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章節
心白白給別人當槍使。
“确實。每國的琴醫之首必會娶皇室中的男子。”玉慎言道。
這招高啊。方嫣然心中暗贊。
既是琴醫之首,能力肯定是最強的。若是娶了皇室中的男子,先就成了皇家的人,被皇帝掌握在了手裏。而且她們生出來的後代的遺傳基因當然沒得說,甚至還可以親自出手□出一批專用于皇室的樂醫來。一旦成了皇家人,就算為自己着想,民間的那些琴醫也多少會受些打擊。
皇族這一招,可以說是一毛未拔,就得了大大的好處。
而從琴醫那一方看,能與皇族搭上線,就代表得到了皇室承認,自然不會再被朝廷過份打壓乃至抹殺,這也算是朝廷給她們的承諾。
她們也不能不同意。因為若她們拒絕,朝廷可能就會扶持歌醫或舞醫,到時候被對付的就是琴醫了。
一方精誠合作,陰謀詭計甚多;另一方則內部不合,矛盾多多,難怪最後兵敗如山倒,落得個史書除名的下場。
“但是……不是說音樂是女子的天賦嗎?為什麽現在會的人不多?”方嫣然想了又想,還是覺得有哪裏不對。
“天賦也需要培養啊,”玉慎言道,“那些娶了皇族男子的琴醫,難道不怕民間會再出現一個‘琴醫之首’?到時再娶個皇族人就會動搖自己的地位,她們自然要努力打壓一下民間勢力了。最後民間琴醫被欺壓得七零八落,再難成氣候,甚至很多時候只能參照祖輩流傳下來的樂譜揣摩,這種情況下,自然平常女子越來越多。”
這裏面的水……還真深。
方嫣然低聲道:“但我又不是琴醫,聖上怎麽舍得把你送過來?”就算在安平王府哼幾首現代歌曲,但那些怪異小調連齊卓都斥為“俗腔俚曲”,又怎麽能入別人的耳?更別提有醫人之效了。
玉慎言含笑瞟她一眼:“‘送’過來?看來方姑娘自視甚高吶。”
方嫣然一怔,臉又紅了。雖然她心知女皇有心利用她,但剛剛那句話不管怎麽說也有點兒不尊重玉慎言的意思在裏面。
“我……不是……。”方嫣然喃喃道。
“我明白。”玉慎言沒聽她的解釋,“你說‘送’,倒也沒什麽不對。皇姐只是想救我的命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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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嫣然一驚:“救命?”
她能救他?
這位女皇……腦子沒問題吧?
她要真那麽厲害,還能斷腿?
“這話說起來,就要着落在國師身上了,”玉慎言道,“國師雖然地位超然,以命作蔔,受文武百官的敬仰,但能牽制他的人仍舊不少,比如說臨王和文王,再比如說皇姐。當初那兩位王逼着國師蔔卦,知道了我的存在,并設計害我,原本她們是想我死的,沒想到我只是被賣了而已。後來等我回宮,見到皇姐,也驚動了她們。她們逼着國師再蔔,竟算出了你。”他說到這裏,停住了。
方嫣然沉思半天,才道:“你說了這麽多,我明白一些,卻還是有不明白的地方。比如說,臨王和文王……害你的理由到底是什麽?”
一個無權無勢的富貴閑人,也值得她們這麽上心?
“數百年前樂醫內部分裂,接着是幾十年的混戰。戰況之慘,民不聊生,歌醫和舞醫也幾近于無。”
方嫣然插/進去道:“幾近?”
還有剩下的?
