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抽簽
曹愛華有一種吾家兒女初長成的感覺。
她是真的很慶幸自己讓陳蘭花回了鄉下,把女兒送到了歌唱班去了。
不過是半個多月的時間,女兒變得開朗了許多,也願意表達自己的意願了。
女兒一歲多的時候也是會耍小性子的,是在學會說話懂事之後才漸漸的變得沉默的。
想來就是因為她能聽得懂大人的話了,才會因為陳蘭花而漸漸的收斂起了自己真實的性格。
可現在,她不僅僅會表達了,還懂得安慰媽媽,更懂得要幫媽媽分擔家庭的責任。
還懂得和她肚子裏的孩子共情。
前世她到底是錯的多麽離譜,才會讓女兒變成了那個樣子?
“媽媽,寧寧在學校裏頭學了手工,等寧寧徹底學會了,就給小寶寶做衣服好不好呀?”
寧寧說完就偷偷的打量曹愛華的表情。
她知道媽媽擔心小寶寶出生之後,她會過的不好,所以一直在猶豫。
可她跟着媽媽怎麽會過的不好呢?媽媽對她那麽好。
她想要留下小寶寶,這是她血脈相連的親人。
所以,她總是在媽媽面前幫小寶寶刷存在感。
也許這樣,媽媽就會舍不得小寶寶了。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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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愛華摸了摸女兒的小臉蛋兒,之前因為蘇衛民帶來的黑暗想法稍稍驅散了一些。
是啊,女兒這麽可愛,她為什麽要因為那些不值得的人生氣耗費心力?
等她們母女兩個回到家,蘇衛民已經走了。
他似乎沒臉見女兒,只留下了一張紙條和一個信封。
信封裏是三千塊錢。
“我走了,等我掙到錢再回來。”
蘇衛民只留了這一句話。
他顯然也不知道要說什麽,現在的情況,說什麽都似乎很別扭。
曹愛華也懶得去管他如今到底在想些什麽。
這三千塊,她拿去用女兒的名義存了起來,蘇衛民這個當爸爸的,在女兒三歲這一年,終于懂得了要賺錢養家,可惜家已經沒了。
曹愛華再一次把新的貨品送到劉秀華那邊去售賣,這一次她送的是沙發墊子,自行車墊子,杯墊以及毛毯。
再過半個月就沒人再穿毛衣毛褲,她新織的那些都打算等秋天再賣。
現在就是送一些家裏的日用産品,能賣出去一些也是一些補貼。
“這些東西可真是巧啊!”
劉秀華拿到這些東西的時候,眼前一亮。
她怎麽就沒想到要織出這些東西來賣呢?
往年到了這個時候,生意都會變差許多。
可如果能有這些東西賣,生意也不會差啊。
“不過這些東西估計沒有小孩子的衣服好賣的。”
“沒關系,能賣一些是一些,只是不要讓別人忘記咱們這兒就是,我有多的時間還會再多織一些小孩子的衣服以及年輕人的衣服,等到秋天的時候再拿出來買。”
“好好!”
劉秀華高興的不行。
有這麽一個頭腦聰明手藝精湛的合夥人,她根本啥都不用管,就坐在家裏收錢就是了,多好啊。
不過她心裏還是挺期盼上次那個軍人小夥兒的。
那人第二次來的時候說過,只要曹愛華再有新的東西送過來,就一定要告訴他,不管是什麽,他都會買的。
這是碰上有錢人了吧?應該是還沒成家的那種,不然咋花錢這麽大手大腳的呢?
這幾天倒是小娃娃們還能穿的住毛衣,等過些日子就穿不住了啊,哪裏還能買呢?
但曹愛華送來的這些東西,就算拿去送人也挺有面子的,對方要買也可以的啊。
曹愛華倒是沒有劉秀華想的多,只要能賣掉,不管是誰買都一樣,不過東西還沒賣掉,單位就開始分房子了。
“好!誓師大會結束,接下來就按照工齡來抽簽!”
單位為了這事兒把全體員工都召集了起來,開了一場激動人心的大會。
畢竟為職工們準備了這麽大的福利,當領導的自然是要講講話的。
這一講就是兩個小時,曹愛華帶着寧寧在下邊都有些昏昏欲睡。
一個孕婦一個小孩子,哪裏坐得住。
好在曹愛華的情況,單位的同事們都知道,兩個女同事一個幫她看着寧寧,一個在邊上扶着她,母女兩個倒是坐的穩穩當當的,直到抽簽開始。
先上去的是那些工齡最長的,再其次是那些拖家帶口的。
曹愛華事先和領導報備過自己已經離婚的事情,她想要房子是沒錯兒,可真實情況也不能瞞着。
好在她記得前世單位的房子是有多的。
再過一年,會從底下調上來不少的職工,那個時候單位的房子才會不夠用。
主要是因為蓋房子的時候,領導們只想着每個人都能有房子住,卻沒想着有的職工在家屬那頭買了房子,就不要這頭了,還有的職工工作幾年根本沒存錢,買不起房子。
最後房子就空了一大半兒。
然後才從底下抽調了不少的職工上來。
可那一調又調多了,領導又怕會跟這次一樣,有人沒錢或者不買。
卻沒想到,願意調過來的都是沖着房子來的。
後來領導又加急劃了一塊地蓋房的事情都是後話了,這一次,曹愛華卻是有信心在報備過後也能買到房子。
畢竟她的工齡擺在這裏,從十六歲參加工作到現在,已經有十來年了。
手裏也準備了足夠的錢。
這事兒領導也事先開過會讨論過,最後一致決定不管是單身的還是有家庭的,都有資格抽簽,至于買不買,是職工自己決定。
畢竟福利嘛,總是要讓職工們心裏舒服才是,反正房子是足夠的,不給他們難不成還空着?
這就是跟着一個財大氣粗的單位的好處了。
很快就輪到曹愛華上去抽簽了。
她打開手裏的标簽,是第九個選。
心裏一喜,這可是比前世蘇衛民分房子的時候抽到的號碼好多了。
這回她可以選到随自己心意的房子了。
房子總共蓋了七層,在這個年代算是高樓了,大多數房子也就是三層四層。
曹愛華選了五樓。
她是住夠了低樓層,飽受潮氣侵害,一直都想要住高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