覺得這件事情的處理太過敷衍,母親絲毫沒有提及這塊牌子相關的事情。
難道那個人的身份有什麽貓膩嗎?
付姝婉想了想,将黑色牌子塞進了錢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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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城非常熱鬧,車水馬龍,人流如織,越靠近集市,出行的人越多。
付姝婉停下腳步,轉身去看十一,“十一。”
十一因為她的停留,也停下腳步,微歪着頭看她。
付姝婉笑眯眯地朝十一伸出手,“這裏人這麽多,很容易走散的。我們牽着手逛街吧,這樣誰都分不開我們。”
十一垂在身側的手動了動,似乎想擡起又似乎想放下。
付姝婉不知道十一在顧忌什麽,見她不排斥不抵觸,直接牽起她的手。
和想象中的冰肌玉骨不一樣,十一的手很暖和,也很大,似乎五指合攏就可以把她的手完全包裹住。
付姝婉不給十一拒絕的機會,直接拉着她往裏走,走了幾步,她就察覺到十一回握住了她的手。
付姝婉嘴角微揚,回握她的力道也加了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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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完了一條街,付姝婉沒有掃到什麽感興趣的東西,又拉着十一去了另一條街。走着走着,她看到某個地方聚集了很多人,那些人的穿着比尋常百姓好很多,看起來像是有錢人家的家仆,還有的身着绫羅綢緞,一看就是有錢的主子。
大齊朝剛統一四國的時候,百廢待興,上至帝王皇室,下至朝廷百官,儉樸之風盛行,士農工商都有各自的服飾顏色要求,如果沒有官身的人敢穿紫衣出行,都是要吃牢飯的。
到了安泰年間,國力日益強盛,百姓的生活越過越好,犯禁者也越來越多,那些禁令就漸漸廢除了,隐隐有奢靡之風。
有錢人聚集的地方,莫非是有什麽寶貝?
付姝婉趕緊拉着十一走過去,靠近了她才發現那個地方不是在賣什麽奇珍異寶,而是有人在賣身為奴。這種事情倒是不稀奇,稀奇的是,這個賣身的人。
賣身者長得十分清隽秀麗,他穿着青灰色長袍,明明是跪在地上賣身,卻沒有絲毫狼狽之色,宛如一根直立的青竹,滿身都是文人風骨。
大齊朝曾出過好幾位女帝,因此民間對于女子的束縛并不嚴重,朝廷有女官,民間自然也有女富商。這些有錢的女子大多不嫁娶,熱衷效仿歷任公主們在家養面首。
最受她們青睐的自然是相貌堂堂的讀書人,只是這類讀書人大多清高,不願意為富貴折腰,要買一個讀書人做面首可謂是有價無市。
面前這個賣身的讀書人,正好是貴婦們最喜歡的小白臉樣。按理來說,他應該很快賣身出去,可惜他要價太高,勸退了很多人。
這個賣身者,要價一百金。
在大齊朝,一兩金子可換十兩銀子,一兩銀子又可換一千銅錢,尋常百姓一月就花個三四百錢,這一百金對于普通人而言是天價,對于小富人家來說買個面首也不劃算。
付姝婉身為一個受寵的公主,自然不在乎這點錢,只要錢花在合适的人身上,多少都不虧。
付姝婉需要很多人才,如果這個賣身者有真才實學,花上一百金也不算貴,她需要從細節處觀察一下這個賣身者。
尋常人賣身肯定是能裝多可憐就裝多可憐,這個人卻穿着雲錦制作的長袍,還搭配了一條繡着蘭花菱紋的腰帶,衣服打理得很好,看起來不算舊,繡花很有光澤,那工藝一看就不便宜卻有些過時,靠近腰側的邊緣繡線有些崩開,那裏還有一處淺淺的勒痕,像是挂玉佩腰墜留下的痕跡。
這人在落魄前應該家境不錯,只是應該沒落許久了,該說是文人傲骨呢,還是學究迂腐呢,他都要失去自由了,還在賣身前盡力保持着最大的體面。
付姝婉很少見到這種人,已經在思考要不要花一百金把人買下,轉頭想問問十一的意見,卻見十一盯着那個賣身者,目不轉睛,十分專注。
付姝婉心裏有點不高興,但是她又說不出哪裏不高興,她拉拉十一的袖子,壓抑着內心的不悅,開口問她:“十一,你看那個人那麽久,是想要買下他嗎?如果你喜歡,我可以買下他給你當面首。”
說完,付姝婉才發現自己的語氣酸酸的。
這不太對勁。
付姝婉正苦惱着,就聽到十一回答,“殿下,我确實想買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