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狗腿子(六)
下一刻,他就被彈了出來,青石邊的景象再次清晰起來,他這才發現自己居然垂着頭已經忘記了陣法的存在,立馬出了一身冷汗,趕緊望過去,卻被驚得險些踩到身後男主的腳。
陣法已經消失了,光芒散去,法寶們也已經被震成碎片。青石光滑的表面上流轉着淡青色的光芒,一頭足有三四米高的巨獸立在上頭,銀灰的毛發,看上去威風凜凜。
“嗷嗚——”巨獸仰頭長嘯,聲音在山林間回蕩。
莊向晨整個人都傻了。
兒砸……你這是吃什麽了長三米高!
巨狼嚎完,低下頭看着面前小巧玲珑的兩個人類,抽動着鼻子嗅了半晌,總算是确定了兩人的身份,開心地嗷嗚一聲,縱身就撲了上去。
這一下極快,就連孟煊鴻都沒來得及躲開,就和莊向晨一道被整個壓到了地上。巨狼的毛發很軟,也很光滑,莊向晨大口打了好幾個噴嚏,伸手伸腳折騰好久才成功把腦袋從狼毛中探了出來。
然後就是一條大舌頭過來,他的腦袋就像是被誰給澆了水一樣,整個都濕漉漉的了。
莊向晨:“……”
孟煊鴻還沒來得及出來,見到這景象,手腳僵硬了片刻,果斷又重新縮了回去。
“嗚嗚嗚~”巨狼覺得弟弟這樣肯定是因為喜歡待在裏頭,趕緊團了團身子把他包裹的更緊,順便繼續給老爹洗澡。
看老爹都瘦成人類的樣子了,這些年該過得有多苦啊!趕緊舔舔舔,讓他感受到來自兒砸的溫情(Д`)。
夏天的白晝總是很漫長的,等兩人一獸平靜下來,各自把自個兒搭理好,莊向晨甚至還洗了個澡後,天色才漸漸暗了下來。孟煊鴻在河裏上游處抓了幾條魚,架了個火堆烤着,雖然沒有帶調味料之類的東西,但聞起來就已經很香了。
好吧,也只是問起來香而已。莊向晨愁眉苦臉的把口中沒味道的魚肉咽下去,順手就把剩下的喂給了巨狼。動物們向來是吃不慣鹽的,這在莊向晨看來索然無味的魚肉,巨狼卻是吃的很開心。
孟煊鴻就坐在莊向晨對面的地上,見他喂狼也只是擡起頭看了一眼,然後重新又垂了下去。
“咳。”莊向晨咳嗽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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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衣少年理都沒有理。
這事兒也是他自己理虧,一開始見到小狼崽子從人臂長的身材長到足足三米高,莊向晨震驚之下完全就忘記了隐藏身份。而當他回過神來的時候,已經發現自己不光是露出了破綻,都他媽千瘡百孔了。
誰會第一眼就知道這狼就是少年口中的“哥哥”?有還有誰能讓威風霸氣的巨狼如此親密,甚至超過了與它相伴數年的“弟弟”?簡直問都不用問了。
“你就是我爹對嗎?”孟煊鴻依舊低着頭,聲音平板地說,“還有澇叔……也是你吧?不然我不會突然就覺得他讓我感到親密……”
火光映照在他烏黑的長發和紅衣上,白皙的肌膚泛着光,更顯得幾分妖異。
“我也是有苦衷的!”莊向晨趕緊說,“那時候我必須按着……咳,反正你知道就行了,這事兒我現在真沒法說。”
孟煊鴻擡起頭來,直直地盯着他。
“真的。”莊向晨莫名有些心虛,但還是堅持道,“對不起。”
孟煊鴻笑了起來,道:“沒關系。”
哎,這就完啦?莊向晨有點兒懵,男主這反應不對啊,就這麽輕輕松松就接受了……
“我本來沒有怪你啊。”孟煊鴻凝視着他的雙眼,輕聲說,“若不是你,恐怕我現在早就已經凍死在冰天雪地裏,或是一輩子都關在孟家那小地方庸庸碌碌。”
不,不會的,就算是沒有我,你還是男主,無所不能的男主。
“再說了,也許有一天,我也會騙你呢。”孟煊鴻笑道,“那你也不能生我的氣。”
莊向晨無奈:“好。”
誰叫他理虧呢,反正就算是男主騙了他又怎麽樣?自己一手帶大的孩子,總還是舍不得生氣的,更何況他又不會真的死去,于是在這個世界上更是無所顧忌。
孟煊鴻似乎猜得到他在想些什麽,唇角露出一個古怪的笑容,轉瞬即逝。
既然答應了,到時候可不要後悔啊……
天幕終于變成了純黑的顏色,明月的銀光灑落下來,巨狼的毛發簡直就像是在發光一樣。兩人就這樣幕天席地地睡着,上半身躺在巨狼身上,居然也還挺舒服。莊向晨一時半會兒睡不着,聽着耳邊狼兒子拉風箱似的單調的呼嚕聲,閉着眼,腦子裏卻開始梳理起劇情來。
原文中這時候男主并沒有離開白河派,而是專心修煉着,順便被張誓帶着康白楠一夥兒人打臉然後反打臉。他第一個攻君,也就是他的師兄這時候也跟他剛開始認識,對這個溫潤如玉的清秀小師弟很有好感,并有心與他結識。
只可惜兩人交情正好的時候,男主與張誓上了決鬥臺。
結局當然是張誓被殺,而孟煊鴻也同時引起了孟煊鷹的注意,更讓秦嘉祯對其仇恨不已。這兩人暫時摒棄前嫌,正巧這時候白河派召集弟子前往一處秘境,兩人果斷暗箱操作,給了本不該有名額的孟煊鴻一個機會,準備在那裏讓他“被野獸分屍而死”。
結果孟煊鴻絕境之下男主光環爆發,闖入一處洞府,甚至還在那裏收服了一頭銀色巨狼作為靈獸,并取名銀炎……咦?
莊向晨猛的睜開眼,直起半個身子來,向着狼兒子望去。
不會吧,這麽巧!
“……怎麽了?”孟煊鴻被他的動作吵醒,眼睛都沒有睜開,迷迷糊糊的問。
莊向晨沉默片刻,試探道:“你覺得小狼崽子叫什麽名字好?”
“唔。”紅衣少年總算是打起一點兒精神來,想了想說,“莊易?”
莊向晨:“……”
“等等你怎麽知道我姓莊?!”
“你說過的啊。”孟煊鴻翻了個身又睡去了,“你以前教我練字的時候寫過的,莊向晨……我筆畫都還記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