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快遞小哥最近可能犯小人了,所以諸事不順。當然,快遞小哥并不這樣認為,他信仰的是唯物主義,雖然最近他真的有點倒黴。
先說說情敵。對門的駐唱小姐似乎不需要休息了一樣,白天總是有事沒事過來找沈清聊天。但無奈快遞小哥因為白天工作不在家,只能抓耳撓腮憂心思慮祈禱不要被撬牆角。另一方面,他也在努力不動聲色的提升好感度,溫水煮青蛙,希望讓沈清習慣自己的存在,然後變得離不開。
這一點是快遞小哥從許多小說情節裏學到的。他知道自己不是霸道總裁,不能對沈清邪魅一笑,然後說,“很好,你已經成功引起我的注意了。”他也知道自己不是小弱攻也不是娘炮攻,不能嘤嘤嘤哭着求安慰求虎摸求上炕。所以,适合自己的只有細水長流,于默默無聲處表達自己的愛意這種方式了。
說回駐唱小姐,雖然快遞小哥把她定義為情敵,那其實也只是最開始對方表白的時候。但接着,他發現,似乎沈清和駐唱小姐原本就認識。因為兩人之間相處的模式根本不像是剛剛認識的陌生人,大概之前的表白也只是玩笑而已,所以快遞小哥暫時解除了情感危機。而且,模模糊糊的,快遞小哥覺得,沈清似乎也是有些喜歡自己的呢。要不然,他怎麽會每天和他發短信,關心自己,而且願意每天像老婆一樣給自己做飯?
但是,快遞小哥還是幽幽怨怨的表示,就算駐唱小姐沒有威脅,自己還是不喜歡有別人占據沈清太多時間,就是這麽小氣。
再說說工作。雖然主管先生知道自己的身世,但也不好在其他員工面前偏袒的太明顯。所以這幾天太陽很毒,人手又不夠,快遞小哥還是和其他人一樣,男人當牲口使了。這也導致現在,他的脖子,手臂,以及露出的小腿都被差不多曬脫了一層皮,火辣辣的難受。
快遞小哥回到家,很高興沒有看到蹭吃蹭喝的駐唱小姐。他有些手腳僵硬的往房間走,卻被沈清叫住了。
“遇之?”他有些着急,“你曬傷了?坐到沙發上去!”
快遞小哥頓了頓,然後聽話的轉了個方向坐在沙發上。
沈清從醫藥箱裏拿出曬傷膏,小心翼翼的替快遞小哥從脖子抹到小腿。
“疼嗎?”
快遞小哥搖搖頭。
“你怎麽這麽不會照顧自己,真是太讨人厭了……”不知是想到了什麽,沈清漸漸沉默下來。
快遞小哥看着他蹲在自己腳邊,從這個角度可以看見對方又長又密的睫毛和微微抿緊的嘴唇。
“沈清,我喜歡你,你願意跟我在一起嗎?”
鬼使神差的,他問出了這麽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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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的動作驀地停頓了,睫毛撲閃的厲害。他擡頭看向自己,眼睛水潤,像是要哭了一樣。
他說:“我願意。”
“我願意,李遇之。”