“是的,幾近。然兒方才所說,音樂是女子天賦,其實并不完全正确。男子同樣有這方面的能力,但只在生命遭受威脅時才能施展,并不像女子那樣能夠随心所欲。”
就因為男子只能用于保命,所以這個時空的女子才因此而奪得了控制權,建立了女尊社會。
她總算弄明白了這裏的權力結構。
“各國皇室也知道歌醫舞醫還有後人存在,統稱他們為‘亡族’,一直不遺餘力追殺,并且對外宣稱亡族是最卑賤的存在。這些年,各國為了彼此利益争鬥不休,倒是在這件事上出奇地統一。”他的嘴角露出一抹諷刺的笑意,“我的父親最受母皇敬愛,我的身上流着父親的血,他是歌醫的後人,我也是。”
方嫣然一驚。
她沒想到小六兒竟然有這重身份。
雖然她聽他說着幾百年前的皇權與樂娘殘酷慘死的紛争,卻沒想到這事兒兜兜轉轉,到最後把他繞了進去。
身為皇族,是這世上最尊貴的人;身為亡族,是這世上最卑賤的人。
最尊貴又最卑賤。
看着他嘴角那抹久久不散的諷刺,她的心一痛,伸手撫上他的嘴角。
“有我陪着你,我才不管你是不是所謂的亡族。”方嫣然低聲道。
小六兒反手将她這只手也握住。
她的手,溫暖柔軟,在他的掌心中,嬌小,嫩白如玉。
“難怪你母皇要将你藏起來。”方嫣然道。各國聯合對樂醫進行圍剿,偏偏前任女皇膽大包天,不但收容了歌醫後人,還生了兒子,這事兒若是傳出去,用現代的話來說,那是要引起國際糾紛的。
“臨王和文王知道了你的身份?”她又問。
小六兒點頭。
或許她們也有不得已吧?方嫣然暗想。若這事兒被別國探知,恐怕會立刻掀起多國戰争,難怪她們要先下手為強,除去這個同母異父的弟弟。
皇室之中,原本就利益為重,親情淡薄。
倒是現在這個女皇,對小六兒視若手足,情深意重,不但沒對他下殺手,還頂着壓力将他藏在這裏,不失為一個好姐姐。
“前段時間國師之死,就是她們幹的。不過國師早算出有這一劫,死後還托夢給皇姐,說我的命格,”他突然看她一眼,臉上微有些緊張,“只有你能改變。”
方嫣然這才明白,為什麽女皇不反對兩人在一起,還親自創造機會。
34孤帆遠影碧空盡(三)
“皇姐對我真心實意地好,”小六兒道,“其實她不一定是父後的孩子,但待我像同父弟弟一樣。”
方嫣然看他一眼。一位女皇,後宮男子那麽多,難道她還能分清哪個孩子是誰的?這裏真有女尊小說中的那種“生子湯”不成?想給哪個人生孩子,就給哪個人喝湯,喝了才能有孕……
小六兒看她走神,緊了緊她的手:“然兒?”
“你母皇能分出來哪個孩子的父親是誰?”方嫣然将疑問問出了口。
小六兒垂下眼皮:“當然不能。對于任何一位妻主來說,只要孩子是從她肚子裏面出來的,就一定是她親生的骨肉,這點絕對不會錯。父親是誰,她怎麽會在乎?”
這句話才真真正正地體現了女尊男卑的特點!
只要孩子是自己肚皮爬出來的,就不會弄錯生母。
至于父親,誰在乎?
反正女子為尊,男子低賤。
方嫣然突然覺得,就這方面來說,女尊其實有一定道理。
她在現代時所接觸過的歷史,封/建/社/會是男尊女卑。那些男人為了保證女人們生的孩子是自己的,不得不建高宅大院把她們關起來,美其名曰“後院”,但就算這樣,也難免自己戴綠帽為別人養孩子,畢竟鎖得住人鎖不住心。女人們再被洗腦以夫為天,人心是活的。孩子不是自己肚子爬出來,就不能百分百保證是自己的骨血,這是男人的悲哀。
但女人則完全沒有這種顧慮。
不過,她又想到另一面,若真這樣,遠古時候的“走婚”形式更适合吧?為什麽還是發展成了現在這種高宅大院模式?
所謂“走婚”,是上古時代母系氏族社/會特有的一種現象。那時候不管男女在白天都要各幹各的活,畢竟糊口才能活下去。到晚上天色黑了,無法幹活時,就會點起篝火聚會,男男女女聚在一起唱歌跳舞。如果有看對眼的年輕人,則相約在一起,由家長出面,向對方提出聯姻請求。
聯姻之後的男女若不是同一部落的人,極少會在一起同居,一般仍舊各住各家,只在對方有需要時出現。而聯姻後的男女仍舊可以和他人發生關系,對女子來說根本不必有守身的要求,對男子來說這也是一種福利,畢竟男子在這方面的需求遠大于女性。而且身強力壯的男子的基因一般都強于普通男子,也是部落中其他女子好的“借種”對象。
據說在現代還有個別少數民族有“走婚”情況,只不過形式上有些不同。
只是一閃念,她已經想通了前因後果。女子最終也抛棄了走婚制,大概是因為彼此間的競争吧?畢竟,在食物已然充足的情況下,自家強壯的“種子”再“借”給別人,別人的後代就可能對自家後代的社會地位産生一定影響。
部落與部落間尚且如此,随着進入目前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